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完这部电影。一开始打开的时候,因为是黑白片再加上无聊的法庭背景剧幕,让我恨不得赶紧关掉电影,可是推动我继续让我往下看的是他们12个人被锁上的一瞬间,他们所有人的表情和动作,就像做一个调查,每个人的情感变化和思维变化。
开始的时候,刚到休息室里的时候,这可以作为比赛的开始,有罪和没有罪的比分是11比1,这个时候屋子的温度很高,风扇也不能开,导演在极力的营造出一种紧张而且闷热的环境,而且只要一燥热就会导致人不能冷静的思考,一个人要说服一个人就只能靠喊叫和咆哮。
比分到了10比2的时候,有罪方要了第一次休息。之后就是在洗手间里的放狠话环节,很常见,但又很重要,这里有一种推力在推着比赛继续发张。
回到比赛之后,比分变成9比3,又突然必成了8比4。
当比分到了6比6的时候,开始下起了雨,温度突然就凉了下来,风扇也开始工作了,人们也都突然冷静下来了,尤其是那个打开电扇要看球赛的人物,直接将自己的一票投给了无罪。还有就是搞广告的那个人物,思维飘忽不定,他所有的动作都特别的符合一个广告人的特征,从一开始把衣服挂到衣橱里到把眼镜带上摘下的小细节。可谓6比6是电影高潮和尾声的一个转折点。6比6之后有罪方又要了一次休息,接下来虽然开始进入最难攻破的时间,但是故事的结局已经显然易见了。
6比6之后,比分变成3比9,有罪方先开始进攻,结果变成没有人愿意听,全部站起来离开自己的座位,一个在冷静环境里,暴躁的人被人所不接受,而且他的论点显然不能被人所接受,完全是为个人习武所发表的偏见,直到他被禁止说话。突然比分又有微小的变话,4比8,原因是广告人物不能左右自己的决定。
我觉得最精彩的对峙环节是那个觉得一生没有什么建树的老人,他细微的观察,最终说服座在他对面的一个人,他一个人搬回3分,现在的比分变成11比1。
最后一个也是电影的结局,是一个被孩子所伤的父亲被自己说服的过程,他开始极力的咆哮,可是在这个已经成定局的比赛中,压力和无声的劝服,全都促使着电影的结束,和一个最终的决定,12比0,无罪对完胜。
这不是一场游戏,但是确实有比分,不能把这个比赛叫做辩论赛,因为辩论赛的力度不够。
影片的环境和背景设计都十分的到位和讲究,没个人物的刻画都细致入微,而且地道的符合每个普通人的性格特征,挂着的衣服的4个人,表明这个人的生活是很严谨的,而剩下的8个人生活可能更加的随意,没有什么过多的约束。
比赛结束之后,还不妨,握握手,拿个衣服,以表示友谊。
从前有一个富有的老绅士他有三个儿子,前两个儿子自认为很聪明,第三个儿子却很笨,大家都管他叫“笨汉汉斯”。国王的女儿要找一个聪明的人做丈夫,三个儿子同时去向公主求婚,前两个儿子骑着漂亮的马到王宫,见到公主由于紧张连话都说不出来,被公主骂了出来。笨汉汉斯骑着公山羊来到王宫,见到公主他回答问题时就像平常聊天一样,一点也不紧张,公主非常开心,就让笨汉汉斯做了自己的丈夫,并当上了国王。
我觉得笨汉汉斯一点也不笨,他非常聪明。他有一颗平常心,遇到任何事情沉着、冷静、不紧张,所以我要向笨汉汉斯学习。
人总会有优点和缺点,不能光从外表断定他是一个怎样的人。《笨汉汉斯》这
故事讲述了这样一件事:在一幢古老的房子里,住着一位年老的绅士和他的三个儿子。老大和老二非常聪明的。老大能背我市近三年的报纸。老二精通各种语言。
一天,报纸公布了一条消息:公主要找一个聪明人做丈夫。老大和老二决定去求婚。父亲给俩人个准备一匹马,临走前对他们说:“祝你们好运!”这时,绰号叫“笨汉汉斯”的老三跑来了。“我也要去!”老三喊道。老大讥笑说:“瞧你那傻样!”“我要我要”。老三叫道绅士只好也也让他去。老三一路上拾到许多老大和老二认为没用的东西。
到了王宫,人山人海,一个个人兴冲冲进去,灰溜溜出来,老大和老二也不例外。然而,轮到老三,公主要什么,他有什么。
这让我们知道,不能看人只看外表。
影片《十二怒汉》以一件凶***案为背景,选取陪审这一独特视角,以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新颖的艺术手法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和反思。故事讲述纽约贫民窟一名少年被指控***死自己的父亲,经过州刑事法庭冗长繁复的审讯基本定案,最后交予陪审团讨论。十二名陪审员的十一个,未经审议便举手赞成少年有罪,只有八号陪审员坚持己见“合理怀疑”,站出来主持公道,在一对十一的不利局面力排众议。在他坚定的信念下,大家开始严密推理,精细思考,抽丝剥茧地推翻了一条条伪证,局势逐渐转向无罪一方,最终挽救了无辜少年的生命。
