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埃克苏佩里在这部童话小说里,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宇宙的经历,表达了对人类“童年”消逝的无限感叹。小王子在旅途中到过六个星球,碰到过一个目空一切的国王,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一个消磨光阴的酒鬼,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一个循规蹈矩的点灯人和一个学究式的地理学家,最后才到达地球,在浩瀚的撒哈拉大沙漠上遇到了“我”。
上是作者观察世界一个的视角,他通过赋予小王子纯洁的品质与智慧,将他所接触的人们的思想和生活的虚无一面以一种冰冷的方式揭示出来,从而让读者能够看到日常生活中熟视无睹的无意识的强制力量和背后的冷酷与虚无,这一冰冷的方式就是把这些处于不同生活的人单独的搁置于一个互相无联系的地方。
小王子本人是一个有很意思的人物,他是一个孩子,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东西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这些特性使他忧虑不安,
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精神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这也是他死去的原因。
他的死是对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的拒绝作者描述的小王子追求找寻的过程,恰恰就是我们的每天的生活,就是我们的人生。我们都无法从小王子的定势中解脱,任何人都是这样,而把这样的悖论与这样一个伤感的角色结合,就会让我们更深刻地道作者传达出的情感。我们就是小王子。或许这,就是让我们哭泣的原因吧。
我是这样理解的。我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我们不断的追求。我们都在寻找“遗失的美好”,而忘记了,会成为美好的“现在”。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成为不朽,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相传在明朝,广州西关有一个叫伦文叙的小男孩,家中贫困,生活非常拮据。伦文叙常年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衣服,脚上一年四季穿着一双草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怜的伦文叙七岁时就得挑着扁担大街小巷地去卖菜了。不过,伦文叙从小就喜欢吟诗作对,在这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所以在菜市里不时还有人缠着他吟诗,可谁都难不倒他。
话说有一天下午,他挑着一担菜在街上走着,路过从桂路一间粥铺时,突然闻到里面飘出来一股异样的粥香味。他禁不住停下脚步,从早上到现在,他连一口食都没进呢,闻到香味,他的肚子也不知不觉饿得“咕咕”地拼命叫起来。伦文叙低头看看他那打满补丁的衣服,再看看筐里满满的蔬菜,就只有摇头的份了:唉,肚子是饿,可菜还没卖出去呢,哪有钱喝粥啊?身上半个铜板都没有。
正在这时,店主出现了,他看到被人们称为诗童的\'伦文叙,正一动不动地站在离店铺不远的地方。店主感到奇怪了:为什么这么有才华的孩子不去读书,整天挑着大扁担去街上卖菜?于是,店主走到他跟前问:“孩子,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整天在街上卖菜太可惜了。”伦文叙看了看店主,叹了口气说:“我家穷,没有钱啊,如果不出来卖菜,连饭都没得吃,哪来的钱去读书啊!”店主沉思了一会,慷慨地说道:“这样吧,以后你每天都把菜挑来我这里,我买一部分你的菜,还每天给你一碗粥吃,等凑够了学费,你就到学堂去念书吧!” 伦文叙激动得连连鞠躬道谢,店主微笑着拍拍他的头。
以后,伦文叙就每天都挑着菜来到这个粥铺,卖菜、喝粥,并且每次都会喝到不同的粥,有时是好吃的肉丸粥,有时是香浓的猪粉肠粥,有时又是令人回味的猪肝粥,有时则三样都有。就这样,伦文叙在粥店老板的帮助下终于攒够上了学,毋庸置疑,在学堂里他的成绩非常好。
多年苦读之后,伦文叙果然不负店主所望,高中状元。他当然是坐着大轿,被人前呼后拥地衣锦还乡了。他并没有忘记当年店主的恩情,回乡省亲的当天他就去看望了老店主。面对老店主,伦文叙感激不尽,毕恭毕敬的鞠了三个大躬,还派人送上了厚礼。末了,他向老店主请求道:“请您老人家再给我喝碗粥吧!”受宠若惊的老店主马上命人煮了一碗肉丸、粉肠、猪肝齐下的粥,献给了伦状元。伦文叙边喝边满意地点头,有多少酸甜苦辣在这粥里头啊!状元痛快地喝完粥后,叫人拿来笔墨纸砚,稍加思索,便给此粥题名为“状元及第粥”。因为有了伦状元的题名,状元及第粥的美名马上不胫而走,来老店主的铺里喝粥的人整日络绎不绝,店主因此富甲一方,真可谓“好人有好报”啊!
这就是状元及第粥的由来。听完这个故事,大家是不是也很想喝一碗状元及第粥,把好运带给自己啊!
