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电影作文4篇

我喜欢的电影作文4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1-05 13:03:01
我喜欢的电影作文4篇

我喜欢的电影作文4篇【一】

花能给人一种美的享受,那扑鼻而来的芳香能使人每一天都开开心心。

我喜欢康乃馨,因为它象征着母爱。它有很多种颜色:白色、紫色……康乃馨长得很漂亮,犹如仙女般漂亮、神奇。

我喜欢白金香,无论放在哪里,它都会散发出一股香味,让人感到心旷神怡。白金香只要放在水里一泡,就可以开花了,它不像其它花一样需要肥沃的土质。

我喜欢芦荟,虽然它长得不漂亮,但它对我们的贡献很多。它有许多药用价值,如果手不小心烫伤了,敷上芦荟就可以止痛、消肿。它还可以美容……它为我们奉献很多。

我喜欢太阳花,因为它有顽强的生命力。虽然它的生命是那么的短暂,但它能经受得住烈日的考验。在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偃旗息鼓,连富贵的牡丹也早已失去神采。独有太阳花,太阳越是炽热,它开得越加热情,越加茂盛。太阳花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喜欢荷花,因为它出淤泥而不染。荷花深受人们的喜爱,是园林中非常重要的水面上绿化植物。荷花全身皆宝,藕和莲子能食用;莲子、根茎、藕节、荷叶、花及种子的胚芽等可以用药,可治多种疾病。

我喜欢桂花。桂树木质细密坚韧,有多种用途。桂花气味辛温、无毒,入药有化痰、止咳、生津、止牙痛等功效。采摘新鲜的桂花可制成桂花糕、桂花糖和桂花酒等。

我喜欢的桃花,桃花性喜阳光、耐寒、耐旱。桃花的果实是著名的水果;核桃可榨油;其枝、叶、果、根能用药;桃木细密坚硬,可供雕刻用。

花能使人心旷神怡,也能使人陶冶兴趣,所以我喜欢花。

我喜欢的电影作文4篇【二】

知道我最喜欢的玩具是什么吗?给你们说个谜语猜猜吧!“方方正正小纸盒,圆圆尖尖小瓶子,胶水、胶带、双面胶,想玩什么做什么!”你们一定猜不着——因为这个谜语是我编的,这个玩具是我做的!

我特别喜欢收集家里的废旧纸箱、纸盒,各种各样的瓶子,我常常把它们偷偷地藏起来,以免被妈妈发现不让我玩。还有一些盛油的大瓶子,我偷偷地刷干净。我用这些废旧的东西做成很多有趣的玩具。有飞机,有战斗机、大炮、有船,有机器人。

那天我和姐姐一起,用几个长方形的纸盒子套在脚上、胳膊上,又把鞋盒子上的两个孔插上矿泉水瓶套头上。我当怪兽姐姐当奥特曼,我们激烈地战斗了一上午。

我还用几个大纸箱做过平板拖车。那是一辆非常结实的拖车,车很长。它经常帮我运输很多沉重的东西。有书包、玩具,最多的是书。因为运书,没少挨妈妈的吵,因为我运的书太多了,弄得满屋子都是书,每次都让妈妈整理很长时间。有时我还坐在我的拖车上,让妈妈拉着我满屋子乱转。

这些玩具都是我的好宝贝。

我喜欢的电影作文4篇【三】

很好看的一部爱情轻喜剧!剧情其实有落俗,但是全部情节都是围绕着美食展开,就把主题限定在爱情和美食这两个关键词里,很治愈,很舒服。周冬雨演的顾胜男是个小厨师,个性疯疯癫癫,神经大条,但是其实内心细腻,对美食有自己的理解和想法。不得不说,这个角色真的就是周在本色出演,演的一点不觉得尴尬,完全展现了角色的性格,特别里面有一段,在知道金城武的心意后,掩藏不住自己的喜悦,蹦了一句“我性不性感?”真的演的贼好。金城武演的是个总裁,乍一看是个思想境界极高的大神,逻辑思维很强,理智客观冷静,对于食物有关的一切要求都很高,不肯轻易改变自己。他和顾胜男角色性格的差异爆发出很强的喜剧效果,里面的台词和笑点自然流畅,不觉得生硬。