故事中给我们呈现了这样一些人物:因为天气炎热而心情暴躁的家伙;一心只惦记着看球赛的棒球爱好者;出于对自己儿子离家出走的怨恨而迁怒于人的倔强父亲;性格友善充当和事老三发咽喉糖的男人;思维敏捷、支持正义的老头;始终关注股票情况的经纪人;习惯高谈论阔的富翁;任何事都会延伸到广告工作上的推销员;一开始就反对集体、坚持己见的男主人公等等,不同的个性、立场制造出不同的矛盾:无罪和有罪论断阵营的矛盾、个体和个体之间的矛盾、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矛盾。矛盾制造出冲突,冲突引发愤怒,这些愤怒慢慢汇聚成群体的愤怒,又在交锋、融合的过程中因为达成一致而自然消解。影片中12个人便组成了一个群体,讨论的过程正是这个“群体”逐渐走向破碎瓦解又转向凝聚共识的过程,其中个体思维和群体思维的特点和弊端显露无疑。比如当一群人在一起讨论某个问题时,单个的反对意见就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迫使个体跟随群体,如在影片的开始,除了八号陪审员,其他所有人都不经思考地认同了法庭所提供的证据认定被告有罪。
从该影片讲,孤身奋战的八号陪审员就是个体正义、理性、尊严与勇气的代表,在投票前一直站在窗前沉思,他冷静的气质表明了他严谨、理智的性格特点。而与他截然相反的是三号陪审员,在投票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暴躁固执而缺乏理性的,甚至一度在理屈词穷的愤怒中拿刀要伤害八号陪审员。他投票的动机不是理性思维而只是随大流,而且一旦认定,便会固执倔强到底,这使他成为了最后一个投出无罪票的人。他的前后行为正是“众口一词”效应的表现,即当面对一个问题或一件事情需要评判时,其他人在你发言之前表述了相似但与你观点相左的意见,那么你很可能会改变自己的初衷。
影片中,在讨论的最开始,主持人,也就是一号陪审员便给这个集体两个明显的“暗示”,并带有强烈的个人意见倾向:他说“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宗一级的谋***案”就暗示被告是有罪的;他又说“无论如何,我们都得达成共识,那是规定”。他的潜台词已经很明显,一是你们必须承认有罪是事实,二是原则上你们只能赞同。于是在第一次表决有罪中,他第一个举起了手。作为主持人,这种先入为主的立场必然对集体的选择具有暗示作用。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中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主持人的偏向性态度和行为的指引,使大多数陪审员基本失去主体意识,导致了第一次投票时集体中大多数人的盲从。这也符合Lamn和Myers提出的群体极化现象,在对这一领域最初的研究表明群体在讨论重要事情时会转向更加冒险的决定,即冒险迁移。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种迁移并不总是朝向冒险一方,只有当群体最开始的倾向是冒险时,冒险迁移才会发生。社会科学家菲比·艾尔斯沃思的研究记录指出:“死刑案件中的被告,面对那些倾向于给他定罪的陪审员,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仅如此,Witherspoonv.Lllionis也指出:“那种泰然自若地送一个人去死的陪审员,也是很轻易地忽视被告可能无辜的推断,接受原告对事实的陈述,宣告有罪判决的人。”这种固守自己轻率选择而对错误视而不见的个体聚在一起便使群体的错误更加难以动摇。
从这点引出“从众”的概念,即由于群体压力而引起的个体行为或信念的改变。NovailsFragment说:“我的观点,我的信念,在第二个人接受它时便获得了无穷的力量和成功。”在影片中,这种传染性的盲从从大部分的陪审员话语中可以得知,2号陪审员就是开始:“这真的很难说出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有罪,从证词来看一切非常明显,没有人能证明他无罪。”显然,他没有任何自己的思考而只是盲目从众而已,最典型的就是7号陪审员了,他始终置身事外,只关心球赛几点开始,即使在从被告“有罪”到“无罪”的态度转变中,他也只是模糊地说:“我已经厌倦了这种情况,我想我要作出突破,我要改变我的决定,投无罪票。”可见,虽然集体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却都是建立在盲从的基础之上的。
