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人喜欢看书,因为在书中可以学到很多知识;有的人喜欢滑旱冰,因为那样能锻炼他们的意志品质;还有的人喜欢下象棋,因为在对局中能开阔思维,而我的爱好是吹小号。
我从二年级就开始学习吹小号,到现在已经吹了半年了,而一些简单的曲子,我都能很熟练的演奏。在每周一的下午,其他同学都放学回家了,而我却还要留在学校练习小号。尽管这样很累,但是我依然每周坚持,因为我觉得上小号课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儿。在课上,我会认真听老师示范、演奏,并且学着老师的样子一丝不苟的学习。有一次,我发烧了,没去上学,妈妈说下午的小号课也就别去了吧,我一听这话就急了,对妈妈说:“那怎么行,我一定要去上课。”在我的强烈反抗下,妈妈终于同意了。我知道妈妈是因为心疼我才不让我去上课的,但是我不能因为自己不舒服,就耽误了练乐器啊。我不光只是在上课的时候才吹,在家我也练习。
平时放学后回到家里,写完作业,吃过饭,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拿起我心爱的小号。站在阳台上,看着乐谱,这样,纸上的一个个像小蝌蚪一样的音符,就被我变成了一首首美妙动听的曲子。当遇到很难的曲子或者是乐句时,我会不怕困难,学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知难而上,克服它们。以后还会遇到很多难吹的曲子,我都会超越它们的。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结果,毕竟彩虹总在风雨后才出现嘛。
我喜欢小号,是小号教会了我要克服困难,是小号陪我走过了这半年的时光,让我每一天都健康成长。
随着年龄的增长,这句话,在我心里渐渐发生了改变。似乎觉得家里如父的,不是长兄,反倒是另一个人------我的二哥。
在我的家里,兄妹七人我最小,三个哥哥,三个姐姐,二哥排行老五,长我几岁。孩提时代的印象里,他一直就是个很会打理生活,又是一个具有幽默感的人。干净麻利是他做事的风格。二哥的个子不是很高,模样也很平凡,走在大街上,也就算一般人吧。但是,人群之中,仔细观察,他却又是一个气质非凡的男人!他有一双睿智的眼睛,似乎能够洞察一切。
农村里的孩子也有很多自己的乐趣,二哥是有名的孩子王。山花烂漫的春天里,常常记得二哥带领着村子的很多小孩子,一起在老家大大的院子里,教大家学唱歌,无论辈分大小,一律都叫他“二哥”,二哥的脸上总是露出开心的笑容。现在想来,也许那时的他,会有一种幸福的成就感吧!
夏天到来了,村西边的汶河上游就会开闸放水了,这成了二哥带领伙伴们玩耍的好去处。河水不深,记得几十个孩子们一起,在水里打仗、摸鱼。男孩子洗完澡,每个人手里都会提着几条鱼上岸。女孩子们会采摘到很多蓖麻叶子,把小鱼放上一些盐,再包裹起来,然后生起火,慢慢地做烧鱼吃。岸边垂柳轻摆,微风徐徐,所有的伙伴们开心的品尝着香喷喷的烤鱼,开心的一边唱一边跳,二哥也开心的咧着嘴呵呵的笑着。
秋天到来了,二哥又想起了好的主意,带领伙伴们去田野地头空旷的地方,开起了联欢会 。 他用蓝黑墨水给男孩子化妆,还做了假胡子,有唱戏的,有跳舞的,还有唱歌的。每当此时,最开心的就是我了 。因为受二哥影响太深,我唱歌不错,而且,对很多剧情也比较了解。所以,在所有“演员”中,我是出场最多的一个,有很多粉丝的.。
寒冷的冬天来了,农村的孩子确实没有什么好玩的游戏了,但是,二哥却让大家感到无比的开心。大雪飘飞的天气里,村子的小孩儿在家里憋得难受,都陆陆续续悄悄地跑到我们家里来了。二哥机灵一动,带大家出了门。先是滚了一个大大的雪球,然后又给雪球做了个大头,按了红红的大鼻子,用锅灰做个黑胡子,笤帚做了胳膊,哈哈!不一会儿,一个好玩儿的雪人就站在大家面前了,乐得小孩子们蹦蹦跳跳的,大家指着雪人一起高呼:打倒叛徒卖国贼!二哥又接着去做第二个雪人去了......
