伴随着中世纪对罗马法的否定,侵权责任规则也变成了一套野蛮、严酷的刑罚,不追究过错,不要理性和正义,没有权利和自由。这段时间被看成是侵权法上的“黑暗时代”。
罗马法的复兴为过错原则地位的重新确立提供了契机。17世纪法国的让??多马在他的《自然秩序中的民法》一书中指出:“如果损害是作为一个无害行为的出乎意料的结果而发生,那么鉴于没有任何过错可以归咎于行为人,他就不应当对这一结果承担责任。”到了18世纪,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学界得到了公认。
这一过程是近代理性哲学在法律上的体现。自由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为我们带来了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任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6]“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权得由法律规定之。”[7]由此,损害赔偿这一法律关系,也必须是当事人主观意志的结果。正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说,道德意志只承认对出于它的意向或故意的行为负责任。“行动只有作为意志的过错才能归责于我。”“毕竟我只是与我的自由相关,而我的意志仅以我知道自已所作的事为限,才对所为负责。”[8]康德在此问题上的阐释同样精辟,足以为过错观念存在的支撑。在他看来,行为是自由意志的结果,每个有自由意志的人应对其过错行为负责。人是一种自由的道德的力量,他能够在善与恶之间作出选择。康德认为:对行为的责难,应以理性的法则为基础,理性是完全自由的,而行为就应该由个人的疏忽负责。[9]所以,应从理性世界、从内心意志出发来评价过失。同时,法律上的过失责任又是对滥用自由的制约,其价值在于协调人们之间的意志和意志自由。“一个人和别人相处时必然会滥用他的自由”。[10]法律正是以否定的、强制的形式限制个人的滥用自由的行动。在此,我们再一次看到了过错概念的魅力,将权利行使的自由与合理完美结合,体现了理性与正义。
至此,对过错的认识已基本成熟,其产生发展呈现出一条独立的曲线,他给了人们一个自己的行为应受非难的理由,是理性的必然要求,也将法律的正义融入了个人的行为之中,让我们对法律的敬畏油然而生。然而,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到来,却将这样一个和谐独立的概念打破了,客观过错、无过错的概念相继占据了我们的视野,过错的前面不得不加上两个字-主观,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个误解。
那个困倦的下午,于席书购得朱光潜先生的《西方美学史》,一下午的劳顿也就有了点小的收获和小的欣喜。
开篇介绍的是古希腊美学的源头,一看名字都很熟悉。首先介绍的是一个大数学家毕达格拉斯,起初读到小标题的时候还有些疑惑,觉得美学与老毕应该无什么瓜葛。读完以后赶紧把自己刚才的想法埋藏在了谁也找不到的地方。用数字解释一切的想法是好的,至少是美的开始。但是他们把数的作用夸大了,过犹不及。我们可以说我们吃到了鸡蛋非常爽口,也可以夸奖那只生蛋的鸡是多么的本事,但是我们总不能说那只鸡样样都行吧。其次,老毕的贡献还有一个,那就是认为事物是处于对立和谐的状态之中。我们国家在几千后,提出的和谐社会估计也就是这个道理。一切终究要是要和谐的,但是在和谐的前期没有斗争是不行的。所以,几千年后盖棺定论,毕学派的结果只有一个,客观唯心主义。
之后介绍的是赫拉克里特。(这外国字打起来就是麻烦,浪费空间,还伤键盘。)他找到了一些物质作为世界的本原,地水风火,虽然现在看起来比较狭隘,但如果我们生活在那时候估计想狭隘都狭隘不出来呢。想想老赫那时候,能看到的学术专著能有几本,连车都没有,还有谁会在意闭门造车呢?其次,老赫对于事物的对立,更多的侧重于对立的斗争,斗争就意味着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显然,与毕学派相比,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下面登场的是德谟克里特,他的主要贡献在于通过他的原子论和认识论为美学打下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他强调了人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感性认识是需要的,但是理性认识是达到正确认识的必要过程。对于美学是个很大的发展。
今天的最后一位是苏格拉底,他用他的嘴巴征服着世界,与其他几位不同,他毕生没有任何作品,所有的东西完全都存在于他的头脑之中。不同与其他几位,老苏把美学提高到了社会科学的范畴去研究。不管是文学还是艺术,对于社会都应该是有用的。如果无任何社会意义的话,那从何去谈论美呢?这对于美学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总结的话:就像朱先生写的一样,几位大哲人的研究明确了美学的主要问题,那就是:文艺的社会基础和文艺的社会功用。
思考:就好象曹雪芹先生西去之后留下《红楼梦》给我们思考,让后来的学者研究一样,上面的问题无疑也是留给后来人的难题。思考毕竟是好的,只要不像某某作家那般牵强附会就好。
故每日提醒自己,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我妈妈是家庭妇女,我和我妹妹,我哥哥姐姐们的孩子,我自己的孩子都是我妈带大的,大多数人喜欢“好带”的孩子,但是我妈认为那些“不好带”的孩子反而聪明。推荐《西尔斯橙色亲子课》《西尔斯健康育儿百科》这两本书。这两本书的作者是西尔斯家庭,不是一个人是西尔斯这家的家庭成员,西尔斯夫妇养育了大大小小,连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十多个孩子,而且他们本身也都是儿科医生,儿科心理医生。
