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西安高新区是1991年3月经国务
院首批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规划面积307平方公里,是丝绸之路沿线产业规模最大的高新区,也是西安乃至陕西最大经济增长极和对外开放窗口。近年来,西安局新区紧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向西开放的国家战略及全球产业布局调整的重大机遇,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跨越发展,形成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和科技服务业多元支撑的发展格局,成为我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2014年,西安高新区完成企业总收入11070亿元,同比增长25%,位居全国高新区第三位;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3.2%,进出口总额达到1180亿元,同比增长35.6%,约占陕西省80%;实现固定资产投资660亿元,同比增长24%;实现大口径财政收入244.25亿元,i般预算收入88.28亿元,同比增长20.33%;企业总数超3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1105家。
(二财政金融支持政策较为完善,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为促进企业发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制定《西安高新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加快创新驱动和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通过划分财政资金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强化企业分类支持。充分发挥每年7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从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人才培育和引进、科技与金融融合等方面予以政策资金支持,扶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和西安高新区金融办联合开展名录制小微企业票据融资〃双优操作"试点工作,通过充分发挥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推动辖区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货支持,逐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为加快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一大批创新能力强、具备国内外行业竞争能力的科技企业,高新区实施了科技小巨人计划、龙头企业配套企业奖励、高层次人才团队投资性支持等政策,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三金融基础环境良好,融资功能较为完善
多年来,西安高新区通过优化园区金融服务环境,搭建企业融资平台,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园区,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目前,西安高新区已汇集金融监管机构以及韩亚银行、汇丰银行等各类中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30余家,109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66家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45家租赁、担保、小货、信托、期货等准金融机构,科技型专营银行10家,聚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各类科技金融服务机构360余家,设立股权交易中心、企业上市路演中心、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科技大市场、产区交易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和投融资联盟等七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融资租赁、消费金融公司、商业保理公司、P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等新兴融资服务机构不断设立,其中互联网金融机构已达到34家。几乎聚集了全省70°%以上的全国或区域性金融机构总部,“科技路-唐延路-锦业路〃带状科技金融聚集区已初步形成,成为西部最大的科技金融要素聚集区和全国高新区中科技金融资源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2014年高新区社会融资总规模超过2200亿元,同比增长85%。
(四信货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科技金融特色鲜明
一是建设高新区信用与金融服务平台,与平安银行合作开发全国首款银政合作互联网金融产品"橙e税融通",已为50余户企业核定信用货款额度超2亿元;与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合作开发了在线自主货款服务,将平台征集的企业融资需求与招商银行的企业货款产品在线自动匹配,并在线完成业务受理;与瀚华小货公司合作开发〃新易货〃信用金融产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50-100万元的纯信用货款;以金开货、融易货、金知网、谷盈网、长安易货等为代表的20余家互联网金融创新机构陆续设立并开展业务,累计交易量已突破10亿元;在知识产权质押货款贴息政策的引导下,近三年区内知识产权质押货款累计超过20亿元,其中纯知识产权质押货款超过10亿元。二是建设科技大市场,围绕技术交易、设备共享、政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科技资源配置。2014年,西安科技大市场汇聚高校院所和军工单位900余家,全年技术成果交易额超260亿元,同比增长25°%。三是通过科技企业保险、融资贴息、风险补偿、担保补贴以及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补贴等方式,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信用评级、降低投资机构的风险损失,促进科技与金融实现融合发展。近三年累计向担保机构兑现担保费补贴资金9017万元,撬动担保货款额达到109.53亿元,扶持中小微科技企业1300余家。
(五多层次资本市场活跃,创业投资发展迅速
一是建立上市上柜后备企业库,通过对企业上市上柜给予补贴,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近三年累计向拟上市上柜企业兑现4854万元奖补资金;同时积极助推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债等方式进行融资。2014年,西安高新区企业共发行各类债券48期,融资额达到868.5亿元。企业利用科技企业集合信托计划、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方式融资超过7亿元。此外,设立2000万元科技保险专项资金,推出货款履约保证保险等6大类16小类创新险种,同时推出科技企业集合投保方案,为区内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近三年累计向96家企业兑现科技保险保费补贴570万元,带动科技保险风险保障额达121亿元。二是实施《关于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若千政策》,设立5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快发挥该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推动创业投资健康发展。目前,参与设立的6支子基金参股基金总规模达到12.58亿元。同时,成立创业园发展中心,围绕科技企业发展需求,提供咨询与指导、项目策划与申报、投融资促进等服务,累计孵化毕业企业435家,转化科技成果1100多项,同时成立了专业服务小微创业项目的预孵化基地一〃创途在XIAN”,累计迎来32个创业团队、104位年轻创业者入驻。
