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手握着六个核桃右手拿笔写下了这个题目。
讲台上老班高谈阔论,无非是时间不等人,大家要珍惜时间云云。这些早被同学们倒背如流。但想想也没错,初二就这样稀里糊涂嘻嘻哈哈的过去了。
老班讲了个老掉牙的冷笑话却使全班哄堂大笑。我也只好象征性的随波逐流。唉,人真虚伪!我在想初三开学还能否与我的Ta相聚。
人的记忆力确实不怎么样,而且最悲催的是快乐的事消失的速度比光速还 快,那些伤心事想甩也甩不掉。过去所发生的种种几乎已退出了我的大脑程序,当然我并不是说我没有悲伤的回忆。初一的记忆离我远去,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得了某种记忆消退症。不过还好,初二的记忆无比清晰。不管是八卦论还是曾经带头吃过的花瓣还是所信仰的神圣四叶草还是小打小闹。
我的朋友不算少,但圈子却极小。再加上我刁蛮任性容易得罪人的臭脾气, 好朋友没几个。放眼全班,除了那五个人以外很难有人包容我的任性毒舌。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没错,我爱Ta们。
傲爷是我们六个人中年龄最小的,但却最大谱,不过头脑却是极好的。娴妈是我最爱的人,我是互相倾诉的垃圾桶。小青子绝对是女强人,我曾无数次想过她将来叱咤商业界的样子,不过再霸气也是女生。童妈呢,其实是帅哥一枚啦,他也是我们这几个人中唯一一个恋爱且经过老班棒打鸳鸯还不离不弃的专一男。还有小艳子,她是一个自私却又极爱哭的静若处子动如疯兔的标准才女。
曾经有将近一个学期的时间与傲爷同桌。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最最最悲痛 欲绝的事情。说实话老班实行自由选位政策,我大力支持。只是当初头脑一热上了贼船。整个冬天,不但没有暖气,还要受尽傲爷的折磨。当然每次的战争是傲爷挑起,以我的`胜利结束。熬夜长得很Q,很萌,绝对对得起他的年龄。身材那叫一个苗条啊,我看了都超自卑的!我们唯一的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毒舌,骂人不带脏字儿。这是种艺术。傲爷和我每时每刻都在互讽吵架,有我们的地方就没有安宁。临放假,我对他感叹以后不能和斗嘴的日子该怎么办。他竟然说没他的日子我肯定会很滋润。我以为他良心发现了就客气的回了一句,是啊,你也一样吧。可傲爷这货使劲点头,恩恩恩恩有一大批的追求者呢!哦我晕!
和娴妈认识两年了,从初一开始。她是转学生,一开始我们便是同桌。后来又分开了,再后来阴差阳错又坐到了一起,最后我们分在了一个班中。娴妈很是奇怪。有时很可爱,可爱的想让人揍一顿,太不符合她的性格。也许她唯一的可爱基因也被我扼***了。有时她是人来疯,有时则像一个忧郁的诗人。我们最喜欢的课是周五下午的体育课,因为每节体育课都是自由活动。我俩经常一前一后或并肩沿着操场走,冬天数数鸟窝,夏天看杨柳飘飘。恶作剧是我们的最爱。一次娴妈遇到了一只可怜的气息奄奄的天牛。娴妈很伤心的说,天你哥哥快死了,我们把它入葬吧。我说,好啊好啊。于是,我亲自挖了一个坑,娴妈亲手小心翼翼的把它放进去,一脸严肃,双手合十。我在旁边虔诚地刻上了“天牛哥哥之墓”。即使我们明明看到了天牛哥哥的四肢还在不停的晃动。后来,小艳子一直说我们太邪恶。
