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爱哭鬼;他,是一个贪吃鬼;他还是一个学习狂。他就像夏日的阳光炙烤着我;他就像冬日的严寒向我袭来。
有一次,他用好久都未使用过的大招——“亲嘴功”,这是我们女生最害怕的招术。他噘起嘴,向女生冲过来,吓得我们四处逃散、“人荒马乱”。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他最怕女生用脚踢他。
当我们见他气喘吁吁的时候,就立刻开启“反攻模式”,我们女生齐心协力攻击他时,他抱头鼠窜,教室被我们闹得鸡犬不宁。
还有一次,他正在勤奋学习的时候,突然,我们的五大暴力女之王走了过来。她用凶神恶煞的眼睛盯着我同桌,皱着眉头。他们俩说了一会儿话,暴力女之王就不再废话了,直接动手打人。我知道她肯定是不会手下留情的,那场面真是惨不忍睹啊!我真为他感到悲哀啊,他肯定是说了不该说的话。
暴力女之王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男生们都甘拜下风。我同桌哭了起来,我拿出一颗糖给他,他立刻笑容满面,忘记了刚才的事情,像是失忆了似的。
他算得上是我们班的“混世魔王”了,可他终究还是怕女生的。
不知不觉他已站在了离村子挺远的一座土窑前,猛抬头,那位近来才开始学习烧制瓦罐的老人的举止,将他的目光惊住了。只见那老人大步走到窑前,眉都没有皱一下,便抡起一根铁棍,咣咣咣,将一大溜刚刚出窑的形状各异,大大小小的瓦罐全部打碎。
他不解地走上前去,问老人为何将它们全都打碎了。
老人不紧不慢地说:火候没有掌握好,都有一点毛病。
他惋惜道:可是你已经花费了许多的心血啊!
老人长吁了一口气道:可我相信下一炉会烧得更好些。老人坚定的口气里透着十二分的自信。
老人又坐在霏霏的雨丝中,再次从头开始,认真地一点一点地做起泥坯。那坚决打碎重来、成功在握的从容自若,深深地打动了他!是啊,即使所有的瓦罐都打碎了也没有关系,只要心头执著的信念不被打碎,老人就不愁做不出更加满意的瓦罐。
默默地,他朝老人深深鞠了一躬,转身跑回家中,背起简单的行囊毅然地加入南下打工队伍中。在一次次焦灼的等待中,在一次次失望的重击后,他终于谋到一份很艰辛的.工作在一个建筑工地当小工。
数年后,他拥有了一家不小的公司。
生活中,总会遇到失败。然而这时,谁能咬紧牙关,告诉自己:我还有一样最宝贵的东西 不肯折弯的信念,并且紧紧地握住它,准就会在艰难中平添一股勇气,一股无所畏惧的力量,就会觉得脚还踏在土地上,血还是热的,路还没有完全断绝,闯下去,拼下去,就能取得事业的成功。
“情深深雨蒙蒙,多少楼台烟雨中……”听,同桌的他又在高歌了。
同桌和我坐在一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因此我对他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记得我和他刚坐不久,班级里就开始流行划“三八线”了,我一直担心这个新同桌也会加入划分界线的行列,所以我平常总是小心翼翼的。为什么?就因为我以前和同桌划了“三八线”,连把建立了三年的友谊也给划断了,我不想这次刚建立的友情又被划上痕迹。可是,很奇怪,两三个礼拜过去了,同桌却丝毫不提划“三八线”的事情。我有几次“侵犯”了他的“领地”,他也一点不介意,只是微微一笑,当然,我也不介意他到我的“领地”上来。有一次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在我们中间也划一条‘三八线’呢?”“划了线难道能把桌子分开吗?再说,我们‘礼尚往来’不是很好吗?”他风趣地说。“对,舌头和牙齿也有打架的时候嘛!”“就是,就是!”他连连点头。
想不到这个新同桌还挺大方的嘛。
与他做同桌,就免不了迁就他顽皮的孩子气。同桌他总爱“挑衅”:我想题时,用手突然猛撞一下,我正想教训他,可他却对说:“你超线了,所以我推了你一下,可是,一不小心用力太大。”他说中还带着笑意,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有时他还说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怪话……这类事件层出不穷,当我感到又气又可笑连话都说不出来的时,它那得意的样子真让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哎,同桌的毛病真不少:爱在课间玩得满头大汗地回来肆无忌禅地就往我身后一座,可是,这些都不能影响我为有他这样的同桌而高兴。
同桌是个乐于帮助人的人,虽然同桌学习不好,闯过无数次的麻烦,可他乐于助人,一次,老师让一位同学帮老师抱本子,我的同桌第一个举手,蹦着,跳着,嘴里喊着:“老师!老师!”可老师没有叫他,失望的坐了下来。
虽然他乐于助人,但是他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每天多有他捣乱的身影,上课捣乱,说话,打扰别人……要是他把这些坏习惯改了,我就觉得世界安静下来。
我的同桌,他就是这样,愿意真心真意帮助别人每天做恶作剧,我真希望我可以帮助他把这些坏习惯改掉,我相信他会变得更好。
有时候我想像,假如有一天关在动物园里的动物们都跑出来了,人跟这些动物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下,人类会不会被动物吃掉?
