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厚厚的,有些破旧的笔记本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她,总与它形影不离。上课的时刻她带着它;吃饭时她总会翻一下它;晚自习时,她会在上面增添许多内容;睡觉前呢?一定会捧着它吧。
这本笔记上究竟写着些什么呢?好奇心催促着我去了解。
一个课间,她离开了教室,走得匆匆忙忙的,它就平躺在讲台上,静静地。去看看吧,好奇心驱使我走上讲台。偷看别人的隐私不是君子所为,我心中又有了犹豫。它纹丝不动地躺在那,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字。
我侧目看了看同学们,他们似乎有着同样的好奇心,但都没有付诸行动。毕竟它是老师的东西。
既然走上讲台了,没理由空手而回吧,我暗自对自己说。“嘿,你看看,上面写什么!”一位同学两眼放着光,小心翼翼地提醒我。我的意志更加坚定了。“你,去帮我把风。”我嘱咐那位同学。“好的,放心吧。”说着他冲出教室,站在走廊上东张西望,眼珠骨碌碌地转悠。我放心地迈开大步,走上讲台,微眯起双眼,瞄着那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字。
“,心丝细腻,不够坚强,要注意不能过于责备她。”
“ (我的名字),有小聪明,却不踏实,要善意引导,不可伤了孩子的自尊心。”
翻过一页,“今天同学作弊,我责备了他,我的心揪成一团,该怎样才能使他理解我的心呢?”
又翻过一页,“今天孩子不舒服,可学校太忙,记得提醒孩子外婆来家照看他。”
“过不久,我的孩子们要高考了,我该怎样鼓励他们呢?”
我不再往下翻,这是老师的本啊,我居然偷看了老师的“秘密”!我的眼眶不知不觉湿润了。
她多少个日夜为我们操劳,有多少个难眠之夜?她怎忍心舍小家为大家,连孩子病了她都无暇顾及?她又是何等地坚强,用她严厉的外表来掩藏她炽热的心?她的身躯为何日渐消瘦,她的双鬓为何日渐斑白?此时我的心中已有了答案。
老师,她用真诚磨炼我们这一颗颗沙砾,使我们成为光彩熠熠的珍珠。
我用好奇心换得了对老师的理解与尊重,谢谢您,我敬爱的老师!
智慧是一种心镜,境由心生。
心基吸智,方寸之间皆海阔天空永无涯畔;心若有慧,则宛若长空旭日终至至灵之境。 民国课本中有这样一段话:“三只牛吃草,一只羊也吃草,一只羊不吃草,它看花。
我想,在茫茫绿原上看花的那只羊便是智慧的,它看花的景象,便是智慧独有的景象。正如《平凡的世界》中所说,人生的意义不是吃饭这么简单,还应有更高的追求。
诚然,智慧对人类最基本的要求便是要有抛开物质层面的精神追求。只有不被浮华物质遮住双眼的人,才是有资格称做智慧的人。
再进一步讲,拥有大智的人,不仅有精神追求的,更有特立独行、超然物外的胆气。
我曾惊叹于朱耷的《墨鱼图》。那只翻着白眼的鱼诉说了怎样的智慧心语?不言而喻!我十分敬胃这位明朝遗老,高蹈乎八荒之表,亢心乎千秋之间…… 如果说朱耷的智慧是一种气象,那么,庄子“超乎象外,得其环中”的智慧便是一种至镜。超脱于生命本相的空灵之境,乃是禅与道的完美契合。
李叔同青天白日以映事,明镜止水叹澄心,霁月光风以待人,便禅一般地诠释了朱耷的气象和庄周的至境;超乎生命本身,肇乎天地万物,故能在圆寂之前,叹一句“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通往智慧的空灵之境,是没有捷径的,需要全身心地领悟。悟人生沉浮,悟涅磐境界。必要时,可学一学柳宗元的“独钓寒江雪”,于大自然中,领略融身于天地之间、放眼于银妆世界的寥廊与凝重。 生命本就是一场锻炼,智慧便是那最终的升华。修一颗智慧之心,成一番智慧之境,于生命无悔,于本心无愧。
第一环:书悦之
“书”指书写卷面;“悦”这里是指使动用法,使喜悦;“之”指阅卷人,就是说首先书写卷面要取悦阅卷人。
