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支钢笔,一支很年轻的笔,才刚出生。
我穿着淡绿色的连衣裙,连衣裙上还有一只“米妮”在跳舞,我还戴着一顶同外套颜色一样的帽子,奇怪的是,帽子的顶端又裹了一件灰色的毛衣,连衣裙的底部也是灰色的,这就是我的外衣,是不是很漂亮!
我的第一任主人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一看就觉得他很是粗心。果不其然,自从我跟了他以后,就没有什么好日子过了。前几次有的时候,他还很珍惜我,总是把我放在最舒服的坐垫——文具盒里,不让我受一点点委屈,在我衣服脏了的时候,他总能仔细擦洗。后来我的日子就越来越苦了,主人总是丢三落四,要么把我帽子摘了而忘了再戴上,要么总让我饿着肚子,不让我吃食物——墨水,连我平时衣服脏了也不帮我洗,还总把我随便乱放位置。最气人的是,他用我写出来的字竟然七歪八扭,奇丑无比,我们家族的格言可是“让主人写好字”呀!我还有颜面吗?唉!
幸运的是,我的主人在他学校举行的捐赠活动中把我捐给了“希望工程”,临走那天,我才知道我的主人叫“拉拉”,真丢三落四的。
我的新主人是一个贫困的山区小女孩,衣服虽然有点破,却异常整洁,她一拿到我,就情不自禁地赞叹道:“好漂亮的笔呀!”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受到了她特别的爱惜。她也尽情地发挥着我的作用,在她的手里,我写下了一行行漂亮的文字,写成了一篇篇文质优美的文章。
我相信在我新主人那里我一定能充分地发挥出我的作用。
我是一支钢笔,外面是蓝色的,印着卡通人物。用铁制成,吸水装置是针管式的。是众多钢笔中的一员。20xx年11月11日,我被小主人买回了家。美好生活开始了!
我记得我的“身价”是8元。比较便宜。所以到小主人文具盒的时候,十几块、二十块的钢笔都开始笑我。我没理。因为我知道,每一支笔在主人写字时都要积极配合,要不然写出的字就会粗一笔细一笔。所以,我断定,嘲笑其他物品的,八成是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我身价便宜,出身不好,基础也差,只能靠自己,才能胜过他们。
人都有个“喜新厌旧”的习惯。所以,小主人在写生字作业时第一次拿起了我,给我吸墨水,开始写字。
次日,当本子发下来时,小主人得了99分。他很高兴,便喜欢上我了。
此时此刻,我才明白,官场无处不在。全都在“争宠”。连钢笔也一样,利用各种手段让主人用自己。我怎么也不知不觉卷入了这场斗争中了呢……
还是一条理——勤奋,哪怕基础比别人差一些。我就“倒时差”。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因为有些伙伴是白天生产的,有些是晚上生产的。我是在凌晨一点生产的,所以晚上清醒,白天睡觉,和人的生活习惯刚好相反。所以我尽量把自己变成晚上休息,白天清醒。
功夫不负有心人,期中考试,我的“足迹”遍布了语文、数学、英语试卷。我很兴奋,别的文具也对我刮目相看,以往嘲笑我的也向我致歉。
我就这么一直被用到了学期末,马上考试时,一支新钢笔出现了,造价五十多。挺直了腰板写字,兢兢业业。我便被淘汰了,遗憾……
我现在正在小主人的笔筒里。小主人不太用了,因为我有很多方面不如别的笔强。但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还有机会,那就是考试时。考试时小主人会拿很多笔,备用。那时候,我就该大显身手啦。经过一年的休养,我的身体、能力、状态都有了很大恢复,就等考试来到了!
