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与守法两者互为关系,学法是前提和基础,守法是目的和要求。不学法就不懂法,不懂法就难守法。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学好法,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然后自觉地去守法。
法就在我们身边,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发现。如:学《道路交通法》,让我们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学《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们知道如何约束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已的'利益。大量的案例事实表明,许多青少年都是由于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忽视,不懂法,不知法,缺乏辨别是非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误入歧途,也容易被人教唆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许多青少年因为不懂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被违法犯罪行为所侵害。例如:某子弟学校学生覃某,经常敲诈小同学,但都没有学生跟家长说过,后来发展到骗四年级学生某某到河边进行敲诈,因诈不到钱,覃某便用绳子把这名小学生给勒死了,接着又打该同学的家里电话,谎称该同学已被绑架,要家长交钱才放人,经公安人员严密布控,案犯于当天深夜落网。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做到的,而对于公民来说,惟有能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才可能获得最大的生存自由。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有的同学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王某,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有同学提议他拿这10钱去打电子游戏机,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了,怎么办呢?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有一次,他去一家超市偷东西,没想到在超市出口处被一位老太太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法治呼吁人们学法,法治更呼吁人们守法。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只有人人学法,个个守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社会才能文明进步,我们才能在法治的蓝天下幸福地享受生活。
一桩桩真实的案例,一件件惊人的犯罪事件,竟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一个不经意的举动,一句无意伤人的话,居然就构成了犯罪!今天,一堂法制教育课,使我豁然开朗。
20xx年夏天,正是暑假期间。某地一所学校里一个成绩很好的学生——涂某,在街上结识了一名比他大几岁的学生——李某。俩人很快成了好朋友。李某是有钱人的孩子,手头有的`是钱,因此出手很大方,他经常带着涂某去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玩就得花钱,而且钱也不是永远花不完的。不久,李某就没钱了。这时,他俩对玩游戏已经成瘾,不玩不行了,于是,就想尽各种办法去搞钱。过了一段时间,他俩实在没地方弄钱了,居然就想到了抢!
涂某得知有一位同学家里钱很多,便纠集了李某和另外一名同学,一起闯入该同学家中,实施抢劫,并将该同学打成重伤。
正当他们得意地挥霍钱财时,就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他们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锒铛入狱后,涂某就开始后悔了:再过几天就是学校报名的时间了,原本可以和同学们一起开开心心进校园,可是现在,什么都晚了……
有人说,儿童的心田是一块神奇的土地,播种了一种思想,便会有行为的收获,播种了行为,便会有习惯的收获,播种了习惯,便会有品德的收获,播种了品德,便会有命运的收获。也有人说,行为养成习惯,习惯造就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这些话似乎有些绝对,但良好的习惯对人生实在太重要了。所以,同学们,我希望你们能在自己心中播下一颗思想的种子:懂法知法,收法用法,并且,适当地给它施肥浇水,我想,过不了多久,这一颗种子就会迅速成长为一棵茂盛的大树。
是的,同学们,我希望你们要切记这几个字: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千万不要一时的愚昧无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
说起国家宪法日,还有一段来历呢!事实上,一些人思想观念上存在错误,认为“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所以,设立“国家宪法日”,已是法律界长久以来的呼声。为什么在12月4日呢?那是因为,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好了,我不多说了,到法院啦!