莫顿·多伊奇和哈罗德·杰勒德把个体从众的可能性概括为规范影响和信息影响。规范影响是“与群体保持一致”以免受拒绝,得到人们的接纳,或者获得人们的奖赏。另一方面,信息影响会促使人们接纳,当现实较为模糊时,正如光点似动情境中的被试那样,其他人可能就会成为有价值的信息来源。这场讨论,不管是从一开始的赞成有罪还是到最后的承认无罪,都带有明显的从众色彩。此外,社会责任分散作用于去个体化现象也是不容忽略的,从这些点来讲,陪审团或者说群体决策中往往都会不可避免的表现出盲目性与偏执性。
研究者哈里·卡尔文和汉斯·蔡塞尔报告认为,约有2/3的陪审团最初不会就一项判断达成一致的裁决。但是,经过讨论95%会产生一致意见。很明显,群体影响起了作用。在这种群体决策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即趋同思维和群体无法分享和使用只有少数成员持有的信息。当一个群体的凝聚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也会产生趋同思维,他假设群体是不会发生错误的,成员会受到来自其他成员的压力而支持群体的决策,拒绝接受与群体决策相冲突的信息。研究表明一旦趋同思维出现了,群体就很难改变他们的决定,即使最终结果证明这个决策是错误的(Haslametal,2006),影片中那种群体决策的艰难转变过程就印证了这一点。而第二个潜在的缺陷就是:群体作出决策的是群体分享的信息,但你是指向决策的信息本身就是模糊甚至错误的或者好的信息并没有被成员所分享的时候,会产生哪些不好的影响?影片中的讨论无疑也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在简单分析了一下这十二个人以及他们组成的群体从头到尾表面的变化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就是一切与群体普遍信念和情感相悖的东西,最终都会转向正义、理性的一方,这种转变有时候是通过独特的个体力量逐渐扩散的。但要真正达成群体的共识并形成坚定的信念,不仅要求个体要坚守独立、正义的信仰,同时也要加强对群体的引导,从而制衡群体思维的潜在误导甚至极端化。这部电影从社会心理这个角度就应该引起人们这样的思考。
《十二怒汉》是晚上看的。全片一个半小时,看完后激动不已,遂又再看一遍。第二遍不是跳着看的,而是完整的、连续的第二遍。第二遍看完已是凌晨两点,仍无法平息心中燃烧的火焰,久久睡不着。好电影愉悦人,伟大电影改造人。《十二怒汉》某种程度上改造了我,让我真正切身领悟到电影吸引观众的手段是那么丰富!现在经过几天冷静的思考,初步想通了这一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黑白老片为何能如此让人欲罢不能,所以就写下来,希望能为《12怒汉》拉来更多粉丝。
《十二怒汉》通篇就是一个场景(头和尾的法院景可忽略不计,完全是装饰性的,删掉都不会有大影响: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在一间休息室内讨论决定一桩谋***案是否成立。谋***案的被告是一个18岁的孩子,死者是他的父亲。12位陪审团成员必须讨论出一致意见:孩子的谋***罪名成不成立。如果成立,孩子将被送上电椅执行死刑。如果不成立,那么不成立的理由必须基于对整个审判的推理、问询、证据、证言或程序产生的“合理怀疑”。由于人证、物证齐全,一开始十二个人中有十一个人斩钉截铁地认定孩子有罪,只有亨利·方达扮演的建筑师觉得此案有蹊跷之处。而电影的结局是,十二个人全部判定孩子无罪。
一头一尾,反差极大,这种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往往最考验剧本的能耐。这就像一道命题,扯得水到渠成那就叫本事,扯得东倒西歪那就叫无极。与国内大片绝不同,《十二怒汉》成为了这种充满戏剧冲突的电影的典范——我只是后悔为什么这么晚才看到它。
让我们从头开始,先自己面对一下这道命题作文,看看能有什么回答,再看看《十二怒汉》怎么回答。题目有这样几大难点:一,电影只发生在一间会议室里,这就意味着几乎没有令视觉愉悦的大变幻;二,电影是讲十二个人,十二个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说不多是因为没有变化,说不少是因为我们必须把每个人物都介绍到位,包括职业、性格、智商、背景、政治取向、心路历程,这些全都要通过对话和动作体现出来,并让人过目不忘,想想都是无比浩大的叙事工程;三,这是关于一桩谋***案的审判,谋***案有很多的证人、证据、证词,还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还有心理学的分析,这些信息是海量的,如何让海量的信