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下午快要晚上的时候,我读完了路遥的又一本书《人生》。掩卷后久久不能平息。我感觉这部小说没有写完,可《人生》嘛,哪有那么完美。
故事写的是黄土高坡平平常常的生活,普普通通的家庭。路遥啊,你总是能以不同的视角描述生活,也太轻易的决定笔下人物的悲欢离合,只是让读者怎么办?
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夏末四点的太阳在西边的天上挂着,直接照射的地方还是很热,我听着一首张晏铭的《前男友前女友》。满脑子都是“生活啊生活”。对路遥真的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人该有多么的闲暇才能观察到这么多的生活真相,短短一支笔,勾画了很多人生。
故事主要围绕着高加林展开,一个贫苦山沟里的穷人家的孩子。生活和他开了个很大的玩笑。文中有两个字“捉弄”,可真是到位。前几章的时候,对于加林是一种同情,后来就有了点愤怒甚至是憎恨。在文中,生活才是永远的大佬,而在路遥笔下,生活才是永远的主角。包括《平凡的世界》。
如果要让我推荐一本书,我还会选《平凡的世界》,短篇小说似乎不过瘾。路遥的文章恰到好处的环境描写,对于读者理解人物带入人物有着很好的作用,而黄土高原特有的景物描写,不知道其他地方的人能不能准确的感知。
读他的书,有种在村头听故事的感觉,而且不会怀疑。
“光阴似箭”、“白驹过隙”、“时光荏苒”……读了朱自清的《匆匆》,这么多的成语一下从我脑中蹦了出来。心中真是久久不能平静,只想说众所周知的四个字“珍惜时间”!
首先,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返。今日的时光流水般逝去,明日的时间正悄悄来,而昨天的时间只能流进历史的长河中,不论你怎样留恋它。时间就是这样,匆匆来,匆匆去,它没有感情,它只懂得沿着以前的足迹前进,从不改变方向。一天24小时,太阳升起时,它早已来了,夜半钟声敲响12下时,它又走了,从不在人间多停留一刻。紧接着,它的另一个使者来了,重复着它的工作。“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呢?”朱自清的这段话,扣人心弦,引着我们去思索人生的意义。
其次,人的一生仿佛一直在拥有和失去。拥有了今天的24小时,却失去了一年的1/365。人生80载,悠悠29200天,看似很长,却只能分为昨天、今天、明天。然而这三个阶段中,我们最能把握的也只有今天,并且今天又会变为昨天,明天也会走向今天,啊!如此循环,80年的'时光又变得如此之短。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它。”不错,这短短的一句话,是先辈们生活体验的结晶。愚蠢的人浪费时间,终日懒懒散散,无所事事,他们的一生中只有等待,他们很快被时间抛弃。然而,聪明的人则利用时间,抓住一分一秒,不允许它像手中沙从指缝间流走,他们的一生多姿多彩,充实踏实,可以做出许多让生命闪光的事情,甚至“他们的时光永在,永远活在人们心中!”也许这正应了塞涅卡那句话“如能善于利用,生命乃悠长。”但是要强调的是“善于利用”,陈毅元帅有首诗写道:“愁人知夜长,忙人嗟日短。我则异其趣,一闲对百忙。”时间可以消磨你如诗的年华,但同样也是这匆匆的时间可以使你生命的精髓永恒。
不要做涧底静止的石子,任时光如水自梦里流泻而过;不要做空中游移的白云,让浮生飘蓬留不下一点碧痕浅波。要做就做那永不停息的风,伴着时光,一程有一程的领略;要做就做那奔腾千里的河,伴着时光,日夜向着大海进发。要做就做那参天直立的树,任时光为自己刻上一道道年轮,根深深地扎进黑暗的泥土,枝高高地伸进光明的苍穹,一树繁花一树硕果,每片叶子都是一首欢歌。
时光匆匆,我们不能再沉湎在昨天,不能再观望明天,我们应从今天开始,用自己生命的刻度尺去测量这匆匆的时间。
我非常喜欢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匆匆》。那美妙的词句,使我读懂了作者,读懂了这篇文章,也唤醒了我……
这篇文章,作者用一些精美的词句,来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想法,他感到日子过得飞快: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他感到耿耿于怀,自己在世上没有贡献,没有成就,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读到这里,我深有感触。正如作者所说,时间过得匆匆,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写日记时,日子从笔尖里过去;玩耍时,日子从一阵阵笑声中过去;走路时,日子随着你轻快的步伐过去……叶子黄了,有再绿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片了;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天了。
我生活在这世上也有四千多天了,可我又在这世上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反思。三四岁,学舞蹈;五六岁,学钢琴;七岁,学小提琴;九岁,学画画;十岁,又开始学钢琴……可这些,又有什么用呢?都半途而废,学无所成……时间匆匆,转眼十一二年,我又学成了什么呢?时间都被浪费了!
时间的确过得很快,它会乘你开心玩耍时溜走;它会乘你努力学习时溜走,可我们,却不能埋怨它,因为,它来无影,去无声。如果你埋怨它,它会乘你埋怨它时偷偷溜走……你也拿它没办法啊!唯一的办法是:你不能埋怨它,那就珍惜它!
我曾经埋怨时间过得太快了,使这个世界产生了生死离别。可是,时间老人是公平的,每个人一天所拥有的时间都是24小时,这是不可能改变的。既然我们不能改变时间,那我们就设法改变自己!虽然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所谓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少壮不努力,老大图伤悲。乘大家现在还年轻,还健壮,就应该努力地去学习一些新的知识,努力地追寻自己心中永远的梦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比金钱贵无数倍,是无价之宝!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人老了,生老病死,这些事,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在重演。所以,乘大家还幸福时,请珍惜!珍惜时间等于珍惜生命。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寒假期间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仔细阅读着其中有趣、惊险的故事,仿佛真的把我带入格列佛所游历的世界。
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是个爱好出游的人,他渴望着周游世界,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也许正是他那无畏的探索精神,才让我们也领略到了这奇特的四个国家吧。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人国和大人国”了。利立浦特的居民们虽然都是一般人手掌那么大的人,但他们却十分的勤奋和聪明。格列佛为这个国家出了不少力,最后却遭到了朝廷中人的弹劾,被迫离开这个国家。这从某个角度体现了当时英国政府的昏暗等等。在大人国,格列佛又从小矮人的角度仰视人类,讽刺了某些人类的一些不好的习性。
在慧嘶马国中,格列佛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嘶马。在慧嘶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是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这里,你不需要考虑别人说话的真假,因为他们不知道说谎是什么。我也好向往去那种地方呀!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
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同时让我看到了社会上美好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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