孩提的记忆里,总是二哥带给大家无尽的欢乐。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们都走进了各自的校园。小学毕业后,二哥升入离家几里外的初中了。他成绩比较优秀,被外地的重点初中录取,因为相隔一条大河,而且离家太远,母亲很不放心,就让二哥在离家很近的普通初中就学了。二哥很生气,上学总是不太认真,加上正值青春期的逆反时期,他故意不努力学习。听别人说天天在学校里看课外书籍,什么小说、散文之类的,成了他在校主要的任务了。但是也就是在那个时期,奠定了他的文学基础。二哥不仅自己读很多书,也总是会让我和三哥一起读书,还培养我和三哥学习写。
夏夜的星空下,爹娘领着我们坐在院子里乘凉,二哥拿出来他心爱的口琴,我们开始演奏了。二哥用口琴、三哥用口哨伴奏,我用嘴清唱,我们兄妹三人一起演奏一支歌。欢快的歌声,传遍寂静的农家大院,总会引来爱听歌的邻居们到一起欢乐。
过了两年,母亲看到二哥长高了一些了,便让他转学到一家重点初中去读初三了。转到好一点的学校,他开始努力地学习,考高中时,以超出分数线100多分的好成绩考入了县里的第一中学。
高中时期的二哥,吃住在学校。学校偏僻的墙角里,长了一种被叫做架瓜的蔬菜。记得每个周末,二哥都会用自行车驮回来一大袋子。然后,二哥会做出各种味道的菜让全家人吃。爹娘总是很忙的,要在地里干活,只要二哥在家,做饭的任务就由二哥来承担了。闲暇时候,二哥曾给我谈心,谈起他一个很大的愿望,他说:将来要是考上学,挣到钱了,会在家里的宅基地上盖一座大大而漂亮的别墅,让我们兄妹们和父母在一起住,大家彼此互相照应,要让父母享受天伦之乐。这些话,过去了快三十年了,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时的二哥,就心里想着自己的亲人。二哥性格不仅开朗、幽默,而且一直很要强,高中毕业,考入当时有名的南京经济学院。
千里之外,二哥在外学习,一直还惦记着家里的事情,他很少向父母要钱,放星期或其它节假日他就在外打工或做点小生意,养活自己。假期里,他还写信让兄妹去他那儿玩儿,让我们小些的去大城市长见识。在他上学的几年里,我们兄妹中有好几个都去过南京。至今我还记得自己在南京玩了近半个月的情景。上火车之前的那个夜晚,二哥给我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还塞给我一些零花钱。现在想来,二哥一个学生,能够招待我们这些兄妹去他那里,真的很难为他了!他是个打破牙情愿往肚子里咽血的男子汉,从来不在我们面前表露自己的难色。
时间飞逝如流水,兄妹都渐渐长大了,兄妹几人大学毕业后都找到了自己的单位,各自成家立业了。当年我在单位里没有分到宿舍,便在二哥家住下了。过去上班有白班也有夜班。每一个寒冷的夜班回到家里,都会见到二哥依然还开着灯在等我。看到我回来了,会问问上班的情况,怕我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儿;在炎热的夏夜,二哥坐在沙发上等我下班归来,桌子上放着二哥给我留下的几片西瓜。每每此时,我会在二哥面前吃上一片西瓜,然后趁二哥睡觉的空,把剩下的再留给嫂子吃。二哥刚结婚不久,还要养着小孩儿和嫂子,我知道二哥就算不说,他条件也有点紧张的。我拿出自己工资的一部分打算贴补二哥,但是,他从未要过我一分钱,还总是说自己不缺钱,不要我一分钱。