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好友小丽阿姨家养了一只金毛犬,我非常喜欢和它玩耍。她是一只雌性的金毛犬,性情温和,对人友好。它全身有着长长的金色的毛发,跑起来时随风飘扬,其飒爽英姿,让人印象深刻,过目不忘,特别可爱。在小丽阿姨的训练下,它还会听人的指令,作出各种对应的动作。比如“坐下、起立、跳、躺、叫”等。这个时候的沫沫,很温顺听话,像个懂事的小女生,惹人爱怜。
但是它也有淘气的一面。五一放假期间,我们带它大纵湖旅行。刚进大门,它就撒开腿跑得不见踪影。在我们四处找寻回后,发现它正在一个泥塘里打滚。身上到处都是泥浆,已经变成一只不折不扣的黑泥犬了。大门的看守人员因为嫌弃它身上弄脏了,还不允许它进去游玩。在我们的劝说下,勉强放行。进入湖区后,它迅速向河岸奔去。即刻间跳下湖,只见它的头露在水面,四只爪子直在水中刨着,这可是标准的“狗刨式”泳姿哦。我们在岸上仔细地欣赏了一回。不一会,它就湿漉漉地上岸了。这下身上干净多了。这个小调皮,还知道怎么样把自己弄干净呢。
我和沫沫很快成了好朋友。我们一起玩耍,一起追逐打闹,玩得不亦乐乎。真希望每个周末妈妈都带我去小丽阿姨家跟沫沫一起玩。
期中的成绩又出来了,经过一次次的努力,暮筱晨终于从最初的一百三十五名进到了第五十三名,在这所人才济济的“好学校”里,要爬到这个位置,这其中的辛酸苦辣并不是旁人凭空就能想象出来的。
这个时候,暮筱晨已经在这所盛名远扬的“好学校”待了一年的时间,一年的时间里,无非就是再平凡不过的“四点一线”的生活,教室——宿舍——食堂——商店。四点一线,重复循环。
一眨眼,又是一个盛夏。天气还是一贯的热,空气依然粘稠,与往年的夏日唯一不同的只是,这个夏天,暮筱晨终于摆脱了是楚琉欣影子的困扰。也就是这一次,她暮筱晨终于可以为自己而活,不用再那么辛苦模仿楚琉欣的一切,不再是一具行尸走肉,而是有了属于自己的独特灵魂。
嬉笑着和舍友走下楼梯,却在教学楼的出口停了下来,暮筱晨止住迈出的步伐,一步步靠近右手边的公告栏,然后,嘴角不自觉扬起一个让人不易察觉的弧度,目光炯炯地盯着正前方的排名,哈哈,她也终于可以在前三行找到自己的`名字了!下意识地,目光上移,看到了极其显眼的曾光允,之所以显眼,是因为他那行独特的个性宣言,竟然是英文。
暮筱晨突然觉得新奇,呵,他还真是高调呢!这样想着,嘴角的弧度就变得明显起来。跟着暮筱晨一起停下的舍友觉得一头雾水:“筱晨你在笑什么啊?”
“啊?”暮筱晨敷衍的应了声,“哦,没什么,我们去吃饭吧。”
又恢复了笑闹,一眨眼就和舍友消失在校道上。可是从这里开始,暮筱晨心里就装了个秘密呢!
“呐,你们认识一班的曾光允吗?”暮筱晨趴在床上双眼放光的问。
“曾光允吗?”“一班那个?”芷若首先反问道。
“嗯嗯,对呀,就是他,你们认识吗?”暮筱晨有些激动了。
“切,那是个变态!”宝怡发出一声不屑。
“诶?”暮筱晨有些讶异。
“呐,你知道吗?小慧说她去培优班补习的时候啊,曾光允就坐在她后面,尽和他们班那群男生聊些生物上的东西,所以说,他们班的生物好的变态!”