“干净、工整、美观,是得高分的王牌;潦草、不洁、应付是打不赢的官司。”崔矿山幽默地说。
第二环:形怡之
形指作文的外形也就是结构,结构上要让人感觉怡然自乐,要行云流水。以下四种结构,供考生参考:
1 并列式。这种结构,三个分论点由一个总论点统领全篇,是考生用得比较多的结构。
2.对比式。一正一反,正反对比论证,这样显得层次井然、有条不紊。
3.递进式。层层剥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像现在的高考,趋势是写任务驱动型作文,可以围绕这四个字来展开:引(引材料、析(分析材料、联(联系现实说理、结(结尾。
4.自由式。适用于水平比较高的考生,要求能够纵横捭阖、运用自如,能够让文章看似无法实有法。
第三环:采醉之
作文要文采飞扬,让阅卷人陶醉其中。
语言是思维的外壳,是得高分的不二法门,一定要打造好语言,从标题、开头、段首句一直到结尾,一定要有亮点,语言要锤炼。
议论文的标题,要旗帜鲜明亮观点,要彰显文采。
第四环:情动之
考生要以真情去打动阅卷人。
像现在时评类的作文,都是针对热点、焦点设置材料,我们一定要带着温度、带着情感去写。
第五环:技迷之
考生行文时要用修辞、对比、欲扬先抑、抒情议论相结合、引用等表达技巧,使阅卷人沉迷其中。
第六环:意喜之
作文立意要让阅卷人惊喜、拍案,这样才能在众多作文中脱颖而出。
第七环:识服之
考生的见识让阅卷人佩服得五体投地,这种见识就表现在字里行间。
有位同学写奋斗。他开篇这样说:“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尼采。”引用尼采这句,使整篇文章的见识高人一等,他这篇作文得了58分。还有一位同学,写自己要有用武之地,他说:“离开了船,船帆上的帆布只不过是一张破布。”说得非常好。
我住在一个有些年头的小区里。住在老小区的好处就是——你知道小区里哪个店铺里的东西好。
我知道王大爷卖的早饭最好吃!
王大爷的小店里总是挤了很多人。远远的只能看到雾气把小屋子填得满满的,溢到外面来。也分不清朦胧中哪些是人,哪些是桌。
“王大爷!老样子来一份儿!” 进门的人大多要喊这么一句,就像打招呼一样点一份早饭,然后就坐下来跟经常碰面的“早饭友”开心地交谈。等到王大爷把东西稳稳地放在他面前,他就开始边吹边吃,满脸幸福的样子。不消几分钟,他就要向在座的告别“你们慢吃”,再给王大爷来个预订:“我明儿还来啊,您忙!”然后快步走了——去上班。
王大爷性格特别好,讲话和气还很爱聊天。笑眯眯的,我甚至觉得他的皱纹都特别可爱!他的店面小,装修也比不上别处的快餐店,桌椅因长年的油灰显得发黑,墙也因水汽好些地方脱了墙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爱在这吃粥吃茶叶蛋。好像有了王大爷在,早饭就该好吃,卫生就能保证似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吃客们有周末不肯做饭的,也跑来吃早饭。这时就少不了王大爷爽朗的笑声了。
“王大爷,店面不租大点我们要站外面吃饭啦!”
“哈哈,我给你们搬个小凳坐外边吃!哈哈……钱全给你们做粥吃了,哪有闲钱啊?” 对,王大爷的粥里头有肉,价格还不贵哩!难怪,难怪!
“那你提个五毛一块的价,我们还能不来啊?”
“不行不行,都是好多年在这吃的老邻居了!我老王别的不敢说,良心还是有的啊。多亏你们养着我哩!哈哈,我老头子亏得有你们陪着解解闷呢。”
“那大妈呢?”我这个心直口快的傻孩子没忍住就问了出来。我发现周围似乎过分的安静。我也看到王大爷似乎笑容僵了下来。
“你大妈啊,陪着我呢!可不就是她派你们来陪陪我嘛。我这就够啦!有吃有喝,有人说话,干啥不满足?想这想那,争来争去的人还没我快活哩。小妮子你知道不,人要会知足!你往后长大了还像他们来我这小店陪大爷讲话,我也知足啊,哈哈,你说我这傻不傻?”
我听了,眼睛忍不住眨巴了两下,多亏店里雾气重!“这粥真烫!”我大声地说,
“我以后得等粥冷点再喝!”
