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校园欺凌的总体比例较高,危害较大。遗憾的是,我国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采取的相应防治措施更是较少。实际上,校园欺凌可以通过许多手段得以减少。防治欺凌,急切的意识和灵活的策略尤为重要。应对校园欺凌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
2.1 国家和社会方面
制定法律法规,颁布个性教育计划,营造社会和谐氛围,肃清网络媒体的不良影响。
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2003年9月,美国新泽西州制定反欺凌法规,要区采用反欺凌政策,处理欺凌和其他***扰。“Olweus禁止欺凌计划”要求任命反欺凌协调员,并建立学校反欺凌条例,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对欺凌的专题讨论。据统计,这项计划实施后,校园中的欺凌和其他反社会行为减少了50%。设立电话救助热线是一种有效的措施。英国许多地方设立了针对儿童问题的热线,请自愿者和专业人士协助解决包括欺凌在内的儿童问题。
2.2 学校和教师方面
学校在反校园欺凌方面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有研究表明,学校范围的'干预可以将校园欺凌降低20%~50%。
第一,创造尊重、支持和关怀的校园氛围,坚决抵制校园欺凌。第二,学校全体成员共同起草和解释全校反欺凌政策。第三,加强对青少年的德育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第四,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第五,完善设施,设计操场环境、建全监控网络、设立安全室等。第六,健全匿名举报体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切实保障举报者安全。第七,发给教师指导材料,培训教师正确处理欺凌事件。第八,对青少年进行预防性教育,对“欺人者”进行早期行为干预,防范欺凌团伙的形成。第九,注重与家长的交流,校园欺凌的有效防治不能只局限在学校内。第十,配备专业的咨询人员,给予青少年更科学、专业、有效的帮助。
校园欺凌在中学尤为常见,具有较高的隐蔽性,不易被察觉。如果学生经常有腹部疼痛、小便不畅、情绪不稳定、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专心做作业、无故旷课、设法逃学、酗酒、自虐或攻击他人等现象,很可能与校园欺凌有关。教师不能只关心青少年成绩,要注意观察其变化,真切关怀青少年,切实帮助青少年。
教师可以加强班级建设,使青少年获得更多的同辈支持。可以组织欺凌专题讨论,使青少年提高认识、学会技巧。可以进行自我肯定练习,赋予青少年力量。可以开展角色扮演训练:“被欺者”仰起头,眼睛盯着“欺人者”,大声说道:“不要胡来,否则你将要受到学校的惩罚。”
2.3 家庭方面
家庭是孩子最暖的港湾,家长是孩子最大的支持。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离不开家长的教养与支持。
第一,为孩子营造安全、温暖、稳定的家庭氛围。第二,以身作则,用文明的方式解决冲突矛盾。第三,采取民主型的教养方式,帮助孩子完善性格。第四,培养孩子的移情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第五,当得知孩子被欺凌时,给予孩子支持,传授孩子应对技巧,减轻孩子的恐惧情绪,必要时获取校方帮助。
2.4 青少年自身方面
青少年自身多是校园欺凌的当事者,其主观意识态度和应对行为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欺人者”、“被欺者”和旁观者都要意识到校园欺凌危害的严重性,共同维护校园环境,保护自己,远离欺凌。
第一,加强自身意识,充分认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第二,打破沉默法则,勇于沟通,积极取得教师和家长的支持和帮助。第三,进行自我肯定练习和角色扮演训练。面对校园欺凌,既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要以暴制暴,应做出行为上的改变。
值得强调的是,学校、教师、家长、青少年要经常沟通交流,进行谈话,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易行有效的方法。
综上,校园欺凌的防治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各方一起高度关注欺凌,共同探讨避免和解决的方法,才能有效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1] 鲁宓.陪孩子面对霸凌:父母师长的行动指南[M].廖婉如,译.心灵工坊出版社,2011.
[2] 南琦.向霸凌Say No!认识—对付—走出霸凌的校园暴力防治三部曲[M].远达出版社,2011.