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和二哥嫂子一起回老家看望爹娘,在家里住了一个晚上。家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跑进屋几个小老鼠,我最害怕小老鼠了。但是,小老鼠不害怕我,躺在家里的小床上,我迷迷糊糊刚要睡着了,就听见有小老鼠爬到我床下的声音,吓得我嗷嗷大叫。住在另一间房子的二哥听见了,赶紧跑过来给我撵老鼠,直到听不见声音了,我才渐渐睡着了。过了一个时辰,床下又传来老鼠打闹的声音,我又被惊醒了,吓得大哭起来。二哥又赶紧跑来了,告诉我不要害怕,他要把所有的小老鼠赶跑再走。那一个难熬的夜晚啊,不知道二哥跑了几个来回!后来,听嫂子告诉我,二哥好像一夜都为入眠,为了给我撵小老鼠,就蜷缩在我家客厅的沙发上,迷糊了一夜。这真的是我一生永远不会忘记的事情。
记得在我结婚以前,二哥引进了南方的。在我们这里首家开起了婚庆礼仪、礼品、房产中介几个公司。万事开头难,在二哥开公司期间,他的经济情况曾经到了极其艰难的时期,但是,二哥从未在家里人面前提起过。我们从小生长在农村,每年家里很多礼尚往来的事情,所有的开支,算起来也不是一笔很小的数目。只要爹娘张口说出来,二哥从来不会反驳,从来也不会和哪个兄妹去攀比,而是把每一件事都按照爹娘的要求,办得体体面面的。一九九九年国庆节,在大阅兵的礼炮声响起的那一刻,我走进了结婚的礼堂。婚礼办的很热闹,记得那是二哥的礼仪公司刚刚开业,效益还不是太好。但是,二哥却将我的婚礼,办成了当时老公单位最为隆重的一次婚礼。
望着父母和所有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的笑脸,二哥如释重负。后来,他告诉我,说我是他最疼爱的小妹妹,我的婚礼,也算画上了我们弟兄姊妹7个圆满的一个句号!婚后的我,还是让二哥没少操心,他经常打电话问我的婚姻生活是否顺心,他知道我在家里最小,怕我和老公会因为处在婚姻的磨合期间而发生摩擦。他告诉我婚姻家庭,常常会有三年、五年、七年、十五年之痒,告诫我在将来的每一个特殊时期都要注意一点,当心一点。每当他问起我的时候,就算我和老公生了气,我也不会说出来的。因为,我怕他为我担心!也就是因为记住了他的话,在接下来的十几年里,我都是和老公友好相处,在将要发生矛盾时,我会想想二哥的话。十几年来,也算保持了一个安稳的家庭!其实,我的家庭能够幸福的与时俱进,也是二哥最为感到欣慰的事情了。对我的老公和女儿,二哥总是比对其他亲人要更加疼爱。记得有句老话,叫为了闺女疼女婿,我看二哥常常是为了妹妹疼妹婿。二哥开了几个分公司,无论效益如何,一有好事,我这个妹妹一家总是会第一个沾光的。礼品店的礼品,大型晚会开业的门票,只要二哥有的,都落不下我和老公的。他常常出国学习或者考察,到每一个国家都会给我们一家带上礼物回来。我的化妆品、首饰,老公的华丽腰带、领带、衣服,还有其他国家的礼品,因为太多,都记不清楚了。
都说父爱如山,其实,二哥对我的疼爱又何尝不比山高?在我的女儿长得都比我还高的今天,二哥依然对我疼爱有加。很多个节假日里,二哥都会请我们一起去附近的好玩的地方游玩,带上我们的父母,还有孩子们,在一起开开心心的享受生活。家里兄妹多,小孩子也多,但是,大家都一样,都喜欢和二哥在一起玩耍、交心谈心!二哥的爱心给了我们所有的人。回想三十几年的兄妹情,我的心里多么温馨,多么感动!与二哥在一起,我也会常常给他唱歌,逗他开心!看着二哥的笑脸,我也开心的笑了!