值得一提的是里面有一个情节,周和金吃河豚中毒后,两人出现了“幻觉”,以为下雨了,两个人撑着伞在外面躲雨,感情进一步深入,这里处理的很好,让我联想到《午夜巴黎》里男主和玛丽昂歌迪亚在深夜里漫步的桥段,非常非常浪漫。最后,电影的配乐取景都是和主题匹配的恰到好处,总体很享受观影的过程!最后的最后,金城武好帅好帅啊,每看个剧都要新认一个男神,朕的后宫日益壮大。

我喜欢的电影作文4篇【四】

上周带奶奶去电影院看了《喜欢你》。

从她的反应来看,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喂饱18岁到78岁少女心」的美食爱情轻喜剧。

影片中金城武还是男神人设,不过这次饰演一名集严肃挑剔强迫症洁癖于一身却唯独热爱吃饭这件事的350亿身价霸道总裁大叔,而周冬雨饰演一名古灵精怪天真又迷糊生活随性不修边幅的创意厨师。

剧情仍是玛丽苏小妞电影的招牌套路”我很普通我很穷我很丧但是霸道总裁爱上我“, 但不同的是:路晋(金城武喜欢极了顾胜男(周冬雨的菜却讨厌极了她这个人。两人初遇倒霉事不断,不打不相识,甚至互相佩戴了一定范围内同时出现警报会响的定位手表。路晋形容她“特别丑和特别美的都很特别,你这种一般丑的,就很一般”。

俗套的故事包裹一层美食外壳,剪辑师出身的导演许宏宇让整场的美食戏非常有看点,一刻不停地雀跃在观众的味蕾。甚至可以说这部电影最大的看点就是:“纯粹的喜欢”、美食、周冬雨。

许宏宇表示和周冬雨合作很轻松,不太干涉她”即兴改台词“的表演方式,”你不知道下一秒她会带给你什么惊喜“,周冬雨的鬼马形象理所应当地承包了大部分笑点,找对戏路人设和搭配风格的她实力圈粉,还会在知乎上回答网友的问题,戏里戏外很直接,真的超可爱。

影片中有两个片段印象深刻,一个是路晋说350亿花不完时顾胜男脱口而出的那句“你给我吧,我帮你花!”,另一个是两人吃河豚中毒后在公交车上躲雨,顾胜男用伞柄当做吹风机给路晋吹头发,“负离子的!不伤发! ”

整个娱乐圈我想不出任何一个女演员,能够代替她表现出那种毫不做作不矫情的少女感。和金城武两个人搭在一起毫无违和感,一点都不生硬,观影过程中不会一直觉得「也就电影里才会这样」,反倒觉得,戏里戏外,也只有这样的姑娘才能吸引到这样的大叔吧。

说到金城武,印象中还是那个不停地问电影“有没有五月一号过期的凤梨罐头“的港片颜值担当。

少年时期的金城武超可爱,失恋后执意买一堆快过期的凤梨罐头,得知便利店小哥扔掉后生气的责问人家:有没有想过凤梨的感受。不过这次,一直买凤梨罐头吃的金城武终于换换口味,也许可以尝尝周冬雨的吉普赛女巫汤意面。

这一次,金城武不再执着于买特定日期的凤梨罐头,而是变成一位冷漠.jpg脸的总裁,开始执着于「吃饭」这件事,他认为“吃饭是件很私人的事情“,也是很重要的事情,不仅充满仪式感且充满了处女座强迫症。泡面要盯着时钟在特定时间内煮好,多一分一秒都要重来,调料必须按顺序加入,甚至还有自己的一套实验室般的.调味工具,他认为就是要这样,才不会辜负食物最好吃的一瞬间。

“完美只存在一瞬间,而数字可以帮助无限接近这个瞬间”

热衷于美食的强迫症总裁大叔遇上脑洞无限不按套路出牌的小厨师,两人「隔空交友,以菜会友」不亦乐乎,美食的快速剪辑和bgm的恰到好处让观众直呼过瘾,如果说这部片中导演最擅长什么,我想说:美食和喜欢。

我喜欢的电影作文4篇【五】

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季节吗?它非常美丽,它非常温暖,它是花儿开放的季节,它也是丰收的季节。告诉你吧,它就是春天和秋天。

春天,我想象自己是春天的使者——小燕子,我从南方飞回北方,因为北方开始变暖,我停歇在树上,向远方眺望,开始畅想我的新生活。

春天,我想象自己是一颗春笋,我从土地里钻出来,外面的景色真是美丽极了!小草弟弟随风舞动,玫瑰花姐姐把香味吐出来,让春天充满香味,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涤,我脱掉外衣,不知怎么的,我变成了竹子,我能看得更高,更远喽!小燕子飞过来,告诉我清早飞行的快乐,告诉我蜂蜜的甜美。啊!我真快乐,有这么多朋友,我真是开心极了!