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给“不好带”的孩子定义的书,他们把这种孩子定义为“高需求”宝宝。从***到青春期,从生理到心理,从父母到家庭成员,这两本书都涉及到了。
《西尔斯健康育儿百科》从普通感冒、耳朵痛、长牙到学习障碍、接种疫苗,从新生儿到青春期的所有发育过程,你都能从中找到对应的处理方案,包括什么时候你该担心、什么时候该去看医生、什么时候只需在家治疗。
跟很多单纯关注孩子辅食,洗澡的书不同,这本书关注了对孩子心理安慰,还有引导。这个特别重要,但是大多数父母却对这个不重视,这种原生家庭的伤害会对孩子有终生的影响。
带宝宝去拍照,在摄影工作室,有个孩子不愿意拍,大哭起来,他的妈妈抱他出去,可是到了门口又把正在哭泣的他交给爸爸,转身跟工作人员交涉。爸爸在电梯间大声的训斥孩子,孩子一边哭一边喊妈妈,可是爸爸没有停止反而跟孩子说“因为你哭,***不要你了。”结果孩子哭的都岔气了。还有一次,带孩子去游泳,碰上一个妈妈,孩子不想游,那个妈妈以钱都交了必须游为理由,不停的叨叨,非把孩子扔水里,结果孩子哭的奶都吐出来了。我和我妈讨论的时候都觉得这些行为对孩子都不好,都会让孩子不舒服。
我不否认一个新生命得到来,会给家庭带来快乐,夫妻感情会更亲密。但是这个孩子在是个“玩具”之前,首先是个人,一切都要以照顾好他,让他快乐为前提。跟我女儿一起游泳的一个男孩,孩子游泳的时候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拿着手机拍照,孩子腿抽筋淹水,把孩子捞上来的竟然是工作人员。不好意思,扯远了,反正我推荐《西尔斯橙色亲子课》《西尔斯健康育儿百科》这两本书,哄孩子真的不是说你让他吃饱穿暖就行了的。
无过错责任,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各种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工业损害,环境污染,产品致损等现象大量存在,传统的过错原则使此类侵权难以举证和认定,为了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出现了所谓的无过错责任,即在特定的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这里有一个逻辑上的悖论:在行为人没有过错时,我们以什么理由要求他承担责任呢?事实上,无过错责任只是立法者对特殊情况的一种技术处理:一方面,此类情况出现频率高,过错举证困难,不给受害人以补偿有违公平;另一方面,此类过错专业行强,难以抽象出共同的标准,不以过错为要件也是效率的要求。况且,无过失并非指行为本身无过失,而是不以确定的过失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而不以过失为要件的原因不是对过失的否定,只是法律已形成对过失的推定,所以不必再去考虑过失的具体形式。[15]
严格地说,无过错责任并不能作为一种归责原则与过错责任并列。其真正作用不是解决责任的归属,而是解决损失的分担。其在立法上的表现也以列举式的规定出现,事实上也 是作为了过错责任的例外情况。由于侵权行为法是将法律调整的视野局限在一对一的责任归属争执之中。所以,当依侵权法的过错归责一方不应承担责任,而另一方又确属无辜并值得同情时,无法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这在工业事故上表现尤其明显。受私法公法化理论影响,既然社会选择了工业化,受益于工业化,那么由社会承担损害后果也是理所应当。用王卫国教授的话说,致损风险是工业化的必然成本。[16]既然只是为了分配损失,那就必然要选择有能力承担损失的人,即所谓的“大钱袋(deep pocket)”理论。因为它们不仅本身有负担能力,更重要的是,它们有提供保险金的能力,即将损失分担社会化。这样,就有效弥补了侵权行为法自身的缺陷。但无过错的适用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特别是不宜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侵权行为。因为这会导致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才能不承担责任。而当履行义务的成本过高时,往往会走向它的反面-不履行任何注意义务。这就如同一座设置不合理的人行天桥,为了方便人们甘冒风险。
你是不是觉得不管衣橱里衣服爆棚成什么样,也总是在出门时找不到可穿的,为什么会这样?如果你修过“服装搭配”这门课,情况可能会大大改观。在国外,很多专业都有搭配训练课:服装商场里的服装陈列品是经过专业设计师精心处理过的;配饰品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也会接着展示其“样品搭配”。即便是女孩子,也可以从小就默默学习妈妈如何穿衣。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成功的服饰搭配人士头脑里所必须的几个搭配观念:
1、整体观念:服饰是立体活动彩色雕塑,所以不要把上下装分开来看造型,而要于整体上往瘦长袅娜型装扮。
2、肤色观念:脑子里要先有适合自己肤色的色彩系列。一定要注意所有服装是要穿在自己的“;肤色”;之上的,而绝不是配在白墙上或白色黑色模特儿架上的。如果你真的\'酷爱某一种颜色,你还是把它用来布置房间吧!
