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朋友,可享受门诊医药费补助、住院医药费补助、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大病救助等待遇。
(1)按参加者每人每年6元的基数,以户为单位设立家庭账户,用于门诊医药费补助,当年家庭账户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2)在乡镇定点卫生院住院治疗且医药费用超过50元,医药费用按45报销;在县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且医药费用超过200元,医药费用按25报销;在地市级以上定点医院住院且医药费用超过500元,医药费用按20报销,以上每人每年报销金额累计可达3000元。在异地因病到当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用按20报销,每人每年报销金额累计可达20xx元。
(3)住院正常分娩的,凭《出生医学证明》定额补助100元,住院病理分娩的,按各级住院报销补助规定执行。
(4)年住院总医药费用超过15000元,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广大农民朋友:
我市已进入油菜、小麦的集中收割期,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破坏生态,产生雾霾,危害很大。一是秸秆焚烧产生大量烟雾,不仅污染环境空气,还会对人的眼睛和咽喉产生较大刺激,轻则导致流泪、胸闷、咳嗽等,重则导致支气管炎的发生,危害人体健康;二是焚烧秸秆容易引发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焚烧秸秆产生的烟雾不易扩散,造成局部大气能见度持续下降,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四是焚烧秸秆破坏土壤结构,产生的高温导致土壤中大量有益微生物的死亡,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影响农田作物产量质量;五是焚烧秸秆形成的滚滚浓烟和片片焦土,对生态系统、景观环境破坏极大。
今年,我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设立奖补资金,对小麦、油菜、玉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20元;对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10元,推动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鼓励群众举报违规焚烧行为,严格考核问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对焚烧秸秆且拒不听从劝阻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美丽宣城、生态宣城、和谐宣城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常有路人夸他的地长得好,他会笑着说:“呵呵!这要感谢老天爷,如果没有这么好的天气,我的庄家怎么会长得这么好。”
有位路人听他这么说,讥笑道:“天呀!你真傻。既然老天爷这么眷顾你,你为什么还要在这里拼命劳作呀?你只要回去睡觉,庄稼不是也会长得这么好吗?”
农民一拍脑门,光然大悟,急忙扔了锄头回家睡觉去了,一个夏天过去了他都没再去地里。
秋天到了,农民来到地里去收庄稼,可他顿时时傻了眼,庄家全都焦黄枯死了,连一粒种子都没打到。
执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社会捐助的多元筹资机制,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筹集。
(1)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其中6元归入家庭门诊补助账户);
(2)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本县财政核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县民政局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个人交纳部分,从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安全。
农民朋友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今年12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这是一项造福于我县农民、造福于子孙后代的事业,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家庭的温馨幸福,请尽快行动起来,积极响应,踊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吧!
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宣
二O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亲爱的农民朋友:
你们好!目前,春耕在即,正是购买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资产品的时候,因为购买农资不当,往往会给咱们带来巨大损失。比如:
3月28日新乐市法审理了一起销售伪劣种子致使种植户损失33万余元的案件。
20xx年1月至6月期间,牛某伙同其丈夫牛某甲(在逃向本村及附近村民销售假冒伪劣“先玉335”玉米种子1657.6斤,涉及种植户90户,种植亩数485.22亩,给广大种植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新乐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其假玉米种子“先玉335”造成减产损失为332521元。
牛某以销售伪劣种子罪被公诉机关向新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该案审理过程中,31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被告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牛某赔偿经济损失。
新乐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明知是假的种子仍予以销售,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遂判处牛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人牛某赔偿31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6564.15元。
所以,在此,小编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使用农资时重点要注意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商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资。
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
三要索取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同时,要科学使用农资,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当农资质量出现问题或因使用农资产品发生损失时,不要延误时机,要及时请农业部门组织鉴定,评估损失,并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农业或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朋友们,从中央到地方的领导一直非常关心、重视农民利益的维护和农资质量问题。近年来,农委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农业执法机构将认真履行职责,严惩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祝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在今年的农业生产中有个好收成!
以前,有一位农民,他非常的勤快,能吃苦耐劳,还乐于助人,一位仙女渐渐喜欢上了他,便变成凡人,嫁给了他。 一天晚上,那位农民做了一个梦,梦见他的妻子给了他一颗种子,并对他说:“把这颗种子种了,等种子开花结果的时候,你就会得到意外的惊喜。”他并没有把这话当真,可起来后,却发现在床头边真的有一粒种子,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种子,他马上去种了那颗种子。
那颗种子发芽的`快极了,早上刚种完,晚上就发芽了,没过几天,就开花结果了,那些果子都是金色的金果子,农民赶紧摘下金果子,卖了出去。这下农民可发财喽,土地大了很多,不愁吃不愁穿。又过了几天,结出了一颗很大的果子,它一点点变化,最后变成了一个婴儿,农民高兴的不得了,抱着婴儿不放,并叫她露菊。 露菊从小就心灵手巧,惹人喜爱,还长的很漂亮,她喜欢织布,做一些漂亮的衣服。有几次,她还偷偷的跑出去,向做衣服的人学习。
有了金果子树,他不再勤劳了,而是每天到大城市里去享乐,丢下妻子孩子不管,还常拿她们当出气筒,终于有一天,他的妻子实在是忍不住了,砍下了金果子树,带着女儿离开了,晚上他回家的时候,发现了砍倒的金果子树,于是他抱着倒下的金果子树大哭了起来,他正想找妻子算账去,却发现房子里空空如也,这时才知道妻子已经离去了,他不习惯艰苦的日子了,几天后,农民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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