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收到喆妈公益阅读社寄来的《不老泉》后,我欣喜若狂,很快我被这本获奖无数的经典小说所吸引,惊叹于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和插图画家&娜塔莉·巴比特的想象力,更为书中所蕴含的生命哲理而感动。
刚开始我为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而觉得她很幸运。心想:假如她喝了那泉水,会让她长生不老。那么,她永远都停留在快乐的.童年,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11岁,她真是幸运的小姑娘。要知道这可是多少人们梦寐以求的事呀,可是继续往下阅读,特别是读到了塔特一家人的经历和遭遇后,我的观点彻底的改变了。
善良的塔特叔叔,为了让温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了让她保守不老泉的秘密,以身边的船、水、生物、动物等举例,用自己一家人痛苦的经历和遭遇,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道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要经过生长、变化,一切有生命的动物、植物都要经历生与死的轮回,这个轮回就像一个旋转的轮子一样,转的永不停息。神秘黄衣人的贪婪和阴险让她明白,如果人们不遵循这个规律,都去喝那能长生不老的泉水,那么世界上的一切都会停留在原地不动,万事万物也会没有一切生机,那是多么可怕的永远停留啊!
书中的主人公温妮把杰西给她的一小瓶不老泉水给了自己受伤的好朋友蟾蜍喝,让蟾蜍永生不死,自己却放弃了长生不老,放弃了活在无忧无虑的11岁里。我想:她一定也是不想一直为了隐藏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也不想让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生命就像一支笔,用铅书写自己的人生,享受书写过程中带来的乐趣!直到这支笔用完,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比如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将来是青年、然后是中年、最后是老年、死亡,接下来又是新生……要是我们长生不老,光阴就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不再是生命之轮的一部分,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多可怕呀!
我不要喝不老泉的水,我不想长生不老。我要经历时间的磨砺,享受成长的每一点滴!我也会更加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因为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有人说,“世上三百六十行,行行都能出状元。”
就像我认识的一位叔叔阿姨,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今生要与豆浆为伴,成为豆浆行业的佼佼者。进行着他们轰轰烈烈的豆浆人生。
叔叔阿姨是一对夫妻,几年前他们曾是一个外贸公司的职工,由于改制,他们俩都下岗了,只拿着国家给予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险金,,抚养着一对儿女,时间一久,沉重的生活负担便使他们不堪重负,度日如年。终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他们发现了一家要让门面的豆浆店,于是便接手做起了豆浆的小生意。
由于豆浆不同于其它商品,它需要严格的质量把关。为保持豆浆的.新鲜度,他们每天要现磨,凌晨三,四点是他们最忙碌的时候,而那时大部分人都在梦想中甜甜的睡呢!他们要比其他人少睡得多,晚上八点多钟就要开始工作。首先要精选上好的黄豆进行清洗和浸泡,然后在凌晨开始磨,清晨便开始买卖,一直要延续到下午四点以后才能结束。
豆浆的鲜浓度是他们最为关心的!他们始终从“质量第一”来赢得信誉,让顾客吃的满意”,“吃的放心”是他们的职责。他们还以“价廉物美”来开拓市场,一元钱一杯的豆浆,不但新鲜而且浓度也很高,几乎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在现在的市场上是很难买到的。此,顾客的回头率也越来越高,有时候忙起来需要排队等候呢!就这样,他们的日子也在一元钱一杯的豆浆里渐渐富裕起来,我看见,他们那双布满血丝的眼里流露着挡不住的幸福。听说前不久,他们还接了一个大单子,市里某个放心早餐的大公司让他们每天送一千五百杯豆浆在早上卖,其它的小订单也纷至杳来,如汽车站的主意,……小小的豆浆店顿时沸腾起来!
我们的衣\食\住\行离不开各行各业的劳动者,让我们怀着孝敬热爱之情去尊重一切值得尊重的劳动者吧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或者无需太累。人生只是一场孤独的旅行,或一帆风顺,或屡遭坎坷。但人生终究会给你一个心灵的归宿。人,或者别太计较小过失。同事之间的小摩擦其实算不了什么。放开了心胸。一切都会变得美好。阳光也会变得更加灿烂!生活会因为你的改变而为你喝彩!命运会因为你的变化而为你打开成功的大门!