坐于庭前,捧一碗忆苦,满嘴留香。
忆苦,忆苦,何为忆苦?自是一碗粥。
厨房炊烟袅袅,不错,是外婆在煮忆苦粥。可忆苦粥跟清粥又是不一样的,外婆煮粥有花样。一碗白米,一碗糯米,水是要多放的,为了把粥煮稠了,最后加上一大把葡萄干,那才真是香。
米粥的.清香丝丝飘出,我跳了起来。终于,外婆端着一碗热气升腾的忆苦粥出来。粘稠的汤汁盖住了下面的白花花的米,还有一粒粒吸足了水的葡萄干。
外婆眯起了眼:“我们小时候啊,都爱吃葡萄干,天天盼着吃葡萄干。”
可不是,忆苦忆苦,既可以吃得“苦”,也可以是品尝苦日子里的美好、香甜。
香味飘过树枝,那慵懒的肥猫睁开惺忪的睡眼,伸了个懒腰,跃下树枝,慢慢踱到我身边,亲昵地蹭着我的脚,“喵,喵”地叫着,示意我给它匀下一些口粮。
忆苦渐渐凉了下来,轻咂一口,粘稠的汤汁滑入口中,挑动着味蕾,这水似乎是熟悉米的本质,浸透了米粒仍然如此甜,似乎在漫长的小火炖煮的时候,把淀粉应有的本质都挖掘出来了。用筷子轻轻夹起一个饱满的葡萄“干”,饮足水分的它,腆着大肚皮,在白米粥招摇,那一层薄膜似乎一碰就破。一口咬下去,汁水一下子涌出,甜中带酸,汁水从齿间流过,染下香甜。再尝那米,糯米和白米夹杂着,却阻碍不了糯米黏香的口感,不舍得咽下,在嘴里慢慢咀嚼回味,越嚼越甜。
“我去田里给你外公送碗稠的,要不中午之前会饿的。”外婆匆匆走进厨房。我有些惊诧,我为什么就没想到外公。是啊,如今人们心里念着的往往只有自己么,有谁肯为别人想?不如就趁当下去多关心那些关心你的人。
“要是当初那老头子能天天吃这么一碗粥,现在看上去肯定比较年轻。”外婆的声音渐渐远了,肥猫也随着那香气远去了。
好一碗忆苦,过去的时光,若有这么一碗忆苦,该有多香,多甜。如今条件好了,又有多少人把粥当做一碗香甜?我说,煮一碗忆苦粥,细品它的香甜,不必像我撒葡萄干,肯定也是香甜的。
《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的学校就有忆苦节,人人吃忆苦饭两个黑馍,我们不也可以这么做么?再者,吃太油太腻可能造成肥胖,对健康更是不利。一碗忆苦,多少对往日的怀念!一碗忆苦,多少对健康的向往!
一碗忆苦,不单是满嘴留香,还有怀旧,更有对健康的向往。
好一碗忆苦粥!
今天是正月二十九,每年的这一天在我们这儿称为拗九,每到这个时候儿女们都要为父母送去一碗拗九粥,表示对父母的孝敬和祝愿,因此拗九节也叫孝顺节。
关于拗九节的来历有很多传说,但最流行的版本是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对母子相依为命,后来母亲去逝了,儿子痛不欲生,每天都要带上母亲生前最喜欢吃的食物到母亲的坟前祭拜。就这样年复一年,有一天儿子梦见母亲对他说,每年的正月二十九这一天总是会有一群饿鬼来抢食,母亲人老体衰斗不过他们,就只好饿着肚子。儿子听了伤心不已。醒来后,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知道母亲爱吃糯米做的甜食,于是就用糯米、花生、芝麻、红豆、红枣、桂园等放在一起熬成粥,并在粥里加入红糖,正月二十九这天带到母亲的坟前。
第二天,母亲又来托梦说,那些饿鬼又来抢食了,但看见儿子装瓦罐里的又粘又黑上面还有不少说不清是什么象小虫子似的东西,饿鬼们都不敢吃,母亲终于没有饿着肚子,母亲还说儿子送来的粥很好吃,她很喜欢。从此每年的正月二十九儿子总会熬上一锅母亲爱吃的拗九粥送给母亲。人们感叹儿子的孝行,渐渐的这种习俗在民间传开了,每年拗九儿女们都会为父母送上一碗拗九粥,表达到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之情,祝愿父母平平安安、健康长寿。
“拗九节”是要做拗九粥的,听妈妈说,以糯米为主料,加入荸荠、花生、红枣、桂圆,莲子等,同煮至九成熟后,再加入红糖搅拌成粥起锅即可食用。注意可将花生、莲子可先行浸泡或先煮到半熟后再加入,这样配比煮出来的粥甜度适中,清甜爽口。我曾经吃过几回,挺好吃的。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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