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米总,来信唐突,还望海涵。吾乃四川月城人氏,一布衣而已,此番来信别无他意,因购Mi4之经历,实有不快,意欲吐之。吾友劝阻,放下Mi4,回头是岸,何必自寻烦恼。吾再三思之,却食不能安,寝不能寐,唯有不吐不快之感。
吾之友,用Mi者,十人有余。力劝之下,吾决之,购Mi4一用,然静待移动版之真身则久之不出。甲午年九月,吾得知Mi4有售。于网海之中,求抢机之法,总百家之要,得吾购机之精髓。
居六日,吾告假于都督,提前归家,排兵布阵,做好一切购机之要务,左握鼠标,右持电脑,静候战争之始。硝烟一起,吾奋力猛冲,刷新、排队、刷新、排队,不足一分钟,吾便血染疆域。已售罄的旗帜就显赫赫地屹立在那,奸笑着,吾之心疼矣!所有准备皆付诸东流。吾友劝之,友之友有售者两千五百有余,吾拒之。或曰:从哪里跌倒,就要从那里站起来。吾便鼓起勇气,决心再战。
居七日,九月二十三日,吾又告假。取前仗之,决定不单枪匹马,此战吾领军5人,分布于月城之角落,一声号令,全员出动。一分钟后,西路军战报阵亡,南路军阵亡,紧接着北路军、东路军皆阵亡,吾之中军也以失败而告终。居五日,吾又率残部于二十八日早上十点发起进攻,意料之中,吾又战败。二十九日,吾带着最后的气息,于十点再一次发起进攻,苍天无眼啊!
吾诉之友,愤言:米者必败于黄牛也。思之,友之言虽过,然不无理也。四年光阴,异军突起,乃业界之黑马,然渠道之功,不可没。或曰:成也萧何败萧何。用户体验乃电商之要也,吾购机之经历,实为苦也,然同于吾者,或十、或百、或千、或万······
事前,九月二十二日,十余国人因争购iPhone6发生打斗,3人被捕,观之、伤之、疼之。
米之发展,众人皆知,吾亦愿其强大,而冲出国门,洗山寨之污名,扬华夏之威也,思之、念之、盼之。
来信者:xxx
xx年九月三十日
这是一条千百年来束缚着中国人的枷锁! 这是一头吞噬了亿万个生灵的猛兽!
然而,这又是为许许多多人所信仰的至理。劈开他们的头颅,清晰可见的雕刻着两个大字——习惯!
读书便是“四书五经”,重病便依《本草纲目》。要出门嘛,好,老规矩,先看黄历,再祭祖宗。
习惯嘛,这便是习惯,便是信条,根本不必问什么,你所供奉的祖宗是这样过的,你的祖父和父亲是这样过的,至于你自己嘛,好了,不必想了,你的早已成为一堆白骨的大仁大智的祖先已经为你安排好了,一切循例也就是了。自然,你会心宽体胖,这就是祖宗所赐予的福吧!
也许你的祖先们俱已消散,那么,也不妨为自己保持了长久的习惯沾沾自喜:饭前一支烟,饭后百步走。办事则可以翻翻以前的记录,照这样办,是不会出错了。
这样的生活不知经历了多少年,无数人在“习惯”下自在的活着。
然而死水也不会永无波澜,总是不断的会有人对这习惯产生疑问,想冲破这以千百个“习惯”织成的巨网。因为他们知道:抛弃旧习惯,才有新发现!
无数人失败了,被吞食干净。但也终于有些人勇敢地劈开荆棘,历尽千辛万苦,他们留下的,有鲜血和泪,然而也有喜悦——开拓者的沾着眼泪的喜悦。
千百年来,地球总被认为是方的,是平的,那么那些忠于习惯的人将永远也领略不到哥伦布到达美洲,麦哲伦环航地球的豪情。同样,要是没有达尔文的数十年艰苦的探索,没有他对上帝造人的怀疑,恐怕就将在教堂中手捧《圣经》来领悟生物的起源了吧!
再设想一下,要是没有本世纪初胡适之、陈独秀、周树人、郭沫若等许许多多有志之士冲破旧中国数千年来传统的文言文的束缚,没有他们对新文化、新思想坚定的探索,现在中国的文学又会成为什么样子呢?
然而要抛弃旧的习惯,就不免会有牺牲。如第一个打破人心脏禁区的塞尔维斯,一心要向人们揭示行星运行奥秘的布鲁诺,以及为了探索放射性而过早逝去的波兰的玛丽·居里,丹麦的罗兹,美国的沃森。
但这与那些为习惯所埋葬的人们不同,这些先驱者的英名将永远长存,他们镌刻在人类进步史上的名字将永不磨灭!
