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在明朝,广州西关有一个叫伦文叙的小男孩,家中贫困,生活非常拮据。伦文叙常年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衣服,脚上一年四季穿着一双草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怜的伦文叙七岁时就得挑着扁担大街小巷地去卖菜了。不过,伦文叙从小就喜欢吟诗作对,在这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所以在菜市里不时还有人缠着他吟诗,可谁都难不倒他。
话说有一天下午,他挑着一担菜在街上走着,路过从桂路一间粥铺时,突然闻到里面飘出来一股异样的粥香味。他禁不住停下脚步,从早上到现在,他连一口食都没进呢,闻到香味,他的肚子也不知不觉饿得“咕咕”地拼命叫起来。伦文叙低头看看他那打满补丁的衣服,再看看筐里满满的蔬菜,就只有摇头的份了:唉,肚子是饿,可菜还没卖出去呢,哪有钱喝粥啊?身上半个铜板都没有。
正在这时,店主出现了,他看到被人们称为诗童的\'伦文叙,正一动不动地站在离店铺不远的地方。店主感到奇怪了:为什么这么有才华的孩子不去读书,整天挑着大扁担去街上卖菜?于是,店主走到他跟前问:“孩子,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整天在街上卖菜太可惜了。”伦文叙看了看店主,叹了口气说:“我家穷,没有钱啊,如果不出来卖菜,连饭都没得吃,哪来的钱去读书啊!”店主沉思了一会,慷慨地说道:“这样吧,以后你每天都把菜挑来我这里,我买一部分你的菜,还每天给你一碗粥吃,等凑够了学费,你就到学堂去念书吧!” 伦文叙激动得连连鞠躬道谢,店主微笑着拍拍他的头。
以后,伦文叙就每天都挑着菜来到这个粥铺,卖菜、喝粥,并且每次都会喝到不同的粥,有时是好吃的肉丸粥,有时是香浓的猪粉肠粥,有时又是令人回味的猪肝粥,有时则三样都有。就这样,伦文叙在粥店老板的帮助下终于攒够上了学,毋庸置疑,在学堂里他的成绩非常好。
多年苦读之后,伦文叙果然不负店主所望,高中状元。他当然是坐着大轿,被人前呼后拥地衣锦还乡了。他并没有忘记当年店主的恩情,回乡省亲的当天他就去看望了老店主。面对老店主,伦文叙感激不尽,毕恭毕敬的鞠了三个大躬,还派人送上了厚礼。末了,他向老店主请求道:“请您老人家再给我喝碗粥吧!”受宠若惊的老店主马上命人煮了一碗肉丸、粉肠、猪肝齐下的粥,献给了伦状元。伦文叙边喝边满意地点头,有多少酸甜苦辣在这粥里头啊!状元痛快地喝完粥后,叫人拿来笔墨纸砚,稍加思索,便给此粥题名为“状元及第粥”。因为有了伦状元的题名,状元及第粥的美名马上不胫而走,来老店主的铺里喝粥的人整日络绎不绝,店主因此富甲一方,真可谓“好人有好报”啊!
这就是状元及第粥的由来。听完这个故事,大家是不是也很想喝一碗状元及第粥,把好运带给自己啊!
坐于庭前,捧一碗忆苦,满嘴留香。
忆苦,忆苦,何为忆苦?自是一碗粥。
厨房炊烟袅袅,不错,是外婆在煮忆苦粥。可忆苦粥跟清粥又是不一样的,外婆煮粥有花样。一碗白米,一碗糯米,水是要多放的,为了把粥煮稠了,最后加上一大把葡萄干,那才真是香。
米粥的.清香丝丝飘出,我跳了起来。终于,外婆端着一碗热气升腾的忆苦粥出来。粘稠的汤汁盖住了下面的白花花的米,还有一粒粒吸足了水的葡萄干。
外婆眯起了眼:“我们小时候啊,都爱吃葡萄干,天天盼着吃葡萄干。”
可不是,忆苦忆苦,既可以吃得“苦”,也可以是品尝苦日子里的美好、香甜。
香味飘过树枝,那慵懒的肥猫睁开惺忪的睡眼,伸了个懒腰,跃下树枝,慢慢踱到我身边,亲昵地蹭着我的脚,“喵,喵”地叫着,示意我给它匀下一些口粮。
忆苦渐渐凉了下来,轻咂一口,粘稠的汤汁滑入口中,挑动着味蕾,这水似乎是熟悉米的本质,浸透了米粒仍然如此甜,似乎在漫长的小火炖煮的时候,把淀粉应有的本质都挖掘出来了。用筷子轻轻夹起一个饱满的葡萄“干”,饮足水分的它,腆着大肚皮,在白米粥招摇,那一层薄膜似乎一碰就破。一口咬下去,汁水一下子涌出,甜中带酸,汁水从齿间流过,染下香甜。再尝那米,糯米和白米夹杂着,却阻碍不了糯米黏香的口感,不舍得咽下,在嘴里慢慢咀嚼回味,越嚼越甜。
“我去田里给你外公送碗稠的,要不中午之前会饿的。”外婆匆匆走进厨房。我有些惊诧,我为什么就没想到外公。是啊,如今人们心里念着的往往只有自己么,有谁肯为别人想?不如就趁当下去多关心那些关心你的人。
“要是当初那老头子能天天吃这么一碗粥,现在看上去肯定比较年轻。”外婆的声音渐渐远了,肥猫也随着那香气远去了。
好一碗忆苦,过去的时光,若有这么一碗忆苦,该有多香,多甜。如今条件好了,又有多少人把粥当做一碗香甜?我说,煮一碗忆苦粥,细品它的香甜,不必像我撒葡萄干,肯定也是香甜的。
《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的学校就有忆苦节,人人吃忆苦饭两个黑馍,我们不也可以这么做么?再者,吃太油太腻可能造成肥胖,对健康更是不利。一碗忆苦,多少对往日的怀念!一碗忆苦,多少对健康的向往!
一碗忆苦,不单是满嘴留香,还有怀旧,更有对健康的向往。
好一碗忆苦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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