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令我崇拜作文(他令我崇敬作文600字)

他令我崇拜作文(他令我崇敬作文600字)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1-24 11:54:09
他令我崇拜作文(他令我崇敬作文600字)

他令我崇拜作文【一】

小罗生于巴西,他小时候特别喜欢踢足球,可是他的家里很穷,没钱来买一个足球。于是,小罗就着急了,他赶紧想办法。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有一天,小罗突然想到一个好办法。他让妈妈准备一些布和报纸,用布把报纸缝起来,这样就做了一个足球。于是,妈妈就照做了一个。小罗拿起妈妈做的足球,心里特别高兴。他叫起了他的.好朋友,让他们来踢球,朋友们个个都说好。但是,有的人问小罗,“好是好,可我们没带球啊?”“没关系,我带了一个足球,虽然弹性不好,但是还是可以踢的。”这下大家才放心。于是,他们分成了两组,开始热热闹闹、开开心心地踢起足球。随着小罗一天天长大,他的足球技术越来越强,越来越厉害了。后来,他连续获得过两次世界足球先生,成为了世界著名的足球运动员。

想到这里,我又想起有些人,虽然家里很穷,但是他们刻苦努力,发奋学习,长大后终于成才了,比如孟子、匡衡。可是有些富人家的孩子,整天只知道嬉戏玩耍,不知道学习,长大后成为了一个没用的家伙。

小朋友们,不管我们家里有多穷或者多富,我们都应该努力学习,争取成才。

他令我崇拜作文【二】

最近新闻上出现了这么一股现象,常常有什么“最美女教师”、“最美司机”、“最美妈妈”诸与此类的平凡的人物涌现。说这是我们道德的模范,人人学习的榜样。

大量的为人民服务的人物被新闻记者给挖掘出来,刊登上报。是什么时候就开始了呢?貌似是由感动中国的栏目发起,每年十位,在各行各业,各式各样的人们,只要你足够敬业,或能打动人心,就会被评选上,被众人所皆知。于是,各大新闻开始了跟风报道,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湖南经视都开辟了“走基层”系列活动,引起另类崇拜。这样的另类崇拜似有愈演愈烈的势头。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风气呢?

第一,现在的社会呼唤具有雷锋精神的`人。社会上虽然好人不少,但人性冷漠只关注自己的人更多,为了自己不经意间把良知埋到了心底。社会需要唤醒这些沉睡的人。第二,社会和谐,这是中国民众共同的愿望,但许多人都是只单单是希望而不去行动。不然怎么会出现一人落水,却有多人强势围观而无人下水的尴尬局面。虽然媒体报道了出来,但这种寒心的局面却屡禁不止。难道社会到现在这种程度了吗?第三,有媒体强势的报道,也不排除有借这种风气出名的人。不过,只要你去帮助他人,不论什么目的,能帮助他人都是好样的!

也许有人会想: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帮助他人的题材被报道出来?有人会说,为了改变社会的风气。可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性冷漠,只关注自己的人呢?大约可以用两个字概括:利益。没错,就是利益。如果最美司机在被车盘砸中后,没及时控制车子又会怎样呢?造成伤亡,给公司带来损伤,与人们的同情,然后呢,没有然后了。不过都说是如果了,在本该有伤亡的情况下,完美的保护了乘客的利益,令全车人感激。但最美司机强大的不仅仅如此,令人崇拜的是他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崇高的人格。所以全城的人前来护送,护送的不是他本人,而是那种崇高的人格与敬业的精神。伟大领袖主席为什么在建国初期如此崇拜?不仅仅是让全国人民翻身做了主人,人们过上了好日子,更多的是他那种为了人民服务的精神,实现了人人平等的愿望。

作为高中生,只要我们脚踏实地的做好自己的事,学会关心和帮助他人,实现平凡中的感动,这个社会就更和谐了,不是吗?

