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一只看似普通的灯泡,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利弗莫尔市第六消防站正式投入使用。没人能够料到,这只其貌不扬的灯泡,竟能在109年后,继续散播着温热的光明。在此之前整整一个世纪中,它很少被关掉过,其中最长的一次间歇,也不过是一个星期。
这只“百年灯泡”不仅创下了惊人的吉尼斯世界纪录,还在互联网上拥有着成千上万名崇拜者,他们自发组织了一个“百年灯泡粉丝俱乐部”。这只灯泡的“粉丝”来自世界各地,甚至有不少居住在北极圈。前不久,守候这只灯泡的管理员斯蒂夫·布恩说,一个来自北极圈的“粉丝”给他发来了信息,内容是一句简短的话:“这只百年灯泡是整个世界的灯塔。”
终于有越来越多的人发出这样的疑问:究竟是谁发明了这只经久不灭的奇特之灯?为何他不能像同是以发明灯泡成名的'爱迪生那样誉满全球?
19世纪,发明家阿多尔菲·柴莱特设计了这只灯泡。他把有关这只灯泡的构造和相关材料交给了美国谢尔比电气公司,委托其生产制造。当时所采用的是炭制灯丝,亮度相当于四瓦。这个一生黯淡的发明家曾和托马斯·爱迪生及其他几位在当时颇有名望的发明家进行过灯泡发明比赛,目的是看谁能制造出世界上最好的电灯泡。
这场比赛吸引了众多观望者。他们一致认为,爱迪生的灯泡是世界上最好的。结果却令人大吃一惊。因为事实证明,随着电压不断升高,除了阿多尔菲·柴莱特的灯泡越来越亮之外,其他几位发明家包括爱迪生的灯泡都瞬间炸开了。可即便如此,人们还是坚信,爱迪生的灯泡才是世界上最好的。他们相信这次比赛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意外,阿多尔菲·柴莱特因运气超好赢得了比赛,而爱迪生胸襟广阔,故意输给了他。
人们很快忘却了关于这场比赛的结果以及获胜者的姓名。100年后,一只在消防站里彻夜不息的灯泡轰动了世界。它以持续不断的光亮,照耀了弗莫尔市整整100年。此刻,爱迪生的灯泡已经熄灭了半个多世纪,当日与之比赛的那些发明家的灯泡也早已被抛入了不知名的角落。唯独这只由阿多尔菲·柴莱特设计的灯泡依旧恒亮如初。有不少人出高价欲收购这只灯泡,均遭到了消防站的拒绝。人们不得不承认,世界上最好的灯泡,其发明者根本不是爱迪生,而是这位没有生平传记、默默无闻的发明家——阿多尔菲·柴莱特。
一只光亮百年的灯泡,让我们追寻到了一个隐藏在历史深处的发明家。他以孜孜不倦、淡泊名利的态度,创造了一个世纪的奇迹。现实的我们,有谁能够像这只灯泡那样不畏世俗蜚语、默默地在暗处发亮,默默地坚持100年而毫无怨言呢?
时间慢慢过去,我也逐渐成长,怀揣梦想的我努力考取优异成绩进入了目前这所学校。努力奋斗的一大原因就是为要加入学校的橄榄球俱乐部。为什么我要加入橄榄球俱乐部呢?总结出来大致有这么几点原因:
第一,橄榄球是一项非常强调组织配合的竞技团队运动,不可能说是依靠单个人的'努力就能成功。因此,我若想要在橄榄球这项运动上有所提高发展,就必须融入橄榄球运动团体,与各路橄榄球高手切磋球技,配合进取。第二,橄榄球俱乐部里有许许多多的橄榄球爱好者,他们都是与我志同道合的人,如果与他们时常在一起训练努力,那么我的橄榄球实力就可以增进不少,水平实力也可以大增,对于橄榄球的理解也会加多。第三,目前国内的橄榄球运动发展缓慢,原因并非是橄榄球不吸引人而是没有让更多青年人感受到橄榄球的魅力。作为一名橄榄球的爱好者,我觉得自己有义务也有肩负为橄榄球运动的普及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这也是需要我加入橄榄球俱乐部与大集体产生联络建立沟通的。
总而言之,橄榄球是我热爱的,因此我热诚希望加入橄榄球俱乐部。
大巴车终于来了。那是一辆蔚蓝色的大巴,很漂亮,也让我们在闷热的天气里感到了丝丝清凉。
上车这前,老师给我们没带帽子的同学发了一顶太阳帽。
车发动了。我坐在靠窗的座位。一路上听着悦耳的歌声,看着窗外美丽的风景,不知不觉就到了位于文登市郊的农庄。
首先,我们来到了养马场。我看见眼前有三匹马;一匹是黄色的,一匹是棕色的`,另一匹是白色的。我最喜欢是那匹棕色的马,因为它有黑色的马鬃很长、很亮。我是最后一个骑马的,我终于如愿以偿,骑了那匹棕色的马。
我们骑完马,就开始马场写生了。