看过一部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电影里主角和一只老虎困在一艘小船上,在大海中漂了300多天。
一人一虎,从这开始的对峙,到后来放下防备,到最后的相依为命。
这是电影和小说中的奇特之处,不过现实生活中任何野兽也有可以相互依偎的,狼孩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我们的教科书和纪录片中,多是用人类的角度去看待一切被统治的动物,很少客观地告诉人们,如果在大自然中和这些动物相遇,怎么样才能不被它们吃掉?所以在看到《人类怎样才能不被动物吃掉》这本书时,我被书中新奇的动物百科深深吸引了。这本书中有大量的猛兽的生活习性。更重要的是,假如某一天真的碰到了这些猛兽,有了能逃命的秘籍。
熊,总是给人一种憨憨的感觉。尤其是电视上的熊,五大三粗的身躯,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吃着食物。不过这是它们安静的一面,在野外的熊可是具有极强的破坏力和攻击性的,人和它相遇了很可能遭遇不测。
以前听人讲在深山里有棕熊,当地人带着枪捕猎时遇上了,结果那人开枪没把熊打死,反被熊啃掉了半边脸,光是听着就觉得挺恐怖的。熊本身是杂食性动物,饿了看见能吃的它都要吃。所以人要是遇到了它们,首先能远离就尽量远离。如果发现熊没有朝你跑过来,或者是盯着你。就慢慢的无视他,往后退着走,千万别逃跑。因为,很有可能熊本来没有注意到你,结果一跑反而提醒了它。
爬树、跳河也是不可取的。因为熊的家就是在树上,人爬树的本事在它面前不值一提。此外,熊平时喜欢在水里面捕鱼吃,如果人跳进到水里,熊很可能会把人淹死在水里,再慢慢享用。
熊,被叫作“熊瞎子”,是动物当中的.瞎子,近视很严重。如果发现的早,和熊之间的距离足够远的话,先分辨风向,让自己处在下风处。这样熊就不能闻到你的味道,可以找树或者石头躲起来。
狗作为人类的好朋友,其实也是很危险的动物。也许是小时候差一点被狗咬,所以导致我一直很不喜欢狗,平时尽量跟任何的狗保持距离,不管大小。而现在很多人养的宠物犬,还喜欢每天不栓绳子的带出去溜,狗冲到别人面前了他们还笑着说,“我的狗不要人,真的,它就是想和你玩玩儿”。
这种人最让人无语,不过他们其实也是最容易被狗咬伤的人群。毕竟是动物,发脾气了又不会讲话,那只好给你一口咯。狗本身攻击力也很强,尤其是一些大型的格斗犬,一口可以咬碎人的胳膊。在自然界中它们找不到食物,就可能捕食没什么攻击力的人类。
大家都知道,被狗咬伤了容易得狂犬病(恐水症),一旦发作,死亡率高达100%!不单是被狗咬伤才会有的,只要被任何哺乳动物咬伤,都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哪怕就是被狗舔了手或者脸,都是有可能染上病毒的。不要觉得是小狗就放松警惕,随便去逗。小狗往往嫉妒心和警戒性很强,站立的人会带给它们更大的压力,狗为了防卫可能会咬人。被狗咬伤,要第一时间挤出污血,同时要保持伤口最大程度的裸露在空气当中,因为狂犬病毒厌氧,然后尽快去医院处理伤口。
书中的建议是,跟狗正面相对时,千万不要转身逃跑,也不要盯着它的眼睛看,而是装作完全无视它,淡定的从旁边走过。不过,根据我小时候经常在楼道里跟狗正面相遇的经历,还是等等,或许它自己会走开,因为有的狗不叫唤,人从它身边经过时突然冲上来咬。如果碰到了大型犬,而且是已经补上来了,我们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的喉咙,犬科动物都有攻击喉咙的习惯。尽管我也知道狗是很可爱,很通人性的动物,不过我还是喜欢不起来,可能是自我保护意识太强了吧。比起有锋利獠牙的狗,小小的老鼠在人面前显得毫无攻击力。不过作为人人喊打的对象,人类始终无法完全的消除老鼠。因为老鼠的适应性极强,核爆炸地区寸草不生,老鼠却获得好好的,还有超强的繁殖能力,一对老鼠一年可以繁衍2000只老鼠!
常常用“胆小如鼠”来形容一个人胆子小,可是老鼠的胆子并不小,因为科学家解剖老鼠的肢体发现,它本身是没有胆这个器官的。所以要是哪天像电影里面那样,老鼠受到了环境污染,变异身体长得跟猪一样大的话,它对于人来说是很大的威胁。一旦给了老鼠捕猎的机会,报复心极强的它们,肯定不会放过***害它们的人类。
当然,现实生活中我们不用担心被老鼠捕食,但千万要注意被老鼠咬伤。因为它会传染严重的鼠疫和出血热等疾病。
14世纪爆发了一场持续300年的鼠疫,这场可怕的鼠疫在欧洲,直接导致了文明倒退500年,人口减少1/4,我们平时都是通过电视,书籍来了解动物们的生活,但这些表现形式很有局限性。而《人类怎样才能不被动物吃掉》这本书中的知识,是以动物的习性和捕食特点来展现它们的真实情况,具有很好的科普作用和教育意义。
人类只是自然界当中数百万生物中的一种,却占据着绝大部分的资源,让其他动物的生存异常艰难。人和这些动物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不过最终都是人用武力来解决。
如果有一天我们没有武器的保护,把我们扔在了野外,能活多久?
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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