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有人情味的无常,是鲁迅小时候看大戏时感兴趣的角色,无常为了让自己的堂房的阿侄再见亲人一面,放他回阳间半刻,结果被阎王爷认为是收了钱放人回去,被捆住打了四十下,这个无常也挺被人喜欢的,懂得人间的亲情与家人的悲伤,怪不得有人说他是人,只因为在梦中入冥去当差的。
真想亲眼目睹作者口中的大戏,它虽不像电视节目那么隆重,那么精彩,但它是中国文化的表现,虽其中的阎王爷、无常等在如今看来挺有迷信色彩,但他们却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口口相传的神话,是中华人民的传统文化。
虽然今天我们可以看到更加吸引人的动画节目,但作者当年所看到的由人们自发组织的大戏和当时那喜庆气氛,却一去不返,我们再也无法看到,这确实是一种遗憾。
我们身边的,由古代传承下来的习俗,却在一天天的消失,这些,正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财富,而这些财富,正逐渐被新的东西所替代,是的,社会正在进步,我们有权力享受高科技的服务,但那些曾经的传统,我们却不能忘却,它们经过历史几千年的打磨,逐渐成为中华民族中的耀眼的珍珠,它们是民族的代表呀!古老的深巷,被铲车摧毁,这里将耸起一幢幢现代化的高楼,人们是否还能想起那曾经存在过的,古老的深巷呢?
但愿祖先留给我们的财富,不要被我们浪费。
读完《无常》之后,我对于“无常”的形象有了重新的定义。文中描述的“无常”“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深受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是光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一定则有鬼。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我没有想到这本小说可以让我有如此之大的感触和感动。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哭了两次,一次是我喜爱的有庆的死,一次是可爱的苦根的离去。在书中,我最喜欢这两个人物,他们感觉真的像我似曾相识的弟弟,是那样鲜明,真实,也是那么可爱。而他们的离去都非常的突然,可以说书里几乎每一个人的死都是霎那间的事,让作为读者的我措手不及。余华塑造了这些人物,让他们与我建立了感情,可就在这时,他突然把他们带走,没有一点预告和准备。然后用福贵的一生告诉我来日并不方长,人生就是这样,走到最后只剩自己。这让我想起了我第一次对死亡的思考。曾经,我不懂离去代表什么,死这个字离我很遥远,虽然我很早就接触到了死亡,因为我的爷爷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在老家,在父母和其他长辈的操持下,我经历过两次自家的葬礼,在农村叫摆席。大人们忙碌的接待每一位来宾,还有一些请来的大师唱着我不太明白的歌,爷爷奶奶的照片被放在中间,我磕头跪着和众人一样哭,之后棺材落土,不久就有了我们每年回去祭拜的小土包。活着的人在外头,爷爷奶奶在里头。所以死亡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仪式,因此我从来没有真正的理解死是什么,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所以自然也不觉得可怕和悲凉。三年前的一天,我知道了我父亲最好的朋友离开了我们,并且这今后永远都见不了这个人时,我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个话题,也正式去看待人的一生。这是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身边的人因为意外突然离开我的生活,我当时整个人很震惊,我不愿意选择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觉得这只是一场梦。但我当然知道这不是梦,只是我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我逃避,是因为我不想看清生命的本质,不想承认生命的渺小和脆弱,因为我觉着残忍。昨天还与你有说有笑的人,怎么突然之间就永远不再相见了呢?可是老天不听你的抱怨,即使你很困惑,你也要知道生活毕竟不是个游戏,出局的人没有复活的机会,而活着的人还要留下来继续前行,继续赶路。难过,悲痛,那怎么办呢,你还得活着。就如福贵一样。活着。
书里有一个小的片段令我印象深刻:二喜和凤霞回到家里告诉福贵和家珍凤霞有了孩子,一家人很是开心,做了好吃的都坐到了床上,大家开始说都没想到日子会是今天这番模样,在经历了这么多,一家人能开心的一起坐在一起吃饭,还有未出世的宝宝,要是他们的家人还活着该多好,他们活着,就可以看到如今活着的人的幸福生活。“四个人越哭越伤心”,读到这个情景,我很难过。因为这些场景是真实的,是每一个活着的人对死去的人的思念。尽管大家平时都很坚强的面对着生活,都不提伤心处,但那不代表人们心里不痛。有那么一瞬间,有那么一刻可以缅怀自己死去的亲人,放下面上的坚强,露出内心的脆弱,我想也是幸福的。
当凤霞难产死了的时候,福贵说”我的一双儿女就这样都去了,到了这种时候想哭都没有了眼泪。”字里行间,读到的是生活,是生而为人必须面对的,因为人生毕竟是自己的旅途,在此期间,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人给我们带来欢乐,有人带来痛苦,不管怎样,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们会和所有的人说再见,所以我说活着,就是要珍惜当下,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在今天,把你想说的话说给那个人听,把你想做的事都做了,不要后悔,因为这样,即使生命无常,我也无悔。不用难过,不用悲伤,因为从出生的那一天,从来到世界的那一刻,我们就已经同上天签订了协约,他带给我们生命,带给我们在世上的欢乐,而我们,也必须答应他,我们会遵守生活的规则,即使难过,也依旧要好好活着。就算生命走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要好好活着。
