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人,有人喜欢自己的爸爸,有人喜欢自己的好朋友,有人喜欢自己的哥哥姐姐或弟弟妹妹。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一张小嘴巴。微笑时嘴角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妈妈个子不高,瘦瘦的,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
在我心里,妈妈一直是我最不喜欢的人。因为她就知道让我学习、学习、再学习。记得四年级暑假里的一天,我好不容易把作业写完了,准备去外面玩玩。刚要出门的时候被妈妈看到了。她问我去干什么,我如实告诉了她。“作业写完了吗?”妈妈严厉的问道。“写完了。”我回答。“那你就不会看看书吗?就知道玩儿。”在一旁的爸爸说话了:“既然孩子写完了,就让去玩玩嘛,孩子嘛,不玩怎么行。”“那你问她为什么每次都考不好?还不都因为她不好好学?去,回屋看书去。”我被吓得像一只遇到猫咪的小老鼠,赶快回屋了。从那以后,我就更不喜欢我的妈妈了,甚至可以说开始讨厌她了。
有一次,我在玩电脑时,无意间打开了妈妈的文件夹,其中有一封信。由于我当时很好奇,就打开看了一下。那是一封妈妈写给姐姐的信。信上写的,都是妈妈的心里话。妈妈说:这么多年来,她整天忙着上班、做家务,一直没有时间用关心我们。很多时候,她只是把我们丢给书本,希望我们能通过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去学习读书和做人的道理......,看着看着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原来妈妈是那么的爱我们,而我却误会了她。那天晚上睡觉前,我对妈妈说:妈妈,我爱你!我以前净惹您生气,请原谅我。”妈妈说:“没事儿,我很高兴,因为你长大了。”妈妈笑了,我看到她眼里有泪光在闪动......
从那以后,我渐渐改变了自己对妈妈的看法,我越来越喜欢她了。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她叫王若琳。他长着一副胖嘟嘟的脸蛋。萌萌的眼睛,鼻子上还架着一副小眼镜,哦!忘了告诉你们,她还是个彻头彻尾的淑女。
我喜欢的原因就是他特别爱读书。尤其是这个优点,我应该向她学习这个好习惯。在下课的时候,只要不上厕所,只要没有作业,都会拿起自己的眼镜,埋头开读笑猫日记来。这一下子就是10分钟。都用在看书的时间了。有的时候他都是两节课上一次厕所。还有的时候……
反正我说来说去都是为了学习他这种热爱读书的精神,再说读书小明星的上面还刻着她的名字呢!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但我对这句话有点疑问,读很多的书不就是知识渊博,知道了直接各地的名胜古迹,了解世界各地著名的建筑,甚至他的资料都复印在脑海里。再去这个地方的时候,什么都知道了,还有什么要理解的呢?
我喜欢王若琳坚持读书的精神,并在这里表现出了他独特的一面——拥有毅力的同学。
“困难”和“成功”是永远分不开的。我的风格也是这样的,我爱的是那些最苦的人,正因为苦,乐才会更甜。
“我的最高原则是:不论遇到任何困难都决不屈服。”这是居里夫人曾经说过的话,也是我的座右铭。
居里夫人的成就是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形式出现的,那她的精神呢?她是全世界所有人的典范,几乎具备人类所有美好的情感。艰苦、朴素,即使实验室只是一个棚子也可以发现新的放射性元素。她从不要求华丽的外表,但这样她也遇到了无法估量的困难。在那样一个歧视妇女的社会里,失去丈夫的她竟一个人养女儿,搞实验,而且是非常艰难地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她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公开发表理论的女科学家。她的付出,简直无法形容!为了提炼出那0.1克的镭,她要从成吨成吨的废渣中提炼!一吨的废渣,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困难,但是居里夫人,这个不服输的伟大女性,她一定会说:我不怕!火灼烧伤了她的手,她不在乎,灰头土脸不在乎!每天搅拌废渣的劳动使她直不起腰来,但她的胳膊却好像铁一般,她从没说过“累”!居里夫人是坚强的,她耗尽体力去搅,去放到她自己认为的“实验室”中去沉淀、分析。她没有足够的钱财,只好买那些便宜的废渣。她有没有足够的钱去吃山珍海味呢?她的饮食条件、居住条件不允许她浪费一分钱。她本来可以用钱来做些更好的事,使自己的生活再富裕一些。
但是,她明知前面的路不好走还偏要走!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都决不屈服!不要向困难低头,她一直是这样做的!
