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一天之中最重要的黄金时段,作为“职业书虫”的我,把早晨这个黄金时段,作为我一天读书之旅的开始。早上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在早上读书,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我喜欢在早上大声地读书,这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作者笔下,畅游于作者构写的意境之中……正是因为晨读的乐趣无穷,所以我爱上了晨读,自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晨读让我受益匪浅。
伴随着我朗朗的读书声,美好的一天开始了。早晨的确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段,正因如此,每天早上的晨读不但使我记住了许多东西,还令我的记忆力增强,更让我磨炼了自己的意志。
晨读,是一件挑战人恒心与毅力的事情,早上正沉迷于梦乡,就得和温暖的被窝“告别”,特别是冬天,更是一种挑战。晨读,它会使我们受到瞌睡虫的“攻击”,从而上午可能会疲惫不堪,不过,坚持下来,可以调整“生物钟”,不但让自己免受瞌睡虫的困扰,对学习的裨益无穷,更可以锻炼自己的毅力。当你真正地体会到晨读的`乐趣之后,便会对那些挫折不屑一顾,因为晨读会使我们的心灵得到一种升华!
还是那句话: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这个黄金时段我们一定要有效地利用起来,从现在开始努力。
读书是我们努力学习的第一步,晨读是我们为这第一步打下的基础,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努力,养成良好的晨读习惯,为我们美好的未来打下扎实的基础!
新书到手以后,我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书中还收录了《英雄石像》、《快乐王子》等多篇中外知名童话,还是彩图拼音版的,更引起了我阅读的兴趣。如果有谁问我,最喜欢哪一篇,我会脱口而出《一粒种子》!
故事说的是在世界上有一粒特别的种子,像核桃那样大,绿色的外皮很可爱,凡是看见它的人,没一个不喜欢它的。会长出碧玉一般的芽,开出最美的散发浓郁香气的花朵,可是从来没人种过它,自然也就没人见过它的美丽的`花,闻过它的花的香气。国王、富翁、商人、兵士先后得到过这粒种子,他们以不平常的心态对待这粒种子,精心地看护、培育,小心翼翼地,盼望这独特的种子早日发芽、开花,希望能带给他们荣誉、财富、地位,而这粒种子就是不发芽。农夫在耕田时很偶然地得到这粒种子,他把种子随意地种在田里,该耕就耕,该锄就锄,该浇就浇,没有把它看成是什么特别的宝贝,结果这粒种子开始钻出碧绿的嫩芽,不久长成了小树,并且很快开花了,发出浓厚的香气。所以这粒种子既独特又平常,要以平常的心态对待,给它土壤、水分、阳光、肥料,就能发芽、开花。我们是祖国的种子,不需要在温室里长大,我们要在阳光里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
妈妈读了这篇童话,也收获多多。说是“和孩子一起阅读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读这些书籍,能让我们在阅读中明白做人的道理。《一粒种子》也告诉作父母的一个道理---种子就是种子,不管怎么珍贵、异常,只要以平常心对待它,给它土壤、阳光、水等,就能发芽、成长。我们对待孩子不也应该如此吗?!”
一篇优秀的童话,能带给我们如此多的快乐和启迪;好的阅读习惯将受益终生。同学们,朋友们,我们都来读书吧!