息合情合理、有规划、有步骤地安排在各人对话中,且完全照顾到广大观众接受水平,不需要做笔记,不需要查资料,这又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四,这故事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奇迹般的大逆转”,即一人逐步说服剩余的十一人,这是本片最大的难点,因为这么充满戏剧化的情节,只要安排得夸张一点就会有刻意的嫌疑,而安排得含蓄一点又让观众觉得没有可信性,而且十二个人以什么样的节奏逐一被说服,更是门深厚的学问——稍有不慎,观众就会觉得是安排出来的,假大空的帽子一旦被扣上,就别再想翻身了,这是最难一点。
那么《十二怒汉》是怎么完成的呢
突然间想到,在说《十二怒汉》之前,不妨先说说去年网上很火爆、在院线却很无名的另一部电影——《这个男人来自地球》。关于这部电影,我以前写过,不重复说过的观点了。从叙事的技巧上来说,在同样是封闭空间靠对话推进情节发展的前提下,《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比起《十二怒汉》来,不仅没有突破(黑白改为彩色都显得无力了,而且退步明显。无论是动作场景、音乐编排,还是演员表演、台词设计,感染力都差了不是一层楼,是专业与业余的差别。这倒是一个怪现象,现在推崇《这》的人对《这》的褒奖之词,《十二怒汉》倒是很受用的。如果这些话被贴在公共网上,很可能会有很多《这》迷用恶毒语言攻击我是SB,但是我相信看了我的分析,这些人都会闭嘴,因为显然《十二怒汉》编导的诸多天才之处,《这》要么没做到,要么大打折扣。好了,偏题了,不再提《这》了。
虽然追随天才的步伐是自不量力,但是我仍将尝试分析一下《十二怒汉》的技巧。
一,怎么一下子记住十二个人?
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十二个主角。人多最怕的是什么?乱。
因为只有亨利方达这一个大明星(其实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来说这张脸也绝对不认识,让观众能在半小时内就记住每个人,然后再期待他们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内轮番登台唱戏,那得花多大一番工夫!我至今都不敢想象,那需要多少才情,才能构筑如此宏伟的叙事大厦。
首先问一下各位,如果让你拍片子,有十二位迥异的人物要介绍,你会用什么方式来“又好又快”地让观众记住他们谁是谁?让我们想想比较有名的十人左右群戏电影,《指环王》靠种族区分,《爱情呼叫转移》靠的是众多明星区分,而且都是通过相当长的时间来介绍人物。如果时间很紧只有半小时呢?如果人物都不是明星呢?怎么办?
《十二怒汉》编导的方法与众不同,而且他们的方法也只有这部片子能用。
他们引导观众记住人物的方法,不是名字(都没有名字,而且名字不重要,不是编号(数字没有个性差异,反而会阻碍人的记忆,不是职业和性格(这个需要时间来强化印象,不是很简单有效的方法,不是高矮胖瘦的外表(这仍需要反复强化才能让人记住,不是衣着(不仅黑白片,而且大家都穿相似的正装……那到底是什么?
有牛人告诉我,间谍能在短时间内背下一篇长长的论文,不是靠强记,而是靠巧记,即把某些文本的代码替换成另一种非文本的代码,比如我们身体的某个部位或中国地图各省位置,那么他运用的大脑区域就不是我们平常用来记忆文本的区域,而是其他负责处理具象事物的大脑区域,这样记忆效率会大大提高。其核心技巧,按我的理解,相当于高中数学课上学的“数形结合”大法。的确,我考高考数学,只靠数形结合的方法,却几乎能答所有类型的题目。
写到此,不禁感叹《十二怒汉》的编导是天才。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把我们变成了神通广大的伯恩,引导我们用间谍的方式去记忆,让我们毫不费力地记住了这十二个人。
编导开篇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确立一名主持者;而让这主持者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宣布每个人都按照陪审团的编号入座。注意,这个不起眼的宣布,是整个叙事的基石!《十二怒汉》让我们在极短时间内记住每个人的方式,就是这十二个人的位置!!!让固定的人,坐在长桌的固定位置,一端一个,一侧五个,以后哪
怕因剧情需要人会走来走去,隔一段时间也一定会让他们重新回来入座,不断强化印象。我敢打赌,凡看过《十二怒汉》的人,基本上都说不出角色的名字,但全都说得出每个人的位置!