啊!终于画完了!临近中午,我们下了山,去餐厅吃饭。唉!今天最可惜的就是这顿饭了:五片烤肉(全是肥的)、西红柿炒鸡蛋(基本上没鸡蛋)、炒头菜(这菜还行)、还有一球米饭。特别是那一大盘西红柿,酸死了。饭后还有西瓜,但我没肚子吃了。
吃完饭后,老师让我们休息了40余分钟,又踏上了新的路途。
这次我们的目的地是射箭场。等到老师讲完了技术要领后,就让我们按顺序来射击,每人三支箭。等了好长时间,终于轮到我了。我拿着弓,把箭插进去,往后拉、松,咦!箭怎么没有射出去?哦,原来是因为松的时候要把手也松开,而我只松了箭,没有把手松开,所以箭没有射出去,哈哈……
然后,我们又去了高尔夫练习场。老师教了我们怎样握住球杆,又告诉我们每人15个球,我们紧接着挨个开始打球。打高尔夫真不容易呀!我要么打不中,要不就是打中了又打不远,其他同伴差不多都是如此。
最后,我们又去湖里划船。我们先穿上救生衣,然后上船。我和李淑钰划一条船。那条船真摇晃,轻轻一歪就会摇晃。可吓坏我了。划船可真累呀,并且我发现划船还是个技术活。要先把船桨抬起来,往前挪,再把船桨放水里,往后推。虽然仅仅是几个动作,但做起来可真不容易。老师还在船上给我们拍了张相。
可是才划了一会了,老师就让我们上岸了。我恋恋不舍的脱下救生衣,回屋子里了。
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就往回走了。老远就看见了那辆蔚蓝色的大巴,很显眼。我们争先恐后的上了车,找到自己的位子,坐下了。回家的路上,我睡着了,可能是太累了吧。
回到家里,我想了想今天的外出,哈哈,真有趣!于是我就写了这
大巴车终于来了。那是一辆蔚蓝色的大巴,很漂亮,也让我们在闷热的天气里感到了丝丝清凉。
上车这前,老师给我们没带帽子的同学发了一顶太阳帽。
车发动了。我坐在靠窗的座位。一路上听着悦耳的歌声,看着窗外美丽的风景,不知不觉就到了位于文登市郊的农庄。
首先,我们来到了养马场。我看见眼前有三匹马;一匹是黄色的,一匹是棕色的,另一匹是白色的。我最喜欢是那匹棕色的马,因为它有黑色的马鬃很长、很亮。我是最后一个骑马的,我终于如愿以偿,骑了那匹棕色的马。
我们骑完马,就开始马场写生了。
啊!终于画完了!临近中午,我们下了山,去餐厅吃饭。唉!今天最可惜的就是这顿饭了:五片烤肉(全是肥的)、西红柿炒鸡蛋(基本上没鸡蛋)、炒头菜(这菜还行)、还有一球米饭。特别是那一大盘西红柿,酸死了。饭后还有西瓜,但我没肚子吃了。
吃完饭后,老师让我们休息了40余分钟,又踏上了新的.路途。
这次我们的目的地是射箭场。等到老师讲完了技术要领后,就让我们按顺序来射击,每人三支箭。等了好长时间,终于轮到我了。我拿着弓,把箭插进去,往后拉、松,咦!箭怎么没有射出去?哦,原来是因为松的时候要把手也松开,而我只松了箭,没有把手松开,所以箭没有射出去,哈哈……
然后,我们又去了高尔夫练习场。老师教了我们怎样握住球杆,又告诉我们每人15个球,我们紧接着挨个开始打球。打高尔夫真不容易呀!我要么打不中,要不就是打中了又打不远,其他同伴差不多都是如此。
最后,我们又去湖里划船。我们先穿上救生衣,然后上船。我和李淑钰划一条船。那条船真摇晃,轻轻一歪就会摇晃。可吓坏我了。划船可真累呀,并且我发现划船还是个技术活。要先把船桨抬起来,往前挪,再把船桨放水里,往后推。虽然仅仅是几个动作,但做起来可真不容易。老师还在船上给我们拍了张相。
可是才划了一会了,老师就让我们上岸了。我恋恋不舍的脱下救生衣,回屋子里了。
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就往回走了。老远就看见了那辆蔚蓝色的大巴,很显眼。我们争先恐后的上了车,找到自己的位子,坐下了。回家的路上,我睡着了,可能是太累了吧。
回到家里,我想了想今天的外出,哈哈,真有趣!于是我就写了这篇文章,并画上了最后一个圆满的句号。
小宝宝经常从袋子里伸出脑袋,看着四周,好像在说“妈妈,到这边去看看,妈妈,到那边去看看,好吗?”如果袋鼠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它们就会成群结队地逃跑的。那长长的尾巴就是袋鼠保持平衡用的.。假如没有了那条长长的尾巴,它一跳,就会摔一大跤。两条长长的,粗粗的大腿现在就开始派上用场了,它一蹬,一蹦三尺高,就把敌人甩远远的了。
袋鼠不仅跑得很快,而且跳的十分高。如果看到闪光的东西,就会一蹦一跳走到那边去玩耍,我太喜欢它了。
布拉德皮特,我心中的最爱!
