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看着美国各个大城市,包括洛杉矶、纽约、费城等警察局做假证、诬陷黑人;检察官,法官还都一起附和演戏,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司法体制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美国司法系统在审判中的表现,又肯定了我的这种想法。至少肖德维茨的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被告陪审团的 “公正”。该书中有一个论点我很支持,肖德维茨说,陪审团面对同样的事实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并不是对于案件当事人的种族等等有着偏见,而是因为其的生长环境,种族背景使其在面对一样的证据时,会有不同的想法,更甚者,黑人比白人陪审员更加的仁慈,更相信被告无罪。这样的解释,相比于种族歧视更容易被社会大众认可,正如法理学老师所说的,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就会导致其前见不同,那么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是不同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英国的律师Henry Brougham在1820年时候曾说:“一个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富有神圣的职责,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认得一个人,就是受到官署控告的当事人,别无其他,要用各种必要的手段来救当事人,保护那个当事人免于必须负担任何其他人的风险或损失,也不使任何人侵害他,这是最高且毫无疑问的职责,他必须无视于对任何人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痛苦、折磨和伤害,必须把爱国的职责跟作为一个辩护人的职责区分清楚,并且将前者揉碎,让它随风而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必须无视于任何结果地去做,如果他的命运如此不幸让他的国家跟他的当事人陷于利益冲突的话。”
我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随后于2004年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
比较而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尽合理的。当事人基于对于律师辩护人的信赖,将事实告知律师辩护人,无论律师辩护人基于何种理由将其所知的内容泄露,都是对当事人信赖的一种背叛,对于我国的司法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以上的一段话还我联想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第68条证人拒证特权,证人的拒证特权是一种基于被告与证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与这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辩护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对于案件的真实性有着更深的了解,这是基于被告对辩护律师特殊的信赖而产生的。因此,辩护律师当然有权拒绝作证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对于金钱能否买来无罪的观点,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话,事实上,金钱对于开释辛普森无罪,正如其去医院看病一样,我们可以忍受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为什么不能容忍其有更好的辩护资源呢?同理,再多钱也无法挽救一个绝症犯人的病情,再多的钱如果案件的证据简单明了毫无争议,那么辛普森也无法无罪开释。只要辩护团用合法的手段为辛普森打赢了官司,.就不应该被责难。辛普森所花的钱只是请来了最好的鉴定专家,推翻了警方的证据而已。试想如果警方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和真实,辩方又怎么会给这个机会呢?但是读到这里我依然有疑问,作者一再强调其在该案件中的收费是比较少的,因为美国法律有规定,那么美国的大律师一个个荷包满满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整本书通读下来,使我最感兴趣也是我觉得最有研究意义的就是“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这一章。接下来,我将着重对“合理的怀疑”进行论述。
什么是合理的怀疑?
在辛普森一案中,伊藤法官是如此定义合理的怀疑:这不仅只是可能的怀疑,因为任何与人相关的事物都存在某种可能或者想象的怀疑。合理的怀疑是指整个论控,在经过对所有证据全盘的比较与考量之后,陪审团心理仍然觉得没办法一直全然确信检方所论控的事实。
为了对合理的怀疑有更深的理解,我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通常使用四个基本标准即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清晰且有力的证据(clearand convincing evidence、不含糊且有力的证据(unequivocal andconvincing evidence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proof of beyond areasonable doubt。由于刑事案件极其严重的制裁结果因此其证明标准历来被认为是所有案件中最高的,即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是对于合理怀疑的理解,由于过于“简单”,因此当各个陪审员面对这个标准时,合理怀疑显得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一些法院认为,在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理的正当权利方面,合理怀疑标准显得极为重要,但是由于合理怀疑这一词汇不是那么普通、简单和清晰,即使是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也经常错误地描述合理的怀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把握。但是有一些人的观点却恰恰相左,他们觉得合理的怀疑是一个在陪审员心理不言自明的概念,将其文字化的明确反而使其更加的模糊。
