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的他优秀作文

勇敢的他优秀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2-01 21:32:36
勇敢的他优秀作文

勇敢的他优秀作文【一】

“情深深雨蒙蒙,多少楼台烟雨中……”听,同桌的他又在高歌了。

同桌和我坐在一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因此我对他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记得我和他刚坐不久,班级里就开始流行划“三八线”了,我一直担心这个新同桌也会加入划分界线的行列,所以我平常总是小心翼翼的。为什么?就因为我以前和同桌划了“三八线”,连把建立了三年的友谊也给划断了,我不想这次刚建立的友情又被划上痕迹。可是,很奇怪,两三个礼拜过去了,同桌却丝毫不提划“三八线”的事情。我有几次“侵犯”了他的“领地”,他也一点不介意,只是微微一笑,当然,我也不介意他到我的“领地”上来。有一次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在我们中间也划一条‘三八线’呢?”“划了线难道能把桌子分开吗?再说,我们‘礼尚往来’不是很好吗?”他风趣地说。“对,舌头和牙齿也有打架的时候嘛!”“就是,就是!”他连连点头。

想不到这个新同桌还挺大方的嘛。

勇敢的他优秀作文【二】

开学不久,我和他成了同桌,他是一个酷爱篮球运动的阳光型男孩,1米8的个头,让我再他面前有种“沧海一粟”的感觉,第一眼见到他,只有一种感觉――冷酷。我抱着一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心态,开始了和他的同桌生活。后来的相处,让我对他的印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才过了几天,我们就打成一片了,他立刻特别好,而我却是文科好,于是我们开始取长补短,不知什么原因,我们特别谈得来,说起话来总是一发不可收拾,为此,没少挨老师批评,可说来也怪,我们总是互相鼓励,“明争暗斗”,因此学习成绩也有了很打提高。

他人很好,对我也特别关心,记得有一天,我肠胃炎犯了,胃特别痛,豆大的泪珠划过脸庞,他看见了,急得直叫我别酷,还问我怎么了,我只说了声胃痛,还没等我把话说完,他便一溜烟冲出了教室,过了一会,才见他满头大汗的回来,从口袋里拿出一盒药,微笑着递给我一瓶水,关切的对我说:“快把药吃了吧,休息一会就好了。”说完又从课桌里拿出一件外衣给我披上,看着他满头大汗的脸,听着他关切的话语,我的泪又流了下来,我知道这是感动。

后来,我们总会“有福同想,有难同当”,因为他说过,一份快乐两个人分享,会有两份快乐;一份痛苦,两个人分担,就只有一半了。我才发现他脸上常常洋溢着微笑,他说那时因为他什么都不想,可我,却截然不同,总爱胡思乱想,于是就有了许许多多的烦恼,不过,他好象总是三言两语就让我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因此,我常常觉得他好象具有长妈妈似的“伟大神力”。

可是,好景不长,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打破了这份宁静。

一天上班会课,班主任说,为了能有利于学习成绩的提高,他觉得再全班进行一次座位大调整,就这样我们分开了,他由于个子高的缘故,被换到了后排,而我,理所当然的去了前面,换位子那天,我们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离开。但是,我们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下课是,我们还是会在一起,谈学习,谈生活……依旧还是那样开心!

这就是我的同桌,他像大哥哥一样关心我,照顾我;像老师一样辅导我,帮助我;有时的他,更像一位长者,教我做人的道理,更让我懂得了纯洁的友谊,才是最美的,也是最应该珍惜的!我相信,不管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有多长多袁,这份友谊一定会恒久不变,因为我们约好要一辈子做好朋友的!

勇敢的他优秀作文【三】

小学生涯即将结束分离也是不可避免的事,然而,令我最难忘的同学就是跟我成天在一起的___梁雅雯。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齐刷刷的刘海,让她多了几分可爱,但这只是表面,实际上她在我们中间却是个吃货,我们还送了她一个称号——“大胃王”。

记得,那是小学的最后一次春游,我背着满满一包的食品来到学校,本以为我带的东西是最多的,但我一进教室,吓了我一跳,“这好像是旅游的那种大书包吧!”一个同学说。只见梁雅雯脱下一个大铁块般重的书包,左手拿着一瓶水,右手拿着一块糖慢慢的吞下去,裤兜里还是鼓鼓的。她拿着一个袋子向我走来,嘴里还含着一块糖,她用开朗的语气对我说;卓娅,这些是我帮你买的,其实“这是我觉得比较好吃的一些东西,,你不用客气,尽管吃吧!如果你吃完了,我这里还有一大堆的东西,你就放心的吃吧!”说完便又从兜里拿出来一块糖咀嚼起来,走向自己的座位。他一直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时常拿出一点小零嘴,慢慢地偷吃起来,即使她的东西好要被她吃的一半了,但她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用尽各种不被老师发现的动作来吃。想让自己的胃口得到满足。

她是令人哭笑不得的人,是令我难忘的同学,是我们中间的大胃王。然而,就是因为她能吃,贪吃才让我难忘,她将永远在我心中,即使是分离之后,她也仍就是“大胃王”。

勇敢的他优秀作文【四】

他,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梳着小平头。圆圆的脸蛋儿像麻将中的二筒,小小的眼睛,眉毛淡淡的。相信看到这儿,你肯定知道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我的同学小超。

为什么写他呢?其一,我曾与他为邻(不是同桌,他在我的后面。其二,我们之间有过多次的“亲密接触”。

在我们班里,除了个别男生偶尔乱吼几嗓子以外,其余的都挺知趣的,而小超这个家伙却截然不同。他整天在我后面唱歌,其实不能叫唱歌,应该是哼,哼着周杰伦的《龙拳》。不过,他的唱功实在不敢恭维,五音不全不说,那声音简直玷污了人家周杰伦的光辉形象。我曾多次苦口婆心,劝他上课不要唱了,他却白眼一翻,对我一阵咆哮。算了,这家伙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啊。开溜!

最令我头疼的是他上课时,两只脚总在我板凳腿上蹭来蹭去,叫人坐卧不宁,心烦意乱。我对他发出“警告”,他竟来了句:“生命在于运动嘛。”天哪,连上课都要做运动,真是“无可救药”。最终,我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他一蹬,我就掐他大腿。别说,这招还挺管用,渐渐地,他再也不敢和我的`板凳“亲密接触”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现在他和我分开了,偶尔在课间,隔“江”相望,你看看我,我瞅瞅你,或者做个鬼脸,然后相视一笑——都在回味那段“后桌”的时光。

勇敢的他优秀作文【五】

别看他身材不怎么胖,但那吃样堪与小猪媲美。早晨,走进书声琅琅的教室,就能闻到一股浓浓的香味,还不时地听着有人啧啧:“真香!真香!”斜眼一看,他那红润的舌头正经不住诱惑的跑出去环绕嘴唇,回味那顿早餐呢!怎么样,这吃相够陶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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