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拥有着独特的生命,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的最珍贵的礼物。对于这一份礼物,有的人选择珍惜它,热爱它,比如那些在生死关头与敌人与病魔作斗争的人;而有的人则把它看作是最廉价的,所以怀着无所谓的态度对待他,比如那些吸毒抑或是贩卖毒品的人。不管是糟践自己的生命还是以损害别人的生命来达到自己的一己私利的人,都是不热爱生命的表现。
张海迪五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高位瘫痪,她因此没有进过学校,童年就开始以顽强的毅力自学知识,她先后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专业课程。张海迪庆15岁时随父母下放聊城莘县一个贫穷的小山村,但她没有惧怕艰苦的`生活,而是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奉献自己的青春。在那里给村里小学的孩子们教书,并且克服种种困难,学习医学知识,热心地为乡亲们针灸治病,在莘县期间,她无偿地为人们治病一万多次,受到人们的热情赞誉。
张海迪她患了那么重的病但她并不放弃生命,仍然那样坚强地面对生活。张海迪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令我震惊。是什么东西促使着张海迪这样地热爱生命呢?想了很旧我才明白,其实这是要靠自己的思想:我要好好的活下去,不能只睡在床上等死,那一生就活的没有任何意义了,那样我这个人生下来有什么用呢?像张海迪一样乐观的人也有,像海伦凯勒等。
我知道了人的生活是要创造的,好好创造,生活肯定会美好起来的。
我的家乡在河北省尚义县,那里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是个可爱的地方。
家乡四季分明,春天总是在温暖中带着一丝寒意才悄悄的来到。每到四五月份,小草才从地下探出头来透气,农民伯伯也只有在谷雨前后才开始种瓜点豆。
夏天,天气酷热,树木长得更加茂盛,远远望去,山就象绿色的海洋。知了不停的叫着:仿佛在说:热死了,热死了。
秋天,凉风习习,早晚温度差别很大。我听爸爸说过一句谚语:早穿皮袄午穿纱,抱住火炉吃西瓜。真的是很有意思。田野里仿佛变成了金色的海洋,农民伯伯在收一些粮食:有土豆、小麦、还有我们这的特产莜麦。
家乡的冬天是我最喜欢的。虽然寒风吹在脸上象刀割一样的疼,但是我喜欢下雪,因为下雪后我就可以和小朋友们在一起堆雪人、打雪仗了。每个人的脸上、身上全沾满了雪花,开心极了。
我的家乡还很穷,但我爱我的家乡,我要从小好好学习,争取长大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把家乡建设的更加富裕、美丽!
这天下午,我们高举着心爱的篮球,随着一声欢快的“喔喔”声,我们100名同学跑进操场。这一声发自我们以及全体山南同学内心深处对篮球的热爱。
传球、运球……手中的篮球像一只只可爱的小精灵,跳来跳去,发出一阵阵惊天动地、颇有气势的“咚咚”声。
到了S形运球,我们每一个组必须配合默契,要是有一个人慢了一点点,就“毁”了整个组。平时我们经常练,所以对篮球了如指掌,这还不是小菜一碟吗!我们每个人都保持冷静,快速地绕过一个又一个同学。不料,我一时失手,球碰到了别的队员,改变了线路,我连忙来了一招——飞人接球,轻身一跨,迅速接住了球,真是“化险为夷”!回到位子上,我马上和其他同学一起为运球的'队员加油,仿佛想把千言万语,形成一股无穷的力量,注入他们的体内,助他们一臂之力!
我们在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中离开了操场,这掌声更加激发了我们对篮球的热爱!
生命,它珍贵,没有任何东西能与它相比。它对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大家都只有一次机会,失去了就不会有第二次了。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生命,不光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还应该珍惜一切生物的生命。
然而以前的我却没有领悟到生命的可贵。
上个星期,我们好不容易有一次春游的机会,大家高兴得不得了。在小河边玩耍时,我忽然发现水中有一群黑乎乎的小东西在游动。“是小蝌蚪!”我惊讶地叫起来。连忙找来一个小杯子,舀了几只。这些小蝌蚪好像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它们依然游得很欢。长长的尾巴,黑亮的眼睛,很可爱。
回到家里,我把小蝌蚪放进鱼缸,盼着它们长成青蛙。一开始,小蝌蚪好像害怕似的,呆在水底不怎么活动,我给它们喂东西吃,它们也爱理不理的。
过了两天,小蝌蚪似乎对我熟悉了,只要我走过去,它们就会游得很起劲,一个劲儿摆尾巴。我想,小蝌蚪这下高兴了,它们应该适应这里的生活了。
再过两天,小蝌蚪又开始不安分起来。它们在鱼缸里乱窜,总是把水弄得混混的。我心想:你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才不理你们呢!当我要离开的时候,小蝌蚪窜得更厉害了,它们好像想逃出来,又好像想告诉我什么,真是急死人了。
到了第五天,糟糕的事情出现了,水面上漂着三只小蝌蚪的尸体。现在我终于明白小蝌蚪为什么那么反常了,它们是在做垂死的挣扎啊!我心里难受极了,真后悔把小蝌蚪带回家。
小蝌蚪的死让我明白了生命是宝贵的,不仅仅对人,对动物也是如此。让我们热爱生命吧!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我的的家乡是美丽的遂平,奔腾的汝河从这里流过。春天柳绿花红,桃花好像天上落下的一大片朝霞,梨花白得纯洁灿烂;夏日树木郁郁葱葱,花朵万紫千红,金色的麦浪,在热风中起伏着丰收的欢畅;秋天天高气爽,梨果金黄,苹果涨红了脸,果林飘香,天籁鸣唱,然后田野慢慢退色;冬天白雪茫茫,万物在雪被下做梦冬眠。哦,我的家乡多么可爱,多么美丽富饶!我愿为家乡歌唱,用勤奋用汗水放飞我的理想。
家乡的汝河,河水多么明澈,像一条明如玻璃的带子,溪水欢快地流淌,那是我戏水的地方;家乡的小树林,小野花层层开放,黄红蓝相间,知了不停地鸣唱,拿起竹竿,马尾丝做成套,轻手轻脚,套知了,哦,多么好玩多么美妙;家乡的田野郁郁葱葱,庄稼在茁壮成长,那地里有可爱的蟋蟀,歇足劲,它就叫起来,细细倾听,找准地方,以稳准狠快的动作将蟋蟀逮,放到罐罐里,养起来,听它歌听它唱,等其他的小朋友来比赛,看谁的蟋蟀强;大地里逮只蝈蝈,怀里装,悠闲地时候它就唱,声音美妙又铿锵;家乡的爬爬多肥美,早晨傍晚树林路旁溜一趟,扣出爬爬一小碗,洗干净腌起来,用油一炸美味香;冬天院子白雪茫茫,扫出一块小地方,洒上把谷子等粮食,支上箩筐,支棍用绳子绑,牵绳隐蔽暗处藏,小麻雀饿得慌,饥不择食寻食忙,唧唧啄食下箩筐,危险安全已全忘,绳子一拉麻雀扣箩筐…..
啊,家乡,我喝家乡的水,我食家乡的粮,我在家乡的土地上幸福地成长。
家乡,我是一棵小树,沐浴着祖国的阳光,吸收着家乡的营养,家乡的水滋润着我成长……,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成长,待长成参天大树,为祖国增彩添光,为家乡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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