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就特别喜欢小动物,妈妈很支持我饲养动物,记得七岁时买了两只小兔子,我天天给它们吃青菜,它们很可爱,有一身可爱的皮毛,雪白雪白的,摸上去非常舒服,温暖,可是它不到一年就死了;八岁时买了两个小乌龟,我经常拿一些小鱼虾或肉给它们吃,养了一段时间就放走了他;后来在外婆家拿回一只小花猫,我每天给它吃鱼、吃肉,它长得好快,还会自己到厕所大、小便,我回家时它会在门口迎接,可是后来它不小心抓到我了,爸爸妈妈就把它送走了。我还养过小金鱼,但是始终是没能养久,以前小金鱼看见我就把嘴巴张得大大的,不给点东西吃就把鱼缸撞得咯咯直响;现在我喜欢上了小狗,妈妈也同意给我买一只小狗,可是爸爸不同意,所以我就没有办法把狗狗抱回家;还有两只可爱迷人的小鹦鹉,至今我还在努力的饲养它,想把它们锻炼得会说话。还养了两只可爱听话的小鸭子。
在我的记忆当中,其实我还养过许多的动物,但是不是太记得了。
通过饲养这些小动物,不但让我增加了好多知识,培养了劳动习惯,还给予了我许多的乐趣,而且让我的童年生活更充实、更加快乐,同时也让我懂得爱护动物,珍惜生命的意义!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大姨家的小猫。
那只小猫是黑白色的,像熊猫的颜色,眼睛在黑夜里亮亮的,像亮晶晶的玉石,胡子白得透明。而且头非常像老虎的头。尾巴长长的,爪子尖尖的,走起路来静悄悄,非常漂亮!
我们一进大姨家的门,小猫就会高兴地欢迎我们;饿了就一直跟着大姨“喵喵”叫;那只小猫每天早早起来,在家里和院子里“巡逻”;要出去就在门口“喵喵喵”叫……非常可爱!
听大姨说,那只小猫每天“巡逻”是在看有没有老鼠。大姨家原来老鼠成群,自从养了那只小猫后,许多老鼠都被它抓住了。其它的老鼠也闻风丧胆,抱头鼠窜。小猫的本事可真大呀!
我喜欢这只小猫!
八(2)班:陈浩斌
有一种爱,它不需要用语言表达,只需要把它默默地藏在心里,这种爱,并不像母亲那种细腻温柔的爱,而是父亲那种豪迈有力的爱。虽然爸爸是工作狂,但是他在陪孩子时,宁可不去工作,也要去陪伴他的儿子。
有一次,教我武术的`师傅说组织一场旅游,并且要带上家人去。当天晚上我问了一下爸爸,他却说因为他公事繁忙,只是说定叫表哥陪我同去。
旅游那天,我看见别人的父母都陪着孩子,而我却只有表哥陪伴,心里免不了一阵失落。当快要上车时,背后突然传来一声呼唤,这一阵声音是多么的熟悉,啊,那不是爸爸吗?没错,就是那个豪放的声音,我是多么的渴望听到这叫声,终于等来了。我的心情从低谷奔到了高峰。能听到那种豪迈有力的声音,真是太开心了。
泪水像断了弦的线,忍不住的流了下来,爸爸看见了我,对我说“不就是不来吗,要不要哭啊,现在来了你还哭?”我对爸爸说:“这是喜极而泣,你懂吗?”说罢,我用手擦干了泪。
后来,我才知道爸爸当天本已约定好了工程师,但是却推掉了,目的是为了陪我去玩。我心里想:我的傻爸爸啊,你为什么要因为陪我而浪费你那宝贵的时间啊,我是多么地想你去做完你的工作啊。
我的爸爸啊,你真是一个大傻瓜,你是一个工作狂,但是你为了自己的孩子却宁愿推掉自己的工作,从一个工作狂彻底变成了一个“非工作狂”,我真的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的疼我,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你对我的爱,我只好把这份爱默默的藏在自己的心里,我知道你的性格,你只想让我们知道你的爱,并不需要用语言来表达出来。
何俊涛点评:作者通过“旅游”这一件事表达出了父亲对“我”的爱,同时也表达出了“我”对爸爸的爱,父爱很伟大,但儿子和父亲互相之间的这一种爱更加伟大。愿你天天开心,父子友好相处。
小时候,妈妈总给我讲《白雪公主》《灰姑娘》等等的童话故事,不管妈妈讲过多少遍,我都不会厌烦,常常幻想自己有一天也成为白雪公主灰姑娘,遇到小矮人穿上水晶鞋。
长大了,书依然是我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学海无涯,我坐在小舟上慢慢欣赏。书是海,我是快活的小鱼,自由自在的在书海里畅游;书是天空,我是快乐的雏鸟,在天空中翱翔。从《西游记》到《红楼梦》;从《女生》到《淘气包马小跳》;从《爱的教育》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读得津津有味,正是因为书的帮助,我空虚单调的脑子一下子变的丰富五彩缤纷起来,850字作文《我与书的一件事作文850字》。
