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之后,我便可以背下整首诗,包括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等等。不过,那时我并不理解这些优美诗句的深刻含义。到了美国,我跟着妈妈学了一点中文,我们从中国的小学教材学起。大约到了三年级的时候,教我学中文的差事转到了爸爸的手上,从那时算起,我已经跟着爸爸学了十年的中文。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抽出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来背生词,写等等。就连爸爸出差的时候我也在学习:他给我布置好作业,然后打电话回来检查我的功课,不给我任何一个偷懒的`机会。我在旅行的时候也要学习,我已经习惯在出门前将教科书放进背包里。爸爸教我中文的方法比较特殊,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学一门语言要习听、说、读、写;与其在这四个方面同时下力,不如将它们各个击破。听和说是交流的基础,正常人都能很容易地掌握它们。
在家里我们说四川话,看中文电视节目。因此,对我而言,听和说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不仅如此,当有新的中国电影上映时,爸爸妈妈经常带我去看,比如:张艺谋的《英雄》、《十面埋伏》、《千里走单骑》和李安的《卧虎藏龙》等等。撇开听和说的练习,爸爸将重点放在教我读和写上。因为他说:读和写是人类交流的高级方法,可以增大交流的广度和深度。爸爸一直让我做一本综合练习册中的练习。此外,他还找来很多短小的故事,让我在课余时间里阅读。在上初中和高中的时候,他给了我一本中文版的《读者文摘》。一开始,爸爸挑选一些容易的短文给我看,或者跳到笑话与幽默的版块。后来,由于我的中文进步了,便可以阅读长一些的文章了,这时我发现其中的一些文章优美动人。于是爸爸和我都成了这份精彩杂志的热切追捧者,几年后我们已经收集了整整一书架。我尤其喜欢像心灵鸡汤一类的文章,因为它们真正具有思想内涵;另外,许多神秘的和与动物有关的故事也很有趣。每读过一个故事之后,爸爸便会要求我提笔写下我的想法。
此外,中国的语文教材里也有许多关于写作方面的要求。比如,当读完一篇闻名世界的民间故事之后,我要为其写续篇;看过故事里的一幅插画之后,我也要写一篇短文;每次旅游回来,爸爸会要求我记述旅途中的见闻;在大部分周末我都必须写一篇作文。爸爸要求我使用刚刚学过的中文词句,甚至将一篇文章中最优美的语言运用到我的写作之中。其结果是我丰富了写作手段,提高了写作能力。这样的日积月累也成就了这本书。跟爸爸一起学习也缩短了我们之间的距离;许多事情我坦率地与爸爸一起讨论。我们是父子,也是朋友。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景:学习之后,学校里的一些事情忽然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会立即告诉爸爸,于是就展开了讨论。有时候,妈妈也会加入讨论,或者在听见我们大声交谈的时候,她会推门进来问我们怎么了,爸爸和我就会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说:我们谈哲学都谈到21世纪去了。
由詹姆斯.曼高德执导,休.杰克曼、达芙妮.基恩、帕特里克.斯图尔特和波伊德.霍布鲁克主演的《金刚狼》系列最终章《金刚狼3:殊死一战》将在3月3日在内地上映。
影片从剧照到,无不透露着一股悲情的气氛。在这些画面中,我们可以深切感受到钢筋铁骨的金刚狼已经变回有血有肉的老年人,他不再像以往刀枪不入,而是经常把伤痛挂在脸上,你能读出那种他不愿多言的无奈,这种负能量甚至掩盖了他昔日的戾气。所以片中连普通人类都带着武器欺负到他头上来,只能说一句“山中无老狼,庸人称霸王”。
从1974年以客串身份出现在《不可思议的绿巨人》漫画中,金刚狼始终是最为特别的漫画角色,他的单兵作战能力以及与X战警若即若离的关系,赋予他更广阔的上升空间,在诞生二十多年后,便成为了第一部《X战警》电影中的重点角色。
休.杰克曼自从接演《X战警》后就一直与金刚狼这位超级英雄紧密连接在一起,这趟旅程长达17年之久,一共9部电影将休叔从仅有55万美元片酬的小咖捧为好莱坞一线动作明星。
同样和金刚狼自愈能力退化一样,年近半百的休叔迫不及待甩掉一身的肌肉负担,而且皮肤癌症状反复发作,迫使他在《金刚狼3》之后不得不告别这个“专属”角色。作为休.杰克曼的“封爪”之作,《金刚狼3》还标志着该系列首次尝试R级制作。
影片和以往注重秀肌肉的动作戏相比,会有更多血腥暴力场面,你也可以把它想象成不说脏话、不“污力滔滔”版本的《死侍》。
为了将影片打造成R级,休叔更是主动降低了片酬,要知道他在前两部《金刚狼》电影里的片酬都是两千万级别。《金刚狼3》 “殊死一战”的命题,不仅打算刺激影迷的观感,还会以悲情氛围烘托走心的剧情。这些努力最终的意义就如同海报上的宣传语所写的一样,“让影迷共同见证一个时代的落幕”。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最近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了《奇迹男孩》,以为是片,原来是温情片,主旨在于鼓励每一个孩子成为最好的自己,但同时也在提醒每个家长无论怎样都不能放弃自己的孩子,时刻都要相信孩子一定可以,在孩子犯错时纠念纠行,在孩子气馁时鼓励鼓气。
通过这一部片子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需要发自真心的友谊,也需要用真诚去对待朋友,片中奇迹男孩在“丑陋”面容下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因此在成长的路上,要坚定自己的步伐、要有足够的智商,要有良好的品行,更要时刻为他人着想的善良和为自己拼搏的责任心,爸爸妈妈为我们的学习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我们完全有能力让自己成为太阳,温暖自己和他人,我们一起加油一起努力,到那一天,我们都会成为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好处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构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超多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透过婚姻问题的描述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搞笑的周折后,误会最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
