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老爱亲作文大学生(孝老爱亲作文范文1500字)

孝老爱亲作文大学生(孝老爱亲作文范文1500字)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09-14 15:27:54
孝老爱亲作文大学生(孝老爱亲作文范文1500字)

孝老爱亲作文大学生【一】

这本书还是我初中的时候冲着它世界名著的头衔买的,在上次回老家的时候一并带回来了。因为挺薄的,所以便选来看了。封皮内有翻译及编辑的简介,说本书描写了人与自然斗争的顽强不息的精神。

但本书,我是边吐槽边看完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了十几年,大家的价值观变了。特别是前几天我的朋友圈被北极32°的文章刷屏了,我们知道因为人类的活动而导致的环境灾害一日深过一日,动物们因为栖息地的破坏等原因,灭绝的越来越多。所以这描写捕鲸的书,从立意上就已经不得人心了。

整本书的故事情节挺简单,就是有个船长因为捕鲸而失去了一条腿,于是他立志找到并***死那条鲸,最后却被鲸所***。

根据作者的经历来看,本书带有一点纪实的味道,捕鲸的过程描写的非常精彩。但是也掩盖不了我内心的不适。

原来人类为了鲸油竟可以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来,原来真有人会为了一己之私而不顾其他人。船长因为被鲸咬掉了一条腿而要找到那条鲸去报仇,好像说得通。等等,鲸有招惹他吗?鲸在大海里活的好好的,是人类为了鲸油而挑起的战火,船长要鲸鱼的命,鲸鱼反抗而咬掉了他的腿,让他长个记性,不是很正常吗?可船长就开始记仇了,再次出海在已经***死了一只鲸可以返航的情况下,非要继续追踪那条咬掉他腿的白鲸,一定要你死我活才行。他自己要这样也就罢了,但是船上还有其他船员啊?其他船员凭什么要为了满足他的愿望要陪他赴死?其他船员明明可以带着鲸油回家与家人团聚,却因为船长的私仇而葬身大海,值得吗?

人类在各种自然灾害中,顽强生存的精神是值得歌颂的。但是这种主动找死的行为,主动挑战自然的行为,我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

其实人类比起大自然来说,是渺小的啊,为什么要与自然斗争?我们是这地球的一部分,不是地球的主宰,不管是白鲸还是什么,都应该有他们生活生存的空间。而为了自我生存去剥夺其他物种在这地球生存的空间和权利,是极度自私的行为,而人类自己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品尝到自己行为的后果。

最后引用一句:没有买卖,就没有***戮。

孝老爱亲作文大学生【二】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没看书之前我就耳熟能详,但不懂为什么这样描写婚姻,好像说结了婚的都想离婚似的,我现在就想进城,但是不知道城里是什么东西,想在这本书里找答案。

全书就一句话概括,一留洋学生外面混不下去了,坐船回家谋生的故事。钱钟书一代文学巨匠,故事情节应该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富有曲折的,或先抑后扬,或像武侠小说一样,前面写主人翁三脚猫功夫,后面独霸武林,实际上,方鸿渐回国后并没有升官发达,而是志高才疏,靠着朋友赵辛楣才勉强混口饭吃。这或许正是钱钟书的魅力所在,书中情节好比女人,有些女人靠化妆吸引异性,有些女人靠美颜博人眼球,而她却素颜出镜,时而回眸一笑,时而撒娇哭闹,时而温文尔雅,浮躁的心这时候安静了下来,静静的看着她,突然间被她戳中笑点,她的纤纤细手伸过来,把你挽向幸福的殿堂,殿堂只能呆一天,你和她回了家,她哭闹久了,你不让她哭了,她觉得你不爱她了,你想安慰她了,她也想和好了,你们面对面,可你还没安慰她就向你笑嘻嘻,你觉得自己被取笑了,怒吼了她,你看着她那拉长的背影渐渐消失了。钱钟书正是通过平凡的故事情节,通过大量语言细节描写,比喻修辞,让故事人物都活了,像是上演一部家庭剧,剧中的人真实的让人猜疑就是以钱钟书为模子写成的自传。

文中好的比喻描写数不胜数,“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嘴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只通过胡子的描写就把汪的小人形象描写出来了,接着“假使留下的这几根胡子能够挽留一部分运气,胡子没剃的时候,汪处厚的好运气更不用说……”,还是通过胡子引出下文描写汪的故事线,可谓生动形象。