和谐校园是一份安全感。即使乌云盖天,暴雨倾泻,雷电咆哮,只要在学校里,就像一个庇护所,是一个晴天。
同学之间嘘寒问暖,“你的衣服湿漉漉的,我伴你到校务处弄乾吧!”“不用怕雷声,我妈说下雨的时候,是天上的星星替我们照相。”老师细心地替小学生拭乾头上的雨,工友站在门前,替没打伞的同学撑着走进玻璃房。
暴雨稍停,凉风送爽,圣母像下的百合花高雅地绽放,毫不吝啬美貌。“牡丹虽好,尚要绿叶扶持。”花丛中没有杂乱无章的小草,小草都是青葱的,茁壮的。这并没有穷凶极恶的老鼠,只有去芜存菁下的和谐,自然。
经过圣母像,就走到中学操场。那里一早就进行着,各式各样的比赛。同学们如士兵般投入备战状态,有的呐喊,为自己的队友打气,谱出一段又一段雄壮而欢悦的多重奏,彼此鼓励,掌声不是只属於胜方。
前一阵子,香港各校出现校园欺凌事件。曾记起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不必计较他的为人,要可怜的是他这个人。”无论被欺凌者是否罪有应得,我们也应阻止校园暴力的发生,幸好正义的同学永远都会站出来。其实欺凌者更需要帮助,与其冤冤相报,不如齐心协力,共同创立一个和谐的校园。
和谐的校园,并不是徒具优美谐鄣幕肪,而是上至师长,下至同学校工,彼此都有一份关心,一份包容。
纵观古今,横看万物,人世间的一切最宝贵的没有什么比得过生命,如果一个人连生命都没有那还谈什么其他的呢?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预防溺水。
烈日炎炎的夏天。有一名叫王建的中学生与伙伴相约来到村口的一条小河里游泳。当他们就要出发时发现邻居家的小孩张松正在地上独自玩耍,张松看见王建他们要出去游泳,便苦苦哀求带他去,王建想了想,便带着张松去了。到了小河边,王建让张松坐在一旁看着,自己就与同伴跳入水中,开始了游泳比赛,这时张松脱下鞋玩起水来,谁知一不留神掉入了水中,王建等人见了便去救他,由于没有掌握救人的方法,王建等人被溺水者拉入深水中,全部溺水身亡。就这样,六条生命消失了。
这个真实的故事告诉我们应该多学一些有关防溺水的知识。如:下水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下水前试试水温,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若在江、河、湖、海游泳,则必须有伴相陪,不可单独游泳;下水前观察游泳处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不要在地理环境不清楚的峡谷游泳。这些地方的水深浅不一,而且凉,水中可能有伤人的障碍物,很不安全;跳水前一定要确保此处水深至少有3米,并且水下没有杂草、岩石或其他障碍物。以脚先入水较为安全;在海中游泳,要沿着海岸线平行方向而游,游泳技术不精良或体力不充沛者,不要涉水至深处。在海岸做一标记,留意自己是否被冲出太远,及时调整方向,确保安全。只有这样才能珍惜生命,才能预防溺水。
同学们,请珍惜我们的生命吧!生命需要我们的呵护。只有珍惜生命,才能不让生命白白流失。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发挥主体作用,这是必须的,学校是担当学校安宁、和谐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等等。但是,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单打独斗,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这支联合部队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家长部队,孩子在学校欺负人,家长是责任担当人,对于暴力孩子的家长,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学会教育孩子,让孩子走出暴力阴影,家长部队很重要,直接关系暴力孩子的转化。二是社会司法部队,就是我们必须在校园建立校园警察,一方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 一方面,及时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我们要建立司法教育强化培训班,对暴力孩子进行强制教育。三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部队。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来源于社会暴力文化,如暴力影视暴力文化,游戏暴力文化,暴力文学,等等,我们应该建立一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的部队,对于有暴力文化的影视、游戏、视频、文字进行清除,铲除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
校园欺凌现象诞生于家庭和社会,危害于学校,治理这种现象,必须从学校开始顺藤摸根,铲除根源。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完善立法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Recently, the topic of air pollution has again arouse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since pollution haze, a kind of weather, has appeared increasing frequently in our cities. Just as the picture showed, when pollution haze comes, the whole city was covered with suspended particles which can breath into our body causing heavy problem to our health.
Due to the bad effect from pollution haze, a green and clear environment, rather than anything else, turns to be an important role and a urgent issue in our daily lives. Meanwhile we just live in only an earth, if we didn’t try to protect our common hometown, we would have no place to settle.
Thus, we should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rebuild our beautiful environment of the cities from now on.
In my opinion, law and regulations should be enforced by the government and authorities to control the emission of polluting gas. To ourselves, we should enhance the awareness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choose a green lifestyle to make contribution to our earth day from day.