我特别喜欢描写生活在土地上的普通老百姓的故事,因为我觉得真实,朴素。不管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还是《人生》,再到余华的《活着》,这些故事都牵动着我的心。就是因为这些人物这些描写太过于真实,让我感悟到了生命的气息,因为朴实,所以觉得真实活过,真实存在。
《活着》这本书通过福贵的故事,毫不留情的揭露了生活的本质,既残忍,也是事实。既无奈,也无法,所以就像有一句话说的“真正的勇士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生活。”既定的事实我们要遵守,同时我们要好好活在当下,想做什么就要鼓足勇气去做,想爱的人就要尽力去爱去珍惜,我想这些就是我读出来的东西。
早已习惯了每日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鲁迅的散文集,每日有书本陪伴的娴静下午。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无常》这篇文章很好地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了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是当时的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在这篇文章中突出我所见到的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还通过回忆无常,时不时加几句对现实中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可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失望!
最后一段鲁迅先生写得尤其精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学会拥抱不完美的自己,把每一天当作最后一天,以自己的方式认真生活。苦难虽多,但是人间值得。
早前就读过余华的《活着》,疫情期间二刷了这部作品。作者以一种平静的口吻向读者讲述了徐福贵充满波折的一生。福贵出生在地主家,一出生就衣食无忧,少年时期成为了一名精通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在赌博中,输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的家产,沦落至为三餐温饱而奔波的佃农。而后,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所有的亲人相继离去。他亲手埋葬了所有的家人,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伴。
初读《活着》觉得故事很压抑,整本书里没有希望,每当福贵一家燃起希望之时,生活便给他们沉重的当头一击,把他们再度拉入痛苦的深渊。有时候我会想结局会不会有什么反转。然而作者就是无情地揭露了一个事实:活着注定是要与苦难和挫折相伴的,人生是没有一帆风顺的。活着实属不易。福贵的一生与苦难为伴,仍活着。不禁感慨到“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相较于福贵来说。我们这一代人是幸运的,却仍时常抱怨生活中的一些不如意。于是我便时常告诉自己知足常乐,懂得感恩。
疫情期间再读《活着》,又是一番新的感悟。“活着”这个词在打击和困境下,是充满着力量的。它不单是与命运的抗争和呐喊,更是一种接受,接受自己肩膀上沉甸甸的责任,接受生命中所有的起起伏伏,坎坎坷坷,接受现实给予我们的无聊,跌宕,苦难和幸福。接受命运给予的种种,感激他,仇恨他,拥抱他,但是不抛弃他。正如作者所说“活着是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和辛苦,无聊和平庸;幸存,不过是旁人的评价罢了。”就像作者说的:“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对于福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输掉了家业,家还在;经历了生死,命还在;福贵更是在苦难中品尝了生活的滋味。所以除去苦难和不幸,他的生活里是有幸福快乐的。
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那都是属于自己的经历。不断的提高思维的宽度和内心的包容度。学会拥抱不完美的自己,以一种姿态去抒写自己的人生。把每一天都当作是最后一天,认真生活。苦乐参半的人生里,爱自己,便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早已习惯了在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小册子,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这篇文章很好了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的是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当时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本文突出描写了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40大棒。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久不久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可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失望!
最后一段先生判的却是更妙了,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很难言说。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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