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不生不灭,永不衰老、改变,那将是怎样的情境?如果你拥有一眼神奇的泉水,喝下它便能成为永恒的存在,不会变化,身体仿佛定格,你会作出怎样的选择?
娜塔莉在她的童话中,就挖了一眼这样的《不老泉》。
温妮是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小女孩,家族有着一片林子。偶然地遇上了塔克一家,得到了一个惊天秘密——她的林子里竟有不老泉。
长生不老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谁都想长生不老,永世长存,但是塔克却阻止温妮喝下泉水,因为塔克觉得人若一直活着,跟石头没什么两样。是的,人若不经历生老病死,那还有什么意义。生命不是用时间衡量的。而且若世上的人都是如此,那世界不成为了一张定格的照片?不老泉的秘密,就因此深埋于塔克一家的心中。
但是,这个秘密还是被一个阴险的人发现了,为了守住秘密,塔克一家倍受牵连,女主人梅因为误***了那个对泉水虎视眈眈的人送进了监狱。最终,温妮救出了梅。经历了一次次风波之后,生活又归于平静。林子再也无人深入。
但这个神奇的故事并未结束,温妮,还将面对那个也许决定她一生的选择。
尾声,带着几分凄凉。时间,磨平了往事。林子没了,温妮的宅子也没了,最后,温妮的选择浮出水面,带来了无限的伤感和震撼。一块墓碑上镌刻着温妮.福斯特的名字。
读完后,它带来的冲击仍萦绕心头。无论构思、语言、情节、文字都精妙无比,如真被不老泉滋润过一般,经典永恒!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春姑娘来了!她把迷人的春光撒满人间,美丽的公园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你瞧,那座圆形的大花坛,开满期千姿百态的花朵。白色的月季,紫色的玫瑰,红色的花花等等,分别组成一个个艳丽的花环,真是万紫千红呵,彩色蝴蝶被吸引住了,它们一群群飞来,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公园里,到处都是一簇簇、一片片不知名的小花儿,红、黄、蓝、白各式各样。有的钻在狭窄的石诚意缝里,有的躺在树下的泥土堆上,有的长在假山上,把假山中间的山洞当面镜子照,真像一群顽皮的小姑娘。
路边树木欣欣向荣。樱花树上,怒放着一簇簇红白相嵌的樱花,白的像雪,红的像火,好似像雪山火炬合成的彩绸,在微风吹拂下轻轻摇晃,欢呼春的到来。有几株桃树的树杈上,缀着一朵朵红艳艳的花,就像害羞的小姑娘,露出半边带着红晕脸蛋朝着你微笑。春风中,不时飘来阵阵淡雅的花香,令人心醉。
春天的公园充满了活力,春天的公园把美丽印在人们心中,愿明媚的春光永驻人间!
黛色烟瓦的文化美
瓦是古城的眼睛,那深邃的目光见证了一个个光阴故事,只是岁月无情地风化了,将这永恒深深刻进了瓦片。片片暗玉般的瓦片点缀在屋上,楚楚动人。也许她为元代画家黄公望的“富春山居图”那淡雅的色彩和浩然的气魄而折服;也许她为那位在风云变幻中饱经沧桑的松禅老人翁同和,一生在宦海中沉沉浮浮的跌宕命运而忧伤;也许她为柳如是这一位风流奇女能歌善舞又擅长字画,最终抑郁自缢而香消玉殒感到惋惜……
如烟如梦,皓月流银,灵巧精致而不矫揉造作,她没有流光溢彩的色泽,没有光洁平滑的.瓦肤,但正是从她那古朴凝重、粗粝不平中,我们看到了常熟深厚的文化底蕴,那片片黛色的江南烟瓦,在雨中燃烧着历史,熠熠火花点燃了人们心中的记忆。
浓妆淡抹的自然美
溪水淙淙,翠木葱葱。常熟有着画山秀水般的神韵。虞山巍巍,这座“福山”已成为古城的守护神。虞山是善变的,沉浸在黄澄澄的晓雾中的朦胧美,隐没在霏霏雨丝中的神秘美;彩蝶飞,双燕栖,缠绵而又柔情;柳絮飘、蛙蝉鸣,豪爽而又奔放;落叶卷,雁南飞,成熟而又睿智;银花舞,梅傲寒,刚劲而又内秀。虞山,这位披上嫁纱的美人,美得让人心醉。潺潺溪水,汩汩而流,声如玉,色如空,两岸的磐石惊叹于那灵动的曲线,收起了自己的尖角利爪,碧莹莹、蓝幽幽的溪水如丝如带,穿梭于静谧的山林间,圣母般蕴育着生灵。
愈品愈浓的历史美
古朴清雅的方塔别致、悠久,飞檐四角微翘,弧度优美。红与黑相互配合,足可见其历往的浩劫、沧桑。风乍起,夕阳斜,血色残阳,铜铃叮叮,方塔携手常熟走向未来。红色经典之地沙家浜,芦苇萋萋,枪声隆隆,血洒芦荡,弹雨接连打向水面,激起滴滴血水,黑色的野鸭飞向灰蒙蒙的天空,凄凉的啼啭划破天空的宁静……那历史的一幕幕都映入了芦苇沟。
青色碎花布,深棕色木橹,只是留下耐人的晕圈,清秀绮丽的江南小镇应是这样。笛声袅袅,古琴悠悠,一曲渔舟唱晚,一份闲情逸致,足以让你深迷常熟。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我们的常熟之行就这样开始了!在车上,我一直很不耐烦地问他们常熟到底有没有到了啊?一路上还一直堵车。经过持续的堵车、颠簸之后,终于到了常熟。
我走下车,“哇”地一声叫出来,这真是人山人海啊!不愧是旅游黄金周哪!常熟买衣服的地方也很多,例如:招商城啊、天虹服装城啊、精品男装啊、还有七彩儿童服装城啊……可别小看了这些地方,这些地方可害惨了我们呢,把我们绕了一大圈,我们先去了招商城,看见没有合适我的童装;就去天虹服装城,没想到天虹服装城是卖成人女装的,没想到又白跑一趟;最后才找到了七彩儿童服装城。七彩儿童服装城中,在一家名叫××的店中我看中了一条外面有毛,但里面很薄的裤子。妈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就答应给我买这条裤子,我非常高兴……最后,在一家店中,我无意中看到了那件染着橙色的外套和用机器织出来的黄色毛衣。妈妈也觉得还不错就买了下来……
临近中午,我们都感觉肚子空空的。我就想吃牛肉粉丝汤,爸爸的眼睛很锐利,一下就看到了在不远处的路边摊上有卖吃的,就随着牛肉粉丝汤飘出的香味走到了那儿。坐在座位上,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快到三点了,我们拎着一大包的东西心里带着欢喜的心情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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