(一融资平台面临转型,融资支撑力度减弱
西安高新区采用开发区与行政区并行模式,管委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根据《西安市开发区条例》和政府授权,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行政职能,对园区实行统一管理,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作为政府性融资平台主要为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融资。而《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出台后,严格规范政府性融资政策的着力点更多指向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随着平台公司公益性、准公益性资产和债务剥离,融资平台业务发展面临转型,其对高新区显性或隐性的融资支撑力度将会大大减弱。同时,企业将面临来自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压力,正常融资和运营活动将可能出现诸多不确定风险,融资前景不容乐观,对支撑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可能带来影响。
(二信货创新力度不强,融资渠道有待拓展
银行信货作为配置资金资源的主要手段,对于有效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信货激励机制不完善、商业银行创新动力不足等因素影响,银行信货融资主渠道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银行的〃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特性与高新区科技企业的"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特征存在结构性矛盾,银行经营对信货风险实行严格的追责制度,加之高新区对商业银行信货激励机制的不完善,致使商业银行信货投放积极性不高。同时,虽然金融机构在信货产品创新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信货产品、信货服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力度仍显不足,存在产品规模较小、品种不足等问题。如知识产权质押货款配套机制问题,软件外包货款、文化创意货款等新型融资产品明显不多,需要不断提高金融创新能力,探索开发多样化的信货产品。
(三创业投资观念滞后、企业中早期发展资金缺乏
创业投资对于高新区的科技企业具有风险分散、产业培育、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要素集成等一系列作用。从全国比较来看,西安高新区创业投资基金在规模和种类等方面,与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自主创新示范区存在明显差距。西安高新区创业投资机构主要是外地机构,在资本市场整合资源的能力等方面具有本地创业投资企业无法比拟优势,而本地创业投资企业大多是政府或中小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缺乏与资本市场对接的通道。在投资项目及阶段上,比较成熟的企业交易
获得投资,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获得融资支持则比较困难。而西安高新区众多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压力最大的阶段却在早、中期,可以说,对于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个阶段是否能够获得创业投资是决定企业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但创业投资机构出于企业成长风险、收益等因素考虑,在企业发展的早中期介入不够。
(四资本市场融资进展较慢,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困难
一是西安高新区资本市场融资进展相对较慢,在上市企业数量及融资额等方面步伐不快。截至目前,西安高新区境内外上市上柜企业为72家,仅占中关村上市企业数的33.3°%。二是西安高新区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融资中,仅有那些产品成熟、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企业及少数中小企业能够争取上市筹资,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则无法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三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新三板"挂牌要求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西安高新区后备上市企业还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有的甚至存在公司资金被控股***、实际控制人以借款、代偿债务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直接影响企业上市融资进度。四是债券融资是企业外部融资的重要途径,在提高金融资产流动性等方面具有股权融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西安高新区债券融资中,大型企业占比较高,近三年大型企业债券融资占比高达九成以上,中小企业较难通过债券进行融资。
经济法本身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型的法律部门,它不再像传统的公私法律那样主要通过限制和禁止做某种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①。经济法一方面通过一部分限制和禁止的法律规范来调整经济社会关系,另一方面通过鼓励市场主体作为某种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并对此进行肯定性评价或者奖励来促进市场活动良性发展。
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规范当中已经有许多关于鼓励性措施和奖励制度的规定。其中,有许多以“促进法”命名的法律,主要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就业促进法》、《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这些法律规范当中隐含了许多关于经济法鼓励措施和奖励制度的规定。
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这种关系是在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管理的过程中发生的,是以国家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带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经济法的基本任务在于通过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保障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实现,维护经济管理秩序,促进国民经济从总体上稳定、协调和发展②。经济法的这种调整对象及基本任务,决定其既采用必要的命令、禁止强行性规范,又采用大量鼓励性规范和奖励制度,以引导、鼓励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在经济活动中,国家的宏观调控也倾向于减少强制性的\'管理手段,更多地运用柔和的经济鼓励措施和奖励机制来进行管理,比如,国家鼓励企业的经营者进行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通过一些奖励措施,激励个人对企业、集体进行监督,有效且顺畅地实现了其预想的经济管理目标。
忽而悠扬,似涓涓细流;忽而激昂,似浩浩波涛;忽而静缓,似一泓碧水;忽而急奔,似滔滔江海;忽而轻盈,似叮咚泉水,这悦耳动听的琴声,飘荡在我的课余生活中。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已近拿到六级证书了。现在偶尔想起我第一次考级是的情景,仍然记忆犹新呢!
