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就是又香又甜又物美价廉的玉米,大家一定想了解一些关于我的资料吧,别急,我这就告诉你。
首先介绍我的名字吧,我的正名叫做“玉蜀黍”,别名有许多呢,比如:“包谷”、“玉茭”、“棒子”、“苞米”、“珍珠米”、“大芦粟”等等。我一般生长在秋季,叶片扁扁的,长长的,像一把锋利的剑。果实像葡萄一样呈颗粒状,成熟时呈金黄色,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发。
我在全世界都是广泛流传的美食,那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吗?我起源于美洲大陆,原产地是墨西哥和中美洲,是千本科草本植物玉蜀黍种子种出来的。哥伦布发现新作文大陆后把种子带到了西班牙和中美洲,随着世界海业的发展,我逐渐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为了最重要的粮食之一。进来还有国家把我奉为“国宝”呢!
我还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泛的农作物之一,从北美洲到拉丁美洲,均有大量栽培。从栽培面积合总产量来看,我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呢,暂居第三。
我不仅可以当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还有药用价值哪!可以把我煎汤喝或者是磨成细粉做成玉米饼,还可以蒸炒烹炸……样样美味又营养。我具有利尿消肿、食欲重振、小便疏通的功效。
我比土豆好吃,比西红柿好看,又比青菜便宜,还说什么,快来选购吧!
童年的事如繁星点点时时刻刻照耀着我们,陪伴着我们成长,而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繁星点点”。
在我的童年里,有一件事让我始终记忆犹新,掰玉米。还记得那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正在姨家呼呼大睡,只听:”起喽起喽,今天可是个丰收的好日子啊!我一听,猛地从睡梦中清醒过来“来了来了!"我心想:今天可是我第一次掰玉米啊,我可不能晚了时间。我们骑着车,“哗”一下就出发了,突然,一大片晃悠悠的玉米便直映我的眼帘我大喊着:“玉米!我们来喽!”我带着兴高采烈的笑容来到了我们的玉米地旁边,刚一下车,我的心情便转了一百八十度,只见玉地里的那些锋利的叶子,我差点就腿软跌到了,幸好姨在后面扶了我一把,姨对我说:“走,和我一起进去摘玉米吧!”姨刚说完,我的心情立马变得更糟,我心想:这么锋利的叶子,会把皮肤划破的。姨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走到我面前,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要不你就别进去了吧,我去摘,你在这里等着我吧。”一旁边的那些玉米叶子似乎都在嘲笑我,我鼓起勇气“不,我也要去。”话音刚落我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进了玉米地,三两下就搞定了好多玉米,掰完玉米我们就回家了,回到家吃上那自己摘的、香喷喷的、热腾腾的玉米,身上的那些上似乎都好了,我给大家露出了一个咧嘴的微笑。
这就是我的童年趣事掰玉米。这件事让我很高兴,至今我都难以忘怀。并且这件事还让我懂得了先苦后甜的道理,我和高兴。
玉米成熟了,我第一次跟着外婆掰玉米。
一株株玉米整齐的排列着,好像卫兵守卫着田野。看样子,玉米棒子肯定遇到了大喜事。不信?你瞧,它们都笑破了肚皮—露出了晶莹剔透的玉米沾呢! 外婆已经60多岁了,但掰起玉米来,还是那样灵活。她左手抓起玉米棒子和茎秆的连接处,右手攥住玉米棒使劲往下压。【啪】的一声,一个胖胖的玉米棒子就掰了下来,外婆随手将它扔进了背篓里。接着,她左手又抓住边上的一株玉米,右手攥住玉米棒,随着【啪】、【啪】的声音,玉米棒子就跳舞一样【蹦】到背篓里。而那些卸了【包袱】的玉米秆则在外婆身后轻松地摇晃着。
我看得手心发痒,就学着外婆的样子,掰起来,谁知随着一声轻轻的闷响,玉米棒是耷拉下来了,可却赖在秆子上不肯下来。我使劲拧,还是没有用。最后,我只好学着老鼠的样,用牙齿才将玉米棒啃下来。没想到这一啃有了新发现:原来秆子的汁水还是甜的呢!
外婆一见,笑得泪水都流了出来。她招呼我走进身边,告诉我掰玉米的窍门,一要紧:左手要紧紧抓住秆子和玉米棒的连接处;二要快:右手用力要突然,动作要迅速,这样才能将玉米掰下来。如果动作慢,玉米棒和秆子连接处的汁水慢慢流出来,便很难掰下来。真想不到,掰玉米还有这样的学问。
我学着外婆的样子,左手紧抓秆子,右手突然向下用力,只听【啪】的一声脆响,哈,我掰下了玉米棒子!【啪—】【啪—】【啪—】那是我和外婆在玉米地里进行的合奏呢!
被称为丰收季的秋天来了,玉米也随之成熟了,这一个个大大的玉米棒,看上去诱人极了。
天刚蒙蒙亮,天空泛着鱼肚白的时候,一些勤快的鸟儿就开始啼鸣了。开始有些胆怯,叫的声音不是那么大,感觉还是小心翼翼。后来习惯了,胆子大了,就开始大声啼鸣起来,简直恨不得把所有人都叫醒,鸟这一叫,公鸡们也跟着叫了,有的鸭子也大声地叫唤起来。唉!这简直就是一场动物狂欢会。农民伯伯一起来了,拿起了大背篓,要去收玉米棒子了。玉米们见了,把腰板挺的直直的,头抬得高高的,像是欢迎农民伯伯前来采摘。
中午,虽然到了秋天,但中午的天气依然炎热,辛勤的农民伯伯依旧在劳动,这时热得连鸟儿也懒得叫几声,中午阳光明媚,万里无云,阳光在金黄的玉米地上,玉米地照的亮晶晶的,一粒粒的玉米在阳光下照射的显得饱满透亮,如同一粒粒黄宝石。
夜幕降临,辛苦的农民伯伯停止了一天的辛劳工作,回家舒舒服服地休息了。鸟儿们也相继飞回了自己的巢穴,玉米们,可没休息,它们正和萤火虫玩的起劲呢!每当天一黑,这些美丽的萤火虫就从树里飞了出来,它们在玉米地里载歌载舞,如同小精灵一般,你们也经常为他们伴舞呢,这美丽的场景就如同一副美丽的画卷。
啊!多么美的玉米地呀!如果我每天都能看见这么美的景色就好了!