“诶?”暮筱晨有些转不过弯。
“就是就是,其实我觉得他们班不仅生物这科变态,所有可都变态好不?”
“什么嘛,他们班本来就重点班啦!”
“嗯,不过二班也是重点啊,和他们班比起来似乎有些差距呢!”
“嗯,而且二班的人都好骄傲哦!前天数学培优的时候,我还和他们吵了一架!气死我了都!”“他们说你们班好厉害哦,都超过我们班咯!”“你们说这是什么话?”
陆陆续续传来舍友的抱怨,暮筱晨觉得有些头疼……天呐,这是什么状况?她只不过是问了句“你们认识曾光允吗?”,结果就变成了妇女的茶会……而且,谈论的内容根本就完全跑题嘛……
拉过被子盖过头顶,暮筱晨有些昏昏欲睡。隐隐约约听见熄灯的哨声,喧闹的寝室才得以宁静……
至此之后,暮筱晨再也不敢在舍友面前提起“曾光允”了,在异常忙碌的紧张学习中,时间恍若流水,白驹过隙,日子也还过得消停。
只是,上天从不乐意放弃整人这一行业呢……
我家的这只金毛犬,可以称得上是狗中之王了。一双乌黑光亮的大眼晴充满灵性地、溜溜地乱转;一队警觉的耳朵直立在额头上;一身不算长的金黄光滑的毛,如绸缎般地一顺到底;一个巨大的身躯组合成了聪明美丽的猎犬—金毛犬。
它的步态轻快、高傲、挺拔、从容不迫,就像一位高雅的绅士。这只狗很温顺,无论是主人还是陌生人怎么抚摸都行它,既不叫也不咬人,总是低侧着头静静地享受你的爱抚。尽管经过驯化,但有时它猎犬的本性尽显无疑。只要你手上拿有东西,它就会听你的指挥,静静地坐着,等待你的命令,这时你一抬手把东西扔出去,不管是多远,它总能把你丢出的东西完好无缺地捡回来。鞋子、飞碟、球是它的玩具,金毛特别爱玩球,只要你用中握有球它一定跟你抢,抢到球后它是不会轻易给你的,只有爸爸妈妈的命令它才会“松口”。
它还会生气,有一次不知谁惹了它,它一天都不动,只是呆呆地坐着,就连给它吃东西它也把头转到另一边,像是在说:“讨厌你,大坏蛋!”直到第二天气才消。这就是我的爱犬——金毛。
我家的这只金毛犬,可以称得上是狗中之王了。
一双乌黑光亮的大眼晴充满灵性地、溜溜地乱转;一队警觉的耳朵直立在额头上;一身不算长的金黄光滑的毛,如绸缎般地一顺到底;一个巨大的`身躯组合成了聪明美丽的猎犬—金毛犬。
它的步态轻快、高傲、挺拔、从容不迫,就像一位高雅的绅士。这只狗很温顺,无论是主人还是陌生人怎么抚摸都行它,既不叫也不咬人,总是低侧着头静静地享受你的爱抚。尽管经过驯化,但有时它猎犬的本性尽显无疑。只要你手上拿有东西,它就会听你的指挥,静静地坐着,等待你的命令,这时你一抬手把东西扔出去,不管是多远,它总能把你丢出的东西完好无缺地捡回来。鞋子、飞碟、球是它的玩具,金毛特别爱玩球,只要你用中握有球它一定跟你抢,抢到球后它是不会轻易给你的,只有爸爸妈妈的命令它才会“松口”。它还会生气,有一次不知谁惹了它,它一天都不动,只是呆呆地坐着,就连给它吃东西它也把头转到另一边,像是在说:“讨厌你,大坏蛋!”直到第二天气才消。
车站,一个不断上演着离别与欢聚的舞台。这幕离别与欢聚之戏的主人翁总是在不断的变化,不变的是,这是同一个站台。
