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永生的眼睛》这篇文章,我认识了琳达一家三代人,并被他们三代人那为他人着想,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品质深深地震撼了。
这让我想到了自己:以前,我只顾自己,不管他人,总以为自己好,别人就好。记得有一次,刘嘉辉不小心把我的铅笔盒弄掉在地上,虽然他道歉了,但我心里还是很生气,毫不客气地把他的\'铅笔盒弄掉在地上,害他的笔头都断了。现在,每想起这件事,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我这么自私,有时还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而琳达一家却能为他人着想,无私奉献呢?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人所能给予他人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很久以前,***妈和我就认为,如果我们死后的身体能有助于他人恢复健康,那我们的死就是有意义的。”这让我明白了你所能给予他人最珍贵的东西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如果死亡之躯能有助他人恢复健康这样的死才是有意义的。在我们这个社会,人们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只想保留自己完整的身体,不愿将自己的器官捐献出来,我真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像琳达一家那样,让更多人重获新生。
琳达一家,他们看似平凡,而却拥有不平凡的心,他们那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将永远留在我的心间!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叫《永生的眼睛》故事内容是:作者14岁时,母亲就突然去世了,作者伤心欲绝,这时几位警官进来问爸爸:“您同意医院取走尊夫人的眼睛吗?爸爸不假思索的同意了,这让作者感到气愤,对爸爸大吼道:“爸爸!妈妈完整地来一了这个世界上,也应该让她完整的离开!”爸爸向作者解释了一番,原来,爸爸和妈妈生前早已约定好了,待他们死后,一定要把所有完善的器官,由其是眼角膜。一定要捐献给他人!作者渐渐长大了,父亲也面临着疾病。父亲对作者说,待他死后也要和母亲一样把器官和眼角膜捐献出去,得知此事的小温迪——作者的女儿,热泪盈眶地说:“我为你们感到骄傲!”
我觉得作者的母亲和父亲是多么的无私奉献,是多么的为他人着想,是多么的助人为乐呀!
老师说:“这还不是课文的结尾。”说着把两段文字出示在了黑板上。同学们看了都呆若木鸡。没想到,作者又签了一次同意捐献眼角膜的协议,才华横溢的小温迪,在一次交通意外中丧失了生命!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悲伤的事呀!一朵最鲜艳,最芬芳,最美丽的花朵,竟然在她是花骨朵儿时就已经凋谢了。小温迪是多么的善解人意,多么的助人为乐,多么的处身设地的为他人着想呀!可是她却这样的离我们远去了。不过她也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献给那些看不见的盲人。她肯定会想!如果我死后都能为那些看不见的盲人做出一点儿贡献,那么我的死就是有意义的。
这一家人都有着无比高贵的品质,他们无私奉献,他们善于帮助他人,他们时时刻刻都在为别人着想,我非常赞焦志伟同学的发言:“如果你将眼睛捐献给盲人们,让他们重见天日,也相当于换了一种方式让你的眼睛继续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继续用眼睛欣赏着这大千世界。
我们今天学习了《永生的眼睛》这篇课文。主要写了母母亲死后想捐赠器官,可女儿不干,在女儿琳达长大后,终于明白了父母为什么要捐献眼角膜。最后她激动地把温迪抱在了怀里。我最欣赏的是这句,“我痛苦难忍,不顾一切地冲进了自已的房间。你怎么能让他们这样对待妈妈!我冲着爸爸哭喊,妈妈完整地来到世上,也应该完整地离去”这句话可以说明作者为自已的.母亲打抱不平。因为琳达认为母亲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把母亲的眼睛角膜给予他人,那么母亲就变成了残疾人,她如果到另一个世界,也是一个双目失明的人。为什么要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还要承受着这种折磨,这使琳达无法理解。