有一次,我在书店看到一本书,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我好奇的打开书,一下子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看完一本之后还想看第二本,正想看第三本时,爸爸来了,我恋恋不舍的和上书,离开了书店。打那以后,书店成了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我那时有一个愿望,就是能拥有一整套的《淘气包马小跳》,一共十二本。正好爸爸去杭州学习,问我要什么礼物,我说要一整套的《淘气包马小跳》,爸爸答应了。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爸爸回来了,还带了一整套的《淘气包马小跳》给我,我在梦里“呵呵”的笑了起来……
盼啊盼,终于盼到了这一天,爸爸一回来,我就一把夺过书,说了声:“谢谢爸爸。”便飞快的跑上楼,开始看书。一页,两页,我想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吸收着书中的'知识。慢慢的,校园小说已不能满足我了,我开始迷恋上《福尔摩斯探案集》,整天抱着它,过了一段时间,我又开始喜欢上了郑渊洁的《皮皮鲁传》《鲁西西传》。最近,老师让我们组织读书兴趣小组,我更是高兴,因为有些书虽然好看,但是很贵,同学之间借来借去也很方便。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是我最要好的无声老师,它帮助我解决生活与学习上的难题,也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知识就像海洋,无边无际的。在我生命中,书就像一条船,载我远航,带我去寻找知识的彼岸。书,还让我到广阔的科学领域去开垦,发现有关人类的奥秘。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抓紧时间,赶快行动起来,去读书吧!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哦!现在我们这个年龄是读书的佳期,现在不读,难道还等你双鬓全白的时候去拼命的读?所以,还是赶快去当一条快乐的“小鱼”,去“书海”里畅游吧!
前些时间觉得有些对不住他,他跟我分享了有关他过去的那些往事和秘密,说他将会在明天开始走上一条全新的道路,过一种新的生活。可能怪南华园的灯光太暗,让我有了一种不安全感,因而也是戒备远大过于聆听,只能尽我所能地表示对他的祝福。后来他约我去喝咖啡,我说已经有约,他似是察觉到了一些东西,言语中有了些说不清的意味。大家都叫他“高冷”,高冷很符合他在大一时留给我的印象,但后来我知道,他除了高冷和桀骜不驯以外,还有着许多柔情似水的.东西,有着敏感多愁又害怕受伤的软弱内心……
他消失了一段时间,后来在他的文章里了解到,他是来了一场任性与孤独并行的旅行,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放下所有的电子设备,带着为数不多的钞票,在一口已经废弃的枯井里呆了一夜。其实在看着他文章的突然一秒钟里,我是很心疼他的。心疼他,因为我一直都知道,他的身体里,生活着一个我已经死去的灵魂。他做的那些可能周围许多人都无法理解的事情,却是我曾想象过无数次的场景。大一的时候,我还在计划着什么时候去拉萨,还会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冒雨也要去往不知名的远方,还孕育着我多年的小说梦,还有普罗旺斯的花海……只是现今我早已没有了他那样的勇气,我被生活打磨去了棱角,觉得曾经梦想的那种未来已经是高耸入云,不可仰望。像变色龙一般地将自己很好地融入到了周围的环境中,自以为是地以为这样就能避免被生活的巨浪给冲刷拍打,就能避免一些伤害。