有一段描写孩童的更是真实有趣,”阿丑爬上靠窗的桌子,看街上的行人,阿凶人小,爬不上,要大伯伯抱他上去,渐鸿忙着算账,不理他,他就哭丧着脸,嚷要撒尿……阿丑回过脸来说:’刚走过一个人,他一只手里拿一根棒冰,他有两根棒冰,舐了一根,又舐了一根。大伯伯,他有两根棒冰。’阿凶听得忘了撒尿,说:‘我也要看那个人,让我上去看。’阿丑得意道:他走到不知哪儿去了,你看不见——大伯伯,你吃过棒冰没有?’阿凶老实说:‘我要吃棒冰。’阿丑忙从桌上跳下来,也老实说:‘我要吃棒冰。’”,还有通过阿丑的嘴无意露给大伯伯他妈妈背后说的闲话,“大伯伯,什么叫做‘关系”,导致鸿渐说棒冰不给阿丑吃,给阿凶吃,阿丑借故阿凶上次没还皮球,打了阿凶一耳光,阿凶大哭,撒的一地是尿。

“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藓,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的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类似这种手到擒来的比喻多如牛毛,最让人感到身临其境的是方鸿渐和妻子孙柔嘉的吵架过程,像平静的天空,开始天气晴朗,突然乌云挤走了太阳,太阳不甘示弱,努力发光,然而拼尽全力也无济于事,雨滴也来助兴,从一开始毛毛细雨演变成倾盆大雨,大雨过后,天阴了两三天才终于变晴朗,接着乌云来的更早了……

这本书看完,最让我惊叹的不是结局,而是文中的生活描写,处处充满了机智幽默,恰似杨绛先生说的,这部著作体现了钱钟书的“痴”,痴迷于玩,痴迷于乐,痴迷于玩乐中描写生活。生活是最真实的,用痴心去活了,方能写出另一个真实的生活。

答案或许我还没找到,经历了婚姻的人懂得他们生活的酸甜苦辣,我还是个城墙外寻找答案的人,但我能看到里面人。

孝老爱亲作文大学生【三】

不得不说,《俄狄浦斯王》是一个让我读了之后毛骨悚然又热血沸腾的故事。故事集中写俄狄浦斯追查***害前王凶手这一中心事件。究竟谁是凶手?构成戏剧的悬念?之后透过一环扣一环的发现、突破,使矛盾一个个地揭开,一步步把戏剧冲突推向惊心动魄的结局,紧凑生动,悬念迭起,扣人心弦。令我毛骨悚然的是这无法摆脱的命运,剧中人一心想摆脱杯具的命运,无奈每一步都使自我离杯具更近一步。

个性是看到伊奥卡斯特自信满满的安慰俄狄浦斯预言不可信,命运但是如此时,真的太讽刺了。

伊:你所说的这件事,你尽可放心;你听我说下去,就会明白,并没有一个凡人能精通预言术。关于这一点,我能够给你个简单的证据。

有一次,拉伊俄斯得了个神示?我不能说那是福玻斯亲自说的,只能说那是他的祭司说出来的?它说厄运会向他突然袭来,叫他死在他和我所生的儿子手中。

但是此刻我们听说,拉伊俄斯是在三岔路口被一伙外邦强盗***死的;我们的婴儿,出生不到三天,就被拉伊俄斯钉住左右脚跟,叫人丢在没有人迹的荒山里了。

既然如此,阿波罗就没有叫那婴儿成为***父的凶手,也没有叫拉伊俄斯死在儿子手中?这正是他害怕的事。先知的话结果但是如此,你用不着听信。凡是天神务必作的事,他自会使它实现,那是全不费力的。

俄:夫人,听了你的话,我心神不安,魂飞魄散。

命运总是在人们洋洋得意的时候给人重重一击,使人们之前的担心与忧虑和为摆脱命运所做的一切都成了尖锐的讽刺。

索福克勒斯处理的主题是伟大人物的杯具命运,他一方面哀叹人类的命运多舛,一方面又感叹人类的可怕力量,因此,在他的作品中时常充满着特殊情感的张力。剧作取材于神话和传说,多描述理想化的英雄人物与命运的冲突,但终究不能挣脱命运的摆布而走向毁灭的杯具结局。

人真的就无法改变命运么?人应当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觉悟啊。俄狄浦斯的勇敢抗争让我热血沸腾。俄狄浦斯在明白自我犯下弑父娶母的罪孽后并没有自***,要明白死是结束痛苦一了百了的方法,而活着理解惩罚是多么可怕的事!这时选取活着需要多大的勇气!