童妈是我哥。呵呵,辈分有点乱,不过这是事实。和童妈认识的时间最长,从小学到现在。我可以骄傲地说,我是看着我哥长大的。在这别人都尊称我为大哥的年代,只有童妈“妹啊,妹啊”的叫。我说叫那么亲干嘛,不怕嫂子生气啊。还有我不得不补充下,嫂子也叫我哥。看出来我有多么德高望重了吧。童妈是我欺负的最厉害的一个。每次傲爷惹我生气后,我就把一张纸撕得粉粉碎,然后一股脑塞给童妈。我知道童妈是不会生气的,童妈每次都会说我没欺负我是应该滴。这也是我叫他童妈的原因。没错,他拥有每个妈妈都有的温柔,大度。童妈自认为他自己很帅,傲爷也这样说。我说认识你这么多年我怎么没发现呢。不过你背影很帅,笑起来很帅。我会给你发个最佳背影奖。
小青子是我的最佳拍档,老班的心腹,我们班的卧底。她是纪律委员却有着班长的实权。每节自习课都提着老班的“尚方宝剑”来回巡逻,弄得全班跟犯人似的。课上归课上,课下小青子是闹得最疯的人之一,神马班级纪律早抛到九霄云外了。我觉得我和小青子是心有灵犀的。在这个听风就是雨小道消息漫天飞的时代,学习一样特殊技能是很重要的。我和小青子在商量大事时,更多的是眼神交流,而90%的时候是没错的。这几天有人在追她,长得那叫个不堪入目。小青子当然要拒绝。但我没想到大姐大的小青子却不敢直接找他抑或在绝情点儿。小青子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说你不了解我吗,我会那么绝情的。自己不快乐干嘛要强求。小青子是信任我的,但她始终不敢直言面对,其实她也是个小女生。
小艳子是我的现任同桌,绝对绝的才女。小燕子爱哭,是众所周知的。她的泪腺超发达,但自从跟了我以后,我的正能量传播给了她。从一周哭三次,一次哭十分钟以上变成了一周一两次,也不会大滴大滴地掉眼泪了。不过我听说眼泪可以滋润皮肤,怪不得小艳子那么漂亮呢。有一阵子,我看了兰玉的婚纱,美翻了。于是乎自己笨手笨脚地画了几套,让小艳子评一下。后来我们花了整节政治课谈论自己心目中的婚纱,从伴娘到捧花就是没有新郎。幸亏韩女士(政治老师)没发现我们在做白日梦,否则就出大糗了。小艳子认为四叶草是神圣的,每次大扫除都要拉着我去找四叶草。每次我在前面找小艳子就在我走过的地方喊有四叶草,我回头一看果然是。后来我总结了一个规律,就算把四叶草放在我面前,我也不会看出它有四片叶子。什么四叶草,迷信罢了!
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我爱的初二的那些人。尽管我们三天一大闹,两天一小闹,尽管某人很臭屁不承认这是友情。但就是这些人陪我结束了初二生涯。
这就是我的初二。
这就是我的Ta们。
故乡有一条小河,听说是从遥远的山里流出来的。
湖上有一叶小舟,在我回到了离开多年的家乡时,船底已轻轻地嵌入浅浅的水底时,到日落时分,远远地望见村里的炊烟已爬上山头的月亮。
暮色渐沉,我便往回走,乡村里的夜很早就安静了下来,只留下依稀可以听到的水流声。转过一段曲折的路,便有一座古桥,桥边有一棵很大的梧桐树,树上有一盏年代久远的路灯,不是很亮。桥下的水潺潺的流着,带着流光。清澈的水中不时可以发现一群在戏水的鱼儿。一切似乎还与过去一样,不过已少了从前大家一起在树下乘凉,闲聊的日子。
记忆里的桥边,有一块光滑的大青石,有时候忙碌了一天的村民在大青石上乘凉,有躺着的,有坐着的。大青石旁的水透露出一阵阵的寒凉,加上夜里山间吹来的风能把人一天的疲倦都给吹走。
过了桥,顺着河往下游走去,水流变急了,因为水中三三两两地横上一两块巨大的鹅卵石,夜里的鹅卵石映着月光,显得格外洁白。而在石头背水的\'一面总能找到许多附在石头上的海螺,当然也成了贪玩的小孩们的好去处。
夜深人静,河中的水依旧流着,而往事的沉淀慢慢在心中埋下,这条河哺育了一村的村民。
捡起河里一块光滑的鹅卵石,珍藏了心中一份美好回忆。故乡的小河,我的最爱!
