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第二天,凡卡刚睡醒,就听见老板在房间里骂骂咧咧的。原来,老板发现自己的墨水和钢笔被动过了,就在那里大吵大闹,说是要把那个小偷揪出来,抽一顿。早饭刚吃好,老板就把所有人叫到他的房间里去,准备一个一个盘问。老板先说明了找他们的理由,然后一个一个问昨晚都干了些什么,有谁作证。伙计们一个个都有理由,而且都有人作证。伙计们都走了,只有凡卡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儿,一句话都没说。
老板看伙计们都走了,只剩下学徒凡卡,就问:“凡卡,是你***吗?”“不……不是我。”“那你为什么那么结巴?”“我……我……”凡卡有些急了。“算了,你昨天晚上干什么?”“睡觉。”“我做礼拜的时候,你在干什么?”凡卡一下子紧张起来,两腿发抖,一个字也说水出来。老板怒气冲天,说:“还不是你,你给我去死!”老板说着,就拎起凡卡的衣领,一把把凡卡扔到了院子里,拿皮带狠狠地揍了凡卡一顿,并且不让凡卡吃饭、睡觉。晚上,老板强制凡卡不睡觉,凡卡身边都是蚂蚁,凡卡只有不睡觉才能不让蚂蚁爬到身上来,因为这么小的虫子,踩也踩不死,只有一个个捏才弄得死。
凡卡没有办法,只好一个晚上不睡觉,如果蚂蚁爬到身上来就完了,那是很痒的。三天以后,这件事总算过去了。凡卡又继续忙他的活,随着一天天过去,凡卡渐渐忘了爷爷,忘了他给爷爷写过信。就这样,他在鞋店过完了他的那个童年。凡卡不曾知道,他爷爷其实得了不治之症,为了不让凡卡伤心,只好把凡卡送过来,而且在把凡卡送过来的一天半后,爷爷就离开了人世。凡卡寄出的信也因为没写准确地址被销毁了,正是这样,凡卡才忘记了他有一个爷爷。
凡卡把信寄出去后,就天天盼望爷爷来接他,可是,一天天过去了,始终不见爷爷来,但是,他还是等待。
一天,他在鞋店工作的时候,看见了希望、看到了光明。一位大伯来鞋店买鞋,正好他是凡卡乡下家的邻居,凡卡向他的邻居走去,说:“你好,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凡卡。”大伯先是吃了一惊说:“你是……凡卡?怎么瘦了这么多?”凡卡正想发话,却被伙计扯了过去,他们不让凡卡过去。大伯走了,凡卡的希望又破灭了。
这件事被老板知道了,老板把凡卡拖到院子,拿皮带揍了他一顿,而且这次打了很久才收手,凡卡全身都被打肿了,凡卡痛苦极了。
第二天下午,伙计们打发凡卡去酒店打酒,正好在去酒店的路上,凡卡又碰到了他的邻居,“大伯,你能带我回乡下吗?”凡卡带着乞求的神情说。
“嗯,可以是可以,但是,我的钱只够一个人回去,还差一点钱才能再买一张票。”
“还差多少?”凡卡兴奋的问。
“差6元,你有钱?”“嗯,我有还多了4元呢!”“好极了,那我去买票了,你也跟着来吧!”……
凡卡和大伯上了车,正好要开车了,凡卡开心极了,因为可以回家了。
伙计们不见凡卡回来,都急死了,他们出去找呀找,最终还是找不到凡卡,因为凡卡回家乡了,没有人可以在欺负他,不过,乡村生活也是不太好,但是,比这莫斯科这里好多了。
凡卡回到家了,不见爷爷在,就去树林了,因为今天是圣诞节前一天,所以现在爷爷一定在砍圣诞树。
凡卡走进树林,果然爷爷正在砍圣诞树,忽然凡卡不小心踢到了石头,摔倒了,呀!如果在这个树林摔倒是要没命的,因为这是个在悬崖边上的小树林,爷爷听见了摔倒声,回头一看,是凡卡。
随着“啊”的一声叫后,传来的是一阵哭声……
凡卡上了天堂,上帝问他:“你回到乡下,只见了你爷爷一眼,就死了,值得吗?”凡卡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值得。”
我最喜爱的季节是秋天。秋天不像春天那样温暖,秋天不像夏天那样炎热,秋天不像冬天那样寒冷。秋天是最舒适的,让人心旷神怡。
秋之雨是美的。秋天的雨不似春雨那么细密,不似暴雨那么豪放。淅淅沥沥个不停。滴在手上,冰凉冰凉,不会感觉很冷,只是感到一种透心的凉爽。哗啦啦,哗啦啦,是谁在说话?哦,是秋,是秋在诉说着秋之美,让人们了解秋天,热爱秋天。
秋天的田野是美的。稻子黄了,散发着成熟的气息;高粱开心极了,笑得涨红了脸,笑弯了腰;玉米也熟了。看到这个大丰收,农民伯伯笑了,声音朴素而雄厚。
秋天的果园是美的。苹果羞涩得脸都红了;石榴咧开了嘴,仿佛在说:秋天到了,我要贡献自己了。柿子红透了,薄薄的一层皮内,就是美味至极的果肉,咬上一口,就会溢出甜津津的果汁,让人回味无穷。此时,柿子正挂在枝头,好像一盏盏红灯笼,要为赶夜路的人们照亮!
