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原以为这是一本散文集。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本短篇小说,而且讲述了很多有奇特技艺或做出怪异举动人。看了其中一些故事,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行为。
《酒婆》中的老板本来是卖掺水的假酒,一直到也是相安无事,当他打算重新做人,开始卖真酒时,不料却间接地害死了一个人。文章最后一段写了老板发现祸根出在自己身上,酒馆里的酒客们想必也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对肚中的酒一清二楚,酒婆出事那天的酒是真酒,他们也能尝出来,再结合酒婆与平日不同的旋转方式和酒的效果,便可以想到问题出在酒身上。这使老板迷茫了,每个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时都会受到阻挠,也会迷惑于自己是否真的该放弃原本的生活,但坚持下去,坚定自己正确的选择总会见到曙光。不过,若是从一开始就卖真酒,也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认牙》使我感到了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这不是忘我,是忘他人啊。医完病人的牙后完全不记得病人的长相或许可以认为是大夫的记性不好。但不记得人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这就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牙齿上了。那个通缉要犯估计就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好,才去他那修牙的\',却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当医生能当到华大夫这种境界,也十分难得了。
看了《小达子》后在想,那中年男子的怀表链可能也是从哪个达官贵人身上偷来的。不禁觉得很好笑,两个小偷拿着别人的东西,抽过来,取回去。小达子以为这次赚大钱了,而那男子却认为一笨手笨脚的小偷干这行当就算了,但偷的居然是他的东西,心里肯定也在嘲讽小达子,顺便给他上一堂课。两个小偷比谁的偷技高超,败者没再出现在最容易偷钱的地方,看来无论谁,做哪个职业的人都是有尊严的。
俗世奇人,平凡世界里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做出了奇特的事情。庸俗的世界不是你平凡的理由。
狼在人的心目中是凶猛的,但随着科学的进步,狼也成了勇敢、坚韧的象征。
狼足长体瘦,尾巴垂于后肢之间,狼耳竖立,毛色各异,但通常上部呈黄灰色,略混黑色,下部带白色,这就是狼的外貌。狼的嗅觉很好,它们生性机警,多疑而且残忍,让它们上当可不容易,猎人设的陷阱不论多好,它们也从不靠近。
狼拥有健壮的身体和善跑的长腿,一下子就可以跑五十多公里,所以即便是跑得很快的动物也会成为狼的食物。狼在饿极了的情况下,也会暴露出它们凶残的一面。有时他们会把其中一只受伤或老、弱、病、残的狼迅速吃掉,所以狼是很残忍的。
通常母狼一胎生五至七崽。公狼母狼共同养育幼崽。母狼产崽时,公狼就去寻找食物。猎到食物后,先吞下,再回到母狼身边吐出半消化的食物,喂给母狼和幼崽。大约二十五天,幼崽就可以出窝了。这时,两头狼便训练幼狼扑捉食物。一年后,公狼就会赶出它们,让它们自己去过独立的生活。
狼虽然冷酷、凶残,但它们的成长也是历经磨练,难免会遇到天敌,所以我们更要保护动物,让人类和动物可以和睦相处。
介绍一个动物的说明文7
大家对狗都很熟悉吧,都知道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但你或许明白狗的祖先是狼?在远古时代,人们在打猎中把狼崽抱回家中饲养,经不断地驯化狼演变成狗。狗和狼同属犬科。
有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和二郎神交手。孙悟空有七十二变,可二郎神有七十三变。孙悟空最后一变变成了一堆狗屎,二郎神的哮天犬,闻到了孙悟空的气味,这条神奇的哮天犬协助二郎神识破了孙悟空的变术。
努尔哈赤被明军追***的时候,由于过度疲劳昏倒在太子河边的芦苇塘里,他的爱犬救了他。他当皇帝后,告诉他的子民不***狗,不吃狗肉。
西藏有一种狗叫“藏獒”。这种狗体大如狮,头大且方,故称其为狮子头狗。这种狗十分矫健凶猛。说它是护卫犬,它能够帮忙牧民看家护院。说它是工作犬,它能够帮忙牧民放牧牛羊。说它是宠物犬,在海拔3800~5700米的青藏高原腹地,牧民们家家都驯养这种狗。
说起狗,还有许多种类。如:侦破犬、军犬、救灾犬、宠物犬等。最小的成年宠物犬,只有成人的手掌大小,它能够趴在人的手掌上啃骨头。狗狗对人类承担了那么多的义务,不愧是人类的好朋友。
近些天,我们班开展了读书漂流会,作为一个爱看书的小书虫。我是内心欣喜若狂,一心里仿佛有只小鹿在乱跳!当我拿到这本书时,我欢喜不已,早有耳闻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是大作家冯骥才写的。其中一篇就被我们的语文书录入。现在我能看这本书了,我真的好高兴呀!
