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做事认真的人,喜欢笑容满面的人,喜欢活泼开朗的人。
上课的时候,你手里拿着笔,眼睛炯炯有神的看着黑板,认真听老师上课讲什么,免得漏掉什么重点内容。当你看起来严肃的时候,你看起来一点也不严肃。反而让我觉得你很可爱。
你课后做的每一件事都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无论是跑板报还是排教室,你总是以最认真的态度要求自己是最好的,完美的。作为你的同桌和朋友,你一丝不苟的精神让我感到惭愧。我觉得你认真执着的学习习惯最终会感染到我,让我在心不在焉的时候想起你,立刻恢复理智,让我在做完一件事之后,能以你为榜样,继续完善事情,做到细节尽善尽美。
你认真细致的态度让我一直相信你有一天能成为栋梁。无论何时何地你都会以最认真的状态出现,积极完成一切,时刻要求自己做到最好。我想向你学习,改变自己,做一个让自己满意,被别人认可的人。
同桌,我喜欢你这样的人。
六年来,我在学校里结识了许多“形形色色”的同桌,他们各具特色,各有风采,下面我就介绍我的第一任同桌——玉面诸葛。
叫他玉面诸葛其实也不为过的,因为他不仅长的帅气,还特别聪明。他还是一个“整人专家”。他的优点很多,可坏处也不少,就“整人”这一方面我就谈谈吧!
事情发生在三年级时一个下午的一节自然课。我清楚的记得那天,自然老师正在做实验,一手拿着一只钩码,一手拿着一个水杯。他问我们,钩码掉到水里会有什么现象发生。老师的话停下来一秒钟后,同桌大声回答到:“会听见‘嘣咚’声”。老师闻听这个合乎情理但又不完全正确的回答,心里既好气,又好笑,当众红了一把脸。
还有一次,语文课的实践活动要求每个人当一次小记者,老师叫到同桌时,他的采访对象是刘焕燃,因她有一对飞天门牙,绰号“老缺”。同桌的第一个问题居然是“为什么大家都叫你‘老缺’”?不用说,刘焕燃闹了个里外不是人。
这就是我的第一任同桌——“玉面诸葛”李希晗。
他,圆圆的脸蛋,忽闪忽闪的小眼睛像夜空中的明星在闪烁,微微上翘的小嘴巴,笑起来总是露出两个深深的小酒窝。不认识的还以为他是个文静的小女孩。他就是我的同桌——黄雨浓。
我对我这个同桌啊,可真是又敬又叹。
记得那是个星期五的下午。老师说要举行口语交际,让前后桌交流读书收获。我这下想:唉!我们组肯定没戏了!而我同桌却讲了一个生动。逼真的故事,并且他把里面人物的对话也模仿的非常像他还把那个故事的前因后果介绍的十分详细。自从那时候,他就成了我们班有名的“故事大王”。
唉!他为什么不把聪明的脑子用到学习上啊!
我们老师每天都要听写生字,我们都是一天天的进步,而他却每天都原地不动,翻开他的听写本啊!都可以卖“鸡蛋”了!每当考试的时候,他却在那儿玩,等玩好了,他才做卷子,当然,肯定是考不好的!老师多次说,而他却不听。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令人既敬又叹的人,一个不注重文字的语言大师。愿他早日成为一个语言文字大师!
新学期来了,我换了一个新同桌。她是我们班级出了名的“书法家”——张瀚丹。她的杰作还在外面做展览了呢!
她长得很漂亮:光滑的脸蛋上长着一双大眼睛,她的眉毛很浓,实在是酷毙了!可以想象她要是戴眼镜,那肯定是个很斯文的女孩子。她经常向我耍斗鸡眼,我也拿我的那种“白眼式的斗鸡眼”去气气她,真好笑。她还有着一张利索的小嘴、高高的鼻梁、扎着马尾辫的头发,光是这简单的几点就显出了她的魅力四射。
她是个双重人物。怎么说呢?就拿前一次的劳技课来说吧,我忘了带书本了,急得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她看见了我着急的样子,赶紧把书借给了我,我们两人一起看,我很感激,所以报答她。她做劳技作品的.时候,我做她的帮手。可有的时候,我忘了带橡皮或者铅笔刨,向她借,她理都不理我,假装没听到,我也无计可施,让我觉得她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这就是我的双重人格的同桌。
一聊起小说,“四眼弟”可谓是同龄人中的“战斗机”,他不但看过海量的小说,讲起来也是滔滔不绝,什么《哈利波特》《鬼吹灯》之类,都是他的最爱。不仅如此,一时技痒的他还会动手创作,他经常会把他写的小说给我看,让我给他提意见。看着他这认真的样子,还真有点作家的风范。当然,这对他的学习有时也是有帮助的,他写的《童年趣事》在国内的作文比赛中还获得了一等奖呢!
