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模模糊糊,人影闪烁,灯光扑朔迷离,一束粗硕的银白色灯柱洋洋洒洒的从神秘的后方喷薄在前方一块巨大的银屏上面,银屏上方浮现着各式画面,各种格调,各种人物,各种情节,变化莫测,情理之中,意料之外。
这就是小时候的我坐在电影院中看电影的感受——神秘而又梦幻。
我喜欢电影。尤其是独自一人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
记得还是在懵懂世事的时候,那时候我家住在郊区地带,那是七十年代初期,对于当时而言,无论是文化施设,医疗实施,教育施设等各方面都还很落后,能安安静静的坐在电影院里看上一场电影,这简直就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可偏偏就有那么一天,爸爸突然告诉全家人说村上的大队部要在大队部院里演一场露天电影,说是片名叫小花,这简直就是天大的喜讯呀。
这好消息犹如一发重弹一般,在我们村子里一瞬间就炸响开来,那天,大队部院内的观众简直就是围的水泄不通,暗弱的光线掩映中,黑压压的全是人头在晃动,人们席地而坐。
爸爸特意给年迈的奶奶也背了过去,为的就是能让奶奶看上一场电影,因为奶奶这一生从未看过电影。
那天,我们全家都去了,几乎村里的家家户户也全都去了,在电影开演之前,人们悄悄的议论着。不久,场地中央那幕苍白而神秘的银屏终于开始活动起来,记得当时的我紧紧的依偎在妈妈的身边,心里感觉既安全又温暖,一只小胖手拄着妈妈的一条大腿。
在昏暗的光线里,我好奇的睁大着眼睛,看着陈冲扮演的那个小花的形象,见小花黑亮亮的大粗辫子一直垂在纤细的腰间,黑亮亮的眸子顾盼生辉,渐渐的,我看的出神了,仿佛自己的身体也与戏里的小花融合为一体,她笑的时候我也想笑,她伤心的时候我也跟着流泪。
记得那首妹妹找哥泪花流的主题歌至今还偶尔回想在我的耳畔,好凄美的一首歌,好凄美的一种意境,简直是太美了,我看的痴了,同时,从那晚开始,我便从心底深处开始迷恋上了屏幕,我觉得那里简直就是个神奇的世界,那里彰显着梦的印痕,那里是独有的心的归属,那里可以大声的放歌,欢快的起舞,慵懒的徜徉,尽情的喧嚣···。
后来,我长大了,上学了,学校也经常组织我们去看电影,不知怎么,每当在黑乎乎的电影院里坐下来之后,我都会想起我第一次在家乡的'大队部院内看小花时候的情景。
电影开演之后,我收回心绪,又把注意力集中在崭新的银幕之上,无疑,随之年代的发展,观众的视野也随之导演水平和演员演技的不断提升而逐渐变的开拓了起来,我也是一样,开始认识了张艺谋,巩俐,红高粱里深沉而细腻的情节处理,抒婉而又感人的回肠荡气,每一个镜头的衔接点都是那么的到位,那么的错落有致。
在接下来的时光里,我又开始从银屏上认识了冯小刚,葛优,他们的另类表演,开发了冯氏喜剧的新篇章,这不禁让人们又是眼前一亮,原来电影也可以那样去演绎,这样去观赏,不同的视野开掘,不同的角度处理,不同的驾驭,不同了的甄别,电影世界色彩开始斑斓,电影人的心潮开始越发澎湃,而我呢,也越发的喜爱电影。
尤其是这么些年一路走来,每当我心累的时候,我伤心的时候,我烦恼的时候,我实在无法发泄,坚持不住的时候,我都喜欢将自己的弱小身躯禁锢在电影院里,面对着那个长方形的屏幕,发呆,发愣,总是对那里有种莫名的期盼,莫名的寄予,希望自己能从那里找到别样的世界,别样的色彩和光芒。
若干年之后,我已从喜爱观看小花的女孩子渐渐的走向了成年,已为人母的我在艰辛生活的忙碌之余,依然对看电影一事情有独钟,另外,我还在心中为自己设立了一些偶像,像歌星齐秦,影星周润发,张曼玉,林青霞,这都是我的偶像,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毕竟,闪亮的光环背后,他们这些男神女神们所付出的定然是莫大的艰辛!
生活总在继续,电影事业总是要发展,人总要变着法的,找着各种各样的借口生存下去,因为爱所以爱,愿银屏上那一方美丽的色彩永远绚烂。
我心依旧,我梦永恒!