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能够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透过对不一样婚姻的描述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明白和真诚感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感情的讽刺。在必须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一样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杯具,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好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好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完美感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生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这几天又读了一遍傲慢与偏见,记得几年前第一次读时,可能没有过多的思考,只记得达西的傲慢以及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这次读完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全书看似是写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以及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但仔细思考后发现这种傲慢和偏见应该是人们在当时那个国家、那个时代所根深蒂固的一种思想,男士自认为是绅士,女士自认为是淑女,他们对于阶级观念尤为重视。我想这本书是带有抨击色彩的,抨击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人性的缺点;同时这本书也是带有赞美色彩的,赞美伊丽莎白的独立,有自己的个性,敢于和封建思想斗争,赞美达西先生虽然傲慢冷漠,但可以因为爱改变自己,冲破封建的牢笼。
先说达西,第一次达西与伊丽莎白见面时,达西所表现出的冷漠、傲慢和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伊丽莎白和舞会上所有人对他产生了偏见;到达西发现自己喜欢上伊丽莎白,但想到伊丽莎白的身份地位,家庭关系的复杂和他是多么不匹配,认为会给自己带来羞耻感内心所做的斗争,以及因为身份地位阻碍自己的朋友与伊丽莎白姐姐的感情进展;再到他第一次求婚时所说的话,自认为他的求婚可以带给伊丽莎白多么大的荣誉,伊丽莎白会多么的对他感激涕零等,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他的傲慢。但所幸的是经过伊丽莎白拒婚的打击,这位绅士懂得了自我反省,认识到父母从小教育他的身份观念很可能导致自己失去心爱的女子,我想他应该也经过了一番苦苦挣扎,最后不顾自己姨母反对,抛弃了身份的光环,做了很多从前不敢想的事情,比如帮伊丽莎白的妹妹和韦翰征婚(他们是私奔走的,在人们眼中是很丢人的事情,而且韦翰的为人很是虚伪,是曾经的达西所讨厌的人。)
达西说,我也说不准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看见了你什么样的风姿,听到了你什么样的谈吐,便是使得我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在好久以前的事。等我发觉我自己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是走了一半路了。
再看伊丽莎白,她可能是在当时那个时代比较独特的女性,机敏聪慧,谈吐不凡,敢于冲破封建枷锁的束缚,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愿服从家里的安排拒绝柯林斯的求婚(柯林斯也算是有点身份的人,以后还会继承伊丽莎白父亲的遗产,最后自己的好闺蜜嫁给了柯林斯),第一次拒绝达西的求婚(在本书中,达西是身份地位最高的一个,伊丽莎白的母亲开始对他很有偏见,当然不排除自己高攀不起的嫉妒心态,到后来伊丽莎白宣布要和达西结婚,母亲态度180度转变的对比就可以看出伊丽莎白当初拒绝的是多么厉害的一个人物)。到后来了解到达西的真实为人,发现他竟然如此善良可爱,爱上他,也说明她是一个敢于直面内心,勇敢的女孩儿。
最后,我想,虽然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但人性的缺点其实一直都在,不仅仅是傲慢、偏见,还有贪婪、***、 谎言等等,如何去克服这些缺点,就需要每个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个性,有不断学习的心态,像伊丽莎白一样。相信当我们所有人的素质达到一定的高度,有自己正确的三观,这些缺点就会越来越少了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意义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大量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可以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通过对不同婚姻的描写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理解和真诚爱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爱情的讽刺。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同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悲剧,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爱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要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要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美好爱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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