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次期中,向来担心考试的我是如此紧张:眉头紧皱在一起,牙关紧闭,浑身颤抖并且直冒汗,反复看着时间,内心感到焦虑恐惧。我甚至想停止这个时间,让自己不会慌张。看到卷子上一道道的题目,我仿佛站在悬崖上的一边,必须走过由铁圈连成的铁索桥才能到达另一边,稍微不注意就会从桥上掉下去,或者卡在铁圈里。从考场出来以后,我一直担心自己是否能考好。返校的日子到了,我进入学校,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紧张地看自己的成绩单。当我看到我自己名字后,我惊奇地发现:我成功进入前十名里了!这个好消息如同一把大锤,把我心中的那块大石头砸碎了,让我感到非常骄傲。
到了期末考试,我再次进入考场,非常自豪地接过卷子。再一次看到卷子上的题目,我仿佛看到了一座坚固的桥梁,等着我自信地走过去。这时,我听见我的心在对我说:不要骄傲!可是因为我太骄傲了,我就把这句话当成了耳旁风。出了考场以后,我自信地想:期中考试那么多人没超过我,这次也别想超过我,我才是最厉害的!到了返校的日子,我再次进入学校,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非常自信地看自己的成绩单。什么?这不可能——我竟然出前十名了!我顿时和拿破仑一样,这个坏消息成为了我的滑铁卢。这时,我想起我的心对我说的那句话,这使我感到非常羞愧,也让我明白了:荣誉不是为了下一次的失败,而是为了下一次的努力。
现在,荣誉不是为了下一次的失败,而是为了下一次的努力这句话成为了我的座右铭。朋友们,当你们因获得荣誉而骄傲,因被别人批评而不满,因别人成功而妒忌时,我会勇敢地对你们大声说:不!
校园,是求知者的乐园,是探索者的天地,那里充满了我们快乐的身影,洒满了我们成功的泪水,到处洋溢着我们欢乐的笑声,校园,就是我们青年学子的海洋,海洋虽然美丽,但其中依然存在那凶神恶煞的鲨鱼,校园生活虽然丰富多彩,但不良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平安,是我们所有人的心愿,教师,希望同学们平平安安;家长,希望孩子平平安安;我,更希望让自己的兄弟姐妹,学姊,学长平平安安……
我认为校园不平安的因素主要有两大方面:来自校园的主要有校园环境隐患、不当的教育方法以及同学们之间的语言欺凌。来自校外的主要有抢劫、勒索、交通事故和意外伤亡等。在校园里,只有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懂得自我保护的常识,学会安全自护,才能消除、减少生活中的隐患,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生活。一旦校园里发生火灾,首先要选择正确的逃生或自救方法。为了给我们这些青年学子创造一个平安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我校领导、老师们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组织我们听“遇火灾,地震在校如何逃生”的讲座。前些日子,我们全校同学,在老师和消防护卫队的带领下,进行了激动人心的救火演习,在长达10分钟的“救火”过程中,同学们都积极配合,顺利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在那次不同寻常演习中,虽然我们没要参加到救火中去,但我们也同样认认真真地观摩了救火的全程,懂得了许多……
构建平安校园,是我们大家的应尽责任。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参天大树的起点是一粒小小的种子,万丈高楼的起点是一块平常的基石,平安校园的起点是每一位同学的维护,每一位同学平安!
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创建平安校园吧!让这些令我们不安与无奈的坏人坏事永远的烟消云散,让草儿不再枯萎;让花儿不再凋谢;让我们的笑容永远挂在脸上;平安校园永远伴随着我们茁壮成长!