他令我崇拜作文【三】

这一天,妈妈塞给我两元钱,对我说:“儿子,今天,你一个人去上奥数课!路上小心点儿,这两元钱是给你坐公交车的钱……”我不耐烦听妈妈的唠叨,抓过钱,飞也似地冲出了家门。

阳光如金,我走在大街上,心情舒畅极了。突然,我看见一辆12路——那正是我要乘坐的公共汽车。我把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飞快地向车站冲去。我怀着万分之一的希望向车长摇了摇手,正准备起动的汽车又奇迹般地停了下来。我上了车,只见司机穿着一套蓝色的制服,双手戴着一副白手套,样子十分友善。我感激地对他笑笑,他也对我点点头。我找了个前排的座位坐了下来。

不一会儿,车到了下一站,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小男孩上了车。一上车,他就在自己提的红袋子里使劲地翻找。那样子,不用问,一定是忘带公交卡了。我摸摸裤兜——仅有的两块钱刚刚付了车费,我真的为他捏了一把汗。我转头向车厢里看,可那些大人有的在睡觉,有的\'在看手机,还有的望着窗外发呆。这时,我听见小男孩支支吾吾地对司机说:“叔叔……我……没带卡……”小男孩还想说点什么,却只听得司机笑盈盈的声音响起:“小孩子,没事,下次记着哦!”一时间,小男孩子的脸上漾起了笑容。

到站了,我下了车。望着汽车缓缓地远去,我不禁又想起了司机叔叔那慈祥的面容……

他令我崇拜作文【四】

海伦·凯勒是我最崇拜的人。她是一个又聋又盲残疾人,她用坚忍不拔的毅力,克服了我们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创造了惊人的成就,并掌握了英、法德、西班牙等五国语言,写下了14部惊人的巨著。成为了世界上有名的作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我从心底里由衷地崇拜他。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我认真地阅读了这本书。书中优美的句子,舒畅的叙述,让我很难把她与一个聋盲残疾人联系起来。在书中,我知道了海伦·凯勒是靠在手心里写下字母来辨认单词,靠触摸喉部震动和嘴唇不同来学发音,每一个发音都必须练习成千上万次。而她从来没有在困难面前退却过,放弃过,就这样,她战胜了一个个的困难。

面对海伦·凯勒的坚韧、强大,我看到了自己的软弱。我每天坐在教室里,面对几科课本与难题,总是感到厌倦,我不想去比较难的问题。背英语单词的烦闷、枯燥,常常使我讨厌学习,取而代之的是得过且过,学习成了我的负担。海伦·凯勒的人生,让我发现了我的脆弱与不足,让我惭愧的无地自容。我想我们班有不少人和我一样吧?

从今天起,我要发奋图强,改掉种种的坏习惯,成为一个爱学习、有所成就的人。

他令我崇拜作文【五】

当雅典奥运会已染红北京的天空时,当中国体育健儿勇夺金牌时,整个华夏民族的血液都在跳动着,对于奥运的兴奋,又似乎回到那个激动人心的夜晚,引起全身的共鸣。2001年的7月13日,人们的努力给了日期永久的意义,因为世界上也许从未有过十三亿人为一个时刻而屏息的先例;当然,世界上也许就更未有过十三亿人同时腾跃的辉煌。

从1932年刘长春只身参加洛杉机奥运会的经历至今不能让人忘怀。不堪回首的一页,已被我们翻过,1984年7月,当许海峰石破天惊的一枪,粉碎了中国人在奥运史上金牌记录的耻辱,也使国人获得了更多的勇气和自信。优秀运动员“乒乓皇后”邓亚萍,克服先天的身体条件从事乒乓运动的不适,硬是凭着刻苦一次又一次地站在了奥运最高领奖台上,成为激励国人奋发向上的力量源泉;中国女排的姑娘们在洛杉矶以顽强拼搏成就三连冠的伟业,更是成为国人的骄傲;奥运健儿的雅典之行不负众望,最终实现历史性跨越、创下金牌总数历史之最。我们告诉着世人,这不仅是运动员们精湛的技术、良好的体育道德、顽强拼搏所创造,更是中国的改革开放成就所赋予了强大动力。一次次拼搏,一次次辉煌,坚定我们走向奥运的梦想。

北京时间2004年8月28日凌晨2点40分,这是一个值得所有中国人铭记的时刻,在雅典奥林匹克体育场,中国选手刘翔以12秒91的成绩获得男子110米栏比赛的金牌!他创造了中国乃至亚洲的历史,成为第一个获得奥运田径短跑项目世界冠军的黄种人,这个成绩不仅打破了奥运会纪录,还平了英国选手科林·杰克逊1993年8月20日在德国斯图加一声枪响,炸裂长空。刘翔疾如炸雷,快如闪电,起跑非常有力,他冲在了最前面,这一次他倾尽了全力,从第一栏起就一直领先。没有人能追得上他的步伐,最后一栏后,刘翔已经遥遥领先。

红色的\'刘翔,黄色的面孔,高喊着撞向胜利之线!