真正的困难会磨炼出更闪亮的珍珠。和那些微乎其微的写作业相比,我还困难吗?
玛丽·居里,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我最敬佩的一个人,她跨越看百年的美丽,她的美丽没有使她迷失,她找到了更为美丽的形象。她跨越的,何止一百年?
我喜欢的一个人就是我亲爱的妈妈。我的妈妈叫做闪闪,因为她名字中“闪闪”两个字,我总是想到夜空中闪亮的星星。妈妈在我心中,确实像一颗明星,只要跟妈妈在一起,我就心里暖暖的。
妈妈高高的个子,长长的头发,可漂亮了,特别是她的一双大眼睛闪亮有神,我想这应该就是她名字的由来吧。
妈妈说话很温柔,总是轻声细语地跟我说话。她经常带我去散步,带我出去玩,轻轻拉着我的手,一边走一边跟我聊天,或者讲好听的故事。我还要悄悄地告诉你,我妈妈做的饭特别好吃,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饭,你不要流口水哦。
上个月妈妈过生日,我帮妈妈把蜡烛点燃。“点蜡烛喽!点蜡烛喽!妈妈,许个愿吧!”我兴奋地喊道。妈妈许愿的时候,满含微笑地望着我,我虽然不知道妈妈许的什么愿,但我看到妈妈幸福的表情,我想一定是希望我永远快乐开心吧。
这就是我喜欢的好妈妈,温柔善良,呵护着我健康长大。
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尼尔斯了。本来的尼尔斯是一个爱吃零食、爱胡说、爱傻睡、爱干调皮捣蛋的事情的小孩子。可自从他被一个小精灵施了妖术,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他就不再像以前调皮捣蛋了,而是变成了一个聪明、懂事、勤劳……的孩子了。
为什么尼尔斯会突然变得懂事呢?原来,尼尔斯变小后,和一只雄鹅跟着大雁群去旅行。一路上,他们遇到许多困难,有的时候在冰上过夜,有的时候遇到坏蛋狐狸,有的时候遇到可怕的熊……但他们一点儿都不害怕,是因为他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战胜了困难。
回家变大以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他的爸爸、妈妈都有点不认识他了,因为他经过这一件事,懂了很多大道理。我喜欢他,就是他现在已经是一名听话、帮助别人、惹人喜爱、懂大道理的小大人啦。我觉得那个小精灵也是希望他变成一个好人,才使他变小的。
我最喜欢的人是奶奶。我的奶奶今年有70多岁了,但是看上去还挺精神,也没有驼背。她中等个,有点胖,头发是黑色的,因为奶奶染了头发。她的脸是椭圆型的,眼睛不太大,脸上的皱纹很多,还有斑点,看上去很慈祥。
我从小是在奶奶家长大的,小的时候我一直认为奶奶家是我家,而我的家是爸爸家、妈妈家。奶奶抱我、喂我,哄我睡觉、给我洗澡、晚上给我讲故事、念书,直到我上幼儿园。
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生病了一个月,是奶奶每天在家里陪着我玩,带我去医院打针,每天给我做好吃的。现在,妈妈爸爸有事出差了,奶奶就会过来陪我,还带给我好吃的东西呢!我最喜欢和奶奶一起去楼下遛狗。每到放寒假或者暑假的时候,我就会到奶奶家去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我最喜欢奶奶了。
在我的人生记忆力我最最最喜欢的人就是养育我和辛辛苦苦生我的妈妈。妈妈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了,因为让我们来到这个世上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长得高高地,很美很美只要我有烦恼的事我只要看妈妈一眼就能忘记所有的烦心事。我的妈妈不胖,她的爱好就是去别人家里玩简单说就是她喜欢出去串门。
有一次,我跟着妈妈要去妹妹妞妞家玩。他们家里我家有点远,我在路上又怕冷,所以就不敢去了。但就在这个时候妈妈走过来对我说:“你一定要坚强哦。”于是我听了妈妈的话走出了家门去妞妞家玩。我们在路上走着前一半还好,但是到了那个巷子的时候开始起大风了,于是我越来越冷妈妈看见了把他的衣服披在了我的身上一直到我们到了妞妞的家。
这就是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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