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初中之前,我爸就跟我说,你要好好学习,考上一中,我就给你买部手机如何?之后,我就想象如果真的考上一中,拥有属于自己的手机那真是棒极了。
时光飞逝,我已经初二了,初中生活过半,这使我回想起在初一时我曾经有过属于自己的手机。
那段时间我爸换了新手机,我就把他那个不用的手机偷偷拿来,放在隐蔽的书柜后充电,手机的质量并不是太好,但也不是太坏,玩游戏还是绰绰有余的,从那之后,我的生活就变成了这样。
晚上回到家后,我会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能总是玩手机先
而且,那段时间我的
手机是现代人们的必需品,因为它可以上
手机太害我,我恐怕就算到了高中我也不一定可以把手机做到最大利益化了
在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书就属漫画书了。我一有空的时候就会把时间用在这上面,每看一页都能让我不知学觉的笑出声来。在学习上它给我带来自信,在生活中它给我增添了勇气,同时也给我带来无穷的欢乐。
今天象往常一样,写完作业就去看我喜欢的漫画书。我看了一本带有讽刺性的漫画,故事中的人物是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在路上胖子遇到了瘦子,胖子想讽刺瘦子,于是说:“看你好像在闹饥荒啊?”瘦子想了想说:“这要感谢你呀,因为有了你,才造成了我饥荒的身体”。说完扬长而去,这时胖子羞得脸通红,哑口无声,低着头也随之离开了。
接着我又看了一本《贝克汉姆小英雄》。贝克汉姆是个酷爱足球的名人,每场比赛他都能发挥潜质。他跑得很快,一场比赛能踢进好几个球,最终用他的勇敢和机制,战胜了对方,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我很喜欢漫画书,更喜欢漫画中的英雄人物,它把人的美与丑戏剧化的表露出来。我从中也学到了许多知识,也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我是一个漫画迷,一看漫画就入神,什么事都感觉不到了。看漫画时,我除了看书就是哈哈大笑,我的狂笑病发作百分之七十都源自于看漫画。
我的漫画大都是成套的,比如说《阿衰》、《找死的兔子》、《迟到的一百零一个理由》、《父与子》等等。我很宝贝我的这些书,凡是失去一本都很心疼。
前几天,我的一本《阿衰》被武老师给绑架了,为了纪念它,我在家中偷偷地开了一个“哭哭漫画纪念会”。我把那本漫画的“衣服”——买书时候的.包装袋,放在一个写着“第四期《阿衰》漫画书之墓”的墓碑前,然后在心里默默想着书里的内容。失去它,我很心疼,很想哭,但想到里面的乐子,我又忍不住笑出声来。《阿衰》的“墓地”里,连尸体都没有,这样也好,不会让经过这里的其他漫画书害怕。
我喜欢漫画,重点是爱乐,乐起来就没完没了。比如说,“阿衰一连六节课没有动,一直是在保持传统的睡觉方式。实际上他在课桌上钻了一个气孔和一对眼孔,还放了一杯可乐,在空心桌上一边趴着一边看着一本二百多页的漫画。”我看了这段话乐坏了,这写的不就是我嘛!
我还常常在床上举行“书书阅兵仪式”。我把所有的漫画书都找出来,大笑连天地把它们一本一本地看完。
现在我的漫画书占领了我家的许多地盘,就和北京城区的人一样,无处不在。漫画书的国王是一本523页的《哑剧幽默画》,因为它是在民主选举中,成为主人——我最爱看的书!
书,我都喜欢看,但是我最喜欢看的那就是漫画书了,我对漫画书,那可真是达到了一种走火入魔的境界了。
每次,只要我一有时间,我就捧着漫画书开始看了起来,有时都忘了时间了。所以妈妈叫我“漫画迷”。
记得有一次,妈妈刚刚给我发了这周的零花钱,我就以一分钟几百米的速度跑到了书店门口,以一秒钟十个字的速度说出了,我要买的漫画书,又以一分钟几百米的速度跑回了家,捧起了心爱的漫画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妈妈来到我的房间对我说:“露露,快去买菜了,记得还要买一瓶醋呢,这个是最主要的,你姥姥要来咱们家”,我可放不下我爱看的漫画书,我边看边对妈妈说:“等一下,等一下让我把这一页看完吧!”这不,又过了十分钟,书早就被我翻了好几页了,妈妈又来催了:”快点、快点,你的姥姥马上就了”。“哎!妈妈真是的,她平时看个电视,她也放不下呀!我看看漫画书怎么了?”