我从未掩饰过对他的羡慕,这种羡慕太浓,似乎一个简单的“羡慕”已经无法准确地形容我心中的那种感觉。但我一点都不嫉妒。因为他所有得到,我知道,他都是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东西。他的文采,源于他在生活中品尝到的不安,酸涩,痛苦,甚至是绝望,源于他一直对生活和写作的坚持,源于他因敏感而令他比别人更容易受伤的内心,源于他很多个奋笔疾书的辗转难眠夜……他所经历的一切,让他能匹配上他的才华和成绩。
当我近乎绝望的时候,我会很想跟他谈谈心。他像是一个我理想中的自己,跟他聊聊,我就会觉得我似乎又找到了坚持梦想的勇气。但可惜,答应了要在写完一百篇后写几篇文艺稿给他看看,我却还没有做到。
如果堕落和对真实自己的回避和放逐能有一个期限的话,这两年的时间似乎已足够,是时候该打个结了。
我想,我对他是充满感激的,当我在逐渐地融入到周围的黑暗中的时候,他让我看到,当周围都黑暗下来的时候,灯就会变得更亮。
那一年盛夏,当时我一岁多点,浑身上下起小红泡,一连几天发热不止。母亲听家里老人说是出麻疹,因家距县城较远,当时交通十分不便,村上惟一的一个老医生外出有事,家里人在无奈中期待我靠自身免疫力战胜病魔。
谁知,心急如焚的母亲等来的是我的病情越来越重,我整天整夜双眼紧闭,茶水不进。从我刚出疹时,母亲就非常紧张,因为在医疗条件非常落后的农村,因出疹导致孩子终生残疾和丧命的例子太多,母亲生怕我遇上不测,她白天昼夜抱着我不放,茶饭不思,彻夜不眠,以泪洗面,小学生《作文:母亲心中的一件小事》。当她见我病情一天重于一天时,感到了极大的恐惧,意识到坐等下去,耽误了时间,很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于是,以懦弱而出名的母亲,陡然地坚强起来,在一个气温高达三十七、八度的中午,几天几夜未合眼、未曾吃过一顿饱饭的`母亲,急急地抱起我,毅然走出了家门。在蒸笼般的世界里,母亲一步一步地走向十多里外的县城医院。
由于母亲在我病后几天中没有吃好休息好,精神高度紧张,加上气温较高,她抱着我艰难地行走,几里路走过来,感到双腿沉重,两支胳膊又酸又疼,渐渐力不能支,只好抱我走一段路(百十米)就歇一会,用了两个多钟头才走完十二里路赶到医院。医生给我看过病后说:幸亏早来,不然很危险。我在医院得到及时治疗后,病情逐渐好转,几天后完全痊愈。
听母亲讲完这件当年让她“惊心动魄”的事,我说:“俺妈,以前怎么没有听你讲过这事?”没想到母亲却笑着说:“要不是孙子一连挂几天水让人焦心,上那还想起来几十年前的一件小事。”
天哪,这是小事吗?听母亲那口气,看母亲那不以为然的表情,就是在那一刻,母爱才刻上我的心骨,溶进我的灵魂,我才真正认识到母爱的伟大!
友谊就是这么奇妙呵!在大街上一起哼着欢快的歌;在考场上互相暗暗鼓励;在明月下一起吟诵着关于月亮的诗。
她,乌黑的长发,如缎子一般,白暂的皮肤,欺霜赛雪,齐眉的流海露出了你那略挑的眉毛和如同宝石一般的眼睛,记得你最爱巧克力。
你还记得吗?那时发生的事对你来说很小,但对我来说却终生难忘。那一天,天空阴的可怕,似乎有一场暴风雨将要来临 ,事实上,手握着眼前这张几乎是差评的试卷,心情也好不了多少。阴沉沉的天,阴沉沉的心,好和谐呵!我好笑的想。我不禁想象,母亲做好饭为我开门,父亲劳累一天为我挣钱,而我一脸失落告诉他们我的分数……不,不要!对我来说,最痛的不是身上的挨打,不是耳边的责骂,是心灵上的'折磨,回忆父母期待时的痛苦。天仿佛要下雨,我的心仿佛在滴血—我愧对他们寄予我的厚望!我趴在桌子上,欲哭无泪。这时你走到我身边,对我轻轻吐出一句话:“阳光总在风雨后。”我抬起头,你给我一个鼓励的微笑,那时的你,就宛若黑夜中的一轮太阳。我豁然开朗,还你一个自信的微笑。回到家,父母看着我的脸色不太对,并没有说的事。终于,过了一个月,我迎来了期末,这次考试中,我去取得优异的成绩,这一天,刚好又是一个雨过天晴的日子。
是了啊,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是最能体现友谊的珍贵,就让我们去留心观察,细细品味我们身边这份难得的友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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