简单!有效!就是天才!其他电影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不可能不让角色从头到尾不动呀。所以说,场景单一,别人说是叙事上的劣势,我说到了天才手里反而是得天独厚的优势!《十二怒汉》失去的只可能是镣铐,得到的却是全世界!
二,怎么让这十二怒汉各个有戏唱?
好了,我们分析出了我们为什么能够一下子记住这十二人,但是这只是编导征服我们的最基础最简单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需要分析为什么他们能够使得每个人都给我们留下了那么深刻的印象?
有必要重提一下这里的几大难度:一,不能太夸张,不然观众看出了你的技巧,就显得很傻很矫情(《英雄》的叙事就是技巧被人一眼看出,又不是原创,显得太功利,所以被人BS至今;二,不能太低调,不然效果不得力,观众不知你的表达;三,不能给人物贴标签,一个靠人物和对话撑场面的电影,贴标签是自***行为;四,每个人当然不能同时出场唱戏,而分批出场又很难把握整体节奏;五,每个人的观点和思想是有层次和变化的,因为除了最开始一人,其他十一个人都经历着180度大转变;六,这种故事没有先例可循。
以上六大难题,《十二怒汉》必须攻克前五。
为了讲述方便,我暂且按照十二怒汉坐在长桌边上的方位,以顺时针方向来介绍这十二个人:
十二点方向:就是主持者,1号陪审员,陪审团团长,学校橄榄球队教练。他的作用,是组织者。在故事上,他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但是在影片结构上,编导只有通过他才能实现某些意图:他负责提供资料和道具的支持,负责制定规则,负责定期组织投票。虽然他自己也闹过情绪,但是他制定的规则有效地把其余十一个怒汉牢牢控制在座位上,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对这个原则的支持——只要有人提议,就会组织投票。这使得无论是怒汉还是观众都能在一个阶段性争辩后看到争辩的结果,而每个结果又产生了每个人新的心理效果,推进着故事继续讲下去。
一点方向:2号陪审员,小个子,戴眼镜,年轻人,职业不明,但是应该是需要高智商的工作,因为7号陪审员经常讽刺他“天才”。他的戏份不多,第一次参加陪审工作。刚开始没有自己主见,但是随着讨论的深入,他渐渐地有了立场。虽然没有站在风口浪尖,但是几次帮腔很有力。提出了凶手拿刀方式的疑问,间接贡献了这么一个“合理疑问”。曾帮助8号重演现场时数秒,热心肠,曾提供大家润喉糖吃。
二点方向:3号陪审员,中年人,大嗓门,火爆脾气,自己开了一家通讯公司。骄傲,自负,但是稍欠逻辑。因为与自己儿子闹翻,断绝了父子关系,带着对年轻一代的仇恨来看待这个弑父案件,所以他是站在“有罪”立场的最后、且最顽固的人。作为一个富有的陪审员,他在陪审时做了相当详尽的笔记,因此他也是第一个罗列案件信息的人,主要是老人和妇女两位证人的证词,于是我们知道了被告有多么不利:老人不仅听见了他与父亲的争吵,而且目击了儿子夺路而逃;妇女同时在街对面目击了凶***的全过程。感谢3号陪审员的信息,我们基本上也站在了“有罪”这一边。3号不太懂得说话,尤其是好几次说漏嘴,自摆乌龙的台词倒凸显了他可恶外表下的可爱一面。
三点方向:4号陪审员。如果说3号是最顽固的“BOSS”,那么4号真的是最厉害的“BOSS”。4号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因为塑造得实在太成功了。身为投资经纪人,他有最自信的立场,最严谨的表达、最清晰的逻辑、最客观的立场、最稳定的情绪。我一最好的哥们,立志要当他这样职业的人,结果果然和他很相似,甚至客观到有失误了都会自责,最后那句“奇怪的是我竟然忽略了这个细节”是编剧的神来之笔,简直是活脱脱的金融界的福尔摩斯!这样无比彪悍的牛人,当他是敌人时最棘手,而当他是战友时却最可靠。作为最后第二个被说服的人,他其实是最终大BOSS,如果不是一个细节被提出来,他很有可能重夺失地,甚至同样来个翻盘大逆转——事实上他创造了唯一一次的逆转,而且有理有力有节。当他宣布自己投票“无罪”,说“因为我有了一个合理疑问”时,我简直是大呼万岁的。听这个人讲话,就是一种享受。要说他的缺点,可能就是理性得过头了。