我睡着了。
醒来时,我才发现自己在文具盒里。怎么会呢?一打听,原来刚刚考过试呀!我怎么一直睡过去了?小主人拿起了我,放回笔筒。唉!睡的时间太长了!我靠着笔筒,等待着下一度轮回……
大家好,我是一只来自美国的文具有限公司的英雄牌钢笔。
我的身材又瘦又高,像一根小树枝,我的身上有一件黑亮亮的大衣和一顶大黑帽,帽子的头上还有一个像舌头一样的东西,我还要告诉你一个小秘密,那就是我的帽子里有一个又小又尖的小脑袋瓜儿。
我每天给小主人吐黑墨写字,有时我还会吐蓝墨汁和红墨汁呢。我还有一个工作就是吸墨汁。每到我肚子里的墨汁吐完了,我就立马罢工了,小主人见我罢工了,就把我的大黑衣脱掉,然后小主人拿来了一瓶黑墨汁,把我的头朝下浸在墨汁里边,我立即拿出我的吸墨大法,一吸我的肚子一下子就变大了。然后,我又吐墨给小主人写字了。
因为这一点小主人就特别喜欢我这只钢笔,每天晚上,小主人老是把我一个人睡在一个房间,别得橡皮、铅笔、圆珠笔、尺子……它们每天挨挨挤挤地睡在一个房间里面,大家都很羡慕我的幸福生活。
当然我也想大伙们也有跟我一样的生活。
我是一支漂亮的钢笔。我的头上戴着一顶高帽,就像厨师戴在头上的那种,这个高帽可以防止我的笔尖摔坏,还可以让墨水不流到其它物品上,把其它物品弄脏。我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衣服上有一只可爱的小花猫,小花猫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它注视着前方,好像前方有什么猎物似的,又好像在时刻提醒我的主人要写好钢笔字。
想要知道我的由来吗?告诉你吧,那还是在三年前,当我静静地躺在百货大楼的货架上时,我的主人发现了我,看着我漂亮的外型,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我,就把我带回了家。直到现在我已经陪伴主人从一年级走到了四年级,想到这里我就感到特别自豪。
别看我的个子小,其实我的作用可大的了。每当主人要写钢笔字的时候,我总会尽心尽力地为他服务。主人只要轻轻地拔开我的笔盖,用笔尖在纸上轻轻一划,墨水就顺畅的流出来。主人写出来钢笔字还很漂亮呢。有一次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看着主人神气的样子,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我想:主人的字写得这么好,里面也有我的功劳啊!
我是一只帅气而苗条的钢笔。有一天,我被送到了一个名叫小明的小主人家。
我的样子可漂亮了!我穿着一身乌黑发亮的外衣,戴着一顶雪白的帽子,像一位杉杉有礼的绅士。
我的用处也很大。墨水从我的嘴里不断的流出来,构成了一张张优美的文字。小主人每天都用我来写作业,等我“饿”的时候,还经常“喂”东西给我吃,把我喂得饱饱的。他的妈妈也用我来批改作业,他的爸爸还用我来写文稿。可是,虽然有那么多人爱惜我,给我东西“吃”,给我“洗澡”,但还是有少数人不爱惜我。比如小主人的弟弟,他常常把我含在嘴里,把我英俊的外表弄得脏兮兮的,而且用尺子在我身上刮来刮去,把我疼得生不如死,惨不忍睹。还把我那乌黑发亮搞得乱七八糟。我可伤心了,可谁能听到我的心声呢?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小主人跑过来了。他看见了我,然后指着弟弟,厉声对他说:“弟弟,你不能这样损坏钢笔,你应该爱惜钢笔。如果你是钢笔,小主人用尺子刮你,把你放到嘴里含着……你会什么感受呢?”小主人的弟弟听了哥哥的`话,惭愧的低下了头。这时,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最幸福的钢笔。
我就是这样一只漂亮而实用的钢笔!
我,全身灰赤色,还带着背刺儿,大家可能已经想到我是什么了。我就是龙之霸主——霸王龙。我是一种生存于白垩纪晚期的肉食性恐龙,我的背刺儿又短又尖,连成两排。我那深渊巨口又如无情的黑洞,吞噬着一切食物。我的尾巴长有五米左右,可以将敌人横扫而光。
我在白垩纪晚期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被尊为“龙之霸主”,我只要一走到别的动物身旁,它们一定会五色无主,失其魂。
然而如今的我以及我的家族却早已消失在世界之林。在公元前1928年的一个深夜中,一颗……不!无数颗流星刮破天空,它们带来了无尽的绝望,我们种族四散而逃,生灵涂炭。但这并不是更坏的,随着地壳运动,火山喷发了,无尽的熔岩喷涌而出,吞噬着一切,所到之处,均划为了灰烬……
当世界安静下来后,满目疮夷,哀鸿遍野,而我们从世界中消失了,如今你们如果想要了解我以及我的家族,或许只能去博物馆碰碰运气,那里陈设着许多我的朋友,当然,我也在其中。我们在那场灾难后,经过岁月的沉淀,已经成为了无声的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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