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周日去见到外婆时,她那一头银丝,总是让人格外瞩目。
几乎每周日我和母亲都得开展一次无谓的争执——
“你今天去不去看你外婆?”
“不去!”
“不去?不去也得去!”
我总是垂头丧气地听着母亲与外婆说着家常琐碎,心中不自觉魂游天外,当我又回过神来,视线自然而然又看向了坐在我前方的外婆。
这是我第一次仔细端详这个为儿女辛劳一生的女人。她很瘦,瘦得全身只有骨头的重量,像纸片似的。他已经松弛的面部显现出我这个年纪不会有的安详,还是无法忽视她的白发啊,似雪般不见一丝杂色。
只听得母亲又在数落我了:“您看她,每次都心不甘情不愿地给我拽到您这儿来看您;她怎么也不想想您以前为她做了那么多事,她……”
外婆打断母亲的话:“别说了,别说了,我知道她心里还是记挂着我的,要不怎么会放着大好时光不出去玩而来看我这个老太婆呢?”
然后外婆好像对我比了个手势,似在咨询我的意见:“你说是吧?”
我条件反射似的连连点头,情不自禁地开始回想外婆从前为我付出的种种——
她的身体一直不好,我仍记得那个冬天的早晨。以往我中午总在她家中吃饭,为了我中午放学归来能吃上一顿香甜可口的饭菜,她每天都早早地出门买菜。
那天是因前日中午将作业本落在了她家里,于是大早上便要去拿回来。清晨的寒风刺骨,似乎不将人吹得瑟瑟发抖便不作休;尽管裹着厚厚的棉袄,寒风依旧一阵一阵地灌进来,双手像冰块一样毫无知觉。
终于走到了外婆家楼下,但一个身影却让我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她一手提着菜篮,一手扶着栏杆,一件件大衣掩盖不住她羸弱的身躯,她步履蹒跚,一步三喘艰难地向前走去,那单薄的背影啊,我穷尽一生也无法忘却……满头白发在冬阳下泛着耀眼的银光。
如今她已经不能走动了,走一小段路都不堪重负。当我结束了冥想后,母亲也终于与外婆谈完话了。她招呼我离开这儿。
回头看外婆,她的脸依然平和安详,她朝我轻轻地挥手,不长的白发在摇曳中熠熠生辉。
十月怀胎,成了一个孩子的母亲。母亲,一个多么伟大的字眼儿。
母亲是孩子走路的启蒙老师,教会了孩子为人处世的社会道理;母亲是孩子生命的保护伞,保护着孩子在磨砺中闯下去的勇气。
当你做错事时,当你遇到困难时,当你一个人行走在路上时,只要你回头,背后总会有一个人默默的帮助你,守护着你。
只因为在他们眼中你永远都只是个孩子,无论你有多大。
又是一年的新年,大雪纷飞,地面已经积满了厚重的白雪,尽管人山人海,火车站口旁是一位老妇人穿着厚重的棉衣坐在椅子上,目光一直望着地铁站口,尽管冷的缩着,但还能看到她眼底的期待。
直到天慢慢变黑,终于看到她的脸上挂满了笑容,她的对面是一家三口。
“妈!”
“唉!回来就好!饿了吧!你爸饭都煮好了!外边冷。”老妇人是一脸慈祥的笑容,那脸上早已爬满了皱纹。
这便是母亲,尽管你去了多远的地方,身后总会有一个人挂念着你,担心你在外边有没有吃饱,有没有住暖。
母亲是伟大的,三言两语说不尽,你上学有人给你那书包,下雨有人给你撑雨伞,永远被雨淋到的都是母亲的半边肩膀,只因为怕你淋到感冒了。
不要让母亲伤心,不要让母亲再等,因为他们已经为你忙活了一生。
看到母亲那爬满皱纹的脸你是否也该说一句,母亲,您辛苦了!
我曾经是一个追星狂,喜欢很多的明星。直到有一天,在街上闲逛的时候,听到了一首歌,这首歌是哥哥的成名作——《风继续吹》,哥哥那充满磁性的声音一下子抓住了我的耳朵,还有我的心。
回到家之后,我找到了,哥哥的更多作品,和一些资料,看完之后,我不仅被哥哥的作品而深深吸引,更对哥哥的人品而臣服。
当周围有些朋友知道之后,他们问了我一个问题:“听说张国荣是同性恋哦,你怎么会……”我告诉他们:同性恋并没有错,在娱乐圈,或许只有哥哥敢将这个告诉所有人,我为什么要因为这个抹***了我对哥哥的爱呢?他们听了这个回答,也慢慢的通过了解哥哥的作品,和一些事迹而爱上了哥哥。
哥哥是在娱乐圈出了名的好人,他尊敬前辈,提携后辈,在人前人后都对别人照顾有加,他从来都不骄不躁,对人谦恭有礼,在娱乐圈没人会说哥哥的坏话,只有对哥哥的赞美。这样的优质偶像谁不喜欢呢?
