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腿叔叔》是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的作品。该作品围绕孤儿朱蒂·艾伯特展开。
朱蒂·艾伯特(杰露莎·艾伯特),一个纯真乐观、才华横溢的年轻女孩。她自小生活与孤儿院,担负着孤儿圆无趣乏味而又繁重的工作。在十八岁那一年,因其出色的作品而被一位理事长资助进入大学学习,从此开始一段不一样的人生。
应理事长的要求,朱蒂一直给“长腿叔叔”(素未蒙面的理事长)写信。信中,朱蒂讲述着自己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选修的课程,考试的成绩、阅读的书籍,结交的朋友,参加的活动等等。虽然,有时因为从未得到回应而气愤、恼怒,却终以乐观的态度看待事物,以一颗感恩的心面对生活。
在大学中,朱蒂偶遇杰维。她带他逛校园,他请她看戏剧,一同嬉戏于洛克维勒农场。仅管,两人的年龄有十余岁之差,但却彼此相爱,为对方所折服。
末尾,“长腿叔叔”终于答应与朱蒂见面。在朱蒂到达指定地点,忐忑不安之际,惊觉,原来资助自己进入大学、自己一直写信的理事长竟然就是杰维……
全文以朱蒂的书信为内容,语言活泼真挚,富有情趣,生动形象的刻画着每个角色的喜怒哀乐、音容笑貌。并且,以欧亨利式的结尾为全文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意料之外但又情理之中,使作品紧凑精炼。
同时,该作品又有教育的意义,引导人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以知识充实自我,热爱生命。
在船上,我们散步的时候,看见一位富翁,他穿得很好,父亲想和他交朋友,说不定晚餐就他请了,当父亲靠近富翁的时候紧张的神色一下子放松了,他眉开眼笑的,向丰收的农民,只见父亲兴冲冲地向我们跑来,说:这富翁很眼熟,怎么这么想与勒?母亲露出惊讶的表情:那富翁就是那流氓哦不就是那于勒弟弟?母亲将信将疑地问着。错不了就是他,没想到他真的发达了。
父母急忙跑过去叫了一声于勒,只见那富翁四处张望,不用迟疑了,那就是我的叔叔于勒。富翁满脸惊讶,说:请问你们两位是?你们认识我吗?:我是你哥哥菲利普,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父亲激动地回答道。富翁气愤地说:我自己都不知道现在哥哥在哪里了?你怎么可能是我的哥哥?最近冒充我哥哥的人有很多,都是为了我的百万家产而来的,我怎么知道你真的是我的哥哥呢?你有什么证据吗?只见父亲无奈的摇了摇头,富翁的保安站了出来说:再不走我可要打110了!这时母亲随口说了一句:我早就知道这个小赤佬是不会对我们好的!正当我们要离开的时候,富翁叫道:请等等,你们肯定是我的亲人了,因为以前我的嫂子就是这么骂我的!只见父亲冲上去抱住了于勒,两个人顿时泪流满面。只见于勒叔叔拿出一叠钱说:这是你借我的钱,利息也全都在这里了,这可比存在银行里实惠的多了!以后我们谁也不欠谁了。就像我们当初赶走于勒一样,于勒也无情的把我们给轰走了。那时我们也富了一小会儿,但不久因为我们好吃懒做,不节省,钱又花光了,又回到了以前窘迫艰苦的生活了。
其实,读完《长腿叔叔》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在这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又看完了另外十几本书。那些书中的内容,对于我这个浅尝辄止、记性又不佳的人来说——除了安的《素年锦时》之外——大多已是模糊了的,唯独这一本,却总让我心心念念,不能释怀。每每想起书中的一句话,一幅三笔两划勾勒而成的插图,抑或Judy的一个可爱的表情,总会不自觉地傻傻笑将起来。
相对于纯美的童话,我通常更喜欢看一些更具思想性、更适合成人阅读的文学作品,因为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适合再看童话书。因此,在多次听人推荐这本书之后,还是犹犹豫豫,不知道值不值得买回这样一本书。
犹豫不决中,从图书馆借来了一个英文版本。尝试性地翻了几页,原本想着随便看看,权当吃点零时,消磨时光。没想到一拿起就放不下了。
那个下午,阳光灿烂,而我一个人闷在寝室,埋头看书,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咯咯地笑出声来。至今,我也丝毫不认为我浪费了那天午后的阳光,因为,在那幽默风趣的文字世界里,我收获的不仅仅是阳光,还有阳光也给不了的温暖,温馨,感动,以及,一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当我翻到书的最后一页,看到Judy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love—letter,感受到隐含在其中的那颗幸福、甜蜜、羞涩,并且激动不已的少女心时,我自己也不免痴痴地幻想起来:如果,我也有这么一个长腿叔叔,那该多好!