四点方向:5号陪审员,职业未知但应当算很体面的工作,出身来自于与被告一样的贫民窟。他一开始稍有犹豫,到第四次投票后就一直坚定地站在无罪的立场上。最大的贡献是他的身份:既证明了来自贫民窟的人不一定就没出息,又通过他的亲身见闻证明了被告不会以案件中的方式刺***人,回答了2号提出的疑问,完整形成了一个“合理疑问”。
五点方向:6号陪审员,职业是装修工人,虽然职业不体面,但是教养很好,尊老爱幼。一开始是坚定的“有罪”派,在故事线索上没有起到重大推进作用,但是却在厕所里向8号提出过一个非常有哲理的问题:“如果你真的说服我们都投了无罪,而那孩子却是真的***了自己的父亲,那怎么办?”这句话看似无意,实则点出了《十二怒汉》的核心:不在于探寻出真相,而在于找出合理的.疑问。
六点方向:7号陪审员,一个橘子酱推销员,球迷,戴着帽子,有较为典型的推销员的性格,自私,善变,玩世不恭、自以为是。他手上有当晚橄榄球赛的现场票,急着想脱身看球去,所以他是现场最心不在焉、最急于脱身的人。这恰恰能解释他为什么那么坚持“有罪”后又改投“无罪”,虽然他嘴上不承认。
七点方向:最核心的人来也,亨利·方达饰演的8号陪审员,唯一一个一开始就提出“无罪”的人,承载着编导的寄托,是希望的代言人,但是并非是一个“高达全”的人物。身为建筑师,他虽然有清晰的思维,也提出了很多有力的疑点,但是我认为他的分析能力远远不如4号,甚至有时还不如9号。他并非是由于有了清晰的反驳证据而提出的“无罪”,面对有力的质疑,他也会语塞。他提出“无罪”,是来自他对“合理怀疑”的正确理解和“悲天悯人”的圣贤气质,不是基于理性,而是基于本能。所以他只想TALK,只想抛砖引玉。所以我们看到他说的最多的三句话是:“I DON'T KNOW,LET'S TALK ABOUT IT”、“MAYBE”、“IT'S POSSIBOLE”。好在“一个好汉三个帮”,他的坚持和建筑师实***性格使得他成功地实现翻盘大逆转,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八点钟方向:9号陪审员,年纪最大的绅士老头。他是第一个站起来支持8号的人。相较于8号的感性,他的作用相当于4号之于“有罪”阵营,以强势、理性的分析为“无罪”阵营提供“火力援助”。在12怒汉中,他是最具智慧,最具观察力的人。他对老人、妇女两位证人的外表和心理分析,几乎达到了波洛的水准,有鞭辟入里、一针见血的犀利之感。我想,他退休前要么是大学教授、要么是报纸编辑,要么真的是侦探。听他的分析,简直是赏心悦目!有了他的发言,《十二怒汉》简直如同阿加莎·克里斯蒂灵魂附体,像一个多面体,这时就翻到了侦探小说的一面!他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疑问:证人的证词真的可信吗?这种充满智慧的提问向来很讨人喜欢,何况他的回答几乎完美。我认为9号是“无罪”阵营最关键的人物。
九点钟方向:10号陪审员,定然是个暴发户,傲慢无礼,始终对弱势群体充满歧视和偏见。在发表一通令人厌恶的歧视言论后,受到其余十一怒汉的“非暴力抵制”,结果脆弱的心理防线崩溃,站在了“无罪”一边。
十点钟方向:11号陪审员,带有英国口音的大胡子钟表匠,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提出了自己的一个疑问:“那孩子为什么会跑回现场”,为剧情进展推进了一把。而最难能可贵的是他的仗义执言:他曾不止一次地发表对“合理怀疑”这一法律概念的解读和看法,甚至提升到“这就是我们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可以说是点出了影片的核心。而他对投机的7号的责问“如果你觉得那孩子有罪,那你也应该坚持下去,而不是为了快点结束而投无罪”,显得正气浩然,大快人心!