歌队:我不能说你的意见对;你最好死去,胜过瞎着眼睛活着。

俄:别说这件事做得不妙,别劝告我了。假如我到冥土的时候还看得见,不知当用什么样的眼睛去看我父亲和我不幸的母亲,既然我曾对他们做出死有余辜的罪行。我看着这些生出的儿女顺眼吗?不,不顺眼;就连这城堡,这望楼,神们的神圣的偶像,我看着也不顺眼;因为我,忒拜城最高贵而又最不幸的人,已经丧失了观看的权利了;我曾命令所有的人把那不清洁的人赶出去,即使他是天神所宣布的罪人,拉伊俄斯的儿子。我既然暴露了这样的污点,还能集中眼光看这些人吗?不,不能;如果有方法能够闭塞耳中的听觉,我必须把这可怜的身体封起来,使我不闻不见;当心神不为忧愁所扰乱时是多么舒畅啊!

唉,喀泰戎,你为什么收容我?为什么不把我捉来***了,免得我在人们面前暴露我的身世?波吕玻斯啊,科任托斯啊,还有你这被称为我祖先的古老的家啊,你们把我抚养成人,皮肤多么好看,下面却有毒疮在溃烂啊!我此刻被发现是个卑贱的人,是卑贱的人所生。

你们三条道路和幽谷啊,像树林和三岔路口的窄路啊,你们从我手中吸饮了我父亲的血,也就是我的血,你们还记得我当着你们做了些什么事,来那里以后又做了些什么事吗?

婚礼啊,婚礼啊,你生了我,生了之后,又给你的孩子生孩子,你造成了父亲,哥哥,儿子,以及新娘,妻子,母亲的关系,人间最可耻的事。

不应当作的事就不应当拿来讲。看在天神面上,块把我藏在远处,或是把我***死,或是把我丢到海里,你们不会在那里再看见我了。来呀,牵一牵这可怜的人把;答应我,别害怕,因为我的罪除了自我担当而外,别人是不会沾染的。

我想俄狄浦斯被人称为英雄就是因为他的这种勇气。英雄的可敬之处是他是人的前提下成立的,有人的七情六欲,战胜自身的恐惧才可得到人们的尊敬。

若本是无情无欲,不怕不惧,轻简单松便做到常人难以做到的事,那是神,只能活在人们的想象和敬畏之中。我觉得索福克勒斯的成功便是在于他塑造了一个勇敢抗争命运,有血有肉的英雄。

孝老爱亲作文大学生【四】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孝老爱亲作文大学生【五】

每当看到杰克·凯鲁亚克所著的这本《在路上》,我就会想起书中迪安问萨尔的那段话:“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的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

假如,把这段话放到现在去问手里擎着iPhone正全神贯注的青年人,我想,能回答上来的没有几个。当然,我不赞同就认定他们就是垮掉或即将垮掉的一代。

如果说,《在路上》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这一点都不为过。它不仅影响了当时一代美国人的生活和意识,而且已成为青年人追逐精神自由的代表语。这本书穿越了几代人,在每一代人身上都会留下印痕,并显示了它的普遍影响力。

《在路上》,以迪安为主导的萨尔、玛丽卢等几个青年人,以追求自我,追求张狂,追求不可预知的目标,谱写着他们的放纵、亢奋、麻木甚至孤独和扭曲,并为此横越美国大陆的追求而筋疲力尽。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凯鲁亚克笔下的萨尔他们,在美洲大陆上的疯狂自虐和无休止地往返奔波,意在寻求本能的心理释放,寻取自我精神的自由。他们肆无忌惮地在爵士乐里性放纵,甚至吸毒,表现着渴望灵魂解放的极端,也正是凯鲁亚克想要表述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想要表现这些青年人在癫狂了的快乐里,其实是在痛苦着内心,祈求得到一个新的生活方式,仰望树立一个新的信仰。

萨尔《在路上》十分空虚的感叹:“啊,美好、温暖的夜晚,月光如水,搂着你的姑娘,喝喝酒,说说话,啐啐唾沫,简直是天上人间!”这正是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悲伤曲,他们用精神的麻痹去追求本真,失去了道德底线。他们在每一座城市都希望能到达梦想的终端,但每一座城都带给他们失望,又是他们颓废的一个新开始。他们更加疯狂,更加萎靡,就那么一路的走着。这一条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能让任何人看见,又可以让任何人去走的路,究竟在什么地方?又怎么去走?没人给他们回答,也没人能够回答得了。