其实,每一个女孩的少女时期,都应该有这样的一位“长腿叔叔”,他会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默默地给她关心,给她爱护,给她希望,给她似家人又似朋友的温暖,让她做一回他的公主,让她看到世界的光明,以及,生命存在的意义。
还掉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之后,终于确定,这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也值得收藏的好书。于是,去书店买了一个精装的袖珍版本,喜欢将它带在旅途中,放在日日随身的背包里,想起来就随手翻阅,翻到哪页是哪页,读到哪段是哪段,反正,每一段都有故事,每一段都可以给我带来愉悦的心情。
书,确实是教育我的海,书海的朵朵浪花陶冶了我的情操,丰富了我的生活。这不,今年寒假,我根据老师的要求,到村里的“农家书屋”借了一本《汤姆叔叔的小屋》,心灵再一次接受了书的净化。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著名文学文作家斯托夫人写的,是第一部被翻译成中文的美国小说,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善良正直的黑人汤姆叔叔在三个地方当奴隶,帮助其他人逃脱魔掌,而自己却被第三个主人打死的遭遇。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到又愤怒又怜惜。
我从这本小说中看到了汤姆叔叔的善良、能干精明。从伊娃小姐的身上看到了她对待每一个人都乐于相助的美好品质。同时我也看到了汤姆叔叔不幸的遭遇,看到世界上丑恶的一面。这是一个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故事,它揭露了美国奴隶制度的罪恶,让我们对美国的历史有更深的了解。
这个世界的人啊!不要因为肤色不同,就把彼此隔绝开来,既然我们能生存在地球上,那证明了我们都有生活在地球上的权利,没有人能把别人的生存权夺去,没有人能掌握他人的生死。然而,我们世间并不是充满阳光的,还有很多阴暗。我们需要共同努力,从小养成良好的品德,将来共同创造一个文明的社会,才能防止以上悲剧重演。
让我们打开书本,一起畅游墨香四溢的书海吧,一起净化自己的心灵吧!
最近,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非常感动,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经历也各不相同。
主人公汤姆在当时的环境下有三位主人,第一和第二任都对他非常好,都想帮他得到自由证书,但都出了意外,第三任主人是南方奴隶主,他残暴而凶狠,但心地善良的汤姆却不计较,还希望主人能像他一样皈依天主教,最后在主人的伤害下去世。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有着不同的性格,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我们登上了轮船,离开栈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
父亲看见两位先生再请两位女士吃牡蛎。父亲被他们的高贵气质所吸引了,郑重其事地带着两个女儿和女婿像那举止文雅的先生走去。
我父亲差点跳起来了,他神情激动,向旁边走了几步,瞪着眼看了看坐在那两位先生、女士旁边的女儿女婿,面色十分朗润,两只眼睛发着光芒,跟寻常不一样。他按住心中的狂喜,满脸堆笑,顿了顿嗓音,说:“请问,您是于勒先生吗?我…我可…”
话音未落,身旁的先生连头也不回,不耐烦地说:“我是,您…”
“我是菲利普,你的哥哥,你的亲哥哥!”父亲整个人仿佛都敞亮轻快了。
那位先生身子向另一边微移,整了整衣服。“又是一个冒充菲利普那家伙的人,”一边说,一边拍了拍旁边那位先生的肩膀,“去,给他拿5英镑来。”他身旁那位先生赶忙拿起衣服,准备起身。
“于勒,你有出息了,怎么就不认哥哥了呢?我真的是你的哥哥,你看那边,你估计认不出来了吧,那是若瑟夫,你的侄子,那个是你嫂子……哎,时间真不等人,我老了,你侄子侄女都打了,你都认不出来了!”
于勒微微侧过头,上下打量了几番,大声喊:“等等,这是个可怜人,给他拿200磅。”说完,他穿上衣服,头也不回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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