秋天的大雁南飞是美的。大雁排好队,向南飞去过冬。有的排成数百米长的长队,有的排成一个巨大的椭圆形,有的排成“人”字形,仿佛它们也会写字。一批一批,浩浩荡荡地从我们头顶飞过。远远望去,灰色一片,好像一只大鸟,又像花环。在秋天,遥望天空,也会发现惊奇之处。
秋天的菊花是美的。菊花虽然颜色、种类少,但也不失秋之花王的风范。黄色的,白色的,粉中带白的,粉中带红的,自然是极美的。最美的还是粉中带白的,菊花淡淡的粉色,中间带着一星二点的白色,甚是高雅。黄色的菊花颜色很嫩,但不及粉中带白的美。
秋天不但有美丽的菊花还有枫叶呢。
秋天的枫叶是美的。火红火红的叶子,仿佛要燃烧起来。摘下一片,做书签也是美的。
秋天,美的不至虚拟,看着这秋天的美景,好似一幅画卷。这不就是秋天写的童话吗?哦,这就是秋天的童话。
今天,我终于将《水浒传》的故事看完了!
在经过无数次的英勇拼***之后,宋江一等人终于将叛军击败、生擒贼首方腊。但是,己方也付出了异常巨大的伤亡,梁山泊聚义时的一百零八人在围剿方腊之前对抗朝廷、北伐辽国都未损伤一人,而南征方腊归来,清点人数,却已牺牲了三分之二。于是,宋江等剩余人士好不嗟叹。回头细品平叛的战斗,真是既精彩又令人伤感。夺润州、取苏杭、战歙州、打清溪、哪一次不是智武并用、敌我俱伤?最后,虽然捉了方腊、***了叛军,但我方也死伤无数,可以说是两败俱伤吧。
谁想到,就是在这样大的付出之后,剩下的十几位将佐却不是死于非命,便是被蔡京、童贯、高俅、杨戬几个奸臣所陷害。其中,宋江、吴用、花荣、李逵四个神聚蓼儿洼的故事更让人感动。
话说宋江在楚州做了官,却不小心喝了天使带的药酒,不久便浑身发软,因怕李逵知了再次造反,就将李逵叫来饮药酒。之后,宋江对李逵说了此事,并请他在死后与自己一起将尸体葬在楚州蓼儿洼——一个风景和梁山泊一样美的地方,李逵答应。而吴用又和花荣商量一同去楚州找宋江哥哥,而到了那里才知道宋江与李逵被朝廷陷害,现在已死,尸体在蓼儿洼下葬。这两个闻听此说,大哭一场,便在宋江墓旁自缢身死。后来,宋江在梁山泊和蓼儿洼累累显灵,百姓祈风得风,祈雨得雨,这是后话。
战胜自己就是最大的胜利;真正地认识自己,已经向成功迈进了一半,战胜自我就等于战胜了对手……这些话不无道理。
文中说到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牧师的儿子要他讲故事。牧师拿了一张地图,撕成小片,要儿子把地图拼好。不到十分钟,儿子就把地图拼好了,牧师惊讶万分,强尼居然这么快就拼好了,每一张纸片都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整张地图又恢复了原状。牧师问儿子为什么这么快就拼好,强尼说:“很简单呀!这张地图的背面有一个人脸的图形,我先把一张纸放在下面,把人脸的图形放在上面拼起来,再放一张纸在拼好的图上面,然后翻过来就可以了。我想,如果人脸拼得对,地图也该对了。”牧师忍不住笑了起来,说:“假使一个人是对的,他的世界也是对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到了:如果你不满意自己的环境,想力求改变,则首先应该战胜自己。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东升的太阳”,它把一切冷冰化为乌有。假如你有这样的心态,你四周所有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一句话,战胜自己,就是敢于奋斗、敢于探索、敢于创新、敢于胜利的胆识和魄力,永不放弃你的选择。
夜深人静,我的目光聚集于书架,指尖从本本书的书脊上滑过,最终定格于《古典幽梦》。取下,翻开,嗅着那淡淡的墨香,阅着那清新的文字,我渐渐沉醉。
作者因朋友的疏忽而独自于空寂陌生的海边,入了迷途。不得不坐于基石等待天明。盈耳的涛声清洗了作者心中都市的噪声杂响。作者琢磨出了涛声单调乏味,但那是不经雕琢的自然声音。感慨之余又多了一份无奈与忧愁。今日的文明不断破坏着大海,也许涛声会消失,自然界的每一种声音都面临着同样的危机。作者就那样坐着,听着天外之音。
依稀记得,两年前的我也坐在海边,聆听大海的呼吸。那低缓而沉重的涛声安抚着我躁动的心,为它沁入了丝丝凉意。仅仅那一次而已。
同时,我多了一份沉思。我虽无法完全理解作者心中的愁苦,但也略懂一二。在科技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自然界种种生动、朴实的声音正一点一点地消逝,自然气息也一点一点地淡化,而纠扰的噪声此起彼伏。多数人对此浑然不觉,被浮华蒙蔽了双眼。
有得必有失。科技的飞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与享受,却少了一份来自于自然的真实。山珍海味吃多了,谁的味觉不会麻木?五光十色看多了,谁的视觉不会疲劳?唯有回归自然,才能使我们身心得以放松。但是,现在的我们,会想到这点么?多数人只愿窝在家里,面对电视、电脑,着迷于花艳俏丽的电视剧或是紧张刺激的游戏,为一位位明星或是一本本小说而疯狂。我也相差无几。
也许我该悲哀,因为我失去了真实;也许我该庆幸,至少自己还保持着一份清醒。我渐渐有些迷茫,生在这个时代,是受眷顾还是遇不幸?无从知晓。无论如何,我已难以回归自然,享受那份真实了。
合上书,我无奈叹息,淡淡的墨香依旧缭绕于全身。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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