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合理怀疑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在People V. Feldman一案中,法院认为:基于同情、幻想、成见、空想、多愁善感而产生的怀疑不是合理怀疑,基于陪审员因软弱无能和胆小而逃避给他人定较重的罪行所致的不情愿也不是合理怀疑。这是从反向的角度的定义合理怀疑。在United States V. Savuil一案中,法院认为合理怀疑是基于理性和常理的怀疑,即这种怀疑将使一个理性的人在是否定罪上犹豫不决。这是从正面的角度来定义合理的怀疑。直到今日有关合理怀疑的标准问题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在这之前,Mr.彭已经说过:但凡发现抄作业的,必将严厉处置,被抄的同学也一并处罚。不管是自愿给的,还是被偷偷拿走作业抄,都要处罚。目的就是杜绝这种抄作业的现象。这条不可违背的条令搬出之后,大多数的同学还是都能遵守的,只有极少数的同学就是喜欢和老师对着干,老师说向东走,他就偏偏向西走。在本周五下午,物理老师在批作业时,就发现了一对抄作业的人。
当时物理老师看着作业,发现这两位同学的\'答案几乎是如出一辙,物理老师气愤的把卷子往桌子上一拍,点名叫了来子康和张一翀的名字,之后就是对它们噼噼啪啪的说了一顿。上课时,物理老师让他们站着,然后对我们全班同学说这两位同学抄作业是他没有想到的。在第一节物理课时,老师对来子康的印象极好,回答问题很好,积极。张一翀作业书写很认真,非常漂亮。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来子康抄张一翀的作业。
物理老师说这番话的时候,Mr.彭正好进来了,大家发出了感叹:来子康和张一翀爽了。Mr.彭当时说让来子康抄100遍作业,张一翀50遍,但到了最后Mr.彭心慈手软,让来子康改为抄10遍,张一翀抄2遍,并且叫了来子康的家长进行谈话。
我想说,抄不能带给我们什么,抄对我们一点好处都没有,中考时你没有办法抄别人的试卷,而且你现在抄作业省劲,但你将来就会非常累,到时候那些抄作业考不上高中的人,只能说你们是自作自受。
还记得初读这本书时,真正吸引我的并不是作者的下笔如有神,而是小叙中所说的“对我来说,《文化苦旅》就是这个外出的浪子”和“宅,成了一具无主的稻草人,成了一个废弃的箭靶子,破破烂烂地歪斜在田野间,连乌鸦、田鼠都不愿意多看他一眼”,还有“看来,浪子未死,气场未绝,就像笔记中的那个浪子,一路伤痕斑斑,而身心犹健,我离开门缝,许久无语,委屈你了,孩子。”这几句每一个都戳中我的内心,这让余秋雨都感叹的书籍何不引起我的注意,我对这本书充满了疑惑,对这本书的内容更是好奇,“文化苦旅”到底是什么,当时我仍无从得知,它对我来说就是一个谜。
而如今,大树的年轮又添上几圈,再拿起这本放置已久的书,也是别有一番滋味。《文化苦旅》到底隐藏这什么?这个问题深深地扎根在我心中。透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咱们中华文化的魅力和大自然的神奇。那千山万水的豪迈在余秋雨老师的笔下展现得淋漓尽致,我不曾去过他所描绘的任何的一个地方,也从未想过要去摸索、探寻,仅仅是看着这些文字,我的内心就已是无尽的赞叹。
书中写了有着“天府之国”称号的都江堰;那夕阳西下,朔风凛凛而略显凄清的道士塔;接通着中华历史血脉的莫高窟;还有一湾不算太小的沙原隐泉和那风雨中的天一阁。这一切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陌生的、神秘的。它们在各自的地方安静的保持着自己的美好,但当余秋雨老师的笔触摸到它们时,它们又开始活跃起来。通过作者的笔,它们活力四射的出现在人们眼前,让人们再次感受到文化和大自然结合的动人瞬间。
作者余秋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山河之子,他生长在一个依山傍水的小村庄,他在书中说:“我在山河间找路,用短暂的生命贴一贴这颗星球的嶙峋一角。”他触摸到了我们一些所不能接触的事物,他用一生的时间有劲祖国的山河,纵横华夏的大地,访遍名山大川,书写下这不屈的一笔。他想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文化的魅力,见证文化的变迁,欣赏祖国的壮丽无垠。
从小到大,我们要接受无穷无尽的知识。无数名人的理论。可是只是这样无思考地接受吗?不,我们应该学会去怀疑它,去质疑他的真实性,它的正确性。
世界上大家公知的理论有没有错的呢?有,我们不能说某一个东西将永远正确,这是可能受到时间、地点、环境等影响而改变的。过一段时间,对于一些理论些许人们会有新的想法,新的认识。混沌理论说得好:“某些物体按照一定的规律来复制前一段时间的运动状态,但最后的变化将使人始料未及”。
就像“蝴蝶效应”。当某个地区、某个国家下了几场大雪。归根结底地研究出那竟然是另外某个地区蝴蝶扇动翅膀产生的波,形成的。这简直太奇妙了。这是正确的吗?不一定。大自然的很多现象我们还无法下定论,它太多变,它太庞大。但这并不代表要放弃,这应该代表的是动力,是我们学会自己在理想状态或实质状态去证明这个理论,去证实这种现象的动力。这才是“怀疑”真正要带给我们的东西。
有多少人因为怀疑得到了名流青史。
哥白尼的“日心说”如不是他怀疑流传了几百年的“地心说”他怎么会成功?有多少人观察到了“地心说”的事过境迁。但没有人敢推翻它,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加轨道,来掩饰它的千疮百孔。当然这也有宗教的影响。但他们本生恐怕也没有怀疑的精神吧!
汉武帝若不是怀疑黄老道家的`“治大国如烹小鲜。”的理念,会“罢除百家,独尊儒术”吗?会使当时的汉朝进入鼎盛时期吗?不会,这当然不会,老子的“无为而治”也时过境迁了。
怀疑才会创造出新的学问,才能想象出新的发明。这才是科技发展的根本啊!
怀疑同时也是一种精神,需要我们崇尚的精神,那些科技发达的国家都有很多善于思考,常常怀疑的人才。所以让我们花点时间去怀疑,去主动性的思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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