3、体型观念:体型不佳的人尤其要会用服饰发挥,让人首先觉得你的体型的美丽与长处。比如说臀部较大,让人苦恼,但穿上皱褶的长裙。让人感觉出潇洒的田园风格。
4、配饰观念:配饰品与服装密不可分,买完衣服仅仅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要预算出一半的钱来考虑配件。配件可有可无或不重视的人会被人认为是没有品位的。
5、发型观念:服装设计师的最新作品,有时是通过奇特的发型展示出来的,头式的风格(尤其是色彩)决定着服装配搭,发型变换较少的国人更应注意这点。
6、妆型观念:不同的服装要搭配不同的妆型,能化更多不同风格的妆型,当然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妆型比较单一,就会影响服装的表现力。
7、个性观念:年轻人对于流行服装有很敏锐的反应,但往往是粗线条的直觉,再加上不会搭配,反而显出没有品味。最聪明的人是把流行当“;调料”;放进当季衣服中,使自己永远时髦又别具一格。
8、经济观念:肯定是质量越高服装越贵。衣服越是满街过剩,选择越是本事。最佳办法是确定购衣价格单,买衣服单价高一些,数量少。同时列出配饰品的价钱来。
9、保养观念:这是一般国人所有功课中最差的一项。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服装的洗涤,熨烫,收藏和保管,另一方面是每周提前衣着计划。
其实,一般中国人的着装在质地设计款式方面与国外已几乎没有差距,但穿出来皱巴巴,都半新不旧。而国外发达地区的人大部分旧衣服也显得很新,原因就是专业洗涤,精心熨烫,收藏方式科学。好服装要定期送到洗衣店做处理,而衣柜也应选购国际流行的内部定向划分非常细致的现代衣橱,使衣物做到归类存放。
另外就是要在每周日晚上,了解下周气候及工作计划,将五天要穿的衣服分别配套放好,使自己每天都轻松地成为新鲜丽人。
美,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几乎我们身边何时何地都有美的存在。美是什么?我们又对美学有何认识呢?我们有该怎样去理解美学呢?现在就来闲谈一下吧。
美学一词来源于希腊语aesthesis。最初的意义是“对感观的感受”。由德国哲学家亚历山大·戈特利布·鲍姆加登首次使用的。他的《美学(Aesthetica》一书的出版标志了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产生。
美学以美为研究对象的一门体系化的学说,以审美经验为中心研究美和艺术的科学。其核心内容是美、趣味、感觉。
美学中美的一般表象有自然之美、身体之美、艺术之美。当落叶……这就是“我言秋日胜春朝”的原因,也是自然之美的表现。身体之美,即各部分的比例以及肤色、动作、姿态符合人类的普遍尺度。它美的本质是健、力、美的统一,展现出人的活泼、勇敢、热情、蓬勃向上的精神状态。雕塑作品:《拉奥孔》等;绘画作品:《蒙娜丽莎》等;音乐作品:《田园》、《如歌的行板》等;小说:《红楼梦》、《西游记》、《家》、《春》、《秋》等;戏剧:《哈姆雷特》、《茶花女》、《屈原》、《日出》。这些是艺术美的所在。
美学价值并不是简单的被定义为“美”或者“丑”,而是去认识美的本质。柏拉图的本质论说明了美的本质是要经过思考,要用心灵才能体悟出的。一般人只是在现实中感受、谈论、把握着具体的美,而美学家却应该思考、体悟、把握具体美物后面永恒的美的本质。有了美的本质,人们知道自己以前认为的美,在严格意义上,不是美。在这一意义上:没有美学,人一眼皆知美是什么;有了美学,人皆知自己一眼所见之美不是美;懂了美学,就懂了美的后面有一个美的本质,那才是真正的美。
美学直觉说、内模仿和移情说是审美沟通的四种经典学说其中三种。这三种美学所侧重的研究的问题是:在美感经验中我们的心理活动是怎样的。至于“什么样的事物才算美”也就是美的本质问题在他们看来还在其次。什么是美感经验呢?美感经验就是我们在欣赏自然美和艺术美时的心理活动。例如在研究诗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引起我们的美感时,重要的不是研究花、鸟的生活和本身的特点,而是研究花、鸟引起人的心理活动(惊心、溅泪的特点。花、鸟所以成为审美对象,是由于美感经验中心理活动的结果。因此,这派认为美学最重要的任务就在于分析种种美感的经验。诗歌中形象的朔造:
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更阑静,夜色衰,月明如水浸楼台,透出了凄风一派。