我愿以我的身心与先驱者相伴,冲破旧习惯,去探索,去发现!
您好,一年前大约这个时候,给您写过一封信,那时候我工作将近一年,有些工作上的困惑并想要离开CQ,交流后,您把我从CQ几乎停工的项目,调到了SZ正准备大干一场的项目。一年后,工作近两年,因为最近项目一系列人事变动,同时又有了工作上的困惑,于是想给你写这第二封信。
近期技术部人员发生了些变动,W和S被调到另外一个项目,除了C总,部门便只剩下我和三个13年才来的员工。本就不足,这样一来人手更加短缺,再加上工作交接带来的阵痛期,近期的工作,个人觉得是并不轻松。
但是就在前段时间,L总竟找到我说,近期会有一个新项目,让我抓紧时间多做事,等那个项目开工,就把我调过去做总工,我说自己经验还不够,L总却说不要怕,完全没有重新考虑的意思。
记得大四实习时,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工作才三年,当时听到他的毕业年份时,我绝对是有些惊讶并觉得他很厉害。现在我工作才两年,竟也有这样的机会。
我依然有些惊讶,却丝毫没有觉得自己很厉害。
能力还不够;经验也欠缺。
有些领导总认为晋升肯定是好事情,他认可谁,就首先提拔谁,甚至整个企业,都是“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样一套价值观,就连算是“异类”的\'自己,在和同事聊天时,也会开“再有两年你当了经理,就该抱你大腿了“这样的关于晋升的玩笑。社会上是这样一种风气,家里似乎也并无太大不同。和老爸老妈谈起关于当领导的话题时,老妈说:你不当领导难道当一辈子员工。老爸则说:男儿应胸怀大志,要敢于承担责任。只有当我诉苦说:当领导责任大,太累。他们才会因为父母心疼子女的本性,不再着急催我。
让一大批仅有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做项目总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看似很荒唐的事情?究其原因是企业规模发展过快,人才紧缺,企业只能从仅有的人中选择工作能力相对较强的人去当管理者、领导者。只是这样的作风,对于那些相对较强的员工就一定好?企业造成的后果,就必须让那些人去承担?
个人认为,要想成为领导,起码首先你得称职,俗话说:不是金刚钻,不揽瓷器活。逞强上去了,受苦的还是自己,为完成工作任务(领导这点责任感得有吧),工作生活很可能搞得一团糟(当然不排除个别人愿意每天工作10+个小时),甚至招来下属的吐槽不断,这就影响到他人了。
再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质,A活跃善与人交往适合做领导,B沉稳善与物交往适合做参谋,无所谓孰优孰劣,为什么A就一定好,还蛊惑B去变为A,为什么就不能让每个人充分发挥自己的特质,这让我想起了今年高考上海卷的:必须穿越沙漠,你是不自由的;穿越沙漠的方式自己选择,你又是自由的。外界真的没有限制你穿越沙漠的方式么?
最重要的,我觉得是你是否喜欢做这件事,在不危害他人人生安全,不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情况下,我不喜欢当领导,所以我拒绝晋升。一个人一生,如果无法选择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反而每天做的都是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是人生的意义?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个体无法抗拒的时代的洪流?
在大山旁长大的游泳健将——我常在河里游泳,哪天能到海里畅游,是我梦寐以求的美事。
今年夏天,爸妈带我去厦门玩,喜欢游泳的我终于与大海亲密接触了。
那天,烈日当头,太阳像个大火球烤着大地。未到海边,咸咸的凉凉的海风就迎面扑来。远远地,我就看到一望无际的蔚蓝大海在蓝天倒影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蓝,阵阵海浪拍击着海岸,溅起一朵朵浪花,跳跃着欢迎我们。“大海,我来了——”我欢呼着,迫不及待地奔向大海的怀抱。大海也张开它的蓝色臂膀拥抱我。我不顾妈妈在身后呼喊:“别忘了涂防晒……”便像一只恋水的小鱼儿似的扎进海水里。哇,太凉快了,我感到无比的惬意。一股海浪涌了上来,我躲闪不及,喝了几口海水,海水又咸又涩,但这不和谐的小音符却丝毫削减不了我向往大海的热情,我只想融入海的世界。在这无边无际的大海里,我悠闲自在,一会儿狗爬式游,一会儿仰泳,一会儿蛙泳,一会儿潜入海底,尽情地欢跃着,享受着大海给我的恩惠……
玩累了,我慢慢地走到沙滩上,任凭柔软的沙子抚摸着我的脚丫。我躺在沙滩上,双手挖着沙,把身体埋在沙底下,享受着日光浴。休息够了,我爬起来,捡些贝壳、捧起一把把细沙,砌起我未来的城堡。咦,我的脚底怎么痒痒的?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不知名的小动物咬我的脚指头哩。我小心翼翼地提起这个小家伙,满心欢喜。这也许是大海给我的恩赐,亦是我这座城堡的第一位小客人。
我无拘无束地在海边玩了一个下午,直到夕阳亲吻着海浪,晚霞映红了海天时,我才恋恋不舍地回家了。
在海边长大的孩子,该是多么幸福!