到了秋天,我想象自己是一片黄金的落叶,从空中飘落,我看见农夫在干活,金灿灿的麦子在向我招手,啊!又是一年丰收季,看见小草和小花对我微笑着。

每到这两个季节,我都会好好感受它的风景,享受它的每一天。

我喜欢的电影作文4篇【六】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汉字,我也不例外。我对“霜”字情有独钟,因为它有着极其特殊的含义。

仔细观察“霜”字,它是上下结构的,它方方正正、不偏不倚。把它拆开看,就是“雨”字头再加上“相”字。

“霜”这个字简简单单,它却能让我联想到那莹洁的秋霜。虽然它不像雪那样轻盈、飘逸,但它是那么的洁白无瑕。它是雪花的姐妹,是冬天的使者,它多么与众不同啊!银色的,晶莹的,带着小绒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折射着点点光芒,它就如小天使那般美丽可爱!使我的心灵为之倾倒。

秋霜还是一位魔法师,它能使原本干枯了的枝叶和枝条重新有了神韵,细细的脉络被秋霜绘成了一幅多么精彩的图案;它把神采飞扬、生机盎然的松柏和梅花点缀得格外动人。真是妙笔天成啊!

我爱秋霜,不仅因为它美丽精巧,还因为它有着坚强不屈的品格。人们都说秋霜是冷酷无情的,说它扼***了大自然的勃勃生机。其实,秋霜并不是那样的,它冻死害虫,催落枯叶,是为了来年春天新的生命更繁荣地生长。从这点上看,秋霜不更像一位目光远大、运筹帷幄的大将军吗?

秋霜就是水的精英,冰的魂魄,它那种坚强不屈的品格不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吗?我喜欢“霜”这个汉字,它能使我时常想起秋霜的品质。

我喜欢的电影作文4篇【七】

最近我男神金城武跟周冬雨妹纸演了一部电影《喜欢你》,让我这个大龄少女心又一次爆棚,故事很简单,意味却很深长。

影片讲述的是一个有颜又多金的钻石王老五,因为一道女巫汤,一碟一饭香,而爱上了他原本讨厌的女生顾胜男,这一惊一乍的小女子和这霸道总裁范的收购王,简直不是一个世界的生物,但却因为一餐又一餐的食物而彼此靠近。

这喜欢来得太突然,却又那来得那么自然而然。也许,这才是发自心底的一种喜欢吧,是一种莫名却感动的暖意,没有一见钟情式的狗血剧情,也没有再见生情式的老套做作,有的只是戏剧化却很真实的烟火人间。

饭食在这里,已经不单单是填腹充饥之物,而是代表了一种由口及心的问候,代表了亲人、爱人、朋友之间真切的陪伴。

就像小时候我们都喜欢妈妈做的饭菜,所以在都市里打拼的夜归人,每每只要吃上一口“家乡的味道”、“妈妈的味道”,瞬间所有的疲劳和困顿都会烟消云散。就像微博上的一段留言所述,“味道是骨子里绕不开的乡愁。看到和家乡有关的部分,真的会哭。”

所以菜肴它代表的是漫长时光里不离不弃的守候;是一种共同追寻的情感和共鸣。因为一顿饭而爱上一个人,那不是假设,那不是玩笑,那是因为饭食的味道里溢满了简单寻常的幸福。

在《我喜欢你》中,没有体会过家的温暖的路晋,突然从这一菜一蔬里品出了爱的味道,洁癖自律的他,竟也能在顾胜男脏乱差的小窝里,吃完饭香,睡上一觉。看似无厘头,实则也不难理解。

生活就是这样,别管他是职场精英,还是名门望族,即使再铜墙铁壁、无坚不摧,也都需要吃饭,也都需要有个陪你吃饭的人。越成功的人,内心越寂寥,吃饭也就越凸显其平凡也不凡的意义。

往往我们觉得人生中有那么多的大事情要做,每天忙于职场厮***、尔虞我斗,每天为金钱奔波忙碌,吃饭俨然已经成为无足轻重的小事情。但是,谁又能缺少这一日三餐的饭食温饱呢?

