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虽长得并不出众,学习成绩并不是很好,但能写得一手好字,写一篇令人赞不绝口的文章。
我的姐姐剪了一头潇洒的短发,看起来十分清爽,精神。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嵌在瓜子脸上。她的“好朋友”——眼睛夹在她高高的鼻梁上,已经霸占了她那小小的瓜子脸一大半的位置。她的肌肤嫩如水,白如雪。她那樱桃般的小嘴,能说会道。
记得在的在一次单元考中,一向成绩好的我竟然考得比姐姐差。我十分不解,就跑去问姐姐:“为什么你这次考得那么好呀?”姐姐看了看我的试卷,微笑地对我说:“你的基础知识是比我牢,但是你的阅读和作文就非常差。这是为什么呢?你有空的时候要多看有益的书,这样阅读才能好。而作文呢?不是文笔生花就行,你还要把字写漂亮,写整齐,老师看起来心旷神怡,也许还会给你高分。总的来说就是八个字:多看多练多写。”听完姐姐这一席话,我下定决心每天都要看一篇文章,做一篇阅读,写一篇日记或作文。
我要感谢姐姐教给我八个字:多看多练多写。我要向她好好学习,学习她的优点,改正自己的缺点。姐姐是我的良师,更是我知心的朋友。
我有一个好爸爸,他是一个比较开朗的人。爸爸中等个,有点胖。他的头不是很大,留着一头短发,看着特别精干。长方形的脸上长着像月亮似的一对眉毛,眉毛下面的双眼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下是一张微厚的嘴唇,还有一点双下巴,微粗的脖子下是他宽阔的肩膀和结实的身体。我的爸爸很爱穿休闲装,他一年四季都穿休闲装,很潇洒的。
我的爸爸是一个细致又有些唠叨的人。有一次我跟他玩的时候,时间长了一点,他没有说我,只是提醒我时间到了;还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爸爸没有说我,他鼓励我下次继续努力,把错的地方看一下、改一下……。但有时他很爱唠叨,考试之前,他说:“一定要仔细审题,先做容易的,再做难的,做完了再仔细检查一下……”放假了,他说:“看看三年级下册的书,别光玩,抓紧时间,作业怎么还没写完,写完作业了吗?……”每次他一开始说话,我就赶紧跑,因为他说的这些话我都知道,我希望他以后少说点话,这是我爸爸的性格。
我的爸爸喜欢看书,也喜欢看电视,可能是看书增长知识,看电视有意思吧,我爸爸非常喜欢看“快乐大本营”,因为那个节目很可笑。他平时也看给我买的书,看一些关于现代的、科技的、励志的书,经常讲个我听,鼓励我,激励我,我很佩服他,这就是我的爸爸。
姐姐
在那个季节,在那个地方,
那里秋风萧瑟,枫叶随风而落;
随手拾起一片枫叶,
咋一看,
哟,还透着点红火的热情呢;
忆往事,
噢,原来是我们美好时光的汇集啊。
随手拾起一片枫叶,
把它用心珍藏在书本里,
没想到,多年来竟没有一丝受损,
那银灰而带黄的枯叶还散发着幽香呢!
也许是我们的往事太纯真了,
就连枫叶也为我们保留了,
保留了儿时美好的回忆,
保留了那份诱人的芬芳。
在那棵老枫树下,
曾经有过我们的天地,
那象快燃烧了的枫叶啊,
你知道吗?
你保留了那份纯真的心灵,
你珍藏了那些儿时的往事;
你难道还为我们之间的那份纯真的亲情而羡慕与敬仰吗?
不然,怎么还会让它芬芳永存呢?
枫叶啊,枫叶啊,
请带我随风飘扬吧,
我愿随风高举乘飞,
飞到我亲爱的姐姐身边……
啊,多少思念啊!