我便很不情愿的去买菜了,边走还边想着下面的内容,“是不是星太奇会带他朋友去他家呀?那后面的故事可就太精彩了。”等我买完了这些东西,我又很快地跑了回来,放下菜。接着捧起我那心爱的漫画书又看了起来,妈妈边看我买的东西,边说我:“一天就知道看漫画,把那时间用在学习上,你早成了第一名了”。“哎呀,怎么少了一样呀,这可是最重要的醋呢”,这下可好,妈妈要请我吃“竹笋炒肉了”。
这就是爱看漫画书的我。
现代社会的发展,科技十分迅速,现在各式各样的新鲜物品也问世了,以前人们不能够想象到,在没有面对面的同时还能够跟对方讲上话,现如今,手机在市面上已经流行好多年了,而且非常的普及,但是,在方便人们联系的同时,现在人们也因为手机染上了一些恶习。
我的爸爸妈妈都是一名普通的工人,每天上下班,我只有在晚上的时候才能够看到爸爸妈妈,白天上一天学,到了晚上回到家中,爸爸妈妈,就会各自拿起各自的手机,坐在沙发上,在床上玩耍。每次想要跟爸爸妈妈聊聊天,讲一讲自己在学校的故事的时候,爸爸妈妈总是很不耐烦,告诉我“爸爸在忙,妈妈在忙,一会儿再说……”,这样的话,有的时候,我在学校做的非常好,希望能够回来当爸爸妈妈的表扬,可是爸爸妈妈从不会问一问我在学校过得怎么样,所以现在,我几乎很少跟爸爸妈妈交流。
这都是手机惹的祸。除此之外,手机对我们人类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因为经常玩手机,许多人的眼睛,早早的就戴上了眼镜,还有的人,因为手机得了眼睛疾病,有一些事故也是因为在玩手机的时候发生的。
在这里,我希望,所有人一定要适量适度的去使用手机,因为手机,它只是一部通讯设备,也希望大家不要因为通讯设备,而忽略了家人,忽略了朋友,忽略了我们现在的生活。
精灵城堡最南边有一片老屋,那是残旧的城区,房屋拥挤,小小的巷道杂乱交织,来来往往的精灵很多。
在城堡之南,最独特的风景应该那座最高的旧楼。在那旧楼顶上,有一盏灯,老精灵坐在灯柄上,默默地看着下面的老屋、巷道和来来去去的精灵们。
那个老精灵呀,是现在精灵城堡中中年纪最大的。他很老很老了,老得头发白了,脸也皱了,腰也弯了,眼神很不好,不太爱说话。老精灵的那盏灯,是他小时候就开始使用,一直到现在。所以老精灵的那灯盏也是很老很老了。它老得乌黑了,不太能飞了,灯火也昏暗不够明亮,甚至有时候没有足够的魔力让灯火亮起来。唉,它也像老精灵那样精神状态有时候会不好。当老精灵坐着坐着打磕睡的时候,老灯盏也会坐着坐着灯火就悄悄地熄灭了。
精灵们不太记得老精灵是什么时候开始带着他的老灯盏出现在旧楼顶上的,也还不太明白他为什么会带着老灯盏坐在楼顶上。没有谁去问他这些为什么这样,所以老精灵也没有去跟谁解释他为什么这样。
老精灵在每个黄昏就会从家里出来,飞上那座老楼顶。它的老灯盏慢慢在他后面跟着。老精灵太老了,飞得很慢。老灯盏也老了,也飞得很慢。当老精灵终于飞到楼顶上后,就累得要坐下来好好地休息。当老灯盏终于飞到楼顶上后,也累得不能马上燃亮灯光。老精灵休息够了,缓过神来以后才飞到老灯盏的灯柄坐下来。老精灵和老灯盏会在这旧楼顶上坐一个晚上,当天色亮起来了,太阳要出来了,老精灵才带着老灯盏慢慢飞回家。
老精灵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在傍晚日落时带着他的老灯盏慢慢地飞到旧楼顶上,默默地坐一晚上,然后在天亮日出之前慢慢地飞落旧楼,回家。
有些精灵以为老精灵太喜欢城堡的夜景,才会带着灯出来欣赏。有些精灵也好奇地飞到旧楼台顶上去和他一起看城景,可是他们看来看去也没能看出什么美好的风景来,眼前是一片破败凌乱的老城屋,很多精灵还到处乱走乱飞。特别是在晚上,昏暗暗的看不太清楚。
精灵们悄悄地议论着,不知老精灵到底为什么会一直坚持着带老灯在楼上看城堡。
