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非洲草原历险记》。它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的作者是韩国人洪在彻和吴炫。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多利和蒙志在非洲草原上探险的事,既非常好玩又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草原上如何制造兵器、胳膊和腿骨折了怎么办、在草原上如何取水。我建议多读这种能学到科学知识的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一个寒风凛冽的清晨,天微微亮,空气中还洋溢着夜的气息。
公交车站台上,竖立着一则醒目的木牌,上面清楚地写着“母子上车处”。可却有几个大男人在站台上。
第一个男人穿着厚大的衣服,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睛目视前方,装作看不到牌子上的字。
第二个男人高高瘦瘦,戴一顶黑色的帽子。双眼一直紧闭着,并渐渐皱起了眉头。不知是因为天气寒冷,还是因为心虚,他的腿逐渐抖了起来。虽然心中感到愧疚,觉得对不起有孩子的人,但眼看车就要来了,队也排了好长时间,并且前后的人丝毫没有退让、愧疚的意思,他也就理所当然地占着这个位置。
第三个人身材矮小,略显得有些胖。戴着一顶鸭舌帽,脚穿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是在发呆。可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文盲呀!
北风呼啸着席卷而来,在场的人都被风吹得瑟瑟发抖,手脚冰冷。而第三个人的额头却渗出了汗珠。想必是因为内心的自责而紧张吧。但看着前一人如此心安理得,他也只好装作若无其事。
第四个人看起来像是一位医生。眼睛斜视者,戴着口罩,穿着白大褂,手别在背后。
从他斜视着的眼睛里,闪现出一丝慌张不安的神色。我想,此刻他一定受着良心的谴责。身为医生,本就该济世救人,此刻自己却违反了医生的准则。
木牌旁,站着一个瘦弱的.妇女。她包着头巾,眼睁睁看着本该是自己上车的地方,如今却被几个大男人占了。她怀中的婴儿,还不足一周岁,戴着一顶雪白的帽子。寒风吹来,吹得她怀中的婴儿号啕大哭起来。妇女焦急而充满慈爱地安抚着婴儿。她单薄的衣裳,被风吹得随风舞动。她的脸色愈来愈苍白,她怀中的婴儿不断地挣扎着,好像要挣脱妈妈的怀抱。
眼看着风越来越大了,妇女已经体力不支了,而那几个大男人却依旧无动于衷。
在妇女即将倒下的一刻,车来了。好心人热情地把妇女送上了车,并训斥了那几个男人。
原本,母子上车处是为了方便母亲与孩子,是她们优先上车。这本是社会对她们的关爱。可有的人,为了方便,竟然装盲,占了他人的位置。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的,不仅仅是要做乐于助人的人,更要有一颗不计回报的心。俗话说:要想别人尊重自己,首先得自己尊重别人。因为,凡事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要多为别人设想。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三个智慧少年,坚毅如虎的碧吉,精明如虎的路克,勇猛如虎的帕克里克。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组成了“冒险小虎队”。他们知难而进,无所畏惧,闯入了一个又一个的危险地带,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这套系列丛书记叙的情节紧张、精彩、生动、逼真。当我看到小虎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当我看到他们为了看清事情的真相而奋不顾身时,我被他们的勇敢,不畏惧而感动。看完后,好像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就像小虎队的好帮手一样,帮他们分析案情,为他们出谋划策。我最喜欢路克,因为他有一个百宝箱,在关键时刻总能派上用场。在超级成长版冒险小虎队的书中,还附着魔镜、小虎解密卡、暗语破译卡和定位搜索卡。每次遇到紧急关头,他们总能帮助解难。使我感到了全新的体验,好奇心得到了满足。
这套书使我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判断力得到了提高。既是我放松心情的'好伙伴,又能从中学到知识。我喜欢《冒险小虎队》这本书。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要我说,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阿里巴巴不仅维护了人间的美好,也教导了我门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要做个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对书里的情节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读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找出《一千零一夜》翻开来看看。《一千零一夜》不仅内容丰富容易懂,而且告诉我很多的道理,对好人应该善良、正义、诚实、宽容。都是我们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对坏人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战胜他!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给了我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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