八月的太阳火辣辣的。平时我是最怕热了,而今天似乎什么感觉都没有,也许是紧张的缘故吧。当广播里叫到我的名字时,我当时真有那种临阵逃脱的冲动,可看着爸妈那希望的目光,我只有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步入大厅。我坐在了靠旁边的沙发上,倾听那些大哥哥,大姐姐弹完乐曲后,心里更加诚惶诚恐了,心想,我肯定没她们弹得好,怎么办?
这时,我的思想突然又转了一百八十度的大弯,想到我平时那么用功地去练,怎么会比她们差呢?于是,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坐在琴椅上,环顾了四周,向老师报告了我的考号,便开始了演奏,没想到还真的不错,几首歌曲弹下来还挺顺畅,我偷偷地看了老师一眼,他们都带着微笑,我知道了我弹得还不错,高高兴兴地走出了考场。
现在回忆起来那时的事来,我想如果没有爸妈和老师的鼓励的目光,我肯定会紧张而出错的。人在得到别人的肯定后,才能有更好的自信,才能使人为自己的愿望或理想而奋斗努力,只有自信,才可能使人在艰难的事业中保持必胜的信心,才能使人有勇气坚定走向理想之塔,所以,我们应该在现实生活中,给她一句不经意的话,一个眼神,都可能让她变强,强者更强!
刚上初中,连续几天的军训,带给我的不仅是身体上的劳累,更是心灵的折磨。晚自习是老师在上面讲课,可是我耳边却回响着另一个人的声音。身在寝室,望着张张陌生的面孔,脑海中却回旋着另一群人的身影。我不禁又一次泪流满面。
终于熬到周末了,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登陆QQ,在好友名单中搜寻王老师,他是我小学六年级的班主任,是一个很和蔼的人,“老师,你好,你知道吗?我想你了,想同学们了……”把信息发出,我顿时感觉轻松了很多,同时,我也忐忑不安地等着他的回文。
“我也想你们了……但是,你要努力去适应初中生活,你能行的。学习上要善于表现自己,找机会多和老师同学交流,性格不要太内向了,一定要乐观自信,其实你一直都很棒啊。”
我一直都很棒吗?真是这样的吗?王老师的话带给了我无穷的力量,我仿佛又被重新上足了发条,劲头十足了。王老师就像冬日暖阳,让我的心头温暖徜徉。
不禁想起上周妈妈打来的.那个电话,通话时间不长,但“要好好学习啊,你永远是妈妈的骄傲……”好像还在耳边回想,那么亲切,那么清晰。
想着我名字中那个“璐”字,此“璐”虽非彼“露”,可它却好像在暗示我要把心情表露出来,不要让不快一直压抑心间。
是的,我性格内向,就算玩得再好的朋友,我最秘密的话也从未向她们吐露;我长相平庸,不够机灵,可是身处在这个世界,我自信不比别人差。我的自信,我的勇气,我的开朗,都来自老师的鼓励,父母的期望。他们就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让干渴的我得以甘甜的滋润;他们就是大雨滂沱中的一把雨伞,给焦虑的我带来无限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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