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技项目管理作为一种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和现代经营理念的战略核心,是通过重构管理及采用特殊的管理技术和方法,达到更好地控制、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目的,其在各领域各行业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同时,企业的所有活动都需要创新,只有用发展的项目管理思维看待各项工作,才能在企业重复的工作中看到区别,才会有更新的发展、发现和创造,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啊!语言是花苞,行动才是果实;决心是种子,实干才是肥料!大家知道我为什么引用这句谚语吗?我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这个小故事中还含有大道理呢!
微风细雨下,一片生机勃勃,风雨将春姑娘唤醒了。一天,拥有一大片土地的张三想:如今春天到了,我现在要在我家的一大片土地上种树。我要种垂柳,春天时,垂柳可以长出嫩芽;我要种枫树,秋天时,枫树可以摇身一变,变得全身金黄,美不胜收;我还要种果树,秋天时,坐在果树下吃果子真是自由自在。张三边想边笑,心里美滋滋的。李四是张三的邻居,他可没有像张三那样做白日梦。李四马上拿起铲子跑到了小山坡上种了一棵苹果树。豆大的汗珠从李四的脸上滴流下来,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李四终于把苹果树种好了。时间像流水一样流过,几年过去了,张三还在想他的树该怎么种。而李四早就在家里吃上了饱满多汁的苹果了。
在我们学习和生活上也有这种人。在我们做的习惯充值卡上有些人说他要积极发言,但他并没有这么做,没有行动。这又让我想起了一句:只有希望没有行动的人,只能靠做梦来收获所得。
你崇拜成功者吗?真的,我崇拜成功者。在小时候我就崇拜成功者,可长大后却发现,许多成功者原来只是曾经生活在我身边的普通人。我太了解他们,如果抛开传媒的渲染,要我崇拜他们,还真不知道崇拜什么。但毕竟他们不平凡了,毕竟与我地位不同了。为何如此?他们比我聪明?条件比我好?当我冷静地思考后,发现答案唯有一个:他们不懈地行动了。
行动使他们增长了才干,行动使他们获得了成功。特别对于为人处世及那些社会上的学问,实践才是最好的导师。有句话说的很好: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口吃一吃。你要获得人生的知识,就要亲身去实践。
我又开始崇拜他们了,崇拜他们的敢于行动,不懈地行动。有行动才可能有成功。行动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也真难。行动就要克服赖惰,行动就要遇到难以想象的困难,迎接无数的挑战。有思想是一种能力,能行动也是一种能力。要不为什么我们将那些卓越的行动者,称之为行动家呢关于行动的作文关于行动的作文。离开了行动,自信、勇气都是空谈,抑或是一种阿Q式的自我安慰。行动才是对你是否真正具备自信、勇气的严峻考验。
有许多次我都被名人的事迹,为那些激动人心的话语而刺激的热血沸腾,只觉得浑身充满力量,恨不得就去大干一场。但可惜的是它如大海的波浪,来得快去的也快。思想上的震颤,情感上的激动都只是短暂的,真正重要的还是行动……行动……
科技项目与一般项目最大的特点就是其本身的不确定性,在研发工作中会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对于这种风险,企业目前的科技项目管理体制缺乏足够的重视,未能充分体现出项目管理的风险意识,没有制定出项目的风险管理计划,缺乏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更没有专门适用于科技项目的风险识别和分析的技术与方法,因此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难以充分估计出项目的风险因素,容易造成项目实施的目标受到影响,甚至中途失败。
3.科技项目管理人才储备短缺
(1科技项目选派的项目经理,大多是技术出身,专业技术能力很强,能够帮助项目组成员克服技术研究上的难题,很少或从未从事过专门的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这样就很容易造成项目中途因资源配置不善、人员内部不协调或进度控制不合理而失败。
(2研发人力资源投入少是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滞后因素。技术创新人才队伍无论从人员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尽管技术外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研发力量薄弱,但是合作创新中因为信息交流延迟、利益不统一等问题,造成技术创新率低,从长期看并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
笔者认为,在经济法规范中设置鼓励性政策和奖励措施是必要的,体系化、程序化的经济法奖励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竞争秩序。
(一制度意义