12秒91!场上的人们惊呆了。刹那间,全场爆发出震耳的欢呼声……

雅典奥运会大幕已谢,但刘翔红色旋风般冲线夺金的那一刹那,却将永远留在人们的脑海之中。

奥运邀五环,五环印奥运,体育健儿正搏击在奥运的热土上。他们更加忘我的投入,刻苦的训练,力求用实际行动在2008年的奥运赛场上走得更坚定、更辉煌。乒乓小将们顽强拼打力展国威;举重队员洒下汗水再创佳绩;跳水队员凌空飞跃再造辉煌;“风之子”刘翔,更是超越着梦想,他要用自己不懈地挑战和年轻的昂扬朝气向世人宣告:相信我,我能赢!这是奥运的精神所在,是实现2008飞跃之梦的无穷力量。

他令我崇拜作文【六】

人的一生,身边有很多人,但最崇拜的人只有一个,崇拜的人像路,铺展人生道路;崇拜的人像灯,照亮人生旅程;崇拜的人像小船,滑向人生顶端。

我最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医生,这个伟大的职业可以让人们从病痛中走出来,让人们从病魔的侵害中转危为安。有人说,医生这个职业有什么好的,每天给成百上千个人看病,就不怕自己被传染了吗?每天接受一些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就不害怕吗?我自己也想过这些问题,也给了自己肯定的回答:“我不怕!”

你只看到那些生病的人,自己怕传染,却没想到他们是多么需要治疗;你只看到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怕他恐怖的模样,却不知道,他们的内心是多么脆弱!所以我说:“我不怕!”

那些大大小小的手术,对医生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每一场手术,医生们都要认真地去做,对病人的家属都要有一个交代。

我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崇拜不是虚假的,自己崇拜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理想,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理想。让崇拜变成理想,再变成现实!

他令我崇拜作文【七】

总而言之,这些传言都是说他坏到骨子里去了。而孩子们都离他远远的,胆大的就对他破口大骂,骂他是坏蛋连人x都不如,而他也只是苦笑一下,又继续做他的事。而有件事却改变了孩子们的看法。

一天早晨,我和箫筱一起去门口的粉店吃早饭,伙伴们都在里面。我和箫筱看见位子都坐满了,只能坐在黑脸大汉的对面了,我和箫筱鼓起勇气,战战兢兢地走到位子上坐下。他看见了我们,朝我们憨厚一笑,我们这才稍稍放心了些。我这才真正看清他的容貌,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脸上不知是本就很黑还是沾有很多尘土,显得十分脏。身上散发着一种奇怪的味道,并不难闻,也说不上是什么。衣服敞开着,是件掉了色的灰色布衣,款式很旧,上面打了很多块补丁,都快成了一件拼布衣,扣子处有许多花花绿绿的线,明显看出这扣子缝过很多次。下身是一件蓝色棉裤,款式还不是很旧,补丁也比衣服的要少,口袋里塞着几张皱巴巴的钱。脚上拖着一双破布鞋,鞋底已经有了些许裂缝。

我们吃完粉后,准备坐公交车去图书馆看书,走到公交站台的时候,箫筱焦急翻着自己的背包:“哎呀!我的钱包呢?”我连忙问道:“你是不是落在粉店了?”箫筱一听,马不停蹄地冲到粉店,我们与一个人撞了个满怀,我们刚想抬头道歉——黑脸大汉!我和箫筱害怕极了,据说谁得罪了他,绝对吃不了兜着走!没想到他举起手上的钱包,像是自己的钱包找到了一样,开心地说道:“还好你们没走远,这是你的钱包吧!”箫筱急忙接过,连声道谢:“谢谢您!谢谢您!”我们伸出手来想和他握手,他不好意思的用手蹭了蹭衣服,笑了……

他,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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