冬妹妹带着匆匆的脚步接了秋哥哥的班,并且带着她亲自为大自然爷爷制作的礼物,悄悄地来到了人间。
她来到了人间,四处望了望,发现人们已经穿上了厚重的棉衣。她想,是把礼物献给大自然爷爷的时候了。于是,她急忙地把礼物拆开——哦,原来是雪呀!大自然爷爷穿上一定很好看。她想。然后,便轻悄悄地帮大自然爷爷换上了雪装。
大自然爷爷虽然换上了崭新的外套,可是,还挡不住那逼人的寒风。寒气遍步了每个角落,即使有外出锻炼身体的人们,也会被冻得面红耳赤,赶快回家了。
冬妹妹看到了这样的景象,没有一点收敛,反而更调皮了。她将风吹得更大了,天气变得更寒冷了。在这样的天气里,外出锻炼的人就更少了。
冬妹妹想:这样的景色是不是太寂静了呢?于是,她赶走了大风,让天气转暖了一些。冬妹妹的这个做法,果然让外面的景色生动了起来:树枝上堆满了毛茸茸、亮晶晶的银条;小动物们在其中嬉戏、打滚;孩子们在其中堆雪人、打雪仗,别提有多高兴了……
冬妹妹在人间玩够了,想回家休息,于是,她把春姐姐叫来了,她为大自然爷爷做的衣裳也就消失了……
冬天,虽然没有春天的鸟语花香;春天,虽然没有夏天的绵绵细雨;冬天,虽然没有秋天的硕果累累,但是,她却包含着大自然赋予她的美,以及她那颗单纯的心。
我喜欢春天的柔情、夏天的奔放、秋天的含蓄以及冬天的纯美,因为他们都各具风韵,各有特色。要不然,怎么会出现春夏秋冬四季交替的美丽景色呢?
你给我买好吃的,我看上的大锅护肤品你都买,随便说说两句我木有零花钱,你就给我。身上的零钱从屁股口袋拿出来就给我,躲在角落数一数,小一百多呢。
最累的就是五百多天坚持不懈的送我回家,然后独自在路灯下拉长身影疲惫的回家,我在家担心,心疼,幸福......
宋总,我困了,今天写到这里,未来的日子里,都把小秘密写在粉红色的日子里,等老了以后,坐在摇椅上,戴着老花镜,慢慢读!
晚安~爱你~么么哒
去年的五一劳动节那天,我终于见到了美丽的大海!
妈妈因为出差,带着我来到了深圳我的小叔叔和奶奶就住在那里。小叔叔说要带我去看海,我可高兴啦!于是,我们就在关外的五星级宾馆住下了。
第二天清晨,我被妈妈叫醒了,推开窗户一看:哇,美丽的大海一览无遗!美丽的白色海鸥,合着浪花拍打海岸的.声音在唱着动人的歌呢!真好听!
起床后,我和妈妈、小叔叔、阿姨、小表弟顺着宾馆的路爬上了山顶,从上面去看大海,大海就像一面镜子。在阳光的照耀下,大海更美啦!小叔叔告诉我,海的那边就是美丽的香港。
吃完早餐以后,我们来到了海边,我兴奋极了,原来大海这么漂亮啊!我站在沙滩上,大海在阳光下闪现出粼粼波光,像是有人撒了一把碎银。
洁白的浪花轻轻拍打着海岸,发出“哗哗”的声音。我光着脚丫站在沙滩上,海水涌过来,又退下去,舒服极了。“哎,有贝壳呢!”阿姨捡到了一个贝壳,对我们说。我也发现了一个白色的,高兴地冲过去,想把它捡起来。可这时,一个浪头向我们扑掀过来,我和表弟大声惊呼着,等海水退下去后,我一看:唉?贝壳咋没了呢?哦,原来是被海水给卷走了。这时妈妈让我和表弟下海去游泳,我们高兴地下了海,这时,我看见海水涨潮了,像一头猛兽一样呼啸着向我们扑来,我们被浪头推到岸上好几次呢!一个更大的浪头卷过来,我呛到了海水,那咸咸的滋味呀!
等我回到沙滩上,妈妈和小表弟的舅舅被小叔叔和阿姨埋到了沙子里面,来了个“日光浴”,众人笑得前俯后仰……
大海啊,你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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