我的同桌黄语晨是一个爱劳动,爱学习,还乐于助人的女孩。她的身材不胖不瘦,圆圆的脸上带着一副眼镜,一副学问很深的模样,脑袋后面还扎着一个活泼的小辫子。
每次做值日班委或者值日生的时候,都能把我们教室收拾得干干净净。有一次我看到地面、桌面都已经打扫得很干净了,连讲台上的粉笔灰都清除得一点儿不剩,就跟新的一样,她还不满意,又整理起了课桌。终于原来像蛇一样歪歪扭扭的桌椅变得和等待检阅的士兵一样整齐了,她才满意地结束工作。黄语晨劳动起来的认真劲儿真让我佩服。
黄语晨的认真劲儿还体现在学习中,她的时间计划得很好,每天的作业都及时清掉,从不拖拉。老师要求大家多读课外书,增加古诗词积累,我一想到要背书就有点头疼,行动起来就拖拖拉拉的。一次,我不经意看到她的小古文书上画满了记号,原来她的小古文已经背了这么多篇啦,我问她怎么能背那么多,她说:把平时一些零散的时间利用起来,你试试也可以做到的。
她不光劳动好学习好,还很乐于助人,同学们都很喜欢她。我每次有题不会订正,都是她主动教我的。一次我的语文大册第一课错了好多题,我看着满本的叉叉心里正难过,她不光安慰我,还一字一句的慢慢教我正确解答。
黄语晨就是这样一个一丝不苟,活泼开朗,乐于助人的女生,我以后会多多向她学习的。
印象中,我同桌的你,善良可爱,像个智慧的精灵。
犹记得开学时我和你分到一组同桌时,你对着我的脸害羞地笑笑,明明是六年级的小学生,可小小的个子和稚嫩的脸庞看上去却像是刚刚入学的孩子。遇见你以前,我从未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和尊重这一说。可是在那天,你刷新了我的印象。
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秋日,突然就下起了大雨,连教室的窗户都被狂风撕扯得摇摇欲坠。我的妈妈卧病在床,自然没法来接我了,我站在校门口的屋檐下,看着一个个同学从我身边走过,他们的父母罩着他们从校门口走出去,是那样幸福,我的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涩。我虽然有父母,但却比孤儿还要孤单。想到这,我的心里忽然划过一个冲动的想法。反正自己没人在乎,那怕什么呢?其实我的书包里有一个雨帽,但是我没有戴,自顾自地跑出去,独自一人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像是一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弃子一样,任凭放肆的大雨淋湿我的头发,我的脸颊,以及那颗心。
当我听到你那声关心的话:“xx,这么大的雨,你怎么在雨中淋雨啊,会感冒的!”说着一路小跑过来,将那把天蓝色的伞遮在了我的头顶。我抬头,只见一片晴空。我试图走开,他却跟过来,“老师说了要互相帮助,你这样很容易着凉的,倒时候还耽误功课!刚好,我也往这边走嘛!”他一路送我回到了小区门口。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感动是什么感觉,说出口的那一声谢谢,包含了我所有未流出的泪。从此,我视他为我最好的朋友。他真的十分照顾我,小小的身躯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当我生病落下功课时,他会拿出他的笔记本帮我补课;当我有不会做的题时,他会耐心为我解答;当我丢三落四丢失圆规时,他会热心帮我找……或许所谓知己,就是如此。
你令我羡慕,因为你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精神品质和吃苦耐劳。每当周末大扫除时,你总是第一个跑到讲台角落拿起扫帚,每人都是含糊应付一下而已,你却那样认真地弯着腰,专注地盯着地面,仔仔细细、安安静静地打扫着,不受任何人的影响。明明你只需要打扫一个大组就可以了,你却傻乎乎地将整个教室都扫干净了。你说你傻不傻呢?一个学期你明明只需要值日两周却好了,可是你是怎么回事啊?不论什么人拜托你帮他值日你就答应了?那么多人找你帮忙你也不顾一切地说ok了?你就不知道这是他们偷懒的借口吗?为什么还要傻乎乎地答应下来?
我曾无数次鄙视你:“你傻吗?为什么答应那么多过分的要求?”你却无所谓地笑笑说:“同学之间,帮个忙而已,很正常!”我一直折腾你,怼你,嘲讽你,你却一直帮助我,关系我,替我解围……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你是我今生遇到的最好的同桌。只是岁月终究不等人,想对你说的那一声“谢谢”,只怕只能留给时间慢慢回味了……
我在你的同学录上写了几个大字,“以后一定要学会说不!”短短的几个字,我想你会明白的!还好,我们离得不是太远,今后,我们一定会再见面,那一句未说出口的谢谢,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时间的流水已带走我的初中生活,每当我想起那段难忘的日子时,首先映入脑海的总是我那些亲爱的同桌们。
小朱是和我做同桌的时间最长的一个,我对她的印象最深刻。
她是一个很怪的女生,看起来比较乖巧、安静。不熟悉的人都被她的外表给欺骗了。因为她其实蛮调皮的,上课时不好好听课,老是搞小动作。有时候她就偷偷的和旁边的同学说话,或者看课外书,到下课的时候才拿我的笔记抄写。然而每到老师要检查作业时,她就会找借口说放在家里忘记带过来了,其实她是没有做作业。可是很奇怪,她每次考试的.成绩都不会太差,都有八十分以上,在班里来说她的成绩算中上的。这是什么原因呢?
她偷偷的告诉我,那些课她在家的时候就已经预习过了,在课堂上抄了我的笔记后晚上都有回去看一遍,这样就把题目都看熟了,所以老师讲的那些题她都会做了。
我的同桌真是个奇怪的人,不过我还是很佩服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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