哥哥不仅人品很好,还才华横溢。哥哥谱曲,填词的很多歌曲都十分受欢迎,至今都很受欢迎。
我的偶像是哥哥张国荣,因为他的歌声,角色,等等,他之所以成为我的偶像,是因为他的一首歌的歌词: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他是我这辈子的第一个偶像,是唯一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青春期的我们,正处于叛逆时刻。远离的小学嬉皮耍闹,远离的爸妈的牵手怀抱,走向了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我们天真,我们活泼,我们梦幻的青年时期,渐渐的父母和我们成了陌生人,曾经的无话不谈,现在的默默无语。
每天放学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喊着‘吃饭没’。我妈就会对着我抱怨她今天多精疲力尽还要受我的气。两人就处于争吵中,最后饭吃不成,心情也已经跌落谷底。不再像过去一回到家就先做作业然后等妈妈叫吃饭。随着社会的变化,我们也跟上大众化的时尚潮流。开始跟同学朋友讨论今年流行什么,走什么风格。老一辈对我们年轻的看法也成为我们的困惑,为了跟上潮流风,回家要钱买衣服鞋子。每次的嚷嚷一闹,又是两三天才和好。也恨自己,为什么这样?这是原本的我们吗?我们是这么不乖巧的吗?事后也不过如此。
我们自己也不希望。可是随着外界的影响,我们的言行举止已经违了规,犯了错。能怎么样。那是我们正在成长,正处于成熟和半成熟的阶段。容易恼怒。喜怒哀乐都呈现在脸色。有时候和同学朋友家人都不易沟通,因为我们正在叛逆。我们正在成长……
也许我们不是的,可是努力想做更好却达不到。也许我们不是最坏的,努力改正错误却还是得不到别人的肯定。因为我们叛逆,我们年轻。我们还需要累计经验,还需要在社会实践,不断的更新,不断的改造,不断的促进自己追求一切!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正如歌中所唱到的,我也一直渴望有一个可以倾诉内心的好兄弟、好知己。但是现在,我可以高谈阔论道:“好兄弟?蓝炫坤不就是?”
大前天晚上,看着自己的“超级演说家”演讲,心中百感交集,有兴奋、喜悦,也有成就感;但更多的,是那种涌满眼眶而又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动。
仍记得在报名参加之前,我永无止境的犹豫着,这是信心突然布满我的心,转折点就是他对我说的那段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话。他说:“你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还指望说服别人?可能有大把大把将你拖向成功的东西在后头呢!”是啊,正所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不去尝试,怎么知道往后的乐趣呢?实在是佩服他,太有道理了!难不成小眼睛还真的能够看到更大的世界?
有时候我会觉得,它更像一位另类的令人敬重的老师。蓝炫坤的偶像——NBA马刺队球员托尼·帕克说过:“对你如绅士般的人,才配得起你称它为绅士。”这位“蓝绅士”也时常模仿他的偶像,大声地说:“嘿!那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定时我又遇到了什么困难去请教他,他总会让我自己先独立思考,全然是一副老师的模样。
说起偶像,“蓝绅士”的偶像多如江之鲫、海之鲈,多得写个三天三夜也写不完。他的见多识广应归功于他爱读书的这个爱好,他的偶像之一正有《三体》中的罗辑,或许是因为罗辑和他一样:爱闯荡、爱拼搏吧!
堪称“身怀绝技,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他,在篮球方面也能大展身手!尽管不是高个子,但是打起球来却没有半分逊色,好比一颗闪亮的流星划过天际。智勇双全,能攻识守,不写联系换来的三分球技巧更让我心慕手追、望尘莫及。我们几个更是自称为“蓝粉”,他也因为百步穿杨般的三分球被我们称为“蓝来疯”!
我坚信,哪怕有那么一天,你我不再相见,我也会记得你!堪称“中国好兄弟”的蓝炫坤!
愿我与你友谊长存。
“伏尔泰曾说:‘友谊是灵魂的结合,这个结合是可以离异的,这是两个敏感,正直的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契约。’我和他的友谊,正是如此吧——后记”
我们班的达人数不胜数,有小小书法家——綦雪玉;有舞台小精灵——蒋晗菲;电脑打字高手——蒋晓雨……其中我最佩服的足球达人——诸骏焘。
诸骏焘在三年级的时候就加入了足球队,每天早晨6:30就得到校,一练就是一小时,要到7:30才能去吃早饭,7:40多才能进教室,他都没有时间读书了。下午两节课后还要去继续练习足球,我们早就可以回家休息了,但诸骏焘仍然在操场上练球。无论是寒腊月还是盛夏酷暑,他都必须要到5:00左右才可以回家。这是多么累啊,一般人哪有这样的毅力啊!可是诸骏焘并没有放弃。
一天,我们放学回家了,我看见诸骏焘在操场上练球,只见他在操场上奔跑的身影他满头大汗,“功夫不负有心人”诸骏焘和其他足球队的队员经过努力终于获得了足球体一等奖的好成绩。
那时一个夏天的下午,学校将举行四年级佳佳杯足球赛,我和诸骏焘等8位同学参加了这次难得的比赛。这回我们对战的是四(8)班,我们大家团结一致,诸骏焘总是跑在第一个,双眼紧盯着球不放,很认真的样子。看上去好像装了个马达,永不疲倦。太厉害了,一下子就射门成功了,观众们欢声雷动,个个都夸奖诸骏焘是个足球高手。第一轮我们胜利了,第二轮比赛开始了,这回我们对战的是四(6)班,诸骏焘仍然是前锋,他总在第一个,总是抢到球,还射了好多次门,我们在接下来的比赛中连连胜出,就省下最后一个四(3)班了,“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我们大家像兄弟一样团结一致,真可惜,今天诸骏焘生病请假,没有来,这可怎么办呢?今天下午可是要举行佳佳杯足球赛的总决赛的,我们班的足球健将没有来,这回可能赢不了了,比赛激烈激烈,还好我细心,守住了一球,但由于对方猛攻了,我守不住,最终输掉了这一场比赛。本来可以得四年级冠军的,但诸骏焘没来,只得了个二等奖。
我认为诸骏焘是个足球健将,你们认为呢?他可真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运动健将,他现在足球队已经有两年了,他并不觉得累。这就是我们班的足球达人,技术高超的足球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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