却无法实现心中一丝思念,
愿我的思念能随风飞到远在异地的姐姐身边;
姐姐啊,姐姐,
你何时才能回到故乡,
你何时才能和我到那棵老枫树下共享快乐,
共度美好时光啊 。
那快乐而难忘的季节与老枫树啊,
寄托了我无限思念与遐想……
美国西部的一个村庄,有一个清贫的农家少年。每当闲暇的时间,他总要拿出外祖父在他8岁那年送他的生日礼物——一幅已被摩挲得卷起边的世界地图。他年轻的目光一遍又一遍地浏览着地图上所标准的城市,飘逸的思绪亦随之纵横驰骋,渴望抵达的翅膀,在幻想的风景中自由翱翔……
15岁那年,这位少年写下了他气势不凡的计划——《一生的志愿》:
“要到尼罗河、亚马逊河和刚果河探险;要登上珠穆朗玛峰、乞力马扎罗山和麦金梨峰;驾驭大象、骆驼、鸵鸟和野马;探访马可·波罗和亚力山大一世走过的道路;主演一部《人猿泰山》那样的电影;驾驶飞行器起飞降落;读完莎士比亚、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谱一部乐曲;写一本书;拥有一项发明专利;给非洲的孩子筹集100万美元捐款……”
他洋洋洒洒地一口气列举了127项人生的宏伟志愿,不要说实现他们,就是看一看,就足以让人们望而生畏了。难怪许多人看过他的设定的目标都一笑置之。所有人都认为:那不过是一个孩子天真的梦想而已,随着光阴的流逝,很快就烟消云散。
然而,少年的新却被他那庞大的《一生的志愿》鼓荡荡漾得风帆劲起,他的脑海里一次次得浮现自己在尼罗河上的情景,梦中一次次地出现自己登上乞力马扎罗山顶峰的豪迈,甚至在放牧回来的路上,他也会沉浸在那与那些著名任务交流的遐想之中……他的全部心思都已经被自己的《一生的志愿》紧紧牵引着,并让他从此开始了将梦变成西安市的漫漫征程。
毫无疑问,那是一场壮丽的人生跋涉,也是一场异常艰难、简直无法想象的生命之旅。他一路豪情壮志、一路风霜雨血,硬是把一个个似乎空想的愿望,变成了一个个活生生的实现,他实现了《一生的志愿》中的106个愿望。
他就是上个世纪著名的探险家约翰·戈达德。
当有人惊讶地追问他,是凭借着什么力量,把那么多的坚信都踩在了脚下,把那么多的险境都变成了攀登的基石?他微笑着如此回答:“我总是让心灵先到达那个地方,随后,周身就有了一股神气的力量。接下来,就只需沿着心灵的召唤前进。”
(“让心灵先到达那个地方”约翰·戈达德道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哲理——在人生的旅途上,能够最终领略的美妙风景,必然是那些强烈渴望登临并为之不懈跋涉的追求者。是心灵的渴望,开阔了索求的视野;是心灵的飞翔,催动了奋进的脚步;是心灵的富有,孕育了生命的奇迹……一句话,欲创造人生的辉煌,需要首先让心灵的辉煌起来。让我们记住一位并不著名的诗人的著名诗句——在目光无法抵达的远方,我们拥有心灵)
汨罗江中涌出的一颗珍珠,白皙的肌肤,乌黑的短发,俊秀的五官,使她全身散发出一种高贵的气息。标准的学生模样让人一看就觉得那一定是个乖乖女。
是啊,她乖巧可人,叛逆有度,敢于面对现实,从来不会隐藏什么,在她面前可以高谈阔论,摒弃怀疑。她不但是闺中密友型还不缺贤妻良母的无微不至。无论你在何时走近她的闺房,都会让人想起“自然干净,心旷神怡”因此,她的闺房一直都是她的骄傲!
至于她的性格,也只有走的更近才能了解。不爱理陌生人的她和好友却有着非一般的亲近,不会计较个人得失,不会故意伪装什么,她的心情总是会写在脸上,一目了然。想拥有一个MP3,宁愿不要手机;想霸占一台电视,宁愿不要电脑。这样非同寻常的特点大概也只有她才会有吧。
可爱的她,乖巧的她,叛逆的她,终究是那个白白胖胖的她。这样一个对电视情有独钟写作业却要看心情的她,实在太讨人喜欢了。没有那个人是完美的,但只要用一种美好的心态与她相处,你会发现,她,已经很完美了——我的好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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