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做一件事,用心过了头,这容易忘了为什么要去做;但是不用心的话,又会耽误事”。这是心灵花园导游陶姐姐说过的话。所以,很早很早以前,我一个很厉害的老师说:“用心过头和不用心,都不好,只有中间的地方,最难找”。
这个故事里的大人们就没有找到:和妈妈结婚时,爸爸居然没有出现在婚礼上,跑去做他心爱的蛋糕去了!而那些重视婚礼的新娘们,为了在婚礼上看起来漂漂,不惜花很多时间去跟肥肉和高跟鞋作战,什么花招都愿意试。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吃什么偏方......
写到这里,我又想:有没有一种完美的课程,教我们怎样找到那个中间点?我想到了一个爱睡觉的小狗,它很想开一门爱睡觉的课,课上没有老师,只要每个人用自已喜欢的姿势呼呼大睡就行了。小狗态度好,它找到了时间和地点,做自已喜欢的事。
这是一个神采飞扬、甜美灿烂的故事,既有小姑娘乐呤开朗活泼,也有蛋糕香甜味道,再加上_:快活、模范、食神和爱美的小花童主角出演,真是奇妙无比!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点了。
今天,我读了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之作——昆虫记。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但是吸引我的不仅仅是生动的内容,更是作者法布尔坚韧不拔的品质。当你在阅读昆虫记这本书的时候,应该不会想到它的法布尔在写这本书时,费了多少精力。为了更好地了解昆虫的生活习性和特征,法布尔毅然放弃了城市的小康生活,来到了偏远的乡村。在这途中,法布尔丝毫不受外界的喧哗和功名利禄,不管刮风下雨,就算身体不适,仍旧专心致志的观察昆虫,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写下了《昆虫记》,为人类做出了非比寻常的卓越贡献。
我们想一想,法布尔为什么能在艰苦的条件下坚持研究昆虫呢?这很简单,他靠得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正因为他坚持了,才可以在昆虫学方面取得巨大的成就。我又想了想自己,记得一次我学滑板,由于自身的稳定能力不强,所以一上去刚滑没两步,就从滑板上摔了下来,一连几次都是如此,这时,我就失去了信心,决定不再练滑板。我所缺少的不就是坚韧不拔的品质吗?我和法布尔比起来,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
让我们一起向法布尔学习,做一个坚强的孩子,无愧于我们的祖国!
我拿起这本书,渐渐地被这本书的内容给吸引起来,作者用他轻松诙谐、细腻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一个又一个可爱的昆虫:为快乐而高声放歌的蝉,不知动脑筋的建筑家黄蜂,可怕、恐怖而又对自己儿女慈祥至极的迷宫蛛,还有被“篡夺”了名声的绿色蝈蝈等等,一个个看起来微不足道的昆虫被作者描述成了一个个感情丰富、聪明智慧、栩栩如生的小生灵。特别是当我读到蟋蟀这个故事的时候,它在地下等待了一年,当钻出土地时只能活一个星期,却仍然放声高歌,蟋蟀那珍惜自己、活出自己的精神让我感动。而作者说到:他们不仅为大自然的美好而高歌,更是在为自己的生命复苏而歌唱,这句话久久刻在我的心里。
我想这就是对大自然的热爱!
还记得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趴在草丛上看蚂蚁,当那暗红色的小东西钻过密密麻麻的草丛,总喜欢把手按在它的前面,等它爬上这肉乎乎的大柱子,在把手抬起来,蚂蚁就只能在我手上漫无目的的乱跑了,看着它们细细的脚快速来回的交织,那焦急的样子,总让我忍不住笑起来。我当时是那么的痴迷于这种游戏,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接触的东西越来越多,我也渐渐的失去了兴趣。而法布尔从小就对大自然的充满好奇与热爱,并一直延续和坚持着这份热爱,才会让他写出如此真实,文学和科学融为一体的《昆虫记》。
在生活中,我们都应该像法布尔一样,对自己的目标多一份热爱,多一份执着,多一份坚持,多一份努力,你也将到达胜利的彼岸!
读了这本书,我由衷地赞叹大自然的神秘景色。在我们生活的地方,在我们不注意的某个角落,每一刻都发生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瞧,那蜘蛛织的网来,比设计师设计的还规范;还有那黄蜂建造的巢,实在太精美,雪一样的白,摸上去比天鹅绒还要软。
当我读完蝉的部分的时候,我更是感动万分,为了那地面上短暂的三个月,它们要在那暗无天日的地下要孕育三年,它们的每一次鸣叫,都是在为自己的生命喝彩,虽然它们自己几乎是听不到的,但这是一种对生命的珍惜呀!
我十分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而付出的精力。对待昆虫,法布尔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一样,不论是带有剧毒的蝎子,还是令人作呕的食粪虫,他都给它们喂食,为它们不辞辛苦地为它们找伴侣。他十分细心地呵护它们,善待它们。
看《昆虫记》以后,我越发感觉人类要和自然和谐相处。我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的勇气,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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