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也许只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但是,他却会随着缘起缘落使我们的青春变得美丽。即使没有将来,那又何惧,至少我们拥有过。
朋友,我想对你说,时间冲淡一切,只有你仍然在我心扉。每当寂寞吞噬灵魂,在那不眠的夜晚,是我们的回忆来让我安心。还记得我们当时最爱的音乐么?那首总是带着浅浅淡淡的悲歌,或许这对我们来说,就是遗憾的美。我的好朋友,你知道么?我一直没有勇气问你:这些年过的好么?我害怕,我怕听到你带着幸福的回答,我怕你早已把我忘掉,我怕你否认曾经说过的话。也许是我太傻,把这份情努力隐藏,用笑来伪装潇洒。
朋友,我想对你说,你还记得我们的聚会吗?听着许久没听到的旋律,仿佛又回到了以前那种不可一世的年代。我再次翻开青春年少的我们曾写过的,重温了我们的过去。看到那些夸下海口不负责的话,现在想想,总是觉得有些无知。年少时的我们总是很夸张,你知不知道,分开后的每个夜晚总是很想你。在那段一起走过的日子里,每每想起,我便会很感激,谢谢,我的朋友。
朋友,我想对你说,有些情绪很那表达,我们越来越融洽,习惯了彼此有牵挂。经过了风雨,才了解所谓的友情。今后的岁月,让我们一起了解,多少天长地久,多少海誓山盟,有几回细水长流?我们是对方,特别的人,我们对彼此不是一般的认真。是的,我们都不容易,坎坷用泪水冲洗,你们是我最大的动力。时间还在继续,回忆曾经的不期而遇。志同道合让我们走在了一起,请别忘记我们相约相聚笑过的日子。
朋友是一碗水,君子之交谈如水,朋友是一壶茶,细品慢咽有滋味;朋友是一杯酒,让你敞开关闭已久的胸怀;朋友是一首歌,让你喷用出内心最深处的激情;朋友是心酸的眼泪,勾起对往事的`回忆。
春天醒了,冬天睡了,又是一年过去了。时光走着它的路,路过青春的脚步,心中有悲也有喜。我想让你尽情起舞,放心的追逐。如果可以,我愿把我的一切献给你,只要你喜欢。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你过得还好吗?
亲爱的,天荒地老,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题记
若即若离的空气,若即若离的阳光,若即若离的欢笑,一切忽隐忽现。那叠不安分的覆满时光的印记,成为心里不期而遇的悸动。
手指不经意的遮住头顶直射的阳光,透过指缝,仍然刺得人眼发痛,晃动手掌,被手掌遮住的光影也在眼前摇晃起来……
我原以为任我挥霍的时间还很多,可是转眼间你已不在我身边了。
起风了,我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熟悉,那个我们曾经一起走过三年的小路上,落叶、道路、梧桐树。记得那时还是一个陌生的你,陌生的我,为着一个同样并不重要的问题互不服气,一争上下。于是那条路上,便有了两个人的比赛;毫无悬念的比赛在你的要求下多了几次“奔波”,尽管你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在我们爽朗的笑声中结束了。那笑声是那么的悦耳,以至于树上的叶子都为我们助兴伴舞。三年,鸟飞兔走,浮云流水,两年后的今天,再次走过这条小道,树叶把阳光分割得支离破碎,跌跌撞撞的再次走过,时间那么短,想做的事还有很多呢,这一切,恍如昨日。
树下的约定早已被一年又一年的风雪冲刷,三年,这些树多了三道年轮,时间,没有斑驳他们的痕迹,他们只是默默的伫立着,仿佛经历了很多沧桑。那些故事,在风里,在眼前,汨汨流过,而他们就是见证。
