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初二英语作文

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初二英语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1-06 18:05:15
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初二英语作文

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初二英语作文【一】

在央视节目《朗读者》里,有一句话说得好:“遇见仿佛是一种神奇的安排,它是一切的开始。”在我遇见朗读时,我便想说:朗读,让我遇见一个更好的自己。

我喜欢和朗读相遇时思考的自己。

朗读着陆游的《冬夜读书示子聿》里的“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让我懂得了少年的时候,无论怎样都要努力学习,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有成果;读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又懂得学习也是需要思考实践的,不能成为书呆子,只知道“纸上谈兵”,要通过学而能够举一反三……朗读那一段段文字的同时,也启发我去思索学习的办法,这就是我和朗读相遇时的收获。

我喜欢和朗读相遇时感恩的自己。

朗读着冰心的《寄小读者》,读到了时时刻刻都在关心爱着我们的母亲,就是因为她们关心我们,所以才知道我们身上发生的细如牛毛的小事,而且可以那么滔滔不绝、不厌其烦地说出来。我们怎么能不对母亲感激,怎么能不死心塌地地爱她呢?朗读时不仅让我眼含热泪,更让我找回了感恩的自己。

我喜欢和朗读相遇时坚持的自己。

朗读着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开》,我感受到原来要成为花开遍野的百合也是需要内心有所坚持,要努力扎根,要不惧嘲笑,要认清自己,不管有没有人欣赏,都要努力开放,证明自己的价值。百合花的每一句话,在我朗读时都深深鼓励着我,让我也决心像百合花那样,将来无论如何都要绽放最美的自己。

我喜欢和朗读相遇时向上的自己。

每日的朗读已经成为我的习惯,我还参加了许多朗读比赛活动。第一次参加“少年读书说”朗读比赛,读着《将进酒》却不知道怎么站在台上面对观众,初出茅庐的我害怕又紧张。第二次,在学校“班级展示活动”时,代表班级朗读《苔》,朗读着词句却万分紧张,设计的朗读时的动作都忘了。第三次,参加新华文轩“我是朗读者”诵读大赛,朗读着***的《沁园春·雪》,我终于能全情投入、动作自然,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朗读让我找到了天天向上的自己。

在书香弥漫的朗读里,我收获了自信、收获了知识、收获了快乐,我爱和朗读相遇时的自己!

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初二英语作文【二】

做一个战士,战胜心中的梦魇。——题记

总羡慕别人朗读,或慷慨激昂或温柔细腻。努力尝试,却因怯懦望而却步。

生来就有点大舌头的我,当众说话不是一件易事。知道自己的缺陷,不愿被别人嘲笑,就一天天的越来越沉默,越来越孤僻。那次的开口朗读,成了我最不愿回忆的噩梦。

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集体的朗读中总是有那么奇怪的声音,像蹦豆一般,破坏了整个气氛。老师走下讲台,一个个听着我们的朗读。到我的时侯,看着老师紧锁的眉头,我愈发紧张,说话像一个坏了齿轮的发条,时而卡壳,时而以极快的语速含混不清地读了一大截,周围的同学早已忍俊不禁,笑的七仰八歪。我涨红了脸,默默地闭上了嘴。

渐渐成长,从小学迈入初中,我一点点变得外向、阳光,但说话仍是一大弱项,那噩梦也挥之不去。因为我的阳光和负责任,我被任命成了班长,而许多需要在同学们面前说话的事情就顺理成章的落在我头上,每一次发号施令,都会让我紧张半天,而也就是在这一天天的锻炼中,说话变得不再是那么困难了。然而,一个消息像炸雷一般裂开,让我久久不能平复。

老师要求我做一次国旗下的朗诵。朗诵,我最害怕的事情,也是噩梦上演的地方,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在眼前浮现,一个个尴尬的场面在我脑海中交织。想推辞,怕被同学们耻笑,也怕断送了证明我的机会。我接受了下来,在文海中找寻着最适合我的一篇。终于,挑中了巴金的《做一个战士》,也是让我做一个战士,战胜自己的机会。一遍一遍的品味诵读,给父母读,给同学们读。走上讲台,看同学们的眼神:或戏谑,或期待,或充满鼓励。静下心,平复了自己的心情,鼓足勇气,让感情完全注入到文章中,用最真挚的感情,和抑扬顿挫的技巧,完成这次的朗读。

那一天,在紧张中期盼了那么多天的周一终于到来,老师轻轻拍着我的肩膀,让我放松,坚定地与他对视,与我的内心对视。走上主席台,在迎风舞动的国旗下,放声朗读这篇《做一名战士》证明自己。热烈的掌声四下里响起,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像一名战士一样,战胜了那久存的梦魇,作一名勇敢的朗读者。用心去尝试,终于学会了朗读。我已攀上高峰,迎风做一名勇敢的战士。

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初二英语作文【三】

晨曦里,一阵朗朗的读书声传来。懒洋洋的太阳被吵醒了,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了。太阳还好奇地问:是哪只小鸟在催我早起呀?其实这书声是我发出的。自从开始学习作文,每天打卡朗读,就变成了我的晨起必修课。

朗读的好处有很多:形成语感、记住好词好句、培养注意力。

一开始,我是真的不想读,经妈妈死缠烂打攻势之后才肯的。剧情是这样的:

老妈:抬头挺胸,双手捧起书,认真读!我不服:您就没有别的办法吗?用这种老掉牙的一套,我们是新时代,您这一套,早该下线了!