轻轻翻开书页,哇!印刷排版的真的好像古书,给人一种年代的神秘感。我细细的品味着书中的内容,才发现里面的故事和人物是这样的引人入胜:苏大夫的医术高明,做人有底线;刷子李做事讲究,认真仔细;贺道台只会拍拍马屁,最后下场自然不好;张金璧力大如牛,让人惊叹不已。我越看越入迷,直至如痴如醉。
让我最无法忘怀的还属“青云楼主”了,他是一个能写能画的才子,行家却说——他手糙了点。他却自己自命清高,孤芳自赏,认为不是自己的问题,而是他人的问题。一天一个洋人来看他的字画,赞赏不已,“青云楼主”幸福的快要飘起来,挥手写了你们“宁静致远”四打字,于是狂妄的对人说:“都看吧!瞪圆你们的狗眼看看吧!你们不认我人家老美认我!”可是到最后,他收到了一张图片:老美站在字体前照了相字却挂倒了,全朝下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刚开始是大笑接下来就陷入沉思,难道那时努力刻苦钻研学习就是为了名扬立万吗?人就要这么消极吗?难道身为一个中国人就应该崇洋吗?难道我们祖国的人祖国的山祖国的水都要被自家儿女唾弃吗?不只是这个青云楼主,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人都是这样,包括我们自己也犯这样的毛病。这是病,得治!我们要时刻铭记自己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读了这本书《俗世奇人》我不仅见识到了奇人的超凡本领,也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受益匪浅。
《俗世奇人》是我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一部使用高科技阅读的小说。只是放在手机里,无聊的时候看的。
里面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全部!每一骗你都把任务刻画的相当生动形象。样吧的反应快、嘴巧;话大夫的敬业、善良;苏七块的守原则等,都妙趣横生、栩栩如生。
我主要是在上个月生病时(打吊针看的。所以,《俗世奇人》其实也帮我度过了难关。
下面,我给大家讲讲俗世奇人之一——“死鸟”的故事。
“死鸟”是天津卫贺道台的绰号。此人最擅长伺候:一是伺候上司,二是伺候鸟。有一会,他那个上司来他家,他欣喜万分,便指挥他的那只八哥说了许多好话。那上司乐的眉开眼笑,“死鸟”贺道台心里也乐开了怀。可这鸟听多了贺道台在家里抱怨上司的话,就忽然冒出来一句:“XXXXXXX ……”。那上司暴跳如雷。贺道台的饭碗也砸了。于是,他对那只八哥大骂:“死鸟!死鸟!你毁了我!死鸟!死鸟!死鸟!”
从这个故事中,我发现了一个道理:做人就要老老实实的。不要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
猫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它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它长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小面孔,上面有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还有一个红扑扑的小鼻子,它虽然是食肉动物,可是长得一点都不像凶猛的食肉动物。
猫也是哺乳动物,它是胎生的,小猫靠吃母亲的奶长大。家猫可以在人类的休息常所生活。那野猫呢?野猫一般生活在草原上,靠草原上的草来荫蔽自己,猫身手敏捷,在野外猫靠敏捷的身手来捕捉在草丛飞鸟,其实家猫也是被野猫训化过来的。
许多人说猫怕水,不敢下水。其实猫也敢下水,也可以游泳。不过那只是生活在野外的猫。猫是一种非常干净的小动物,不管去到那里身上都是干干净净的,滑滑的。世界是最小的猫只有钢琴键那麽大,才两厘米。世界是最胖的猫有十五公斤重。在古埃及那里的人把猫奉为最神圣的东西。哪里有许多的猫的金像,它是最神圣的东西。
猫佷机警在休息或睡觉的时候一听到什么声音就立刻起来左看看右看看放心以后就在休息。猫一般生一至两只幼崽,把他们哺育大。
今天,我读了有冯骥才撰写的《俗世奇人》之《好嘴杨巴》。让我明白了:会做得不一定比会说的强,
但是做生意的,不仅要有一手好本领,还要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杨七和杨八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
在清朝末年的天津卫,有两个兄弟卖茶汤。一个手艺了得,名叫杨七:一个口才了得,名叫杨八。生意非常红火,像做大买卖的一样。一次,杨八在给李中堂送茶汤时,李中堂因为不知道茶汤上的是碎芝麻,误以为是尘土,就摔碗大怒。杨八见此情景,连忙跪下,用委婉的语言告诉了他“小的该死,不知道大人您不吃芝麻!真是该死!”就这样,中堂大人知道后,没有怪罪他,还赏赐给了他一百两银子。从此,让“杨家茶汤”这个名字变为了“杨八茶汤”。而杨七呢,渐渐的埋没,无人知晓。
有一句话说得好“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绝活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真是这样,杨八之所以能让“杨八茶汤”闻名天下,是因为他有一张好嘴。而这,就是他的绝活,一个让他可以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的绝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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