十一点钟方向:12号陪审员,广告界人士,又一个被演活的人。玩世不恭,爱讲冷笑话,立场摇摆,圆滑世故。相对于建筑师、钟表匠、金融家这些实在的工作相比,讲究创意和表面功夫的广告职业使得12号成为了一开始相当抓人眼球结果却是最没主意的人之一。而他的优点是:不固执,尊重事实,且有正义感。最棒的一瞬间是有一次投票他思想开小差,1号叫了他好几次才听见,不耐烦状拖长音说“GUITY——”,又是神来之笔,无助于故事推进,却省时省力地把这仁兄的性格演活了。
好了,费了这么大劲介绍好了人物,可以看到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背景和个性,这只是平面的;纵面上,他们是有节奏、有层次、有侧重、有步骤地展示出来,思路是这样的:一段新的案件分析引发了新的一个性格展示,新的性格展示又引起了新的争论,新的争论又引发了新的投票,新的投票结果又提出新的案件疑点……编导就是通过性格展示——案件信息同步揭示,最终,线索全部明朗,证据全部推翻,性格全部展示,有人甚至达到揭皮露骨的崩溃边缘……将如此复杂的功课完成得有条不紊,实在是有才!
有同志提出影片的段落是根据窗外的天气状况等分散观众注意力的支线情节来划分的,我觉得完全可以简单很多,就是以投票次数来分:
全篇共计投票次:
第一次,1:11,只有8号提出疑问,但是我注意到5号、9号的举手相当犹豫和滞后。
之后8号提出看凶器,并证明凶器作为证物有疑点。
第二次,2:10,9号加入进来。
随后提出老人、妇女两证人证词的矛盾之处。分析老人证人的心理状态。
第三次,3:9,5号加入。
11号提出被告为何回现场的疑问。
第四次,4:10,11号加入了进来。
随后通过重演老人证人的目击现场,证明他证词有不可信之处,这是一场很有力的动作戏,反驳得很有力。
第五次,6:6,2号和6号同时加入。
随后讨论被告案发在看电影的证词,通过8号与4号的对质证明了被告有可信之处,这场戏让“一向不出汗的”4号出汗了,分外精彩。随后2号提出凶器的刺***方向问题,5号证明被告不可能用这方式***人。
第六次,9:3,1号,7号,12号加入。
随后10号发表歧视宣言,大家不约而同冷处理,10号心理防线崩溃。4号作为最理性者,力挽狂澜,提出最具***伤力的证据:即妇女的直接目击证据。一时间,无人能反驳。
第七次,8:4,12号倒戈。
对峙进入僵局,大家在商讨如何决策。9号观察到一细节,提出了全篇最精彩的论证和反驳,为了不影响各位初次观看的兴致,我拒绝透露这是关于眼镜和视力的。至此,原本确凿无疑的所有人证物证全部被打上疑问。
第八次,11:1,唯独3号在坚持。
3号自己情绪失控,防线也崩溃了,最终投下“无罪”一票。
前前后后,共8次战役,每一场都是其中某几位怒汉的性格和立场之间史诗般的角斗。虽然是黑白的画面,但是如此有信息、有条理、有戏肉、有张力,毫不矫情做作,毫不拖泥带水,该愤怒的时刻就怒发冲冠,该救济一把的时候就拔刀相助,实在是豪迈、爽快!
写得很晚了,赶紧刹车结束。
发现我目前只能罗列《十二怒汉》的表象,但是编导何以如此精彩地组织情节的秘笈,我却说不出来。
惭愧之余,却一点不失落,因为技巧始终是死的,但是我却体验了这部电影活的精神:那就是对生命和敬畏和对真相的尊重。《十二怒汉》不是想炫耀“合理怀疑”的概念,而是想说,当一个人的生命掌握在你手中的时候,你是否愿意独立思考,哪怕做一点点的怀疑?《十二怒汉》的故事,分明很骄傲地宣布,不屈不挠的怀疑精神和尊重事实的态度,是他们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所以,《十二怒汉》为什么能这样让人激动?表演是一回事,剧本是一回事,拍摄剪辑也是一回事,归根结底,是这样一种可敬的精神。是这种精神,让我们振奋,让我们感慨,让我们激动!