当你有了家,有了爱人以后,这样一桌桌的饭菜,就已不再是简单的食物,而是一种温切的亲情与等候。所以,不要去忽略一顿饭的力量,它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击碎一颗孤独而冰冷的心。

我表姐当年嫁给我姐夫,就是因为他会烧一手好菜,会煲一锅纯正的广州靓汤。所以现在表姐总会打笑,“你姐夫就是因为抓准了我是个吃货,所以才能用一桌桌饭菜把我哄骗回家。”说这话的时候,表姐洋溢着一脸的幸福甜蜜。

那时候,他们都在北京打拼,大城市的生活充满着焦灼而紧张的味道,总会让人孤独的人更孤独,让想家的人不敢回家。所以表姐那时特别害怕夜晚,也害怕回到那个所谓的“家”,虽然作为一个标准的吃货,她什么都会做,但是表姐却宁愿选择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吃饭。她说,这样会比较快乐。

然而三天两头的吃饭店终究是不健康的,有一次表姐竟然吃出了肠炎,住了三天的医院。所以从那以后,表姐只好被迫的每天晚上买菜烧菜,也就是从那阵子起,她经常会遇到一个男人,他也每天在同一时间去买菜。一来二往的两人就熟悉了,表姐才知道他就住在她的楼下,他来自广州,他也喜欢做菜。

很显然,那个男人就是我现在的表姐夫,他们的故事从菜市场开始,他们的爱情也从一菜一蔬中萌生。表姐说,后来他们觉得两人做饭太麻烦了,不如一起搭伙吃饭,菜钱AA,这样又省时省力,又能避免浪费。

可能就是那时候起吧,表姐爱上了这个喜欢做菜煲汤的男人,她每天下班一想到家里有个人等着自己,那一桌子的菜肴还冒着热腾腾的香气,她的步伐就会加快几步,她的心也快要飞了起来。

表姐知道,他一无所有,她也不足够了解他,但就是因为这一起吃饭的时光,让她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了他。可能是,这做饭、吃饭的每个瞬间都是熟悉而温暖的,让这偌大而冰冷的城市融化在了这个小小的几平米空间内。

他在厨房炒着菜,她在左右帮着忙;他吃的那么香,她看着他,觉得幸福不过就是这样。

也许,你说这是因为寂寞使然,我倒更觉得这是一种情感和灵魂的交流。也许一桌一饭,一汤一面,并不足为奇,不管是下馆子,还是啃面包,怎么都会填饱肚子,但其实很多岁月的五味杂陈,都将融进这琐碎寻常的柴米油盐里。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古人老早就说了,人最本质的欲求就存在于食物和美色之间。我爱你,所以我想为你做每一餐饭,看你吃的香,我就很温暖;我爱你,所以我想等你吃饭,因为有人等我回家,那才不是房子,而是家。

我一直以为,对于家最直接而纯粹的情感表达,就是那一桌桌最简单可口的饭菜,即便没有山珍海味,即便只是普通家常菜肴,却足以令每个回家的人热泪盈眶。所以我特别喜欢看男人烧菜,觉得那一掌勺、一切菜的动作充满了温柔的美感,简直比舞刀弄棍要更帅、更酷;我也更喜欢为所爱之人做饭,因为不都说,养住了男人的胃,才能留住他的心嘛。

所以,其实外面的饭菜再香,都不如家里的粗茶淡饭,那些温暖的饭食,是爱人之间、亲人之间,代替千言万语的最直接的爱意表达。人生正如餐食,食物有了味道,生活才有味道。

为自己心爱的人做饭,做饭的那个人是幸福的,因为心里充满了爱与暖,而吃饭的那个人肯定也是甜蜜的,因为吃的是爱,是情,是烟火人间,是相濡以沫。

所以,我喜欢你,因为我喜欢与你饭食相伴的烟火人生;我喜欢你,因为我喜欢那些波澜不惊的脉脉温情。在每一餐一饭里,有家,有食,亦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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