后来,有些精灵认为老精灵是孤独了,它的老灯盏也孤独,所以才会在那里坐着消磨时间。他毕竟太老了,身躯将会在生命幻化后也会消散,回归自然。他舍不得把不多的生命睡在家里浪费掉,所以在这里默默地看这个他生活了很久很久的城堡。对于这座城堡,他应该有沉沉的不舍和重重的怀恋。于是,精灵们很同情这个只有老灯盏陪伴的老精灵。
有一些好心的精灵飞去,坐在灯盏上陪他。他的眼神已经不太好了,很难认准谁是谁。不过,他会对每个到来的精灵微笑,并叮嘱一句同样的话:“天暗,路不好走。不过别怕,我的灯给你们照路。”
原来老精灵是担心精灵们晚上看不清路,才带着他的老灯盏整夜整夜地在在这旧楼顶上为大家照路。
在以后的日子里,老精灵还是带着他的老灯盏为大照路。
后来,他不仅仅晚上在,白天也在了。因为他的眼神已经很不好,在白天也看不太清楚东西,所以就把白天也当成黑夜。
老灯盏的能量也跟着老精灵一样衰败,它再也亮不起来了。老精灵却不知道,以为他的灯一直在亮着呢。有时候他偶然看到了阳光,以为是他的灯光。他会对着那错觉的灿烂灯光微笑。他的笑容在阳光中灿烂如花,然后一点点虚幻,消散。老灯盏也悄然地虚幻,消散。
……
从此,旧楼顶上,再也没有老精灵和他的老灯盏了。
在每个精灵的心里却一直都有老精灵和他的老灯盏,而且那盏老灯永远是亮着暖暖的灯光。
爱迪生在天堂生活了多年,2013年5月的一天,过中午了,他还坐在自家檐下看小说。自从来到天堂居住以后,他有了许多闲暇读他喜欢的天马行空的幻想小说,以为读小说比搞发明更有趣。黄金做成的漂着小雪的天空无言地看着他,他投入的样子似乎比专心致志做试验更可爱。这时几声看不见影子的鸟啼惊扰了他的梦……许多年过去了,正如小说所揭示的,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埋葬,但他却觉得自己愈来愈怀念从前。
爱迪生重新披上草青色的镶着刺绣的风衣走到餐桌边。无数仆人精心制作的山珍海味还是不能勾起他的胃口。他又站了起来。天堂也不过如此,他想,为什么往事爱一次次自行爬上他的脑海……是不是该回去看看了……那个也住在天堂的作家福克纳不止一次地提醒他,“老兄,你应该发明一种能实现我小说里的东西……最好重新回到人间看看……我猜想,现在人间比天堂还有趣!”
在天堂,爱迪生天才的勤奋和无数发明依然闻名遐迩,受福克纳影响,经过漫长的数百次试验,爱迪生终于发明了一种重回人间的复活术。这是一种由光电和基因复合而成的新型仪器,多少曾经的还惦念着人间的权贵巨贾纷纷争相购买它……爱迪生也想回去了,特别这几年,一想到家族的衰败的荣誉这件事,他弯曲的嘴唇就紧抿着,脸上显出肃穆的痛苦。
爱迪生于是又回到了美国的尘世中,多少年了,他现在看到俄亥俄州米兰镇却并不是他的前生……故乡盖满了高楼,污浊的空气中充满了各种噪音和磁波,哪里也不安静,非常肥胖的人多了起来,人们更加习惯了彼此孤独地相处……他唯一的`的孙子对他的到来先是感到诧异,但很快变得欢天喜地起来,祖父回来了,重振家族的财富与名望又有了希望……
孙子名叫阿尔伯特,一连几天,他先是滔滔不绝地向祖父讲述自己的遭遇,然后没完没了对着一个小小的没有外接设备的机器说话。这倒是一件新鲜玩意,爱迪生不明白为什么千里之外到处购买产品专利的企业机构能瞬间听得清偏远小镇所传出的声音。孙子不能解释手机工作的原理,只想一味博得祖父的同情——他只知道祖父是一座金矿,能使濒于***的家业东山再起。
为了搞清新时代这项发明的原理,爱迪生访问了科研机构中的一些科学家、工程师。每一个受访者都知道他的大名,对他都尊敬有加。
“我们都是站在您的肩膀上走出来的!”他们纷纷谦虚地表示,并请他签名合影。“造福人类,好,好……”爱迪生抚着长须,“我走之后,看来,人类一天也没有停止过思考和创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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