一个出生于贫民窟的18岁少年被指控***害其父,他的最终生死取决于十二位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人的决定。影片一开始提出的一票否决制让我稍感意外,此前我以为像陪审制的最后结果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所以这种必须所有人意见达成一致才可做出最后裁决的方式确实在我意料之外。
影片开始进入主体部分之前是对男孩的特写,他的大眼睛充满对自己生死未知的恐惧,虽说法庭上的各种证人证词无一不表明男孩就是谋***父亲者,但男孩无助的眼神却仿佛在哭诉着自己的无辜,让人不禁心起同情。
十二位陪审者的讨论本几乎不会发生,只因一位力求通过铁证来做决定的绅士在第一次投票时投了no guity。这种勇气着实令人钦佩:当别人无一例外凭借一些事实上仍有争议的论据,或被自己的某些偏见左右,抑或为了个人的私利而去断定某些事情时,我们是否能坚持用事实说话?是否能执着于追求正义?特别当那些人一致对我们的坚持表示出不理解,不耐烦甚至强硬的抗拒时,我们是否仍能像戴维斯一样始终保持冷静、坚守内心的原则,并且不倦地通过各种方式去说服感化他们?在从众之风盛行及原则丧失现象普遍的当下,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一个问题。
对于正义的追求是一个政府最坚实的支柱。
《十二怒汉》(12Angry Men)是由米高梅公司制作的一部黑白电影,由希德尼鲁迈特(Sidney Lumet)执导,瑞吉诺罗斯(Reginald Rose)编剧,亨利方达、李科布、马丁鲍尔萨姆等人主演。
简介。
影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该片的场景单调得离奇全片只有一个场景,可以说创吉尼斯世界纪录没问题了。就是一间陪审团的休息室,把旁边的小厕所计算在内估计都不会超过40平方米。戈达尔说,电影只需要一个女人和一把枪。然而这部电影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一间狭小的屋子和12个情绪随时会暴躁的男人。但就是这一个场景却能让所有观众痴痴地看上一个半小时。
英美法系制度的体现:宁可放走一万,不可错***一个。
接下来便谈谈这十二人组成的陪审团带给自己的所思所想
这十二个人各有自己的职业与生活,他们当中有巧舌如簧的广告商、仗义执言的工程师、毫无见地的富家子、歧视平民的新贵族、性情暴躁的老警察、精明冷静的银行家、只赶时间的推销员。每个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说话的方式,但是除了亨利方达扮演的工程师之外,其余的人都对这个案子不屑一顾,在还未进行讨论之前就早早认定男孩就是***人凶手。
偏见总是遮蔽了真相,这句话说的一点没错,看似天衣无缝的人证物证在陪审团成员们的仔细推敲下变得不堪一击。原因是什么呢?就出在偏见身上,我们的生活无时不刻都存在着偏见,人们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批判别人,却没意识到那些高尚的想法实际也是偏见。
首先站出来赞成无罪的男主人公,由于他的坚持,也随着对三个关键证据的科学推测,赞成无罪的氛围开始在其他十一个陪审员之间扩散。
渐渐的,大家对男孩是否有罪的表决也开始出现戏剧性的改变:11对1、9对3、8对4、6对6、3对9、1对11。
如果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男孩就是***死他父亲的凶手,如果男主人公没有对证据进行合理怀疑,最后把男孩送上电椅,这不仅是对真相,正义的一种蔑视,更是藐视了法律,生命,尊严,人权的价值。
如果不对这些证据进行合理的分析,提出不合理的地方,就很有可能因为主观臆断而成为***人选手,尽管在这些案件中认为证据已经很明显了,但是只要觉得证据不确凿,就得指出来,只有程序的正义才有可能实现结果的正义。
不要被偏见所蒙蔽,不要让偏见掩埋了真相。我们是具有独立思想的人,是具有感情、人性的人,对别人少一些偏见,就能换来多一份的尊重,或许你的一次独到见解,能够像那位陪审员先生那样,拯救一条与你相同的性命。
我个人认为我们要永远有理性的思考,永远保持对真相追求的决心,不蔑视生命,尊重法律,尊重人权,尊重他人的尊严,不因为自己的偏见而听不见合理的怀疑,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
在真相面前,我们只有保持卑微与谦恭对于每一个生命的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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