大卫芬奇的电影,果然每看一部,都没有让我失望。杰克开场的几分钟内心独白,是都市人心中对自己生活的内心写照,空虚、乏味、物质层面的浮空。在失眠的困扰下,杰克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自救活动,血液病毒、睾丸激素的缺乏、肺结核等等组织。在这些被疾病困扰的临死之人面前,杰克发现自己可以释放自己的情绪,痛哭出来,每晚可以睡的像个婴儿样香甜,他对这些上瘾了。
玛拉在这时出现在了杰克视线中。玛拉和杰克一样,频繁的参加这些社会团体活动,但这让杰克很不满,这会让他不再有放松感,他在玛拉在场的情况下,会觉得自己也是个骗子,自然的,他失眠了。在连续4天没有睡着的情况下,杰克主动找到了玛拉,沟通好活动的参与分配,两人最好不要在同一个社会团体活动中出现。沟通过程是个亮点。对大部分的观看者来说,电影到目前为止,无聊的可以睡着,就是这个杰克和玛拉的对话,“我想要血液病毒”“不,脑部疾病都给我”“睾丸激素一定是我的,我是女人”,使这部影片有了几分跳跃感。
杰克住到泰勒家了。因为杰克家的房子被烧了。杰克和泰勒的相识是在飞机上,泰勒是卖肥皂的,杰克是觉得泰勒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杰克和泰勒在喝了一杯,走出地铁后,应泰勒的邀请,二人打了一架,自此,二人走上了一条通过感知疼痛而感知自我存在的道路。
每周六晚,二人在泰勒家附近互殴,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他们之中,时间久了,泰勒等人就成立了这个搏击俱乐部。俱乐部的规则很有意思,现在想想,大卫芬奇真是个玩悬疑的高手。搏击俱乐部第一条,不许对任何人说出俱乐部的存在。搏击俱乐部第二条,不许对任何人说出俱乐部的存在,同样的。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害怕警察的干涉。直到看到结尾,真的是到结尾才明白,应该是杰克的分裂人格,泰勒的自我保护吧。如果没有玛拉的存在和出现,可能杰克永远都不会知道泰勒的真实身份。
泰勒训练来俱乐部的人,分给他们任务,和一个陌生人发生互殴,并且以自己打败告终。破坏一个公共设施。久而久之,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而这个任务最绝的是,任务要求第一条,就是不得对任务违背。第二条,是对任务不得有任何疑问。想想,泰勒为了自己,也是费尽了心思啊。直到将近结尾时,参加这个任务的所有人,都以训练有素的行动力来执行泰勒的命令。
那么,杰克是为什么会发现泰勒的身份的呢? 因为泰勒的离开。 在一次杰克的好友,鲍勃的死亡之后,杰克对泰勒所做的一切产生了不满。杰克要破坏所有美好的事物,于是泰勒开车带杰克飙车,几次在生死关头问杰克,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我想,是不是,如果这时,杰克明白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切都会终止。但又觉得,怎么会这么简单。几十年的经历造就了杰克这个人,只是一个泰勒,算是杰克的一次自我拷问,又怎能结束这所有的一切。
杰克想要的是什么呢?父亲六岁离开了他,父母给他的童年记忆就是每天的争吵,在和玛拉相处的过程中,其实也是在在现重复杰克记忆中父母的争吵。家庭亲密关系的缺失,社会的冷漠疏离,让杰克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价值。他其实也是想成为泰勒那样的人,有力量,自由,随心所欲。但杰克被束缚了,束缚他的有父母、自己,还有社会。人其实都是生活在被束缚之中,人人孤独。只是杰克缺了爱。
最后,在泰勒带杰克飙车后,泰勒离开了。杰克开始疯狂的寻找泰勒,杰克不明白泰勒留下那么多的手下到底要干什么。疯狂的寻找泰勒,杰克也是在疯狂的寻找自己吧,自始至终,杰克都没能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一味的破坏社会治安,也只是在寻找自己存在的价值,通过破坏的乐趣,证明自己的存在。
终于,在杰克意识到泰勒要对玛拉不利,而自己其实爱玛拉后,他开始制止泰勒,主动向警局自首。只是没想到,警局除了长官,剩余的审问的人都是泰勒安排的,他们遵从泰勒的指令,要控制住杰克。导演真的太牛了!不得不感叹哪。那些人问杰克,你是泰勒吗?杰克说,不是。那些警局的人就要伤害杰克。杰克立即改口说,我是。那些人说,你说过你会说这句话。杰克说,我是泰勒,我命令你们停下来。那些人顿了一下,你说过你也会说这句话。哇,泰勒简直是天才!
最后,当杰克赶到大楼,与泰勒相遇了,终于从泰勒的手下救了玛拉。但是,这就最后一幕没看懂了,大楼周边的所有的大楼都发生了爆炸,而杰克和玛拉身处的大楼,最后是怎么样了,他们是死了还是活了?还有,泰勒真的消失了吗?杰克用手枪打自己的喉咙,真的不会死的吗?
但是,这一切一切的疑问,都没有阻止我对这部影片的热爱。一定要看第二遍,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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