戏剧的主人翁在变,有一天,我就成了这部戏里的主角。一个春寒料峭的日子,一个满是喜气和生机的季节,同时,在我眼里,又是一个失意的季节。一天,爸妈一大早就起床忙里忙外的`收拾东西。还处在梦乡与现实的过渡地带的我,忽然依稀听到了一丝啜泣。我睁开朦胧睡眼,发现在昏暗灯光下亲爱的母亲的脸,挂着一些泪水,写着一脸忧伤。我爬到母亲怀里,问她怎么了,她没有说话。倒是一向沉默少言的父亲开口了:我们今天要到外省去打工,一年可能才回一次……我当时就哭了,因为不想爸妈离开。但是这些都于事无补。奶奶拉着满脸泪痕的我,站在车站的门口,和妈妈、爸爸道别。然后便目送他们踏上汽车。汽车缓缓启动,渐渐地成了点,渐渐地消失在大雾的清晨,只留下泣不成声的我和奶奶站在车站的门口……从此,车站便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我时不时的会站在车站的门口,愿远去的车能带去我对母亲父亲的祝福,愿回来的车能为我捎来父亲母亲的音讯。我会站在车站的门口,继续着我离别与期待欢聚的车站之戏。
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就掉,掉了之后又长。这个世界一直在变,而站台的戏却没变,它依然在上演着。变了的,依然只是主人翁。
十多年前送别的我成了如今远去的人,十多年前远去的父母成了如今送别的人。每一次返校的清晨,母亲总是会像当年远去一样的早早起床,为我收拾行李,为我准备早餐,一切完毕后便送我到车站,来继续这部没有结局的戏。千叮咛万嘱咐:好好学习,注意身体,多吃饭,少喝冷水……总有说不完道不尽的“唠叨”,一种让人心田温暖的唠叨。车开了,透过窗,虽然外面光线暗,但我却分明看到了母亲眼里的不舍,以及水汪汪的眼眶。离去了,便是无限的不舍与怀念;待到归来时,眼中是一种欣喜若狂的兴奋。但眼睛不管是在离去还是归来时总是湿湿的。
站在车站的门口,祝愿远去的人一路平安;站在车站的门口,等待思念的人平安归来。我的心里有一个车站,一个不断上演离别与欢聚的车站。我会一直站在车站的门口,去送别,去祝福,去等待,去欢聚。
我很喜欢狗,尤其是金毛犬。我们小区的邻居家就有一只这样的狗,它叫小卡。小卡体格健壮,有着庞大的身躯,四条粗壮有力的腿,全身都是金色的长毛。它还有一双黑黑的眼睛、一张长长的嘴巴、一个灵敏的鼻子、一条毛茸茸的不断来回摇摆的长尾巴。
小卡很活泼,喜欢和小朋友一起玩耍。每当天气好的.时候,主人就会带它出来玩。当小卡看到小朋友在嬉戏玩耍时,就会在大家周围不停地跑来跑去,绕着圆圈,快乐的“汪汪”直叫。刚开始,小朋友们不认识小卡,都很害怕,但到了后来,大家知道小卡很温顺,就愿意和它一起玩,有些调皮的小朋友还会轻轻的拉着小卡的尾巴,但是小卡一点儿也不生气。
小卡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捡皮球。每当主人要准备扔球的时候,小卡就会目不转睛盯着球,头随着主人的手转动,看球会往哪里飞。当球飞出去的时候,它就像箭一样的跑过去,找到球,叼回来。有时,主人也会逗小卡玩,摆出准备扔球的姿势,假装往出一扔,小卡就会往那个方向跑,但是,只要它发现那里没有球,马上就会跑回来,重新做好准备。
别看小卡很威武,但它有时非常胆小,每次听到炮声时就会迅速的往家里跑。有一次,我们和小卡在外面玩的时候,突然,有人在放炮,小卡一听到炮声,就立刻“嗖”得跑掉了,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小卡真可爱,我们都很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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