我有很多爱好,弹琴、画画、写作……但我最喜欢看书,人人都管叫我“小书迷”。我之所以爱看书,是有原因的,由于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精神的粮食,是终身的伴侣,也是我最真挚的朋友。
我家里有很多书。在我家书房的三个大书柜里、我房间的床头上、书桌上都摆满了书,每一本书都是我和爸爸精心挑选的。书就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带我徜徉知识的海洋,教给我用之不竭的知识。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世界上最为杰出的科幻小说家非利普﹒迪克的《火星人的时光倒转》,这部作品幽默、痛苦、令人敬畏,带给我巨大的心灵震撼;我仿佛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冒险、逃亡、呐喊。正当我看得进神时,妈妈大喊一声:“开饭了!”我口口声声地回答:“来了,来了,请等一下。”但我还无法回过神来,仍然梦一般地沉醉在这本奇妙的书的境界里,还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没挪一寸地方。妈妈又喊了一声,可这回我却爱理不理的。妈妈推开门,怒气冲冲地走进来,眼神简直可以***死几只蚊子,我“哇噻”大叫,吓了妈妈一大跳。我激动地说:“火星人终于发现时光倒转的运行规律,这位伟大的英雄,这位救世主,我太敬仰他了……”妈妈打断了我的话,冲我大吼,像一只发怒的豹子,红着眼睛,呲牙咧嘴,说:“够了,书呆子,马上给我洗手吃饭,否则你预备跟你的书宝贝说再见吧。”我吓呆了,正想要同她反驳,但是,经验告诉我——小孩在大人眼前总是错的,特别是在大人们以为有理的时候。我一声不吭地洗手吃饭:我可不想她把我的书从楼上扔下往。
你,亲爱的朋友——书,谢谢你伴我度过成长的每一天,陪我哭泣,陪我忧愁,陪我微笑……谢谢你带给了我很多快乐。当我不开心时,总要翻翻书,这样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抛在脑后,烟消云散了。
书,就像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我的童年,点亮了我的人生,让我在人生道路上小心行走,并且从哪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读书能够陶冶人的情操,给人带来快乐和知识,多读书能为我们的未来打下坚固的基础。朋友,爱书吧!
我的课余生活丰富多采。我喜欢下棋,因为它可以使我的思维能力得到提高;我喜欢打球,因为它可以使我的身体更加健康强壮;我喜欢阅读一些课外书籍,因为它可以使我获得许多知识,开阔视野;我喜欢养花,因为它可以使我在一段紧张的学习之后,调剂精神;我还喜欢画画,因为祖国的大好河山无限美好,通过画画,使我更加热爱自己的祖国。在这多种多样的课余生活中,使我最感兴趣、最喜欢的.还是画画。
我从三岁半就开始学画画了。我是怎样对画画产生兴趣的呢?这还得让我从头讲起:我的爸爸、妈妈都是美术工作者,他们都热爱自己的工作。有一天,妈妈在屋子里认真地画着画,我就坐在板凳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不一会儿,妈妈画完了一部分,想休息休息,刚放下笔,就看见了我正在看她那张画,便问我:“红红,你喜欢画画吗?”我正看得入迷,听明白妈妈的问话后,马上连声回答:“喜欢,喜欢!”妈妈见我十分爱画画,就专门为我准备了绘画用具,如速写本、画板、绘画笔等等。我画画就从那时开始了,在我幼小的心灵中从此播下了爱好画画的种子。
日月如梭,转眼间,我上小学了。在学校里,我抓紧一切时间练习画画。一下课,我就画起来,同学们都说我是小画家。每天下午放学回家,我做完作业后,就抓紧时间画画,妈妈见我这样认真,就经常鼓励帮助我,我的画画水平也不断提高。
