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家的书架上都是我的书,几乎每天都会增加几本。
书啊,就是我时时刻刻形影不离的朋友。每次出门我都会带上几本“口袋书”,顺便带上MP3,一边听音乐一边看书。坐在火车上,走在路上,待在家里都会拿一本书阅读。
书啊,就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每次我都会因为看书入神而忘了和朋友的约会,让她们不高兴,我无语也无颜面对他们:我就会看书。但是我会用一些名人名言去逗他们开心,说我也不是有意要违约之类的话。
书啊,就是我的宝藏。我虽然在小学的时候最讨厌语文课,但总喜欢每周的`语文阅读课,这节课总会让我了解更多的东西,获得更多的知识。虽然不喜欢语文课,但每节课上都有我高举的手,而且每次回答都会冒出许多大家不知道的新问题,我还为此有点骄傲呢!
书啊,你就是为我架起沟通桥梁的人。我还经常读一些英语作文书。那天上英语课,老师说:“Liven up the studies!\"。全班同学都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有我一个人大声喊了一声:“yes!”说完之后我就尴尬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老师并未批评我,反而表扬了我,把我乐了好几周呢!
书啊,你就是我生命的源泉。
那天我正津津有味的读《童话故事》,淘气的妹妹从外面回来看见我拿着的书上画着一个漂亮的小公主,她心里就不由自主地嫉妒极了,于是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拿走了那本书跑到卧室剪下了那个小公主,我发现后顿时火冒三丈,就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妹妹觉得很委屈,就跑去告诉了妈妈,我自然挨了骂。那几天我就没心情吃饭,整天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妈妈拿我没办法,就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我才恢复了以前的开心和快乐。
唉!喜欢书是多么一件艰巨而又光荣的事啊!
那声音不是我们正常人发出来的,却是一个耳朵有疾病无法欣赏音乐的人用自己的心灵发出来的。毋庸置疑,他就是--------贝多芬。他无缘欣赏音乐,只能用心灵去倾听,但是他却给人世间留下了一首首最坚强的音乐。他不为自己的残疾而伤感,自卑自弃,而用坚强的毅力,赢得万人瞩目。
我为什么喜欢他的琴声?因为他的\'歌曲中,饱含着坚强,每一声琴音,都铿锵有力,深深打入我的心灵,使我难以忘却。他吧命运彻彻底底地踩在脚下,也把病魔完完全全打回地府;命运给他设下了重重障碍,他却一个个地跨越,他用残疾的生命出演了一场完美的人生,也教会了我们如何面对不平等的命运。
每当我沮丧失落的时候,总会想起他的琴声,我们就没了抱怨,想方设法渡过难关。他的一首首歌曲,与我风雨同舟许多年,我忘不了那些琴声,更忘不了他。
一路赏景,我和爸爸妈妈不知不觉得来到了莲花峰。听说几万年以前这里是座火山,现已成了死火山。山岩两边是很高很高的石头,唯独在岩石中间留有一个窄窄的通道,当地人称之为“慕乳缝”。这细细的石缝连我这种偏瘦的身材都必须侧着身体才能通过,想来胖一点身材的就会被卡住。
当我们贴着岩石挪到山峰另一头的湖边时,已是黄昏。我们便坐在湖边,旁边便是著名景点”千岛神牛”。它在晚霞中显得格外地雄壮,仿佛有了灵气,栩栩如生,凝视着那美丽的湖面。此时的天空被夕阳染成了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水中,整个湖面则成了紫红色。天边仿佛燃起层层大火,如水彩画般,我被这日落美景陶醉啦!
金秋送爽,落叶知秋。弟弟刚一放学回来,就缠着我去看秋,完成他的小练笔作业。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我与弟弟在大街小巷中徐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秋姑娘已悄然莅临人间。她穿着一身秋衣,在树梢上跳出优美的舞姿,偶尔伸出她那纤纤玉指在树枝上抚摸轻点,忽而又长裙一摆,山野渐渐变得金黄,街头的银杏树叶随着风儿正在给秋天伴舞呢!叶子早已在落日的余晖下染上了金黄,我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我与弟弟继续前行,来到了一条小溪旁,秋姑娘蹲在溪边偏着头观赏鱼儿的嬉戏。兴许是看到什么有趣的事情,秋姑娘绽开了笑容,捧水轻轻逗弄着水精灵,继而又与鱼儿一同玩闹。闭上眼睛,我仿佛看到了王维诗中所描绘的景象:几个年轻貌美的年轻女孩儿在溪流间玩闹,她们互相泼水,表达自己的祝福。她们奔跑,她们嬉戏,她们构成了秋日的美景。轻轻上前一步我仿佛听到了渔者们的吆喝声,真是好不热闹!俯身又嗅得莲花清香,躁动的心似乎被什么抚平,时间似乎就停留在这一刹那,久久回不过神来。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我与弟弟漫步到了公园,放眼望去,不远处的小山坡上一片火红,定睛一看,原来是枫树林啊!心中不禁欢喜,细细凝视,只见秋姑娘穿着一身红衣站在枫叶面前,领着他们鼓掌,仿佛在欢迎我们的`到来,仿佛又在欢迎秋天的到来。秋姑娘看着自己的作品连连点头,满意极了。我环顾周围,金黄与火红交杂在一起,它们汇成了秋天的颜色,我沉醉在秋景中,久久不肯离去。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时光不知不觉流逝,夜晚降临了,我与弟弟行走在回家的路上,抬头望见皎洁的月光,不禁想起了远在他方的外婆。外婆你可有看见这饱含思念的月光,你那的秋景又是怎样的呢?
美丽的秋景使我停步于此,沉醉其中;浓烈的思乡之情使我加快脚步,迫不及待扑入家的怀抱。
那许是一个春天吧!第一次接触钢琴,我小小的手放到琴键上,起初的每节课都在摆手形,要是不小心一个音摁下去,就要多摆5分钟。
枯燥与无味,在每一分钟徘徊。三分钟热度的我,有点想要放弃,可看到其它姐姐弹琴时好看的手形,便坚持了下来,直到那天,我弹下了第一个音。
“哆来咪”多么悦耳,多么好听,学琴变得有趣起来。儿时的我,第一次到坚持后的喜悦。
一晃三年,如白驹过隙。一年级时,我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架钢琴,老师便让我去考级,从此,除上学外每天就是练琴,少至一个小时,多至三、四个小时,那如无限循环小数般地练琴,是我第一次哀求着不学了,我知道,那叫放弃。
可一个星期后,我又掀起罩琴布,坐上琴椅,指尖在琴键中流连。那天,老师把获奖证书给我,我笑了,对着那台钢琴笑了,我辛勤培育的种子开出花儿了。
我继续练着新的曲子,钢琴书日益变薄,我会的曲子,也日益增多。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转眼便到五年级。我从天天练,到一个星期练一次,直到转学,我与钢琴也慢慢疏远。
偶然在电视上看到郎朗,他的手指在琴键上“舞蹈”,奏出的音乐,时强时弱,令人身心舒畅。我的情绪,也被那琴声带动起来。
当我重新做到琴椅上,开始重新练着一首首钢琴曲,不经回想起,在琴声中成长的那段日子。
不必说欢快的.《赋格喜悦》,深情的《松溪河水盘山流》,也不必说优雅的《水边的阿狄丽娜》,悦耳的《三部创意曲》,单是那活泼的《波尔卡》,便能是我回忆起曾练琴的时光,那声音,伴随着我成长。
“哆来咪”那是我听过最美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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