美学还存在有经典的审美形态。《米洛斯的维纳斯》融合了希腊古典雕刻中的美与崇高两种审美形态之一。她就像一座纪念碑,给人以崇高的感觉,庄重典雅;但同时又令人感到亲切,貌美婀娜。丰满的胸脯,浑圆的双肩,柔韧的腰肢,都呈现出一种成熟的女性美。她既有女性的丰腴,妩媚和温柔,又有人类母亲的纯洁,庄严和慈爱,体现了充实的内在生命力和人的.精神智慧。躯体呈螺旋状上升的趋向,略微倾斜,各部分的起伏变化富有音乐的节奏感;下肢用衣裙遮住,舒卷自然的衣褶显示出人体的动态,给雕像增添了丰富的变化和含蓄的美感。
喜、喜感、喜剧,在美学思想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国人有一个理想的喜的形象,这个形象、符号、艺术创作,有着非常广泛的影响,就是寺庙里的弥勒佛,也有叫弥勒菩萨、大肚佛、或叫布袋和尚。大肚佛的形象所赋于喜的内涵极其丰富:气度、大量、容忍、善良、智慧、担得起放得下、知足常乐、笑口常开,不但自己心生欢喜,还可使众生皆大欢喜等等,既是男的形象,又似女的形象;不但使人知道什么是喜的典型形象,而且还可以通过这形象令人感悟到喜的因果关系等等。这形象是感情美、心灵美、崇高的美、文化的美、艺术的美等等美的集合体。用这种形象来对喜进行概括,真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千百年来,使无数人对喜有了开悟!
丑也是另一种美学中审美形态。美国Planters Peanut Company的腰果广告,此广告片运用一个“丑”女性为主角,横浓眉、不和妆容的红唇、宽大的水桶腰。然而让人惊讶和震撼的是,广告片中每位男士均为其驻留和关注,女主角的回头率可谓百分之百。最后,广告片用一简单情节,就是此产品在女主角生活中整理妆容的运用,将产品本身的香味留在身上,起到一种奇异熏香的作用,极大程度的诱惑他人。于此广告创意雷同又稍微有差异的有Dove起初进入中国市场投资拍的电视剧《丑女无敌》,片中女主角实为一美丽女性装扮而成,但剧中穿插很多Dove的各类产品的展示和平面广告。最终,剧中的女主角以变美而终结,广告诉求为女性使用其产品而变美,心理上暗示人们购买其产品,只为变得更美丽。
美学中不仅仅可以说喜和丑是一种美的欣赏,泛悲剧也是美的体现。譬如:鲁迅的小说作品,《孔已己》中的孔已己,就是一个可气可笑可怜的小人物,他可有可无,受尽嘲弄,最后孤独地离去。悲凉之感有着独特的审美意义,它可以引发人们对历史与现实的思考,提高审美能力,以及看过鲁迅的《药》时,有人说,他觉得鲁四老爷有点冤枉,鲁四老爷既没有克扣祥林嫂的工钱,也没有打骂祥林嫂,祥林嫂的婆婆把她抓回去作为商品换回儿媳时,他甚至觉得“可恶”。我反而觉得柳妈这个帮凶才是罪魁祸首,是她所代表的封建迷信害死了祥林嫂。
我们闲谈美学差不多了,我想大家从中也了解到美学。美学是人类社会实践、审美实践、创造美实践的产物,是对人类、个体的历时性、共时性审美、创造美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它对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发展,尤其对于文学艺术的繁荣,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开展美育,促进人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点,培养健康的审美趣味,提高审美、创造美的能力,从而改造社会,美化生活,完善人性,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总之,美学除了它作为一门学科,应揭示和阐明审美现象,帮助人们了解美、美的欣赏和美的创造的一般特征和规律,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美学学科本身,并从而提高人的审美欣赏能力外,针对当今社会,它尤其还要提高人的精神,促使人生审美化,亦即海德格尔所说的“诗意地栖居“。美学是一门超世俗功利的学问,它反映了人的终极关怀和追求。但它又与哲学不同,它把这种终极关怀和追求溶入诗意之中,用生动感人的形象去打动人的情感,因而它更易被人所接受。当今技术文明和商业文明,拜金主义、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盛行,使人精神日益切近形而下而疏离形而上,这无论于社会还是于人本身都是令人担忧的。美学可以提高人的精神,使人超脱世俗的平庸和鄙陋,从而 “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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