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描述的是迪安他们极端的生活体验,他们的反叛与追求,他们的仿涅与痛苦,其实是包括他本人对垮掉一代纵深的思考。

《在路上》这篇作品里,生活在内外矛盾无限扩大中的青年人,他们用青春选择了反叛,坚韧的要与现实决裂,十分偏执地踏上无归的探索之路。因为,他们想抛开对他们束缚着的枷锁。迪安们找出路的心是疯狂的,追寻着他们所需要的生存价值和他们生理上所需要的爱情,以及所有的其它。

如果说,《在路上》的青年人们,在颓唐荒诞里上路,在自我麻醉里行走,内心世界在空虚着,那么,这种空虚就是忏悔,对道德的忏悔,对做人责任的忏悔,对人生价值的忏悔。这些忏悔,在杰克·凯鲁亚克的笔下彰显的十分浓郁。

之所以迪安他们能堕落到如此地步,与美国当时社会现实的混乱与没落分不开,也与西方历史文化的因素相关联。其中,也有迪安他们无法摆脱的阶级矛盾的心理原因。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主要讲述萨尔?帕拉代斯与迪安?莫里亚蒂在相互的支持与鼓励下,决定切断自己与现实的一切关联,收拾行囊,与玛丽露一起展开了一场公路之旅,去追求极致的自由。在他们这些青年人对这个世界进行探索的过程中,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形态不一的人,作出了各种各样无稽疯狂的举动。而书中的主人翁迪安?莫里亚蒂,是一个很典型的主题人物,他狂妄的离经叛道,有着强烈的反权威反传统激情,思想里游动着平民最大意识化,是书外很有争议的人。《在路上》,似乎就是在他的意志下浑浑噩噩着,让这部书也成为了有争议的巨著。

这些青年人的一路所行,应该说,就是杰克·凯鲁亚克内心世界的整体反映。这大概是杰克·凯鲁亚克的自我解白,也是对当时时政环境的真实写照。

因为我未曾在那个国度的那个社会阶层出现过,不清楚那种歇斯底里的时代过程,只能从这部小说里了解这些被褒贬的敢于蔑视政治权威,勇于挑战世俗观念和传统道德以及将法规法纪置之度外的青年人。也只能被杰克·凯鲁亚克所感染,无法不认同这个国度里的这一代,的确是垮掉的一代。

孝老爱亲作文大学生【六】

不是《庄子》里所有的文章都一定是庄子本人所做,大家要正确看待,读《庄子》要用心去领会,考别人教的话,顶多是他人消化过的看法,我们要先有一定的理解,再结合各种观点去更好地领会其中的奥妙。再说这本书又要翻译,《庄子》原文内容又多,怎么可能是全本呢,选的时候自然要注意。很多人喜欢拿历史人物的局限性来诟病他们,切不可如此,试想再过20年有谁能保证后人不拿我们的局限性来诟病我们呢?……

当当网上书店网友bleue读《庄子——中华经典藏书》有感:“古来谈哲学以老、庄并称,谈文学以庄屈并称。”同时,闻一多认为,庄子具备了一个杰出文学家和诗人的基本素质:“他那婴儿哭着要捉月亮似的天真,那神秘的惆怅,圣睿的憧憬,无边无际的企慕,无崖际的艳羡,便使他成为最真实的诗人。”其次,庄子是一个文学家,那么《庄子》的文学性何在?闻一多说:“南华的文辞是千真万确的文学,人人都承认。可是《庄子》的文学价值还不只是在文辞上。实在连他的哲学都不像寻常那一种矜严的、峻刻的、料峭的一味皱眉头,绞脑子的东西;他的思想本身便是一首绝妙的诗。”这里闻一多以诗人特有的多情与灵敏,体悟到了《庄子》文章中诗性特征:一是其抒情性,庄子“是一个抒情的天才”。闻氏引述了明人吴世尚对《庄子·则阳》中“旧国旧都,望之怅然”的评论:“庄子妙得于诗”,并补充道:“这里果然是一首妙绝的诗——外形同本质都是诗。”闻一多不仅于庄子情感外露的地方看到了诗意,而且在玄妙莫测的哲理中悟出了庄子的深情。如他对“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理解:“庄子仿佛说:那‘无’处便是我们真正的故乡。他苦的是不能忘情于他的故乡。”闻一多在庄子哲学中探究到的情感趋向,让人感到庄子对生活体验的深刻和情感的浓烈,并进……