“琳达一个人能给予他人的最珍贵的东西,莫于这自已身体的一部分。”父亲给琳达在讲道理,使琳达明白了能在死后为残疾人捐赠器官是件很光荣的事,也是唯一能为这个世界做一个小小的无私奉献。父亲跟琳达说“他和妈妈认为如果死后能为那些残疾人做一些奉献,那么他们的死就是有意义的。这可以说明父母非常愿意帮助那些残疾人恢复健康。后面,一天父亲愉快地告诉我,他去世后要捐赠所有完好的器官,尤其是眼角膜。
这说明了父亲对残疾人特别关心,甚至认为只要能帮助那些残疾人,就算是心脏、皮肤也都要捐。从父亲与世长辞后,我遵从了他的遗愿,捐赠了他的眼角膜。这说明琳达已经明白了父母捐眼角膜的原因。因为如果她不明白的话,也不会遵照他父亲的旨意。父亲接着说“当你们得知我的眼角膜起了作用,你们会为我自豪!这说明父亲认为做为一个健全人,我们应该捐赠眼角膜。因为假如你是一个盲人,你一定会自暴自弃,就算你不自暴自弃,你也只能凭着想象的空间编织一个虚拟的画面,到那时你就可以体会到那些盲孩子心理,既然我们是一个健全的人,我们就应该捐献器官,使我们得到永久生存。
今天我读了《永生的眼睛》这篇文章,很受感动。
《永生的眼睛》,这一篇文章,读了就让人感觉人世间的友情是多么的美好,爱可让他人恢复光明,恢复对自己的希望,那些心中充满爱的人,他们将自己身后的器官捐给那些需要的人,传递的是美好的品质,连续更是无私的爱,这爱是伟大的。
这一篇文章讲的是琳达14岁母亲去世,爸爸同意捐增器官,爸爸给他说死后生命的意义在于自己的身体能有助于他人建康,这样的死有意义,琳达有了家庭后爸爸也说将来要捐赠器官,琳达14岁的女儿温迪感动了,也要死后捐赠器官,让那些失去光明的盲人重见光明,看美丽的大好山河,这种大爱的思想一代代传承着,让我感到人世间多么的美好。
看完,这一瞬间,我感动了,我感到人世间,友情和爱心的无限的,我们应该多一点爱心,多一些帮助,对于那些身体缺少几部分的人捐赠自己的身体,让美好的世界多添一些美好,又有光彩,有创造奇迹的人,生命的价值不仅是自己幸福的活着,更重要的是他人因你的存在而改变了命运,生活因为你而更加精彩,越多能帮助别人的人才是幸福的人,伟大的人。
《永生的眼睛》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友情爱心这两个都要留住,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一遍又一遍地阅读了《永生的眼睛》这篇课文。课文讲述了一件令人眼泪淌下、极致悲伤的故事:
琳达14岁那年,一场疾病夺走了她的母亲。当天下午,警官来到他们家,问是否可取用她母亲的角膜,爸爸居然答应了。琳达极至爱她的母亲,她冲动地认为,妈妈完整地来到世上,也应完整地离去,一根毫毛也不能丢,何况是角膜。父亲平静地教育琳达:一个人所能给予他人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自身的一部分,他和妈妈早已决定死后捐献器官了。
父亲老了,他愉快告诉琳达,死后他要捐赠所有完好的器官,并认为一个盲童能像琳达的女儿——温迪一样画出栩栩如生的马,这是件好事。温迪知道了外公的心愿,说以后也要学外公捐献器官,琳达这才得知父亲留下的远非一副角膜,而是教育孩子为一切给予的高贵品质。
天有不测风云,琳达年幼的女儿也丧于车祸,她把女儿的角膜捐献出去后,收到了一封信,并得知两个昔日盲童重见天日,并能画出美妙的画后,她十分开心。
读完之后,一颗晶莹的泪珠淌在我的面颊,“你想过什么也看不见会有多么痛苦吗!”多么令人感动的言语,竟出自十岁少年之口。我曾试过装残疾人,无论怎样,他们的痛楚我们是感受不到的。即使只缺一个小拇指,那就要面对许多困难。在盲童学校里,妈妈来看望盲孩时,可爱的孩子们摸着那张熟悉而陌生的脸,想知道自己的妈妈长得什么样,他们大声呼唤:“让我看一次吧,哪怕就睁眼一次!”相比之下,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死后,捐献出所有完好的器官,可以让无数残疾人得以健康。
我死后要学温迪和她的外公一样捐献器官,救助一个个因患癌而危垂的生命,让一个个残疾而想轻生的人摆脱残疾!