水是生命之源,万物之本。但是,没有谁会想到,外表温柔可爱的水却也有内心凶残的一面,稍不留神就会“命丧黄泉”。所以,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学会防溺水,更要学会保护自己。
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就在去年的暑假,就有许许多多溺水身亡的事件。如:8月10日的一天,小刚和小明、小美、小兵从山上砍柴回来,此时,他们觉得十分炎热。便马上带上衣服、裤子到了小溪边。在小溪边他们做了热身运动后,便马上跳到了水里。他们高高兴兴地游了几个小时后,觉得在这么浅的地方游没什么意思。小明便说:“我们来比赛吧!从河的这一边游到河的另一边,这里的距离大约是50米,河中央最深处可达10米,你们敢不敢来。”小美、小刚和小兵一起说了一声敢后,便一起朝河的另一边游去。当游到河中央时,小刚的脚忽然抽筋了,他扑腾着想往岸上游,可是他却渐渐的往下沉。小明看到小刚沉下去之后,便往小刚那边游去,想去救小刚。可是他也被拉了下去。另外两个人也去救小刚,但也被拉了下去。最后,他们四个人都因为溺水而身亡了。和他们一样的溺水事例,在我们身边举不胜举。
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去年5月的一天,一个从城市里来到了我们乡村的小孩,他很文静,我和他便很快成了好朋友。一次,我和他从地上捡完贝母回来时,便约了几个好朋友去小溪里洗澡,其中也包括那个城市来的朋友。可他以前从来也没有去小溪里洗过澡,以为小溪里的水深度和城市里的游泳馆一样,都是有规律的。一开始他就因为不适应这里的水深而沉了下去。我们看见他不见了,便开始寻找他。最后,我们在水的最深处找到了他,把他救了上来,送到了医院。幸亏送到医院及时,不然可惨了。
同学们,水是十分危险的,让我们一起学会防溺水的技能吧!
在大多数人心中,校园应当栖居着冲融明媚的青春笑靥,让人终生眷恋。然而近年来愈渐严峻的校园欺凌事件却让校园成为了一些孩子毕生不愿提及的地方。由此看来,校园欺凌不仅仅是成年人眼中孩童之间的小打小闹那么简单,校园欺凌带来的阴影,往往会笼罩当事人的精神一生。
校园欺凌的残酷,有时让成年人也触目惊心。这些恶劣事件无疑直接伤害了受害者的身体,更给其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甚至引起部分受害者产生自***心理。然而校园欺凌的“受害方”不仅是直接受伤者,也包括了“施暴者”和冷眼默视的“旁观者”。施暴者在长期施暴中心理发生了极大扭曲,极有可能养成冷漠、自我中心甚至暴力狂躁的恶性人格;而旁观者常年旁观暴力事件,可能会对欺凌行为产生麻木心理,或者对同学关系产生不安与恐惧。校园欺凌就这样散射性地对一代学生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足见其大害矣!那么为什么这种恶劣的社会现象,会在本纯洁美好的校园发生?
一是施暴者家庭教育的缺失。荀况曾言“人之性恶”,所以必须“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施暴者童年没有接受良好的品德教育甚至本身就是暴力的受害者,导致形成了缺乏同情心和善意的个性,直接引起暴力。二是受害者法律意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校园欺凌的恶劣性质,往往使其不了了之。三是社会风气的扭曲。成人方即家长、学校往往“好面子”,不愿将事情闹大毁了自家脸面,却忽视了孩子的需要。三者互相影响,只会让校园欺凌愈演愈烈。
然而我们不缺乏极具保护意识的家庭,但校园欺凌仍在发生,只因在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甚至存在部分空白,法律往往迟到或者缺席。但依我之见,法律不应迟到,更不应缺席——且对于某些事件,迟到即意味着缺席!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宽容更不能纵容。校园欺凌不得停止,往往是因为社会对事件性质不够重视,而法律的严苛恰恰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度。法律惩戒可以使失足少年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助其避免再犯,更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人身保护,也使旁观者自觉远离暴力事件。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片面更不能偏袒。校园欺凌有关法律一般集中解决肢体冲突方面的“硬暴力”,忽视了对受害者心理伤害更大的“软暴力”、“冷暴力”,法律的保护范围应该有所改变,才能提前阻止“硬暴力“的发生与恶化。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迟到,更不能缺席!受害者可能在迟到的法律前已结束了年轻的生命,施暴者也许在缺席的法律下成长为更恶劣的人……让法律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还人们记忆中纯真美好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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