一直到升入五年级临近毕业,学习一天比一天紧张了,但是,我还坚持画画。天天晚上在紧张的学习以后,都要拿起画笔,在纸上画出一幅幅美丽的图画。一天晚上,我画了一幅题名为祖国的画。画面上有一望无际的海洋,红彤彤的太阳,一群群叽叽喳喳的小鸟和一幢幢拔地而起的楼房。我好像身临其境,享受大自然的美,憧憬祖国更美好的明天,我手捧着这张画幅,不由心潮澎湃,思绪万千……
画,虽然水平不高,但它使我懂得生活的美好。我热爱生活,热爱祖国,更热爱在这块土地上辛勤劳动的人民。我长大后,一定要像妈妈和爸爸那样,用画笔去讴歌最伟大的人民,可爱的祖国。祖国啊祖国,我无数次亲切地呼唤您,我长大了一定要把您描绘得更加美丽。
我爱画画,更爱生活,画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因有了它,才使我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幸福。
大哥有着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一双蓝宝石的眼睛,一双能说会道的嘴。大哥比我大20岁,对我恩爱有加,倍加呵护,在他的身上,我到了父爱的味道。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伺机而动的我早已做好了周密的布署,准备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冲出家门,目的当然是为了吃到香甜的泡泡糖了。进了小卖铺,琳琅满目的商品呈现在我眼前,此时少不更事的我还不知道大哥正在焦急地等待着我,当我嚼着泡泡糖回到院里时,我却和面红耳赤大哥撞了个正着,此时我的心里像七上八下的水桶,忐忑不安。大哥问道:“你上哪去了?”“我……我去买……吃的了。”此时大哥已经火冒三丈,怒目圆睁地看着我,“全家人以为你失踪了呢!”我顿时品尝到了父爱的滋味——火辣辣的。从那以后,大哥总是时不时地为我“补给军粮”。而我就再也没犯过类似的错误,总算是给“泡泡糖计划”划上了一个尴尬的句号。
时隔七年,我从少不更事的小毛孩蜕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自然有了许多爱好。去年8月,我到承德参加全国少儿声乐考级六级,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住在宾馆里,此时已值深夜,四周出奇地静,月光给我穿上了一层薄纱。“唉,这次考级大哥会不会来呢?”我心里打起了小鼓,直至凌晨一点,悠扬轻快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我接起了电话,听筒那边里传来我朝思暮想的声音,大哥让我把房门打开,只见眼前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定睛一看,正是大哥。我一把投进大哥的怀抱里。“大哥这次专门来为我加油助威了!”听了大哥的话我心里欢呼起来。大哥在旅游卫视做电视编导工作很辛苦,第二天早晨,我还没醒来,他就匆匆赶赴单位上班去了。尽管大哥没在我的身边,但他对我的鼓励使我坚定了信念,把歌曲演唱得尽善尽美。大哥的到来,使我体会到:长兄如父的味道——一种说不出来的幸福和甜蜜。
为了我的学习,为了我的成长,大哥付出了很多辛苦,也为我花了不少钱。我为我有这样一个好哥哥、好“父亲”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我是三年级四班的一名小学生,我的兴趣爱好是听音乐和散步。
平常我喜欢在做完作业后或者空闲时间听听音乐,这样可以把一天的疲劳都消除掉,而晚上睡觉的时候也喜欢把音乐当做催眠曲,这样更容易入睡并且睡眠质量也很好,第二天上课就很有精神。在我学习累的时候或者心里很闷的时候我会单独出来散散心,这样一来所有的烦恼都被我留在了外面,我的心情就会好起来,做什么事也都很有信心了。
小伙伴们,你们的兴趣爱好是什么呢?
