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长得真奇怪,腰里长出胡子来。拨开胡子看一看,露出牙齿一排排。”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吗?没错,是玉米。
玉米生长在春末夏初,是一年生的植物,初夏,我的姥姥种下玉米,很快开始发芽。秋天的时候,就结果丰收了,之后,玉米秆渐渐枯萎。
记得在姥姥家时,姥爷领我去田地里看玉米。放眼望去,玉米一眼望不到边。一棵棵玉米看起来像一个个士兵整装待发,就等将军发布命令去冲锋打敌人。我用祈求的目光看着姥爷,请求他掰一个玉米让我吃。姥爷走到地里掰下一棒递给我,那玉米棒就像一位少女,玉米须不就像少女的头发吗?我把玉米的外皮一层层剥开,这外皮就像一个个模特炫耀着他们的美丽的外衣。当我把外皮剥完后,这玉米从一个少女变成了一个满口金牙的老太婆。我吃了一粒玉米,软软的,甜甜的,可好吃了。
玉米可以生吃,也可以煮着吃、烤着吃。妈妈煮玉米时,水一烧开,我就能闻到玉米的清香。把玉米做成爆米花,就更好吃了。
玉米浑身都是宝,不仅可以吃,而且玉米须还有很多作用,晒干后泡茶,可以清热去火,止血消炎。玉米叶子和玉米秆不仅可以烧火,还可以造纸。玉米里含有丰富的维生素,还有很多矿物质。我爱玉米,更爱玉米的味道。
大家好,我就是又香又甜又物美价廉的玉米,大家一定想了解一些关于我的资料吧,别急,我这就告诉你。
首先介绍我的名字吧,我的正名叫做“玉蜀黍”,别名有许多呢,比如:“包谷”、“玉茭”、“棒子”、“苞米”、“珍珠米”、“大芦粟”等等。我一般生长在秋季,叶片扁扁的,长长的,像一把锋利的剑。果实像葡萄一样呈颗粒状,成熟时呈金黄色,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发。
我在全世界都是广泛流传的美食,那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吗?我起源于美洲大陆,原产地是墨西哥和中美洲,是千本科草本植物玉蜀黍种子种出来的。哥伦布发现新作文大陆后把种子带到了西班牙和中美洲,随着世界海业的发展,我逐渐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为了最重要的粮食之一。进来还有国家把我奉为“国宝”呢!
我还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泛的农作物之一,从北美洲到拉丁美洲,均有大量栽培。从栽培面积合总产量来看,我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呢,暂居第三。
我不仅可以当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还有药用价值哪!可以把我煎汤喝或者是磨成细粉做成玉米饼,还可以蒸炒烹炸……样样美味又营养。我具有利尿消肿、食欲重振、小便疏通的功效。
我比土豆好吃,比西红柿好看,又比青菜便宜,还说什么,快来选购吧!
玉米成熟了,我第一次跟着外婆掰玉米。
一株株玉米整齐的排列着,好像卫兵守卫着田野。看样子,玉米棒子肯定遇到了大喜事。不信?你瞧,它们都笑破了肚皮—露出了晶莹剔透的玉米沾呢! 外婆已经60多岁了,但掰起玉米来,还是那样灵活。她左手抓起玉米棒子和茎秆的连接处,右手攥住玉米棒使劲往下压。【啪】的一声,一个胖胖的玉米棒子就掰了下来,外婆随手将它扔进了背篓里。接着,她左手又抓住边上的一株玉米,右手攥住玉米棒,随着【啪】、【啪】的声音,玉米棒子就跳舞一样【蹦】到背篓里。而那些卸了【包袱】的玉米秆则在外婆身后轻松地摇晃着。
我看得手心发痒,就学着外婆的样子,掰起来,谁知随着一声轻轻的闷响,玉米棒是耷拉下来了,可却赖在秆子上不肯下来。我使劲拧,还是没有用。最后,我只好学着老鼠的样,用牙齿才将玉米棒啃下来。没想到这一啃有了新发现:原来秆子的汁水还是甜的呢!