走进法院,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弥漫在心间。我们首先和长江路小学的校园小记者一起,来到会议室。在这里,我们见证了所有法官向宪法宣誓的全过程——由一名法官叔叔带头宣誓,剩下的人排成了三排,一起宣誓。我站在前面,还拍了几张照片。听着那振奋人心的宣誓声,我们仿佛也受到了感染,心中的宪法在一点一点高大起来。
接着,我们开始参观法院,了解诉讼的过程,由一名美女法官李阿姨为我们带路。首先,我们来到了立案厅。这里,是对起诉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条件,才能立案,开庭审理。看着窗口的阿姨们正在忙着阅读材料,我心想:这些阿姨们真忙啊!不过,犯下错误或受到伤害的人也不少。
然后,我们来到了民一庭,这里专门审判家庭纠纷或是侵权等小的民事案件。走进行政庭,我们旁听了一场案子。我没听得太明白,但是,我觉得那法官真威严,所有人都得听她指挥。特别是那小锤子一敲,再放松的人都会严肃起来。不过,我们没听几分钟就走了。
下面,李阿姨带我们去了民二庭,这里与民一庭不同,是处理一些数额较大的`经济纠纷的。刑庭也在旁边,刑事案件都在这处理。羁押室在对面,通过李阿姨的讲解,我们知道,待审理的犯人会暂时呆在这里。往后面走,我们来到了执行局,执行局是法院用来强制执行的部门。
参观完毕,我们回到会议室,老师说,我们可以向法官提问。有一名校园小记者问道:“李阿姨,您在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困难?”“我从事法官工作10年了,肯定遇到过不少困难。”李阿姨顿了顿,接着说,“工作中,保持认真仔细,对每一个案件都充分了解,在判决时不能有个人情绪,否则有失公正。随时保持一颗公正的心,才是最难得的。”
又过了一会儿,此次活动宣告结束,我们离开了法院。
回到家中,李阿姨、不!是李法官,她的一段话一直印在我的心中,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如果大家的法律意识更强,知法、懂法、守法,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是啊,的确是这样。所以我们要从小做起,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小公民。
在教学中,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的掌握词汇的要求,为不同层次的.学生创造更多成功和发展的机会,充分发掘他们的潜能,层层递进,使每位学生都能各得其所。如,由于不同学习水平的学生对同一新知识的掌握所需的时间有差异,因此在词汇教学中,针对词汇量多、拼读难的特点,可以安排五分钟时间,指导学习困难学生反复认读、理解掌握;而基础好的学生则可通过归纳反义词、近义词、词类转换及用词造句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和提高,从而达到不同程度学生共同发展的目的。同时,还可开展异质组互助合作学习,增加各层次学生的参与,以结对子形式,以优带差,为学习困难学生提供学习和发展的机会。
法律,我们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律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地如此安定。
那么,我们真的真正理解了法律这个名词的含义了吗?我们又真正的做到了吗?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也许经常听到许多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等许多与法律相关的话题。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深深探讨法律这个名词。
法,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法则,规章。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我们应该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知法,就是明白,认识法律。众所周知,我们正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这是最常见的法律。在这里,我要提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要知法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如果我们知道了有什么法律,我们就能用法律来保护我们。
懂法,其实就是理解法律。懂法对我们来说,其实意义还挺重大的,因为我们光知法还不行,要懂它理解它,要知道它为什么要立这条法规。
守法,这条是四条当中最重要的一条。因为如果你知法,懂法,但是你却不遵守法律的话,那你就会走向坠落和****。再回想,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不遵守法律法规,那整个世界就乱套了。地球走向毁灭,人类衰败……简直不敢想象,那场面是如何的乱。
用法,是最好理解的一个。它的大致意思应为我们不但要懂法,而且还要会用。如果你只懂但却不会用,那学法,懂法,又有什么用呢?
同学们,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塔校搭建一个文明风貌,气度非凡的.模样。让我们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让文明之花在塔校的每个角落里竞相绽放。
掌握词的最佳途径之一是把音、形、义结合起来,激活具体的语言行为,动员学生动脑、动口、动手,以保证输入的信息进入长期产生性记忆。要解决音和形的联系应先培养学生按字母、字母组合的读音规则拼读单词的能力。按字母、字母组合读音规则拼读拼写单词,是培养学生见词能读、听音能写的最佳途径。
心理学研究认为,兴趣是以需要为基础的,凡符合需要的事物都可能引起人的兴趣。学生的兴趣正是以学生对知识的需要而产生的,它既是过去学习的产物,也是促进今后学习的手段。
一方面,要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性的教育,尽量为他们创设机会让他们体会到成功的喜悦,以增强他们的学习自信心,克服畏难情绪,从而激发学习兴趣,唤起主体意识,发挥主动精神。
另一方面,在实践中要经常组织学生开展一些趣味性的活动,让他们的知识得到及时的使用和巩固,同时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建立和谐融洽的新型师生关系、营造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努力使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亲其师,信其道”,引导学生逐步由“要我学”到“我要学”。
实话来说,我们这一代青少年非常幸运,因为在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法制社会让各行各业、各群各人均在一定的规则下运行,保证了社会的顺利运转,确保了人民过上幸福安定生活。
转眼当下,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就必须要知法守法,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懂得运用法律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周围,一些学生总是犯错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经常犯下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而且屡教不改。自古有云“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真是很为他们的未来担忧啊。先哲亦然有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们学校当中就有这样一位吴同学,以前参加了聚众打架,后来经过学校严肃批评,彻底悔改成为了一名懂事的好学生。今年他在全校法制安全大会上发言了,给全校师生的启发很大,我们都为他的改变而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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