周围的人都笑了,王大爷也笑了,这种没有任何做作的笑真好听。
王大爷,你一点也不傻,你就是心里敞亮才过得好啊!我不管长多大,都会时常来看你的,陪你说说话,就像这些陪你的人一样!我心里想。
周末的早上总是让人放松的,阵阵谈笑声从街角这家小小的早餐店里传出……
我想,草籽枕头的青春,姨婆的青春和村庄的青春,大概是一起逝去的。
譬如当姨婆掉落第一颗牙齿,村里倒下了第一幢年久失修的老屋;当无人问津的草籽枕头因姨婆的日夜摩挲而终于破裂,村里的人也像枕头里的稗草籽一样哗哗流去,散落四方……
如果我们就把这叫作老去,那什么能被称为青春?
在姨婆一口健壮整齐的牙齿能干净利落地咬断草茎时,我想她是青春的;在她能每天早上四点半利落地爬起,与村庄里的女人们叽叽喳喳热热闹闹地去收草籽时,我想她是青春的;在我每年都换上的新草籽枕头散发出草木与大地干净而辛辣的气息时,我想它是青春的;在村庄还鸡鸣狗吠,热闹非凡时,我想它是青春的……
记忆中最清晰的是姨婆早上出门时的背影。彼时她年轻如斯,活力如斯,蹑手蹑脚地打开那扇老旧的木门。可我每次都会在木门的吱呀声中醒来,然后看到她梳着一个大辫子的挺直的背影和门缝中微露的一条狭长的晨曦。从孟夏到深冬,那天晨曦从微红变作深紫,从二十岁到四十岁,姨婆的背影从挺直变得微躬……
站在姨婆的墓前,我撒下一把清香的草籽。肝癌夺走了她还不算太老的生命。可我知道,当村子里的人都千方百计地奔向城市,奔向羽绒枕头,姨婆就已不可能回到她的青春了。
回望身后,曾经长满稗草的湿润小径上尘土飞扬。宽阔的水泥路上,新建的小洋楼里,新的村里人们,抑或是半个城里人们,开着汽车,枕着羽绒枕头,过着他们不一样的青春。
心中莫名其妙产生一种释然。
没有人永远不会老去,可永远有人正在年轻。我曾经那么固执地想抓住的,不过是我心中姨婆的青春,村庄的青春。他们的青春逝去了,但仍可在我心中不朽;而另一群人,亦在延续属于他们的,村庄新的青春。
再一次枕上姨婆留下的草籽枕头,耳边适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仿佛那些草木仍在枕头中拔节生长。经冬历春,枕中却封存一段岁月,永老去。老旧的棉布轻抚我的脸,一如姨婆温暖的手。外面传来汽车的鸣笛声,新型收割机的轰鸣声,意外地不觉刺耳。
青春逝去,青春不朽。
第一次看到他是在高一,入学那段时间,他在隔壁班。每当下课的时候,他总会趴在栏杆上,跟身边的同学手舞足蹈的讨论着,大大咧咧的。他说话时的神情、姿势和动作,像是阳光、土壤和水份,让埋葬在心底里的`种子慢慢的发芽、生根,长大,无法隐藏,深深的扎在我的心底里。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心动的感觉,但是像是我这样的爱是卑微的,不被认同的,我不喜欢女孩。本来以为麻木的过完这一生,不配拥有一份真正的爱。直到高一下半学期,分文理,巧合的,我们分到同一班,因为都是住校,分到同一个宿舍,一起打饭,一起上课,一起打篮球,他帮我补习。就这样,慢慢的,他对我的感觉变得越来越深。
有一天放学,我跟身后的女孩正热火朝天的聊了好久漫画,他突然向我吼了一句:“我们该去食堂打饭了!”然后自己走出教室,我连忙跟了出去,离开教室一小段路之后,我鼓起勇气拉起他的手,只见他紧蹙的眉微微舒展,我再也按捺不住了,问他是不是吃醋了。他点头那一瞬间,我尝到了幸福的滋味,甜滋滋却带点心痛的感觉,那是我最重要的时刻,我发誓即使万劫不复,也在所不惜。
某个夜里,我突然发起高烧,你背着我跑去校医室,彻夜未眠照顾我,温暖宽软的大手时不时摸着我滚烫的额头。暑假,他怕我无聊,问了我家地址,偷偷到广东电信网上营业厅帮我报装了宽带,还包年,虽然只是40块一个月,但这费用对于学生来说,真的不容易。此后天天视频,玩游戏,qq聊到深夜。
或许,我真的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根本不配拥有这份爱。但我还是渴望能得到理解和认同,这是我们最需要得到的帮助,这才是真正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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