今天,我们学了《永生的眼睛》这篇文章。文中主人生无私奉献,一心为他人着想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通过读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作者琳达的爸爸妈妈及她的女儿温迪捐献眼角膜的感人故事,说明了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展现了“我”的一家人的高尚情怀。
虽然人已经离开人世,但他们的眼睛还留在人间,来看这美好幸福的缤纷世界。文章写的很感人,他们一家人都是非常有爱心的。如果是我去捐献眼角膜,我一定不会同意,读了这篇文章,我也要向琳达的一家人学习,把我身体里的所有的完好器官捐献他人,让爱心的接力棒一程又一程地传下来。
我现在深深地认识到帮助别人是快乐之本,我会在今后尽我所能去帮助一切需要帮助的人。请大家记住,多帮助别人并不是坏事,有可能在你帮助别人的刹那间你收获了许多幸福。如同那句话: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我蜷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盯着电视屏幕。电视中人物打斗的嘈杂声响回荡在卧室里,我却觉得房间空落安静得可怕。
大概是因为那个人不在吧。那个,在我心上烙下深深痕迹的人。
有些烦闷地关掉电视,我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那只挂在灯架上的招财猫脸上灿烂到炫目的笑容,真像她啊——那个将它送给我的人,我的,妹妹。
她去军训的第一天早上,房间中乒乒乓乓的噪音毫不客气地把酣睡的自己从梦境扯回现实。
啊,姐,我去军训啦!她笑得灿若夏花,停下收拾东西的动作,向我招呼。
嗯,快去快去。我不耐地眯眼,最好晚点回来,让我清静几天。
啊怎么可以这样说呢。妹妹皱眉小声嘟囔着,却也不再言语。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确如愿以偿地清闲下来。不会再有人在床头柜上堆一大堆零食袋,也不会再有人把衣服丢的到处都是,更不会再有人在看电视时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
但为什么,我却开始想念了?明明之前一直闹着要她从我的房间搬出去,可当这间屋子真正安静下来时,难言的寂寥却如藤须般丝丝缕缕地缠绕上心房,束缚得自己难以呼吸。
举目四望,窗台上摆放着她侍弄的花草,衣橱中挂着她常穿的衣衫,床铺上放着她心爱的玩偶不知不觉,她的东西已占据了我生活的一角。这是,她在我生活中留下的痕迹。
呵。我微微苦笑,却又是带着些许满足的释然。早该承认了不是吗?即使嘴上一直说她好烦人、好黏人,即使她老是把房间弄得一团乱惹起我的怒火,即使我和她老是吵吵闹闹冷战半天,但正如妈妈说的,你们是姐妹,这一点是不会变的\',我们流淌着相同的血液,亲情的羁绊无形中将我们牵引,我们在彼此生命中留下的痕迹,是谁也无法抹消,谁也无法否定的。
哟,姐,我回来了!她依旧笑得灿烂,明晃晃得犹如三月朝阳;皮肤似乎晒黑了许多,却更显青春活力。
啊,身上脏死了,快去洗澡!我恼怒地敲上她搭在我肩上的脑袋。
旁边的阿姨笑了:你们真是亲密啊,看起来对方就像是不可替代的存在呢!
我微愣,偏过头去,声音几不可闻:嗯。
风过无痕,鸟过无声,你在我生命中行走,却是在我心上留下了永生难忘的痕迹。
这个学期我学会了一篇叫《永生的眼睛》的文章,课文讲述了琳达一家愿意死后捐献有用的器官。读完这篇文章后,对我启发很大,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从课文中找到了答案。
“一个人所能给予他人的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琳达爸爸的一番话使我懂得了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给予。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毫不利人,专门利己,比如鞭炮劣质,盗版光碟等,严重破坏了消费者的利益。记得上次我哥哥去电脑城买了一张15元的光碟,刚一试,就坏了,与老板所说的质量相差甚远。
通过这篇课文,我觉得一个人只有做有利于他人的事,才会生活得快乐,更加有意义。琳达爸爸捐献了自己的眼角膜,让盲人重见光明,帮助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这是多么伟大。
对我来说,应该学习琳达一家那种无私奉贤的精神,将这种精神融入到我的生活中去,从乐于助人等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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