天已微微发亮,我们走出宿舍,一抬头,两颗星星嵌在天空。一明一暗,一大一小,像两盏小橘灯。它们洒下微弱的光芒,照着学校的教学楼,给教学楼蒙上了一层梦幻的面纱。向远处望去,天边有一道紫红色的朝霞,美丽动人。在这美丽的清晨,我们迈进教室,准备晨读。
带着对一天美好生活的憧憬,翻开语文书,让美丽的文字在眼里流动,让琅琅的读书声在校园回荡……读冰心的《母亲》,让我感受到她对母亲的思念;读鲁迅的《社戏》,让我看到封建社会思想的陈腐;读朱自清的《春》,让我到春的多姿多彩;读列夫·托尔斯泰的《七颗钻石》,让我感悟到了人性的美好……每一次阅读,都会冒出新的想法和感受,不知不觉中发现语文课本竟也是那么有趣。
诗词的世界精彩纷呈。读岳飞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我体会到他报效祖国的一腔热血;读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体会到他对亲人的美好祝愿;读李清照的“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我体会到一种淡淡的伤感。
我最喜欢的是辛弃疾的《南乡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怀》,站在高高的北固亭中,望着滚滚长江水,感慨着千古兴亡之事,让人一下子就感觉到他的豪放大气,以及浓浓的爱国之情。辛弃疾的词,总是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晨读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我,让我的知识面更加宽广,也让我的写作水平得到提高。我甚至养成了这样的习惯:闲暇时拿出一本书,细细地品味一段温暖的文字。
我爱晨读,它让我每天都有好心情,伴我日日成长。
冬天到了,北风呼呼地吹,天气很冷。有一只小鸟真可怜,它在树枝上冷得直发抖。
一位老爷爷走来,看见了小鸟,心想:"这只小鸟多可怜呀,这么冷的天,它一定会冻死的。"小鸟对老爷爷说:"风把我们的窝给走了,我们没有家了。"老爷爷说:"别着急,我来帮你们想办法。"老爷爷就用自己的帽子给小鸟做鸟窝,帽子真暖和。
小鸟想到树林里还有许多怕冷的小鸟,就把它们都叫来,一起飞进了老爷爷的帽子。它们非常感谢老爷爷。以后老爷爷也天天来看小鸟,小鸟们每次都唱歌给老爷爷听。
有一天,一只小猴子下山来.它走到一块玉米地里,看见玉米结得又大又多,非常高兴,就掰了一个,扛着往前走。小猴子扛着玉米,走到一棵桃树下。它看见满树的桃子又大又红,非常高兴,就扔了玉米去摘桃子。小猴子捧着几个桃子,走到一片瓜地里。它看见满地的西瓜又大又圆,非常高兴,就扔了桃子去摘西瓜。小猴子抱着一个大西瓜往回走。走着走着,看见一只小兔蹦蹦跳跳的,真可爱。它非常高兴,就扔了西瓜去追小兔。小兔跑进树林子,不见了。小猴子只好空着手回家去。
记得有一次,我洗完澡刚准备上床睡觉时,突然看见一本《三国演义》端端正正地摆在床头柜上,我的目光立刻集中在这本《三国演义》上了。它好像伸出了无形之手,紧紧拽住了我的心。看看时针,已经指向八点了,心想:太晚了,别看了。可是,那书似乎在说:“快看呀,张飞单挑马超了!”我被迷惑了,决定把它带到被窝中去,为了不让妈妈发现,我就关掉电灯,拿着手电筒,一下子钻进被窝,把自己盖得严严实实的,再留一点点空间,把书塞进去,打开手电筒。如饥似渴地看起来,一页,两页……九页,我似一匹恶狼般,贪婪地读着。不一会儿,胳膊酸了,怎么办?有了,用嘴巴咬着,这下胳膊不酸了,嘴巴可受苦了。牙齿要紧紧咬着那粗粗的.手电筒,那可真累啊……
嘴巴累是很累的,最重要的是书还是要看的。于是,我又积极地打开书一页一页地翻着。好!孙权火烧连营大胜刘备。太棒了,我就说刘备太骄傲了。一定胜不了……慢着,嘘,脚步声?啊!莫非是爸爸来“查房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于是我手忙脚乱地“吐”出手电筒,和书一起一股脑地塞到被窝里。脚步声越来越远,我才松了口气,虚惊一场。又匆匆拿出书,咬住手电筒,继续奋战。
过了片刻,我的嘴部肌肉开始发涨,我怕这样会抽筋,就想了个好主意,用头当“探照灯”,也就是说用头绳把手电筒和头发绑在一起。一试还挺管用的,既不累又可以好好享受我的最爱。就在这夜深人静的夜晚,在这温暖的被窝,我就这样缩着身子,手捧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头上扎着“探照灯”,嘴上还流着口水,如痴如醉地看着书……
不知什么时候,我不知不觉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我睁开眼睛才发现头上的“探照灯”依然闪烁着微弱的光芒,手上依然拿着那本书,眼眶中却长出了“黑眼圈”。
这就是我,在被窝里窃读的我。我爱看书,常常把心身沉醉于书中,有时看到搞笑时,我会前仰后合,有时看到激动的时候我会热泪盈眶……书,使我知识丰富;书,真正让我走进知识的海洋去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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