一幕幕回放,镜头逐渐拉远。我们曾经一起牵着手,唱到快乐可以如此简单;我们曾经大吵大闹,没心没肺的`在大街上疯笑。你总是迁就我所有的事,我快乐了,你陪着我一起笑;我不快乐了,你想办法逗我笑。我喜欢把你当做我的晴天一样,给予我的,只有温暖。那时的我们是那么天真,以为勾勾手就是一辈子,走不完的大街,其实也不过巴掌那么大,终有一天,一切都会定格在那一瞬间。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
我们各自的生活,就像我们赛跑一样,演化成深浅不一的脚印,也许有共同的方向,一前一后追逐着,但最终会折向不同的方向,凌乱的脚步,渐渐,走远,走散。
也许只有过去的日子,方成为时间。
辉煌哀伤,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地离散。
两棵挨得很近的大树,在夏天彼此热烈握手;而秋风过后,渐渐互不理睬,哪怕风儿再不厌其烦的奔波。可是回忆还在,哪怕分离再疏远,温暖也还在,哪怕不知道多年后是否还记得彼此。
看着花开花又落,秋风吹着夏月走,跳过绿春盛夏忍冬和来年更加绚烂的晚秋,你又出现在我面前:
你还没有去过我家呢,
还没有和你一起去吃过冰淇淋呢,
你说给我的信还没给呢,
还有啊,我还欠你一份生日礼物呢……
一直在前行呢,尽管有了冬日的气息。
依稀看到了你甜美的微笑,你指着心脏的位置告诉我说,这里,一直有你。嘴角上扬,你,依然是我的晴天。
从小,我们就有自己的心目中的偶像,当然每个人的偶像都不同,有的人喜欢帅气的,有的人喜欢明星的家庭背景。我喜欢的明星,我也不敢肯定大家对他都了解,但大家一定知道他的称号——“亚洲舞王”。
小学时,开始关注他,慢慢的开始喜欢他。先开始喜欢他是因为他长得很帅,可以用无懈可击来形容;但慢慢的,喜欢他的歌,喜欢她的舞蹈,喜欢他孝顺母亲的样子。他的背后有多少流言蜚语,他忍受了、、、在我感觉学习很累的时候,他说过一句使我很震惊的话:坚持比努力更可怕。真的,没尝试的人不了解,尝试过的人,不敢再试第二次。
上了初中后,许多人不喜欢他,在背后说他,但我坚信每个明星的成功都有汗水。都要努力。也是他让我知道如何孝顺父母。他写的书《逻辑课》感人肺腑,看完荡气回肠。这本书里可以看出他是多麽的爱自己的妈妈,他把妈妈教育他的一点一滴都记载在书里,让我们知道父母对我们的爱,这么多年来的坚信。
喜欢他是因为他独一无二,没有人可以与他相提并论。自从他进入演艺圈,他就是全能艺人,第一部电视剧《梁山伯与祝英台》饰演梁山伯,以后我们又可以在众多的电视剧中看到他,《篮球火》里的元大鹰是我们深深地把它记住。演电视的同时他也主持,也发行专辑,也跳舞,第一张专辑里的`舞就让大多数人肯定他就是“亚洲新舞王‘,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有人替代这个位置,他是无人能敌的。
独一无二的他在以后一定还会再创佳绩,引领亚洲。他就是“亚洲舞王”——罗志祥,记住这个名字。
你是否知道这样一个孩子,他是团队里面最年长的,是队长。他唱的歌极富技巧又感情充沛,他的舞蹈气势十足,绝对镇场。他拥有俊秀的面容与颀长的身材,但他最让人称道的是他善良坚强的心。他是星,他是队员们依靠的光。他是全队的标志和希望,好像只要看到他就能让人莫名的安心。
他会帮队员系鞋带,整理领结,会在自己恐慌害怕的时候记住提醒队员们鞠躬道谢。他真的很好只不过在获得人生第一个人气大奖时红了鼻子,湿了眼眶,那是大家对他和他们努力的肯定,也是曾经一起奋斗过的哥哥们憧憬的梦!大家对他的负责,他的强大,他的镇定津津乐道,可是大家似乎都忘了,这个坚强到让我们心服口服的男孩子,他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强者,他默默担起了责任与定位,他照顾着团员,他负责着流程,可是他只有让人心疼的15岁!