惩治、遏制校园暴力,治理校园欺凌问题再一次提上了国家议事日程。那么,家长和学校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这未必可行。法制文明要从娃娃抓起,家校要走的路仍然还长,但必须得坚定走下去:促进法律健全,使我们的孩子从小具备正确的法制素养、法制意识,既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懂得用法律维护共同生活的校园环境等。
近日,一条海南省琼海市“长坡中学打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据南海网报道,事件发生于5月20日。此外,该校5月18日也发生了一起学生打人事件。5月21日上午,琼海市教育局就此视频事件召开紧急会议,提出七项措施专项治理校园暴力。此事件距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28日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尚不足一个月。4月28日,重庆市彭水县桑拓中学一名学生在厕所内遭到至少三名学生群殴,胸部被利器捅伤致死。同日,辽宁省庄河市第二十二中学课堂上,初二男生吕某遭同班同学姜某割喉身亡。
4月23日,山西省绛县,15岁少年张超凡被多名同学在网吧殴打致死。同日,河北省安新县某中学,一名女生被其他几名女生逼迫脱衣下跪、扇耳光,旁边多人围观起哄,但自始至终没有一人出来劝阻……
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原本安宁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于曾经遭受校园欺凌的张宇来说,更是如此。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欺凌事件发生后,校园再也不是自己向往的地方了。他整日提心吊胆,寝食难安。
“可能是太害怕了,我就偷偷地拿了一把刀,每天放在书包里。心想如果有人再敢打我,我就拿刀捅他。”张宇回忆,“庆幸的是,那群欺负我的学生,之后没有再来打我。”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徐光兴认为,对于被欺凌者来说,如果心理层面得不到及时疏导,可能会陷入两种极端:陷入抑郁中不能自拔,甚至会产生自***想法;或寻找比自己弱的目标,将情绪转移到弱者身上,被欺凌者变为新一轮的欺凌者。
在大多数人心中,校园应当栖居着冲融明媚的青春笑靥,让人终生眷恋。然而近年来愈渐严峻的校园欺凌事件却让校园成为了一些孩子毕生不愿提及的地方。由此看来,校园欺凌不仅仅是成年人眼中孩童之间的小打小闹那么简单,校园欺凌带来的阴影,往往会笼罩当事人的精神一生。
校园欺凌的残酷,有时让成年人也触目惊心。这些恶劣事件无疑直接伤害了受害者的身体,更给其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甚至引起部分受害者产生自***心理。然而校园欺凌的“受害方”不仅是直接受伤者,也包括了“施暴者”和冷眼默视的“旁观者”。施暴者在长期施暴中心理发生了极大扭曲,极有可能养成冷漠、自我中心甚至暴力狂躁的恶性人格;而旁观者常年旁观暴力事件,可能会对欺凌行为产生麻木心理,或者对同学关系产生不安与恐惧。校园欺凌就这样散射性地对一代学生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足见其大害矣!那么为什么这种恶劣的社会现象,会在本纯洁美好的校园发生?
一是施暴者家庭教育的缺失。荀况曾言“人之性恶”,所以必须“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施暴者童年没有接受良好的品德教育甚至本身就是暴力的受害者,导致形成了缺乏同情心和善意的个性,直接引起暴力。二是受害者法律意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校园欺凌的恶劣性质,往往使其不了了之。三是社会风气的扭曲。成人方即家长、学校往往“好面子”,不愿将事情闹大毁了自家脸面,却忽视了孩子的需要。三者互相影响,只会让校园欺凌愈演愈烈。
然而我们不缺乏极具保护意识的家庭,但校园欺凌仍在发生,只因在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甚至存在部分空白,法律往往迟到或者缺席。但依我之见,法律不应迟到,更不应缺席——且对于某些事件,迟到即意味着缺席!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宽容更不能纵容。校园欺凌不得停止,往往是因为社会对事件性质不够重视,而法律的严苛恰恰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度。法律惩戒可以使失足少年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助其避免再犯,更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人身保护,也使旁观者自觉远离暴力事件。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片面更不能偏袒。校园欺凌有关法律一般集中解决肢体冲突方面的“硬暴力”,忽视了对受害者心理伤害更大的“软暴力”、“冷暴力”,法律的保护范围应该有所改变,才能提前阻止“硬暴力“的发生与恶化。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迟到,更不能缺席!受害者可能在迟到的法律前已结束了年轻的生命,施暴者也许在缺席的法律下成长为更恶劣的人……让法律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还人们记忆中纯真美好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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