外婆一见,笑得泪水都流了出来。她招呼我走进身边,告诉我掰玉米的窍门,一要紧:左手要紧紧抓住秆子和玉米棒的连接处;二要快:右手用力要突然,动作要迅速,这样才能将玉米掰下来。如果动作慢,玉米棒和秆子连接处的汁水慢慢流出来,便很难掰下来。真想不到,掰玉米还有这样的学问。
我学着外婆的样子,左手紧抓秆子,右手突然向下用力,只听【啪】的一声脆响,哈,我掰下了玉米棒子!【啪—】【啪—】【啪—】那是我和外婆在玉米地里进行的合奏呢!
被称为丰收季的秋天来了,玉米也随之成熟了,这一个个大大的玉米棒,看上去诱人极了。
天刚蒙蒙亮,天空泛着鱼肚白的时候,一些勤快的鸟儿就开始啼鸣了。开始有些胆怯,叫的声音不是那么大,感觉还是小心翼翼。后来习惯了,胆子大了,就开始大声啼鸣起来,简直恨不得把所有人都叫醒,鸟这一叫,公鸡们也跟着叫了,有的鸭子也大声地叫唤起来。唉!这简直就是一场动物狂欢会。农民伯伯一起来了,拿起了大背篓,要去收玉米棒子了。玉米们见了,把腰板挺的直直的,头抬得高高的,像是欢迎农民伯伯前来采摘。
中午,虽然到了秋天,但中午的天气依然炎热,辛勤的农民伯伯依旧在劳动,这时热得连鸟儿也懒得叫几声,中午阳光明媚,万里无云,阳光在金黄的玉米地上,玉米地照的亮晶晶的,一粒粒的玉米在阳光下照射的显得饱满透亮,如同一粒粒黄宝石。
夜幕降临,辛苦的农民伯伯停止了一天的辛劳工作,回家舒舒服服地休息了。鸟儿们也相继飞回了自己的巢穴,玉米们,可没休息,它们正和萤火虫玩的起劲呢!每当天一黑,这些美丽的萤火虫就从树里飞了出来,它们在玉米地里载歌载舞,如同小精灵一般,你们也经常为他们伴舞呢,这美丽的场景就如同一副美丽的画卷。
啊!多么美的玉米地呀!如果我每天都能看见这么美的景色就好了!
生我养我的故乡,给我留下了许多梦幻般五彩缤纷的记忆:那清澈见底、白如玉带的白河,那灿若繁星、许多叫不出名的美丽的花朵,那望去像铺撒着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都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尤其令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玉米。玉米不喜欢单个儿独处,总是成片成片地生长,它们团结成一个绿的集体,哪怕连狂风也不能把它们刮倒。
你看,那高高的玉米秆碧生生、绿油油的,迎着夏日的阳光茁壮成长。玉米的生长期是一百天,到秋天就能收成,是大众喜爱的食品。瞧,被叶包裹着的如金豆般的玉米籽吃起来香美可口,是故乡最好吃的玉米。
玉米的秆很长,有的比大人还高。玉米的叶子又细又长,玉米的根像鹰爪般紧紧地抓着土地。黄澄澄的玉米棒外面包裹着几层绿皮,上面长着黄色的“头发”,像一个胖胖的小娃娃。
爷爷说:别看玉米朴实无华,但它全身都是宝。
全身是宝的玉米叶子可以做成纸,还可以包出又香又美味的粽子,也可以卷起来当成哨子,吹出悠扬动听的乐曲。有的玉米上面还没有结籽,妈妈说那叫“哑巴”,“哑巴”的秆可以当甘蔗吃,秆上的汁特别甜,吃了能清热去火。
故乡的玉米是这样令人喜爱,令人难以忘怀,一想起那美如画的故乡,就会想起故乡的玉米。
我爱故乡,也爱故乡的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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