看完大家的读后感,再来回顾一下《庄子——中华经典藏书》的主要内容:《庄子》是继《老子》之后体现道家学说的一部极其重要的作品。现今通行的《庄子》一书,分为“内篇”、“外篇”、“杂篇”三部分,共三十三篇。以其深邃的思想内容和奇诡的创作手法,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是一部洋溢着浪漫主义的散文集……

孝老爱亲作文大学生【七】

上师范的时候现当代文学老师就给我们推荐过余华的《活着》一书,当时看了一部分,觉得不是很喜欢,太过压抑和苦闷,今天回想起来也许是年纪和阅历的原因吧。今年寒假开始的第一天去逛书店,准备买一些书打发寒假单调枯燥的生活,很巧,一眼就看到了《活着》,于是,上学时候的美好记忆被勾起,毫不犹豫买下了它。

回到家,从五六本书中间抽出《活着》这一本,躺在床上,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一口气将它读完。说老实话,我读书比较慢,喜欢边读边品,看看作者的语言妙在何处。可是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完全不一样,它的故事情节非常紧凑,环境描写、心理描写等细腻的句子很少,作者余华的叙述手法非常直白朴素,没有任何的煽情。在他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主人公福贵经历的每个悲剧都是痛苦的,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接踵而至的打击令我在读的过程中都感觉透不过气来,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正如美国《西雅图时报》的评论所说——“《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没有那种功力去评论《活着》在当代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除了看过作者余华的几篇不同版本的自序外,也没有认真查找资料研究过作者。但我分明看出了本书给读者提供了一种理念,即如何生活,如何在困境中求生的理念。主人公福贵虽然有着种种恶行,但是在文革的大背景下还是学会了如何生活。且看小说的结尾,那可真叫人难忘。叙述者看着老人和他的牛,一只名字叫福贵的牛,在暮色苍茫中慢慢消失,留下他独自一人:“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这样的结尾有什么寓意呢?余华在日文版自序中的最后一句话也许会给我们启示:“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

我们的一生也窄如手掌,可是我们能否让它宽若大地呢?我们该以怎样的方式活着呢?我想,读完《活着》我们是该思考活着的意义以及如何活着。

孝老爱亲作文大学生【八】

其实,说来也惭愧,知道稻盛和夫老先生也就是今年年初的事,还是从朋友圈里转来的一篇文章看到的,任正非:你不了解稻盛和夫!据说稻盛哲学已经热了好几年了,我真是后知后觉呀。

或许是吸引力法则,在喜马拉雅听完了Fiona2014年录制《活法》完整版,稍带她自己的解读,然后在Kindle看完了《干法》,最后决定再买本《活法》书,本意是来写读书笔记加深印象,我看跟抄书也差不多了。这书毕竟不是故事书,但是也别担心,也不是很多说教,稻盛老先生自己的亲身体悟或者肺腑之言呀,句句都是实战实践提炼出来的宝石呀。

娟姐不怎么翻成功学,也不看心灵鸡汤了。好吧,暂且把我看的书归到“人性成长”吧。

笔记已经做到第十篇了,由追问人生的意义出发,人生哲学(方程式),再到后面很大篇幅提及的是人生成功的方法或者步骤,由稻盛老先生自己体悟及实践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踏出来的书会踩到我心窝里去了,我深深体会到每一个字句的分量,都不是说说而已,都是心血汗水的结晶。稻盛老先生的人生哲学非常具有佛家大爱,修为也是一般人难以企及,就我们所认为他成功的一生来看,老先生也只不过是归为:提升心性,磨练灵魂;保持做人的正确的准则。

我以狭隘世俗之念想,结合看过的所有的通往成功的不二法则,总结如下:

(成功:可以说是实现愿望,不确定是否包括实现亲密关系)

首先:你得想(想得够深、够诚、够细致、够具体、够形象)

其次:你得坚信(持之以恒地想,废寝忘食地想)

最后:你得行动(日复一日,坚持不懈,每个瞬间的努力,不断精进)

很多成功学的书籍甚至包括我,也可以借鉴写出这么一大篇,甚至更动听更鸡血更励志的宣言,但是,然而,可是,BUT:

任老先生说:你不了解稻盛和夫。京瓷在十年如一日在精密陶瓷(氮化镓)上的精进,引领并极大推动通讯业和互联网的发展。

真正的企业家都知道抱元守一,聚精会神,全力以赴去创造独一无二的产品。他们看清说法,而重在打磨产品一刹那一刹那的精进。那里既是原点,又是终点。

而偷懒者,却只要说一些说法和概括。结果,抽离产品载体,所有的说法最终都只是说法而已!只说不练久了,就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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