中午回家的时候,一眼便瞧见庄头的水泥柱子上挂满了层层的玉米。心中不由的一凛: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如此层层叠叠的玉米了!
还记得小的时候,父母把地里的玉米收割完毕,推到家里来。晚上,吃完饭以后,一家人就围坐在玉米旁,开始掰玉米。那时,伴着天上明亮的月光,一家人就围在玉米堆周围。先把玉米的外衣剥掉一层,剩下几片叶子,拧在一块,两个一起,系在一起。顺次叠放在地上,慢慢的,由低到高,会堆积成一座小塔形状的玉米山。玉米多的时候,邻家的小伙伴回来帮忙,一起完成这个有意义的任务。那时,收获玉米多的人,家中的人会把玉米放在平房的顶上,或者挂在家里的树上,形成了一个个的“树挂”。远远的从路边走过,就能作文看到这家人的收成有多少。
再到后来,随着上学的时间紧迫,正是在秋忙的季节,却常常是在学校里上学,回家干活的机会少了。而玉米的价格一直不高,生姜的价格一路走高,致使家乡的人们,纷纷舍弃了玉米,改种生姜。每次回家,再也看不到路两旁满是金黄的玉米的情景了。
然而,对玉米的那种依依不舍的情结,却始终没有散去,尤其是看到那闪闪的金黄色。对玉米的依恋,似乎隐藏着对土地的依恋。本是农民,土地是养育农民的根本。只有土地,才能让农民生存,才能让农民生活的富裕。这累累的玉米,像一座小小的宝塔,矗立在村头,昭示着收获的累累硕果。在迎接辛辛苦苦回家的人们;好似站岗的士兵,守护着人们辛勤的劳动成果。
去年寒假,我跟着外婆到地里掰玉米。
刚走到田边,就看见青翠的玉米杆站在地里,好像一队队士兵在守卫自己的家园。最有趣的是玉米棒子好像遇到了什么大喜事,一个个都笑破了肚皮,露出黄橙橙的玉米粒。
我想,露着肚子多难看啊,我赶快把他们收回家吧!
虽然外婆已经50多岁了,但她掰玉米的动作还是非常灵活的。只见她左手抓住玉米杆,右手抓住玉米棒子,使劲往下一压”啪”一声,一个胖胖的玉米棒就到了外婆的手中。外婆迅速将玉米棒扔进背篓里,同时又抓住一颗玉米杆,随着“啪啪”的声音,玉米棒就像跳舞一样的蹦进了外婆的背篓里。
看见外婆熟练作文的动作,我马上跃跃欲试,也学着外婆的样子掰了起来。谁知,一声声低低的声响之后,玉米棒只是怂拉着脑袋,却赖在玉米杆上不下来,我使劲加了把力气,最终还是没有掰下来。最后,我只好气嘟嘟地向外婆去请教。外婆耐心地告诉我要用巧劲,“掰玉米一是要“紧”,左手紧抓住玉米杆和玉米棒的连接处;二是要“快”,右手要迅速,这样才能把玉米棒掰下来。
真想不到,掰玉米还有这么多的窍门呢!我按照外婆教的方法,左手抓紧,右手突然向下用力,随着“啪“的一声脆响,胖胖的玉米就稳稳落在我的手中。
我终于学会掰玉米啦!以后也可以帮外婆一起做农活了。我开心极了!
生我养我的故乡,给我留下了许多梦幻般五彩缤纷的记忆:那清澈见底、白如玉带的白河,那灿若繁星、许多叫不出名的美丽的花朵,那望去像铺撒着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都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尤其令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玉米。玉米不喜欢单个儿独处,总是成片成片地生长,它们团结成一个绿的集体,哪怕连狂风也不能把它们刮倒。
你看,那高高的玉米秆碧生生、绿油油的,迎着夏日的阳光茁壮成长。玉米的生长期是一百天,到秋天就能收成,是大众喜爱的食品。瞧,被叶包裹着的如金豆般的玉米籽吃起来香美可口,是故乡最好吃的玉米。
玉米的秆很长,有的比大人还高。玉米的叶子又细又长,玉米的根像鹰爪般紧紧地抓着土地。黄澄澄的玉米棒外面包裹着几层绿皮,上面长着黄色的“头发”,像一个胖胖的小娃娃。
爷爷说:别看玉米朴实无华,但它全身都是宝。
全身是宝的玉米叶子可以做成纸,还可以包出又香又美味的粽子,也可以卷起来当成哨子,吹出悠扬动听的乐曲。有的玉米上面还没有结籽,妈妈说那叫“哑巴”,“哑巴”的秆可以当甘蔗吃,秆上的汁特别甜,吃了能清热去火。
故乡的玉米是这样令人喜爱,令人难以忘怀,一想起那美如画的故乡,就会想起故乡的玉米。
我爱故乡,也爱故乡的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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