时间过的真快,一晃眼,六年的光阴就要像云烟一样的过去了,我就要毕业了。小学的生活是多么令人迷恋而依依不舍,现在我们就要各奔前程了。
我就要毕业了,在这二千多个日子里,我们就像一珠幼苗,受老师的灌溉。
似乎在教室里还有我们琅琅的读书声,在操场上还有缭绕着我们的嬉戏声,在校圆里还有我们欢笑的身影。在每一个脚落,我们都曾留下难忘的回忆。
在母校的教育下,我们得到了许多。我们得到了许多朋友,得到了许多新知识,使我们成为彬彬有礼的学生。我们得到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和难忘的往事,更多的得到了今后为人处事的指南针。但是我们现在就要毕业了,蓦然回首,仿佛督促我们的老师,鼓励我们的师长,还有可爱的校园,都要从我们的歌声中消失。而且,不知何时我们已成为校园中的大哥大姐,成为弟妹的榜样。
如今我们就要毕业了,老师的教诲,我们琅琅的读书声,同学们的欢笑声,都还围绕在耳边,把我最后留校的几天,看一看可爱的校园,看一看教导我们的师长,看一看鼓励我们的同学,珍惜最后几天相处的日子。
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光阴一去不复返,我们永远记住师长的教育,作个有作为的.人。
百花争艳的春天固然可爱,蝉鸣声声的夏天让人流连忘返,金桂飘香的秋天更使人感到亲切与舒畅。然而,我却更喜欢那“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白色世界--冬天。
下雪了,一片片小雪花慢悠悠的飘落下来,好像美丽的银蝶在空中飞舞,我正走在洁白的雪地上,好似地上铺了一块厚厚的大地毯,而我们的脚印也被印在了雪地的上面。雪越下越大,纷纷扬扬,好像棉花,恰似鹅毛,一片片的,一团团的,遮住了双眼。突然,一片雪花落到了我的手套上,我观察了一会儿,发现雪花上有着密密麻麻的很多个小花瓣,当我把手套摘下去的时候,一片雪花又飘到了我手上,可是却转瞬即逝。
雪停了,我看看地上、树上、房子上、山上,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可是样子却不一样,地上的雪像棉花;树上就像开满了梨花;房子上的雪,就像天上的几片白云;山上的雪犹如一个老婆婆的长发。这时,一群小孩儿冲出家门,有的小孩儿在冰上打滑哧溜,还摔了几个大跟斗,不但没有哭,还玩的热火朝天,还有的小孩儿打雪仗、堆雪人,玩得非常开心。
故乡的雪带给我们的是欢乐的歌。我爱故乡洁白的雪,我更爱故乡雪里的欢乐和清新。
【简评】本文是一篇写景的记叙文。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开篇就能对冬天的雪产生美好的印象。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
我出生在一个贫苦的村落,而我家又是贫中之贫,我从来没抱怨过自己的身份和家里的窘迫,因为我知道这无法改变也无法选择,也知道比我不幸的人有很多,而他们依然坚强的活在世界上并且过的有滋有味。日子虽然很苦但我们过得和温暖很踏实,一块硬饼,一口凉水,一件补了又补的衣服,我都没有嫌弃过,因为我知道里面包含着父母的爱。
由于我考上县中学,便有给父母增加经济负担,为了学费母亲把那对视为比生命还重的银手镯当卖了,那是奶奶留给母亲的,那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我知道母亲是十分不舍的,便在心里打起小算盘来,我把自己的伙食费留了一半存起来放在后山的一个废墟地点。当然自己留下的钱是不够,每当同学看见我不吃菜就说我吃的饱吗?我拍着自己的肚子说:“瞧是鼓这的。”其实我饿得要命,但我还是靠信念坚持下来了,把钱凑齐了,可当我去赎的时候,那对银手镯已经找不到了。
我仰望天空,泪水不禁流出,我唯一能做的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善意的谎言,我买了一个貌似母亲的手镯,母亲知道那是假的,因为那手镯有着母亲的气息。
评语:这是一篇优美而完整的写人叙事文章,文章情感真挚,写了母亲为了我上学而当卖了银手镯的故事。叙事条理,娓娓道来,人物形象突出,先后有序,构思大胆新颖、有独创性。
绿草茵茵,绿树苍天,花红叶绿,这就是我的学校,一个充满绿意的天地。我们在这绚丽的世界里学习、生活、快乐地度过每一天。
漫步在校园的路上,茂盛的梧桐遮住了堪蓝的天空,阳光丝丝缕缕的穿过绿叶,星星点点的落在地上,当风儿轻轻地拂过时,那星星点点的阳光在地上蹦来跳去,多像深夜闪硕的群星。在梧桐的脚下刚被雨水冲洗过的叶子显得更精神了。个个伸直它们修长的腰,好似要争先恐后地要我欣赏它们的雨后风姿。看,那片宽大的叶子上有一滴雨水,在无际的叶海中来回打转转。咦,花潭中央好久有了一对含苞欲放的玫瑰?仰首眺望,花都开好了,为了给我们一个良好的学习气氛,你们顶风熬雨颠簸在前方······
“京中有善口技者,会宾客大宴,于······”课堂上已传来了我们朗朗的读书声,伴随着风吹过树的声音,唱响了一曲动听的歌谣。随着铃声的响起,校园里也变得热闹起来,笑声、谈话声、喊叫声一时齐发,使宁静的校园变得热火朝天,在紧张的学习后,尽情享受这快乐的十分钟吧。
夕阳下的学校显得格外醉人,它正在展现它那不为人知而充满神秘的那一面。余辉下的学校变得金灿灿的,夕阳把最后的一刻留在房顶的一角,教室的一面,操场的旁边。我欣赏着这一面,新的发现会赶走一切烦恼,它,有着无穷的魅力。
有着月亮的晚上,群星闪烁,寂静的学校入睡了,只有蛐蛐在草丛中歌唱,迎接太阳的升起。
【批改评语】这篇写景抒情的文章,描写了校园从早到晚的美丽景色,抒发了对校园的热爱之情。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如“群星闪烁,寂静的学校入睡了,只有蛐蛐在草丛中歌唱”,语言亲切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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