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中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写下这篇,因为《牛虻》给我带来的震撼实在太大了。
牛虻和韩新月(《穆斯林的葬礼》这两个不同作品中的主人公,结局都是死亡,看到他们离开人世的文字时,我也都忍不住地哭了,但他们带给我的心情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韩新月的死,我更多的是一种怜惜,因为她才20岁,正值青春年华,她有才华,有理想,有爱她的父亲和哥哥,有爱她的同学和朋友,有爱她的老师兼恋人,可是,她就这样死去,在那么多关爱中死去,她是幸福的,却更加让我哀叹。然而牛虻,我敬佩他,喜欢他,却也心疼他。他所经历的苦难与折磨是此时的我无法感同身受的,也是我无法说尽道完的,但他面对困境的坚毅和勇敢,他对于革命的热情与执着,他的人生理想,他的亲情爱情,无一不使我感动与崇敬。我一直在想,在未来的岁月中,我又能将牛虻精神诠释多少?
《牛虻》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牛虻还是亚瑟的的时候。那时的亚瑟,很单纯,他觉得教会与革命并不冲突,他一边尊崇神父蒙泰尼里,一边积极参加意大利革命,他也有喜欢的女孩琼玛,他的家庭很富裕,尽管他的童年是不快乐的,但是总之,他的生活还是比较美好。可是,他被后来的神父密探欺骗,泄露了革命内容,琼玛和同伴们都误会他了,而此时的他竟发现一直敬重的神父蒙泰尼里却是他的生父,一系列的打击和挫折使他萌生了诈死出逃的想法,于是,他抛弃过往,奔向了南美洲。
看完第一部,我本以为失去了信任的亚瑟会放弃革命,可是,十三年后,亚瑟却以牛虻的身份回来了。是的,他从来没有怀疑革命,失去革命的热情,反而更加坚定执着了。他还看到了一点,那就是教会是不能与革命共存的,革命要想取得胜利,必须坚持反对教会。回国后的他继续参加革命,现在的他和亚瑟完全不一样了,你很难想象,一个原本那么帅气漂亮的小伙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又丑又残的人,从他的很多叙述中,我惊心于他在南美洲所遭受的惨痛生活,他挺过来了,十三年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勇敢,热情积极,机智深沉的革命者形象。当然,我也可以感受到他言语中的刻薄,那是怀着一种恨意与嘲讽的刻薄,但是我可以理解。他一生爱着两个人,蒙泰尼里和琼玛,然而一个欺骗了他,一个不信任他,他会恨,那是因为他爱得那么深沉。后来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他在和琼玛的共同革命中,再次释放了那种爱情,他在与琼玛的共同追求中,找到了爱情的真谛。也许,牛虻没有给过别人来爱他的机会,可是,他死前写给琼玛的那封信却让我体会到了他对爱的诠释。琼玛呢?她为那个误会内疚自责了十三年,后来,她从讨厌牛虻到喜欢上了这个为革命为理想敢于献身的人。至于蒙泰尼里,这个红衣主教与牛虻信仰上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牛虻的死亡,他看着牛虻死去,因为他选择了上帝,他也许很善良仁慈,但他忘了,上帝是拯救不了正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大众的,也救不了他唯一的儿子,更加救不了自己,所以,他的死亡,我一点也不会同情和意外。
看完《牛虻》,脑海中一直挥散不去牛虻在监狱中的那些生活,以及他死亡的场景。他在南美洲所留下的病痛使得他在监狱中生活得更加艰难,我仿佛看到他在我的眼前受着折磨,他却笑对那些兵官,嘲讽着他们,毫不在意,永不屈服,就算在他死亡的那一刻,他也以他的方式斗争着,直到他倒下。
什么要写?这种涌动的情绪,认为心灵得到的洗礼救赎,他让我思考生命意志,获得良多。时间是可怕的,生活的惯性是冷漠的,我不想忘却,更恐惧它将是在清醒认识中剥夺。
耳边依然响着《老黑奴》这首歌曲的旋律,让我有种沉迷。放却思考不要挣脱束缚。我想起了是有庆的死,心头的涌动传到了眼眶。他的死,让我恐惧战栗,是什么让人变的如此的可怕,稚嫩的童真被人心的黑暗吞噬,不留一点痕迹,依稀我能想像那清亮的声音,他跑的是多么的快啊,他的小脚丫不怕冻也不怕磕痛了,他满头大汗的笑脸是多么清亮,伴着光晕凝滞。
家珍多么让人心疼的女人,她的爱让人心动,她是谁?所有的女人都有她的影子。我的母亲,我的外婆,我的婶婶。那个时代妇女的缩影。
凤系和二喜的结合让人精神有了些许的轻松,由心的高兴和祝福。我忘不了凤喜的眼神,她的眼神中有着太多太多的渴求,但她不是有了二喜了么还有了苦根。
富贵,他的命运是谁撮成的。他得到很多,同时却又残忍的生生被剥夺。合上书本时,我沉默了许久,想什么,瘦弱的老牛前面是佝偻的身影模糊而又真实。活着本就是为活着本身。我不知道我领悟了什么,也许有也许什么都没有。起身,走出图书馆,四个小时的充实。我的嘴角不自觉擎着淡淡的微笑,周围的风调皮的在我指尖跳动,脚下的路从我身边延伸。生活的本身或许就是这样的轻快,眉梢的喜悦可以是所有人的。
富贵把于亲人之间本能、朴素、温暖的亲情寄托在了老牛身上。在苦难的折磨下不断的充实和升华,成为他活着的精神支柱。如果一天老牛死去,富贵还要活着,因为他还要为自己活着。就像作者说的那样:“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父亲由于没能被推荐上大学留在了农村,但是他也没有随波逐流,不断学习农村新的种植技术,村子里每次使用新的种子、农药、化肥都是他引领的,好多人经常过来请教他怎么做,他都很热心的讲清楚注意事项,四十多岁的时候还去报班学习农村财会知识想努力做好村里的会计。他尽最大的努力供我和哥哥读书,当时村子里嘲笑父亲说“花费那么多钱读书,都可以养老了,那么辛苦干什么,尤其是那个女儿”,可是父亲从来没有动摇过,也许他想在我们身上实现他没能完成的梦想,也许是读书打开他开阔的思想,那时他就经常说:“你们学到什么时候我就供到什么时候,哪怕留学我也尽力供”。曾经我的高中老师还有同学的爸爸(市里组织部长),问过我爸爸是做什么的,我说农村种地的,他们都不信,觉得气质谈吐都像一个有学识身份的人。是的,我想这就是不断学习带给他外在的修养,虽然生命短现,可是村里人提起他很多都说:“我就佩服他一个。”我时常想起,如果他能好活到现在,也能很快适应科技的快速发展吧,可惜我没有继承他的优点。
刚毕业时上班的公司老板是研究生毕业,做的也是相关专业,他经常和我们一起到工地做事,他的专业知识很强,我们很佩服他,他也知道这一点,可是有的时候真正动手做事的\'时候,他还是会问那些没有学历的老师傅“这个是怎么做的”,他也没感觉丢脸或怕别人看地他,这就是强大的自信,所以更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积累更多的。而我(相信有些人和我一样)因为不自信,又由于从小到大经常听到的是我怎么聪明,上班后也是说我学东西快,反而在不懂得时候不敢问,使自己失掉很多进步的机会。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我们可以在学习中,不断学到新知识,明白很多道理,找到进步的动力,放飞自己的心里,所以说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
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东西,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东西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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