法律制度是多元化的集合体,当制裁性规范占大多数,则很难有效地构建利好的经济秩序,此时,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政策的规制就显得必要。首先,经济法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可以引导立法方向。经济法规、规章的制定不得违反经济法律,在不与上位法冲突的情况下,适当考虑当地具体的实际情况。经济法律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是一些原则性的、宽泛的指导意见,法规、规章的制定可以在依据法律的基础上,规定的更为具体,以便于实施,因地制宜地去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经济法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可以完善宏观的法律体系。其他部门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法律的规范功能正在发生变化,即从事后法转移到了事中、甚至事前法,通过一些鼓励和奖励政策,可以引导和激励人们为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行为,通过人们的自觉行为,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则更为便利。迎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这种立法方式将会影响到诸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整个法律体系会不断完善。
(二实效意义
法的实施必然带来法的实效,实效的优劣取决于法实施的质量。经济法所要达到的法的实效就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协调组织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
首先,实施法律需要有主动的因素,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给出了主动的依据。行政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消极的”主动,即去制裁违法行为。但是,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若合理利用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来引导经济主体去实施被提倡的行为,执法活动的效果则会更加便利和高效;司法机关在审判的过程中,可以将符合经济法鼓励和奖励措施的行为进行阐述,并作为裁量依据,使当事人通过这种方式去规制自己的行为,朝着有利于社会利益的方向发展。行业自律组织的规章制度中也可以规定鼓励和奖励政策,以更好地促使行业内部的融合,维护公共利益。
其次,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给予积极守法者以获得法律上的奖励的权利。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人们的“理性”趋利行为是正当的,法律上的奖励是利益的一种,人们根据法律上的利益而去合理安排自己的经济行为,完成法律所肯定法律行为将获得正利益。笔者认为,当市场主体完成了法律上规定应当奖励的行为时,市场主体就获得了请求权力机关确认和满足其利益的需求,这种需求是正当的、合法的,是可以实现的。当法律上的奖励得以广泛地实现,人们积极守法就成为了社会的常态,即积极完成法律义务,同其他经济主体通力协作,保障国家的经济管理有序进行。这种常态,将引领我们的经济社会形态向更高层次发展,经济法的“促进法”价值也将实现。
企业科技项目的管理是一项计划性、系统性较高的工作,要很好的做好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需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逐步推进科技项目的科学管理,最终提高科技项目的效率和效益,使科技项目真正成为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促进行业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深入发展,科技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企业科技项目是我国科技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科技项目管理不同于其他科技项目,有其特点和原则。本文分析了企业科技项目的问题,提出了加强企业科技项目管理的对策建议。
“行胜与言”,“言必行,行必果”。“说到不如做到”。这些话都是说要想做成某件事,并不是最上面说说而已的,是需要自己的行动去实现的。
在生活中,有许多人都拥有着自己的理想,在他们中间,一部分人是整日把自己的理想挂在嘴边,而另一部分人则是默默无闻的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着。
我想,如果没有爱迪生的话,我们现在也许依然点着蜡烛过夜晚。他在发明电灯的时候,失败过一次又一次,但是,他没有放弃,而是坚持着这项实验。后来,终于有一天,他成功了,世界上第一只灯泡被他创造出来了。从此我们的夜晚不在点着油灯了。
如果爱迪生当时仅仅只是有发明电灯泡的想法自己而没有亲身去实践、去体验,我想。他是不可能成功的。
NIKE的标语:just do it!。的确,有时候成功里我们很近,我们要学会去开启这扇门,而开启这扇门的钥匙,则是我们的行动。
只有行动才能证明一切,只有行动才会有成功。也许你行动了并没有成功。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不行动,绝对不可能成功!
只要你认真的付出过,行动过,人们将无权耻笑你是个入不敷出的傻瓜,也不必用他的尺度来衡量你是值得或是不值得。只要自己认为可以就行了一个人只有靠行动才能表现出他的能力。就如同蜜蜂要经过不断的努力才酿得了美味的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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