老妈火冒三丈,拿着鸡毛掸子追着我跑。我一看,老三样要在我身上现场实践了,赶紧说:得嘞,听您的。

开始读的时候,我像蚊子一样在老妈耳边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直到老妈发出了狮吼功,我才认真读了起来。用老妈的话就是:没事找事。哎!形势比人强啊!扭不过老妈,只好顺着她。

后来因为一件事,让我不爱读书的习惯还真改变了。那天,我又被拦路虎作文给拦住了。绞尽脑汁开了个头就无话了。从早晨八点一直耗到晚上九点。用爸爸的话就是脑子里没货,再想也想不出来。老爸老妈也不肯帮忙,第二天我的作文毫无悬念,被老师打回来重写。这样的情况竟连续发生了三次。我还是要脸的,坐不住了。我诚挚请教老妈怎样才能写好作文。老妈说:1。背100篇作文,2。读100篇美文。可以二选一。我当然选择读了,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了?老妈很肯定的回答了我。就这样,我又重新回归了朗读之路。每天按照老妈的要求,早晨起来大声朗读,有感情的朗读,还和老妈分角色朗读,现在是打卡朗读。

果然读着读着,我就发现了好处:读完之后心情舒畅。而且那种怕张嘴的感觉,一扫而空。最让我惊喜的还是:老妈说上句,我就知道下句。写作文竟然也是这样,写了上句下句就自然蹦出来了,写了开头后面的词,竟跟流水一样的就流出来。原来这些都是我读过的书里的句子,现在变成了我作文里的好词好句!

妈妈也说:你自从好好读书后,作文进步大大的。我心里美滋滋。把书上的话变成自己的话,原来作文就这么简单!

经过这件事情,还让我更爱学习了呢!嘘,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吆。

悄悄告诉你们,爱读书是会传染的哟。我特别爱玩的小弟弟也被我熏陶成了小书迷,每天鹦鹉学舌跟着我读。可有趣了。

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初二英语作文【四】

之所以称之为冒险,当说现代人已把这种行为看作不可思议,然而这个不可思议的事今早就发生在我的身上。

看过,《温暖》的人,也许猜出十之八九了。没错,抓小偷了,一个看好我手机的时髦小偷~~今天起得很早,于是我决定不坐地铁改坐公交车,站台上人也同样多,每个人脸上都是焦急的神情,车子来了,大家纷纷收起雨伞,跟着车子跑,当然我并不例外,只是跑的比较慢,我喜欢最后一个上车,因为不会被挤到。

好戏上演了!当我的脚离开地面的瞬间,觉得左衣口袋里多了一只手,我的第一反映是有个家伙要对我的手机下手了。呵呵,算也倒霉了,顺势我用小臂夹住口袋,这小偷还真听话,果真不敢动弹了,就这样我夹着他上了公交车,门关上的一刹那,我确定他没有同伙(其实我的胆子也瞒小的,群殴我可要吃亏的,脑海里一个伟大的身影出现了—小时候的跆拳道老师!于是我攥紧拳头,左脚为基准,向左后转,抡起我的小拳头狠狠的给了那个家伙一下,这主儿真是面儿捏的,还没反映过来已经坐在车门口地上了。相信他现在能看到的不是高大正义的我,而是漫天星斗天马流星拳过后接下来的就是霹雳旋风腿,我的登山鞋今天发挥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作用,一个字形容那叫爽!

司机大哥好象明白了什么似的问我:小偷呀!

坐在前排的阿姨也开了话匣子:你一上来我就看到他啦!手伸在你的口袋里。

这些马后炮!我心想!

车上的人这才明白过味儿,于是你一嘴他一嘴的伸张正义起来。有的说送警暑,有的好似关心的对我说:这样很危险,你一个小姑娘……

哼!这些人的话我现在根本听不进去啦!摸摸自己口袋,手机还在,又斜眼看了还在地上静坐的家伙,我挺挺胸径自朝车厢里走去,嘴里还念念有词的说:对不起,借过!故作镇定形容我那时的表情再好不过,其实心里像揣了十五只兔子,七上八下的打架呢!

坏人当然是没好下场的,只有去警暑报到了,我呢?呵呵手疼,鞋子前面蹩了一小块,看来这鞋子也不咋样。

车子到站了,外面依然下着雨,我没有再打伞,想起那段街舞《雨中曲》。心里不禁在想:如果今天只是旁观者,我会站出来见义勇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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