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父爱灿若银河,星星点点,洒落心间;父爱香似繁花,丝丝缕缕,沁人心田;父爱暖如冬阳,温暖心灵。
头顶的电风扇还在嘎吱嘎吱地转着,周围窜动着闷热的气息。同学们一个个陆续被接走了。我感觉有些烦躁,心里对父亲的埋怨之火熊熊燃烧。班主任皱着眉头极不耐烦地问:“你家里怎么回事啊?”我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抹抹头上豆粒大的汗珠,向教室外走去。“给你爸打个电话!”班主任在后面命令道。我走过去,接过班主任的手机,拨通了父亲的电话,缓慢而悠长的嘟嘟声加剧了我的心跳。许久才接通——“喂,你到没?”我没好气地说。“马上就到。”低沉的声音过后,便是一阵忙音。我顿时火冒三丈,天知道还要等多久,不争气的泪水夺眶而出,心里埋怨着父亲的不靠谱。
远处依稀的灯光,似乎有一个身影闪过,却始终不见上楼的人。我的心里只有恨了!我随意擦拭脸上的泪痕进了教室,将手机归还给了班主任。同学们都走了,只剩我和班主任这样对峙着,我仿佛芒刺在背,只盼有个人来打破这尴尬的局面。“不好意思,老师,我来晚了。”父亲傻呵呵地对班主任说。他总是对我所有的老师态度特别好,像总有事求于他人。
我给了他一计白眼,轻蔑与鄙视显而易见。“哎哟,您这腿怎么弄的啊?”班主任一脸惊慌地指着父亲的`右膝盖,凝固的血迹上粘着一些泥沙和汗毛,散发出让人恶心的血腥味。他毫不在意地回答:“刚上楼梯一着急给摔的,没事,没事。”他连连摆手。原来他还是着急的,看看他残烈的伤口,心中的怨恨少了几分。
处理好相关手续后,我便跟着父亲回家。
父亲依旧急匆匆地走在前面,像没事一样,我一声不吭地走在后面。来到楼下,他却兴奋地打开后备厢,孩子似的举起一个汉堡和一瓶可乐,硬是往我手里塞,笑着说:快吃,快吃,我排了好长时间队咧。”这大概是他来晚的真正原因吧,我的心酸酸甜甜的。
迎着晚风,我倚在父亲的后背上,怀念那些如花美丽的流年。他总是把我举到他的头顶上,抑或是用两只强劲有力的臂膀做我的秋千。睡觉前,他陪我领略童话王国……不知不觉间,父爱的种子早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其实父爱一直都在,只是我有时忽略罢了。
父亲用汗水浇灌我人生路上的片片绿荫,用真情为我铺就生活中平坦的大道。如此厚爱,我怎敢辜负?
心中有爱,幸福如花;心中有爱,芬芳永驻!
本文格式正确,意思表述完整,行文流畅自然。作者在写作过程中注意长短句并用,还使用了以‘which,’引导的非限定性定语从句,从而使文章层次分明,富于变化,不愧为考场佳作。
当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时,上帝便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播了一颗叫做梦想的种子,而我们的任务便是通过不懈的努力来使它生根发芽,让它开出最绚烂的花朵。
兴许命运给我们的逆境大于幸运,但正如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的那样:生命的洪水奔流,不遇见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有一位孤独的年轻画家,除了理想,他一无所有,为了理想,他毅然出门远行,来到堪萨斯城谋生,他将他的作品拿给编辑部,但主编认为他的作品缺乏新意而不予录用。他和所有出门打天下的年轻人一样,他初尝了失败的滋味,但他不忘初心,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再一次去尝试,虽然他又失败了,但他还是没有放弃,秉着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他最终成为了美国最负盛名的人物之一一一才华横溢的沃尔特迪斯尼。他遭到那么多的困难,但他仍不忘初心,在创作中他得到了永生。
我们处在激情飞扬的青春年华。青春,一个美好的字眼,一个梦想成真的最好时机。兴许在追逐梦想的途中,有很多人都与我们背道而驰,逆境重重。但泰戈尔说过:顺境也好,逆境也好,人生就是一场对种种困难无尽无休的斗争,一场以寡敌众的战斗。青春,不是我们拿来挥霍的资本,而是我们拿来拼搏的基础。也许很疯狂,但那又怎样,不忘初心,坚定地一步步地走下去。也许,青春早已逝去,但却仍坚持自己的初心,这也是一种成功。
保罗说:有些人到了老年才第一次体验自己的青春,他一生都在碌碌无为中度过。他5岁时父亲便去世,14岁时他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涯,他在农场干过杂活,但一点都不开心,18岁时,他的太太***的同时,他又被解雇了。他后来什么都试过了,但什么都失败了。时光飞逝,眼看一辈子都过去了,而他却一无所有。若不是有一天邮递员给他送来了他的第一份保险支票,他还不会意识到自己老了。随之他身上的一点东西愤怒了,觉醒了,爆发了,他开始拿着自己的退休金支票,并用它开创了新的事业。今天,他的事业欣欣向荣,而他,也终于在88岁高龄大获成功,这个到该结束时才开始的人就是哈兰德桑德斯,而他所创的便是肯德基。青春易逝,但那又如何,坚持自己的初心向着成功而努力,也会邂逅永生。
坚持自己的初心,我们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们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忘初心,在不朽中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辉煌。
北岛曾在《波兰来客》写道:“年轻时我们都有梦想,关于文字,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现在我们在深夜饮酒杯子碰在一起,听到的都是梦破碎的声音。”悲壮诗人看见了未来的我们。
这个世界以一种矛盾的方式充斥冷漠,我们见过声嘶力歇的呐喊者被社会的冷冰冰磨去棱角;我们见过曾经意气风发怒马上年走上了成长的虚无消失不见;我们见过拯救地球的英雄只能在角落落寞地感受人群欢呼的余温。于是我们惧怕,惧怕怀揣理想登上高楼被恶语推搡被势力所胁,坠入深渊,果决惨烈。
于是有人提出,为何总是要做路上奔跑的人,我们可以懦弱一回,成为路边鼓掌的人。的确,以旁观者的身份存活于世,只负责惊呼与鼓掌,于人潮涌动时显现,于悄无声息时消遁,是再简单不过的保全之道。此时人人化作随风倒曳的芦苇从中的一株,汇入朝九晚五的电车流,没了尖锐与戾气,温吞吞地,对世界宣告妥协。
自然有人是坚决反对,汲汲营营于世之人一直是自古圣贤批斗最为惨烈的对象。我们有软弱的不堪一击的肉体支撑,却也有如同摒弃了一切的死士般的意志,为何突然屈服于养生求歇的贪欲之下?人活着,并不是以此般形态,“口鼻尚存一丝气,四肢仍余一丝力”,而更应该去追求灵魂的高贵。
拨开迷雾看,偌大的世界从来不缺旁观者,若是从一开始就放弃了追逐世界的信念;人只能成为冷漠无知胆怯堆砌起的躯壳;而由旁观者构建出的团结却也是一击即碎——佯装弱者充当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病残是对生命的亵渎。
跑步的人在冲向终点后获得荣誉,性情耿直者更是不会因过程中的辛酸和疲惫而后悔。当人群散去,跑到上空无一人,却也能携着饱满的泪光餍足地归去。
三大夫行吟湖畔,投江与鱼虾相伴,化作了汨罗上的一缕艾草香。若是有人询问我,你愿跑步,或愿鼓掌?我定选前者,心甘情愿被吸纳进梦想的食人花,滴翠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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