我上过的许多兴趣培训班,有绘画、舞蹈、钢琴、小记者、奥数等等,这可让我最为骄傲的是我参加语言表演的培训班对自己的帮助和提高。
六岁时,妈妈可能是见我比较喜欢看李咏主持的6+1电视节目吧,给我在市少年宫报了一门语言表演的培训班,从此把我带入了朗诵的世界。
在学习中,朗诵不知不觉成了我无法割舍的爱好。
每找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或故事,我都会把它们饱含深情的朗读出来。
20XX年我参加蒲公英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比赛,我朗诵了童话故事“鹅和鹤”获得了广东(深圳)赛儿童组的银奖。
更可喜的是接下来连续两年, 我分别参加了20XX年第四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比赛和盛世中华20XX中国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比赛,我分别获得了广东赛区金奖和深圳赛区表演类第一名(金奖)奖。
我朗诵的丹麦作家安徒生的著名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以及汶川地震著名网络《孩子快抓紧妈妈的手》感人肺腑,使许多在场的评委和观众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一次次的比赛锻炼,我越来越对自己的朗诵充满了信心,舞台也越来越足。
爸爸妈妈的朋友聚会,单位搞活动,都会邀请我做表演嘉宾,而朗诵成了我的主要表演内容,每次都会赢得大家热烈的掌声。
为了不断提高自己朗诵技巧,妈妈又给我报了一个著名主持人语言表演培训的尖子班。
通过这个班级的学习,我感到:原来朗诵不仅仅要把文章表达清楚,还要通过语音、形体、节目主持、表演等手段,把口语和肢体语言用不同风格的艺术形式丰富地表现出来,从中让人感受表演艺术的乐趣与内涵。
通过自己的努力,我现在已经成了这个尖子班的尖子生!
现在,我还将自己朗诵学到的技巧运用到英语口语表达中,当听到老师表扬我语音正确、语调自然流畅时,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另外,我会在网上收集下载一些著名主持人的著名朗诵作品,如:孙道临朗诵的朱自清的作品《春》;丁建华朗诵的巴金的作品集《繁星》等等。
我的MP4专门有个文件夹,里面有许多百听不厌的中外文学朗诵作品。我从这些声情并茂的朗诵里面,不仅丰富了自己许多课本里面还没有学到的文学知识,还让我享受到了朗诵给自己带来的语言艺术。
换气,哪里要快,哪里要轻……我不断遨游在朗诵的天地里面,朗诵就是我一生中最引以为傲的事情。
爱好!爱好是什么?爱好疲劳一天后还念念不忘的事;爱好是见缝插针也要做一做的事……我呀,有许多爱好:玩、画画、做手工……但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果然如此:作文书能使我提高作文水平;手工书能使我心灵手巧;阅读书能提高我的阅读水平;历史书能使我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有这么多书都能使我进步,我怎能不喜欢读书呢?
如果你想了解我是如何爱上读书的?哦,是这样的:刚上一年级时,我发现班上许多同学的知识十分丰富--知道地球的两极有极昼和极夜现象;知道热带雨林里生活的各种各样的动物;知道地球上海洋的占地面积远远大于陆地……我可羡慕了,便向本班的“百科全书“--李卓然请教:“请问一下,你的知识怎会那样丰富?“他只简单地回答了七个字:“当然是多读书啦!“我听了之后,惊讶至极。好不容易盼到周末,我“命令“妈妈带我去图书大厦,一到那儿,我立刻来到儿童读物区,抱了一大堆书,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着,渐渐的,我发现书上的知识的确丰富多彩,天文、地理、绘画……这可是大大满足了我的求知***,下定决心要把这些知识都收入囊中。
很快,我便变成了一只小“书虫“。在家中,上厕所时看书、睡觉前看书、甚至吃饭时也忍不住看两眼。在学校,那就更别提了,我更是不舍得浪费一点时间出去玩。
有一次我发烧了,妈妈带我去医院。临走的时候,我都穿好鞋了,突然想起一会儿妈妈挂号时我还能看会儿书,便脱下写作三步并作两步冲回卧室的书柜前拿出了两本《小学生作文》,这才又跑出来,穿上鞋和妈妈去医院。到了医院,妈妈去挂号,我就靠着墙看书;到了诊室门口等叫号,我就坐在椅子上看。妈妈实在忍不住了便又开始“唠叨“:“在这么黑的地方看,不要眼睛了?“我不支声,急忙站起身,来到窗户边继续看,直到医生叫我,我才依依不舍地合上书。
读书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我与鲁宾逊一起在孤岛上生活;我与海伦·凯勒一起“体验黑暗人生“;我与福娃一起漫游“奥运的长河“;我与欧阳小小一起享受“快乐的假期“……我的心情也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不断变化着,时而喜,时而悲。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在此,我要大声喊一句: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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