花开了。大家都为他的美丽而赞叹。昙花一现时的惊艳。揪住了多少人的心。如此绚丽的花儿。却不能永存。不能将片刻的美变为永恒。这是人类永远的悲哀。花谢了。大家都没了兴致。又会有谁能想起曾经那美丽记忆的碎片。花儿,你不该开放,每个人都只会为你的外表而惊艳。没有一个人能在你凋谢后,体会到春花凋零的那种凄美。那种情趣雅致。
爱或者不爱一个人。是一场空虚的梦,梦醒月落。一场青春的梦。爱过谁,讨厌谁。又能怎样?无论是爱,还是恨。终究很累。活的累,累在哪。女人就是输在感情上。女人,太心软。对于吕后。武则天。这两个才是女人的典范。有骨气,有定力。女人不一定是谁做的。为何只有男儿能顶天立地?男尊女卑,我感到不公。如果没有吕雉,刘邦不肯出山,能成就了千古霸业,万世江山?如果没有了武则天。能有了大唐盛世,千秋盛唐?女人,要活的有骨气,有尊严,有定力。男子能做的是,为何我们女儿家不能做?我们女儿家一样顶天立地!
眼泪伴随如同细银般月光流了下来。泪花在我的眼眶中。一个有骨气的女人怎么能哭?为何不能。我们中华人骨气在哪?坚贞不屈!这才是我们中国人的脊梁,支撑起我们中国的脊梁!苏武牧羊十八载。却依旧不屈不挠。“渴饮雪,饥吞毡”这何尝不是一种豪气?一个顶天立地男儿的英雄气魄!中国人,每一个都要有骨气,我们骨子里流着中国的血,生长在中国的土地。我们虽然年龄不同,风俗不同。但是我们依然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人”!这是我们中华的象征!中国人,顶天立地,每一个都是大英雄,铁血男儿!
男儿,也舍己为人。西施,那个羞花闭月的女子。朱唇一笑,倾倒众生。范蠡,胸怀天下谋略。原本一对金童玉女。却并没有共同的家。让世人叹息。在范蠡将西施送给夫差时。心中或许该是多莫的痛。刻骨铭心的疼。西施对范蠡的.不舍。对他的爱。只能在心底保存。可悲!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怎能?为了江山。为了功名。范蠡舍弃了西施。人,就是被太多的东西魅惑。舍弃了许多自己爱的。换来了不爱的东西。最后舍弃的便是自己的心!人生在世,活的潇洒快乐便好。为了功名利禄。是自己疲惫不堪。最后,又真的能带走什么呢?
人啊,就一辈子,别问难自己,让自己活的太累。
当阳光从窗前照过,
当麻雀从房顶掠过,
当花香从盆里飘过,
我捧着书,静静地细读……
身临其境的美妙,山与水的萦绕。在这个神奇的故事中,一切都很美好。
这是一部惊秫而又美丽的小说﹕
年近十一岁的温妮,家境尤其的好,她家有一片林子,但是谁也不知道在这个林子里有一个不老的泉水,如果人喝了的话,时间就会停止不前。
很多人都做梦想长生不老,可这般好事,却让塔克一家给遇上了。这件事令塔克一家百思不得其解。这天,温妮在林子中游玩,走到了那棵白蜡树下,饥渴难忍的她望见了树下的一眼清泉,她仿佛见到了面包一样,捧起一捧,便想往嘴里倒。这时,迈尔斯急速跑过去阻止她,温妮很惊讶。梅﹑杰西和迈尔斯奋力将她带到了山顶,又把他们一家的神奇经历告诉了温妮,温妮似信非信,因为她从不相信长生不老这一说。梅一家告诉温妮,这事万万不可外露,不然,生态就会被破坏。可谁知,正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盯着她。
梅一家把温妮带回了她家,一向干净的温妮很不适应这肮脏的环境。
当然,温妮的失踪也令她的妈妈十分着急,而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却知道温妮的下落,并提出用温妮家的林子交换温妮。第二天,警察赶到了,非说塔克一家绑架温妮。梅怕此时泄露,便打死了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因此,梅要被视为死刑,但塔克一家都知道,梅是不会被打死的。
塔克一家再加上温妮,4个人齐心协力,终于把梅救了出来。
几十年以后,因为一场大火,林子被毁于一旦,温妮最终也没喝那泉水。一切仍是那样平静、祥和……
是的,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一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不能虚度光阴。珍惜生命,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可是,自从我“搬家”后,许多事情都变了!和同桌说话,不理我;问她答案,不说!可是,我叫她给我解释意思,她倒非常认真地给我讲解。我想,她和别人真不一样!如果是别人,一定直接说出答案就好了。
到了考试,我问她题目怎么写。哈哈,果然不给我讲。其实那题我会,只是想试探她一下。我又问她字怎么写,她都不说。哎,这都不说。她把答案用纸挡着,仿佛那张纸就是一座城,我的眼睛是弓箭,可惜的是攻不过。算了,我自己写吧,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出来了!
原来,认真想还是会的!。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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