近些天里,我读完了一本名为《万物简史》的书。作家自称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
作家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这是一本可以从任何一页任何一行任何一个字开始把你吸引的书,看着一本书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去与达尔文、爱因斯坦、牛顿这样的巨匠一起遨游科学的海洋,探索宇宙和世界的奥秘。
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做过的事情,几乎是人类做不到的: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这些人中,最让我惊讶的就是卡文迪许的那件事了,他不惜自己的投入到科学当中,还有牛顿、富兰克林他们,都是用自己来做实验,这点让我非常敬佩。
其实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很简单。它能告诉我关于地球多大多重多老,它并不像其他的科普书那样死板,他十分有趣,吸引着你继续读下去。
最后我要说,《万物简史》是,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
从古至今,科技发展变化的迅速是我们祖祖辈辈都亲眼见证过的,科技让飞机飞上蓝天,让人类发明字体,让我们的生活更方便快捷,但在我们正享受着科技带来的幸福时,有没有想到,科技正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便?《万物简史》告诉了我们答案。
《万物简史》主要讲述了人类一切科技成果的来源,以及科技带来的不便,例如:科技经常会危害环境、我们对科技的依赖使自己染上各种疾病等,而我们却毫无察觉。比尔·布莱森写的这本书是一本在科技史上,在全世界都称得上”绝世著作“的书。他告诉我们在科技的背后有着多少艰辛的努力,并对天文、地理、物理、化学都有一些详细的介绍。他为了这本书,足足准备了十年,并且在发表这本书后,立刻患上了严重的病。
比尔·布莱森在文坛算是幽默派的作家,因此,它简洁的语言中流露出层层叠叠的风趣。比如,描写火箭的那一段:”火箭顾名思义就是火和箭的意思,你不会相信了吧?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吗?“我看到这段时,以为作者仅仅是在凑字数。接着往下读,却发现火箭真的是由火和箭组成的,火箭躯体的原形只是一支箭,像汉字一样,不知道演变了多少年,最后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这使我不禁对这本书有了浓厚的兴趣。
这本书里有著名人的成长过程,万物的形成与起因,相当于把整个世界的缩写……这是一本以创造为主的书,我不禁想起了语文书中的一句话: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距离上一次发读书笔记,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在这一个多星期内,我读完了两本书,一本漫画集,一本科普书,还有一本社会学类正在读。今天要说的是这本叫《万物简史》的科普,不过我的思维有点乱,没什么信心写好——这是大背景。
总体而言,这本书的前半部分读得我非常兴奋,后半部分读得我如坐针毡,这主要与我的个人兴趣有关,与书无关。
提到《万物简史》,绝大部分人都会产生一个疑问,这到底是是个什么史?所谓的万物又包括了哪些方面,其实说白了,这就是一本人类探究万物的科学史,你能想到的很多科学领域,诸如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都在这里有所涉及。究竟人类是如何从无知变成有知,如何认识世界与认识自我(生物意义上的自我),科学的发展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如果你对这些感兴趣,这本书会很荣幸地登上你的书单。
作为一部科普类书籍,目前分为了给大神看的高难度版本和给小白看的通俗入门版,如果非要给这本书下个定义,它应该算作小白进阶版。所谓进阶不是因为它难懂,只是相对于浅显易懂的轻科普而言,这本书显得很有逻辑。谁都不知道作者脑子里装了多少知识,竟能将五花八门的科学史谈得如数家珍。
这本书的写作风格是很典型的故事性科普,前后逻辑性很强,一旦书中出现了某个科学界人物,作者接下来一定会简单介绍一下这个人的生平,顺便谈谈他的“黑”历史,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话里总是携带着一丝幽默感,好像一个诙谐的老头——实际上作者今年已经66岁了——在给你讲述科学界野史。
你能够读到一点《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的意味(如果作者文笔再好一些,再会讲故事一些的话),也能够跟随作者的步伐开发一下脑洞,试着想象一下已经灭绝的古生物或者地球内部会是什么样的景象,总之,它可以成为你了解科学与了解世界的渠道,如果你不是个科学界大神的话。
那么究竟所谓的“万物”包含了哪些方面?本书分为了六个部分,通过这本书,你能够读到:人们了解宇宙史的过程、了解地球年龄的过程、发现古生物化石的过程、地质学的发展过程、微观世界的认知过程、生命科学的发展过程等。
作者提到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科学家与一些我们从未听说过甚至到死都没看到自己的研究成果被世人接受的苦逼科学家,这些人物与人物构成了整个科学的发展史,也使这本书变得生动有趣。
如果你能够有兴趣读下去,你会发现在作者的文字中,你的思绪会从缥缈的宇宙渐渐来到这个蓝色的星球,从茹毛饮血的远古时代一路看向文明的现代,你会发觉世界的伟大与自我的渺小,顺便补充一下在社会生活中难以获得的理论知识——它可以成为你很好的睡前读物。
那么话说回来,我在开篇说到后半部分读得我如坐针毡,主要原因是后半部分基本都在聊生命科学,地球上各个化石的发现过程以及DNA的发现史等,相比于前半部分的恢弘宇宙和量子力学,这几节由于本身知识储备不够,读起来有些疏离感。
既然最后提到了生物史,悲天悯人的人类一定要感慨一下,我们***了那么多物种才走到今天这一步,用作者的话来说,这就是一种“运气”。和很多科学史作者一样,比尔·布莱森也反对一种“智人至上”理论,认为人类并不是上帝委派来主宰世界的宠儿——的确啊,一个存活时间与漫长的地球史相比根本微不足道的生物,有什么资格说自己统治了这个星球呢——于是在漫长的科学史结束之后,他说道:“我们确实还处于起始阶段。当然,问题的关键是确保我们一路走好,并且永无尽头。而这一切,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仅仅有好运相伴是远远不够的。”
经过同学和小伙伴的推荐,这个寒假我读了《万物简史》这本科学书。它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比尔·布莱森,我觉得这本书内容很精彩,而且读后有很多感悟。
书中讲述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而奇妙的时刻: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1815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发,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全书从科学发展史的角度对”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一千古话题作了极为精当的描写,每一个人在阅读此书之后,都会对生命、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产生全新的感悟。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感叹:在科学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的同时,人类的一些发明又对我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比如:海洋危害、大气污染、动物濒临灭绝……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引起重视,从自身做起,保护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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