成员们说过,只要有小凯在就会觉得安心,就不会觉得害怕,而他所表现出的一切,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如今仍稚嫩的少年,总有那么一天,他会带着这个至今仍年轻的团队,走出国内的独一无二,走向自己梦想的巅峰!他是王俊凯,我们的小小队长王俊凯,你要相信,总有一天你是世界的,而世界都是你的!
人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的偶像成龙是一位动作喜剧电影明星。他拍的电影总是又好看又好笑。
他有一张圆圆的脸,头上盖着卷曲的头发。一双大大地眼睛炯炯有神,眼睛下是一个大大地突出的鼻子,正是他的鼻子总是让人们发笑。鼻子下是一个长挂笑容的嘴。他常常穿着白衬衫和白裤子,这样显得他就像一个习武之人,成龙天天也会练武的。
他的身高近1米80左右,两肩平宽。在他的影片中,很多部是与小孩子们一起拍的,成龙自己也非常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他的双臂非常有力,他的双臂上满是肌肉,显得他特别的强壮。成龙还是一位大善人,在希望工程或别的捐款中都有他,每一次他都捐很多钱,有人会问他,你为什么会捐那么多钱,他却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在成龙的影视作品中,有很多是具有惊险动作的,而这些惊险动作是经过多次拍摄才完成的,而有时也会出意外,成龙也少不了会受伤。但他坚持不懈,最终还是会闯过去。
成龙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好几年前,那里还是个停车场,当时我才一年级,每次假日我和家人都会去那儿骑脚踏车。可是有一天,那里突然被围起来了。
原来,那里要盖公园了。盖好之后,我们更高兴了,因为它有脚踏车道,地板不会再凹凸不平了,反而可以骑得更舒服也更安全。
公园里有座圆型剧场,只要有特色的节日,那里都会有很多的小吃、演奏和表演;有时还会放烟火和打灯,还会放很大的气球,整座公园更漂亮也更吸引人。
每次有特别活动时,我们都会去呢!前几年的`元宵节灯会,人山人海、挤在里面几乎都快没有路可以走了。当天的小吃多得数不清,我和家人不但不用买票就能欣赏花灯,还只花点钱就吃得很饱,多好啊!
我真幸福,住家附近有这么好的一座公园,每次有特别节日都能去,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利用。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黑黑的小鼻子,还有一身白花花的长毛,尤其是它那两只呼扇呼扇的大耳朵更突出了它的可爱。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又亲切的名字——贝贝。
贝贝非常通灵性。每次我回到家时他就亲热的跑到我面前,瞪着两只大眼睛兴奋地看着我,调皮的小尾巴一摆一摆的,似乎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我就回敬给它一个“拥抱”。到了家里,无论我上哪儿,它就跑到哪儿。有时我故意让它找不到我,它就东窜西跑,如果真的找不到我,它就会发出低吼,这时候,我已经笑得上气接不住下气了。它听到我的笑声后就会飞一般的跑到我面前,“旺旺”地叫两声,然后低着小脑袋。这时贝贝的样子可爱极了。我就会蹲下身来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的长毛,这时的贝贝更可爱了。
虽然贝贝是只狗,但却受着非狗般的待遇。
以前,贝贝的食物都是馒头·面条等面食。可自从那一天我喂了它吃花生后,它就只吃花生了。妈妈说饿它几天就吃了,可饿了它一顿后它仍不吃。耷拉着小脑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后真让人心疼。于是我就代它向妈妈求情。妈妈“扑哧”一声笑了,我就高高兴兴的拿着花生去喂贝贝了。贝贝吃得香极了,吃着还不时的抬头看着我叫两声,仿佛在说“谢谢小主人,谢谢小主人。”我欣慰的笑了。
我爱我家的小狗贝贝,爱它的通灵性,爱它的可爱,甚至爱它那可怜巴巴的样子。贝贝,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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